第1章 菸草

每個七歲的小孩都應該擁有一位超級英雄。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檢查一下腦袋有沒有毛病。

至少,愛莎的外婆是這麼說的。

愛莎七歲,很快就八歲了。她知道自己當七歲小孩當得不怎麼稱職,也清楚自己與眾不同。校長說她得「正常些」才能「融入其他小朋友」。大人們總說她「太老成」。愛莎知道這不過是「小小年紀卻如此煩人」的另一種說法,因為每當被愛莎糾正單詞發音,或者無法為她解釋主格和賓格的區別時,大人們才會這麼說。越是蠢的人越愛自以為是,所以「老成」這個評價,往往伴隨著對她父母的尷尬一笑。只因為愛莎這個七歲小孩沒有表現得特別蠢,就好像她有什麼精神問題,或是在故意賣弄。這就是為什麼愛莎除了外婆沒有任何朋友。因為學校裡其他七歲小孩都像七歲小孩那麼白痴,而愛莎不一樣。

她不應該在乎那些笨蛋的想法,外婆說。因為最優秀的人總是與眾不同的——看看那些超級英雄。畢竟,如果超能力人人都有,就沒什麼好稀奇的了。

外婆七十七歲,馬上就七十八了。她也不是一位「稱職」的七十多歲老人。她看上去的確很老,臉皺得像塞進溼鞋子裡的報紙團,但從沒有人說外婆太「老成」了。「活潑。」人們有時會這麼對愛莎的媽媽說,表情不是很擔心就是很生氣。此時,媽媽會嘆著氣,問對方要賠多少錢。外婆曾經在醫院裡抽菸,觸發了火災報警器,保安強制她滅煙時,她大聲咆哮道:「現在啥事都得他媽的政治正確!」有一次,她在布里特-瑪麗和肯特的花園裡堆了個雪人,就在他們的陽臺正下方,還給它穿上大人的衣服,看著像是有人從屋頂摔了下來。還有一次,一群衣冠楚楚的人挨家挨戶按門鈴,宣傳上帝、基督和天堂,外婆敞開睡裙站在陽臺上,端著她的彩彈槍衝他們射擊。布里特-瑪麗說不清困擾她的是彩彈槍還是睡裙下的赤身裸體,但保險起見,她將這兩件事都報告給了警察。

愛莎猜測,這些就是人們覺得外婆在她的年紀過於「活潑」的時刻。他們還說外婆瘋了,但事實上她是個天才,只不過同時有點兒古怪。她以前是位醫生,得過獎,有記者報道過她奔赴世界上那些最可怕的地方,別的人只會從那些地方往外逃。她在世界各地救人性命,對抗邪惡,就像超級英雄一樣。

但某天,某人覺得她太老,不能救人了。愛莎強烈懷疑,「太老」其實是「太瘋」的意思。外婆說這個「某人」叫「社會」,只因為現在所有事都得他媽的政治正確,就不允許她在人身上切口子了。社會對手術室禁菸這件事太吹毛求疵,不來支菸還怎麼工作呢?

於是,現在外婆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家招惹布里特-瑪麗和愛莎的媽媽。布里特-瑪麗是外婆的鄰居,也是愛莎媽媽的鄰居。因為愛莎的媽媽就住在外婆隔壁。當然,愛莎也住在外婆隔壁,因為平時她和媽媽住在一起,但隔週的週末,愛莎會去爸爸和莉絲特的家住。當然,喬治也是外婆的鄰居,因為他和愛莎的媽媽住在一起。這事挺繞的。

不過話說回來:救人性命和把人逼瘋都是外婆的超能力。這讓她有點兒像是個「功能失調」的超級英雄。愛莎認識這個詞,她在維基百科上查過「功能失調」的意思。外婆這個年紀的人形容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但在網上」,而愛莎形容百科全書是「維基百科的仿造品」。愛莎在這兩處都查過「功能失調」,它的意思是「未能如預期地發揮作用」。這就是愛莎最喜歡外婆的地方之一。

但也許今天例外。現在是凌晨一點半,愛莎非常困,真的很想回床上睡覺。而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外婆正在朝一位警察扔屎球。

