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特思想十分古怪,這在那些腦子很遲才開竅,或想得多說得少的野蠻人身上很常見。由於在刺繡工場聽多了閒聊,又總是跟男工和女工打交道,她那隻鄉下姑娘的聰明腦瓜又染上了幾分巴黎人的刻薄。這姑娘的性格跟科西嘉島人驚人地相似,無端受到強悍的本能的驅使,要是遇到軟弱的男人,她是會樂意去保護的。但是,由於在京城生活時間長了,漸漸地改變了她的面目。巴黎的文明侵蝕了她剛強的個性。跟所有命定要過真正的單身生活的人一樣,她生來就異常敏感,加之思想又無比尖刻,所以在任何別的環境裡,她都會讓人覺得可怕。她要是使壞,那世上最和睦的家庭也會被她攪得四分五裂。
剛開始,在她守著內心的秘密,同時抱有幾分幻想的那陣子,她曾拿定主意,要穿緊身褡,趕時髦,有一段時間,也確實風采照人,男爵覺得她這下可以嫁得出去了。那時光,莉絲貝特活脫脫一個法國舊小說裡惹人喜愛的褐皮膚姑娘。她那撩人的目光、橄欖色的皮膚、蘆葦般的身段,讓賦閒在家鄉的少校軍官見了也會怦然心動;但她常笑著對人說,她呀,只是給自己欣賞的。
後來,隨著物質生活方面再也沒有了任何擔憂,她也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很舒心。太陽出來後幹一天活,晚飯都在外面吃,只有中飯和房租需要自己開支。穿的有人供,吃的喝的,只要能接受,比如食糖、咖啡、葡萄酒之類,大都有人送。
貝姨就這樣一半靠於洛家、一半靠費希叔叔養著過了二十七年,到了一八三七年,她認了命,不再求什麼作為,任憑別人怎麼隨便待她。盛大的晚宴,她主動不去參加,而寧願跟熟悉的人在一起,這樣可以不失自己的價值,免得自尊心受傷害。無論在於洛將軍、克勒維爾府上,還是在小於洛、利維家(利維盤了邦斯的刺繡工場,貝姨跟他已經重歸於好,他也對她熱情相待),或是在男爵夫人家裡,她都像是一家人。
再說,她到哪裡都善於討下人們的好,不時賞給他們幾個小錢,進主人客廳前,總要跟他們閒聊幾句。她無拘無束,跟他們平等相待,又那麼親熱,自然博得了下人的好感,而這對吃白食的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這真是個正直善良的好姑娘!」大家都這麼說她。
誰也沒有過分要求她,可她總是表現得無比殷勤,還裝出一副天真的樣子,這些都是她處的位子逼出來的。
看到自己處處受人主宰,她最終看透了人生;為了討好所有的人,她跟年輕人一塊兒嬉笑打鬧,使出向來能迷惑年輕人的那一套,對他們花言巧語,逗他們開心;她還經常揣摩他們的心思慾望,投其所好,主動當他們的代言人。在他們眼裡,她就像是個可以袒露胸懷的知心朋友,因為她沒有權利責怪他們什麼。她為人絕對小心謹慎,贏得了成年人的信任,再說,她確實也和妮儂一樣,具有男人的某些品格。
一般來說,人們吐露內心秘密往往是對下而不是對上。凡幹什麼秘密的事情,更多地是利用下級,而非上司;下級於是成了我們秘密計劃的同謀,參與策劃討論。然而,當初黎塞留剛有權利列席樞密院會議,便誤以為自己已經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大家都覺得貝特這個可憐的姑娘整個兒被捏在別人的手心裡,似乎只配當個啞巴。她本人也戲稱自己是全家的懺悔座。
家裡唯獨男爵夫人保持著某種戒心,因為堂妹年紀小几歲,但長得更結實,小時吃過她不少苦頭。再說,出於廉恥之心,家裡的那些苦楚,她也只會跟上帝訴說。
