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醒來已是天光放亮,我發現奎奎格的一隻胳膊搭在我身上,滿是柔情愛意。你幾乎會以為我是他老婆。被子是東拼西湊而成,滿是零零散散色彩紛亂的小方塊和小三角;他刺滿文身的這隻胳膊上滿是克里特迷宮一般漫無止境的圖案,沒有任何兩處完全相同的色調—我推測這是因為,他出海時把胳膊一會兒暴露在陽光中,一會兒又藏在陰影裡,他的襯衫袖子在不同時候挽的高低位置也毫無規律可言—我要說,他的這隻胳膊,看起來就和那條百納被子一模一樣。的確,我剛醒時,那隻胳膊的一部分壓在被子上,我幾乎分辨不出來,它們的色調混在一起,難解難分;憑我感覺到的重量和壓力,我才能斷定是奎奎格在摟著我。
我的感覺很奇怪。我嘗試著來解釋解釋。我還是個孩子時,我十分清楚地記得一種發生在我身上的類似情況;它到底是真事還是做夢,我始終無法完全確定。情況是這樣的。我正在砍一枝馬檳榔之類的東西,我覺得它想爬到煙囪上面去,就像幾天前一個小個子掃煙囪的人那樣;而我的繼母,不知為了什麼,一直在用鞭子抽打我,不讓我吃晚飯就上床睡覺—她抓住我的兩腿把我從煙囪裡拖出來,打發我上床,儘管才下午兩點,那是六月二十一日,在我們的半球那是一年中白晝最長的一天。我感到糟透了。可我束手無策,只好上樓,回到我三樓的小房間,儘可能慢地脫衣服,磨磨蹭蹭消磨時間,最後痛苦地嘆息一聲,鑽到被窩裡。
我躺在床上沮喪地計算著時間,還有整整十六個小時,我才能起來。要在床上躺十六個小時!一想到這裡我的背就隱隱作痛。而且天光是如此明亮;太陽透過窗戶照進來,街道上充滿了四輪大馬車嘎吱嘎吱的聲音,房子周圍迴盪著人們快樂的喧嚷聲。我的心情越來越糟糕—最後我從床上起來,穿好衣服,腳上只穿了襪子,輕輕地下樓來,找到我的繼母,猛地撲倒在她腳邊,懇求她用拖鞋好好拍我一頓,作為對我不軌行為的一個特別恩惠;怎麼樣都行,只要別罰我難熬地在床上躺這麼長時間。但是,她是那種最好最盡責的繼母,我只得又回到自己的房間。
有幾個小時我十分清醒地躺在那裡,心情比以往任何時候還要糟糕,甚至在我後來遭遇到的最大的不幸當中,我也沒有這麼難受過。最後我一定是打了個盹,墜入了一個不安的夢魘之中;隨後我慢慢甦醒過來—半睡半醒的—我睜開眼睛,先前陽光明媚的房間現在完全陷入了黑暗。突然,我渾身一震,什麼都看不見,什麼都聽不見,只感覺一隻神秘的手就放在我的手上。我的胳膊垂在被子上,而那無以名狀、難以想象、沉默不語的人或幽靈,那隻手的主人,似乎就緊靠著坐在我的床邊。彷彿過了一個又一個世紀,我躺在那裡,強烈的恐懼讓我動彈不得,彷彿凍僵了一般,我不敢抽回手;我也曾想過,但凡我可以稍微動一下我的手指,這可怕的魔咒就會煙消雲散。我不知道這種感覺最終是怎樣悄悄消失的;但是早上醒來,想起這些我依然戰慄不已,後來,多少天,多少個星期,多少個月,我一直迷失在困惑之中,試圖弄清楚這件神秘莫測之事。不,直到此時此刻,我還經常為之冥思苦想。
現在,拋開強烈的恐懼不說,感覺到有一隻神秘的手放在我手上,和我現在醒來發現,奎奎格這個異教徒的手臂摟著我,其怪異的感覺非常類似。但是,過去一夜發生的事情終於一件一件清醒地回憶起來,確鑿無疑,實實在在,於是我才意識到自己陷入了多麼滑稽的困境。我想把他的胳膊挪開—掙脫他新郎式的擁抱—然而,儘管他還在沉沉大睡,卻依然把我摟得死死的,彷彿只有死亡才能將我們這一對兒分開。我盡力想把他喚醒—「奎奎格!」—可他的回應只是一聲咕噥。