情況有點兒複雜。

愛莎環顧這個長方形小房間,無精打采地打了個哈欠,嘴張得很大,像是要把自己的頭給吞進去。

「我告訴過你,別去爬圍牆。」她邊看手錶邊咕噥。

外婆沒有回答。愛莎摘下她的格蘭芬多圍巾,放在膝蓋上。她七年前(快八年前)出生於節禮日sup/sup。同一天,一些德國科學家記錄下了地球上方的一顆磁星所輻射出的史上最強伽馬射線。老實說,愛莎不知道什麼是磁星,好像是某種中子星,而且聽上去有點兒像「威震天」sup/sup,就是《變形金剛》裡反派的名字。那些沒讀過什麼好書的傻子說它是「小孩子的節目」。變形金剛的確是機器人,但如果你從學術角度去看,它們也可以算得上是超級英雄。愛莎對《變形金剛》和中子星都非常感興趣,她想象中的「伽馬射線輻射」看上去大概像是那一次外婆把芬達潑在了愛莎的手機上,然後試圖用烤麵包機把它烘乾。外婆說,在那個日子出生的愛莎很特別,而「特別」是不同於他人的最好方式。

外婆正坐在木桌前,忙著把菸草分成一個個小堆,然後用窸窣作響的煙紙把它們捲起來。

「我說,我叫你別去爬圍牆!」

外婆不耐煩地哼了一聲,在她那件大得誇張的外套的口袋中找打火機。她看上去沒把這一切當回事,主要因為她似乎從來不把任何事情當回事。除了想抽菸時,找不到打火機。

「拜託!那就是排小小的柵欄好嗎!」她輕鬆地說,「別大驚小怪的。」

「你別衝我說‘拜託’!朝警察扔屎球的是你!」

「別煩了,你說話的口氣和你媽一樣。有打火機嗎?」

「我才七歲!」

「你什麼時候才能不用這個當藉口?」

「等我超過七歲?」

外婆咕噥著什麼,聽上去像是「問問又不算犯罪」,繼續在口袋裡翻找。

「可是,我覺得這兒不能抽菸。」愛莎用稍微平靜些的語氣提醒她,手裡把玩著格蘭芬多圍巾上長長的破口子。

「當然能抽,只要開扇窗。」

愛莎懷疑地看著窗戶。「我覺得這種窗戶打不開。」

「為什麼?」

「上面有鐵條。」

外婆一臉不滿地瞪著窗戶,然後看向愛莎。「所以,現在都不能在警察局抽菸了。天啊,簡直就像《一九八四》。」

愛莎又打了個哈欠。「能借我你的電話嗎?」

「幹嗎?」

「查些東西。」

「哪兒?」

「網上。」

「你在那個叫英特網的玩意兒上投了太多時間。」

「你的意思是‘花’。」

「啥?」

「我是說,‘投’不是那麼用的。你不會到處跟人說,我在讀《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上投了兩小時,對吧?」

外婆翻了個白眼,把手機遞過來。「你沒聽過那個故事嗎?有個女孩想太多,然後就爆炸了。」

一個警察拖著步子走進房間,看上去疲憊不堪。

「我要打電話給我的律師。」外婆立即要求道。

「我要打電話給我媽媽!」愛莎立即要求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要先打給我的律師!」外婆堅持。

警察在她們對面坐下來,擺弄著一疊紙。

「你媽媽正在趕來。」他嘆了口氣,對愛莎說。

外婆誇張地吸了口氣,只有她做得出那樣的動作。

「你幹嗎叫她,瘋了嗎?」她抗議道,就好像警察剛剛告訴她,要把愛莎扔在森林裡讓一群狼養大。「她會氣炸的!」

「我們必須打電話給孩子的法定監護人。」警察沉著地解釋。

「我也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我是孩子的外祖母!」外婆怒氣衝衝,從椅子上微微抬起身,威脅地晃著她沒有點燃的香菸。

「現在是凌晨一點半,必須有人來照顧這個孩子。」

「是啊,我啊!我正在照顧這孩子!」她氣急敗壞地說。

警察試著友善地朝審訊室比畫了一下,但動作不太自然。

「那你覺得你現在照顧得怎麼樣呢?」

外婆看上去有點兒被冒犯的樣子。

「嗯……一切都很好,直到你開始追捕我。」

「你闖進了一家動物園。」

「那就是排小小的柵欄……」

「入室盜竊罪可沒有‘小小’這一說。」

外婆聳了聳肩,在桌子上方一擺手,似乎是覺得他們為這個爭執太久了。警察注意到了香菸,懷疑地盯著它。

「哦,拜託!我能在這兒抽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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