這裡,也許還有必要說明一點:在貝姨眼裡,男爵夫人的家依舊保持著昔日的光彩,不像發了跡的舊化妝品商已經吃驚地看到了寫在破損的沙發、發黑的帷幔和滿是窟窿的綢布上的窮酸兩字。人看傢俱,就像看我們自己一樣。因為天天都對著鏡子,所以必然會像男爵那樣,覺得自己變化不大,還年輕呢,可別人卻清楚地看到我們頭上已經生出毛絲鼠皮毛般的花發,額間已經刻上一道道波形的皺紋,腹部已經鼓得像個碩大的南瓜。對貝姨來說,這座房子始終閃耀著歡慶帝國勝利的孟加拉吊燈,因此永遠光彩四溢。
隨著時間的推移,貝特染上了老處女的癖性,相當古怪。
比如,她不是自己去適應服飾流行的式樣,而是要它反過來迎合她的習慣,屈服於她那始終落後的怪癖。要是男爵夫人給她一頂漂亮的新式帽子,一件按時興的式樣裁剪的裙子,貝姨回到家後馬上會按照自己的方式重新加工,弄得不三不四,帶點帝政時代的款式,又帶有洛林地區古代服裝的樣子。價值三十法郎的帽子被糟蹋成一團抹布,好好的裙子變成了破爛。
在這方面,貝姨倔強得像頭騾子;她一心只是要讓自己高興,而且還覺得這副裝束很迷人,但是,衣服經她一改裝,雖說配她倒也協調,因為從頭到腳,她十足一個老處女的樣子,但那種穿戴確實顯得她怪里怪氣,弄得人家再有好心,也不能讓她在喜慶的日子上門。
這位姑娘性格倔強、任性、不受束縛,有股說不清的野性,男爵先後四次給她提親(一個是他所在機關的職員,一個是少校,一個是食品供應商,還有一個是退休上尉),後又介紹了一個發了財的絛帶商,她全都拒絕了,為此,男爵笑著送給了她一個綽號,叫做「山羊」。不過,這個綽號只適用於浮在表面的那些怪脾性,在交際場上,我們相互之間都會擺出多變的面孔。若仔細觀察,可發現這個姑娘有著鄉下人兇狠的一面,她本性不改,始終還是想扯掉堂姐鼻子的那個女孩,要不是她變得有了點理智,一旦嫉妒心發作起來,說不定會把她堂姐殺了。鄉下人和野蠻人有種天性,一有感覺,往往很快就下手,貝姨多虧知道了法律,看清了世道,才剋制了這種天性。
自然人與文明人的差別恐怕也就在於此。野蠻人只有情感,而文明人有情感也有思想,因此,野蠻人的腦子裡很少會留下什麼印象,完全為情感所左右,文明人則用思想改變情感;後者為百事分神,為多種情感所牽制,前者則從不分心,只有一個死念頭。小孩子有時勝過做父母的一籌,原因也就在此,但只要慾望一滿足,小孩子的優勢也就消失了;在近乎自然的人身上,這種因素是始終存在的。
貝姨,這個帶有幾分奸詐的洛林野姑娘,就屬於這類野蠻人的性格,在平民百姓身上,這種性格要比人們想象的更普遍,人民大眾在革命中的行為,也許可由此得到解釋。
在此劇開場的那個時期,若在穿著方面貝姨願意順應時尚,像巴黎女郎一樣,習慣於什麼新潮穿什麼,那她的模樣不會差,可以被人接受;可是她就像一根長木棍子,不會拐彎。然而,在巴黎,不風雅,就不成其為女人。貝姨那一頭黑髮、兩隻冷雋但漂亮的眼睛,線條硬直的臉龐,義大利卡拉布里亞人般乾枯的膚色,儼然一個喬託畫中的人物,一個真正的巴黎女郎準會加以利用,但貝姨始終一身希奇古怪的打扮,模樣兒怪極了,有時就像是薩瓦州的小孩牽著閒逛、被打扮成女人的猴子。
由於她住的幾個親戚家裡對她都很熟悉,她的社交活動也只限於這個小圈子,加之她又喜歡呆在家裡,所以,她的那些怪癖,誰也沒覺得有多怪,至於到了巴黎街頭,人來人往,只有漂亮的女人才有人看,那就絲毫顯不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