隨後我翻過身去,我的脖子感覺就像是套上了馬軛,突然又感覺到有點輕微的擦傷。我把被子掀到一邊,被子下面放著那把短柄斧,就在這蠻子的身邊,像一個生了斧子臉的嬰兒。這可真是滑稽啊,我心想;在一個陌生的屋子裡,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一個食人生番和一把戰斧共處一床!「奎奎格!看在上帝分上,奎奎格,醒醒!」我猛力扭動,不斷地大聲告誡他,用那種結婚式的風格摟著一個同性是非常不得體的,最後我終於使他發出了一陣咕噥聲;現在,他收回胳膊,像一條剛從水裡上岸的紐芬蘭狗似的抖動著全身,在床上坐起來,僵硬筆直,像一杆魚槍,注視著我,擦著他的眼睛,彷彿完全不記得我是怎麼到了床上的。
不過他似乎慢慢明白過來了,模模糊糊地知道與我似曾相識。與此同時,我安靜地躺著,看著他,心中已經沒有任何嚴重的疑慮了,而是專心致志地打量起這個奇怪的生靈來。終於,他的大腦似乎確認了他的這個床伴的品格,似乎接受了這個事實;他從床上跳到地板上,比比畫畫,咿咿呀呀,試圖讓我明白,如果我高興,他願意先穿衣服,然後把整個房間讓給我一個人來起床穿衣。
我想,在這種情況下,奎奎格啊,這真是個非常文明的提議;不過,事實上,這些野蠻人天生有一種內在的敏感,隨你怎麼說,他們在本質上就優雅有禮,真是不可思議。這個奎奎格尤其令我稱道,因為他待我非常禮貌,殷勤周到,而我則對自己的粗魯深感內疚;我在床上盯著他,自始至終觀察他每一個盥洗打扮的動作,這時我的好奇心遠遠戰勝了我的教養。不過,像奎奎格這樣的人,你不是每天都能見到的,他和他的一舉一動都值得大加關注。
他從腦袋開始裝扮,先是戴上那頂海狸皮帽子,順便交代一句,那帽子相當之高,然後—褲子還沒有穿上—他就找到了他的靴子。老天爺在上,他都幹了些什麼,我真是沒法說了,他的下一個動作就是手裡拿著靴子、頭上戴著帽子,擠到了床底下;從各種各樣猛烈的喘息和掙扎來判斷,他是在大費周章地給自己穿靴子;儘管我沒有聽說有任何成文的禮法,要求一個男人在穿靴子的時候要保持隱私。可是,你看見沒有,奎奎格還是一個過渡階段的生靈—既不是毛毛蟲,也不是蝴蝶。他的文明程度剛好可以讓他以最為奇怪的方式表現他的異國風情。他的教育還沒有完成。他還是個肄業生。如果他不是稍微有一點教化,他也許就無須為了靴子費這麼大的麻煩了;不過,如果他只是個野蠻人,他就永遠連做夢都想不到要鑽到床底下去穿靴子了。最後,他頂著凹癟得十分厲害、一直壓到眼睛上的帽子出現了,開始嘎吱嘎吱瘸著腳在屋地裡亂走,彷彿還不太習慣他這雙潮乎乎皺巴巴的牛皮靴子—也許根本就不是定製的—在嚴寒刺骨的早晨,這靴子剛一穿上就把腳夾得生疼,讓他倍感苦惱。
你知道,窗戶上沒有窗簾,街道非常狹窄,從對面的房子可以一清二楚地看見這房間裡的情況,觀察到奎奎格製造的這個越來越不得體的場面,他除了帽子和靴子,幾乎一絲不掛地在屋地當中嗖嗖轉悠;我極力懇求他加快盥洗的程式,尤其是儘快穿上褲子。他順從地照辦了,然後繼續梳洗打扮。
早晨的那個時刻,任何基督徒都已經洗完了臉;可是奎奎格讓我大為吃驚,他滿足於將自己的洗禮侷限在胸部、胳膊和兩手。緊接著他套上了馬甲,拿起臉盆架檯面上的一塊硬肥皂,蘸了點水,開始往臉上塗肥皂沫了。我正在觀察他把刮鬍刀放在哪兒了,便瞧見他從床角里抄起標槍,卸掉木頭長杆,從鞘中拔出槍頭,在自己的靴子上磨了磨,大步跨到牆上的那面小鏡子跟前,起勁地颳起臉來,或者毋寧說是在用標槍狠銼自己的兩頰。我想,奎奎格啊,這是在用羅傑斯最好的刀具來複仇啊。後來我對這種操作便沒有那麼驚奇了,我逐漸瞭解到,他那標槍頭系精鋼打造,又長又直的刃口兩邊始終磨得無比飛快。
他的盥洗程式不久即告完成,他驕傲地步出房間,裹著他那了不起的領航員大外套,像一個元帥耍弄著指揮棒一樣操起標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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