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切爾來到門廳,正遇見朋友內德·溫塞特。在簡妮所謂他的「聰明人」朋友中,惟有溫塞特他願意與之探討一些比俱樂部的通常水準和餐館裡的插科打諢更為深刻的東西。
之前他就看見劇院另一頭溫塞特扛著肩膀的寒酸背影,還注意到他朝波福特的包廂瞥了一眼。兩人握了握手,溫塞特提議去街角的德國小餐館喝杯啤酒。阿切爾卻沒有心情去談他們可能會談到的問題,便謝絕了,藉口說他還得回家工作。溫塞特答道:「哦,我也一樣,我也要做那個勤奮的學徒。」
他們一起慢慢往前走著,溫塞特說道:「你看,我真正想知道的是你們那個時髦包廂裡那位‘黑女士’的芳名——她跟波福特夫婦在一起,是不是?你的朋友萊弗茨好像迷上她了。」
阿切爾不知怎麼有點生氣。內德·溫塞特想知道艾倫·奧蘭斯卡的名字是要搞什麼鬼?尤其是,他為什麼把她同萊弗茨相提並論?這麼愛打聽可不像是溫塞特;不過阿切爾想起來,他畢竟是記者。
「我想,你不是為了採訪吧?」他笑道。
「哦——不是為了報紙;只是我自己想知道,」溫塞特答道,「其實她是我的鄰居——我們那兒可不是這麼一位美人適合住的地方——她對我的兒子特別好,他追小貓的時候在她門前摔倒了,傷得挺厲害。她沒戴帽子就跑過去,把他抱在懷裡,還把他的膝蓋包紮得妥妥當當。這麼有同情心,又這麼美,我妻子呆住了都忘了問她尊姓。」
阿切爾心頭湧起喜悅。這個故事並沒有了不起的地方:任何一個女人都會這樣對待鄰居的孩子。但他覺得,艾倫必然會那樣,不戴帽子就跑過去,把孩子抱在懷裡,又讓可憐的溫塞特太太呆住了忘記問她是誰。
「她是奧蘭斯卡伯爵夫人——明戈特老夫人的孫女。」
「喲——伯爵夫人!」內德·溫塞特打了個唿哨,「沒想到伯爵夫人會這麼友善。明戈特家的人可不會。」
「他們會的,只要你給他們機會。」
「啊——」這是他們永恆的論題:「聰明人」固執己見地不願與上流社會來往,而兩人都知道沒必要爭下去。
「不知道,」溫塞特突然問道,「一位伯爵夫人為什麼住在我們那種貧民窟?」
「因為她完全不在乎自己住哪兒——或者說她不在乎我們那些小小的社會標誌。」阿切爾答道,暗暗為心中她的形象而驕傲。
「唔——我猜她在更大的地方待過,」溫塞特評論道,「好了,我該拐彎了。」
他慢吞吞地穿過百老匯大街,阿切爾立定了看他遠去,回味著他最後那句話。
內德·溫塞特常有洞察力閃現的瞬間;那是他身上最有趣的地方,阿切爾也總是因此而納悶,為什麼他明明有這樣的能力,卻在其他人依然奮鬥的年紀如此漠然地接受失敗?
阿切爾知道溫塞特有妻兒,但從未見過他們。兩人見面總是在「百人團」,或者其他記者和戲劇界人士常去的地方,比如溫塞特提議去喝啤酒的那個餐館。他給阿切爾的印象是他的妻子體弱多病;也許這位可憐的太太的確有病,但也可能僅僅是沒有社交能力或沒有晚禮服,或兩者都沒有。溫塞特自己極其厭惡社交禮儀。阿切爾穿晚禮服,是因為他覺得這樣更乾淨舒適,但他從未靜下心來想一想,乾淨和舒適對於囊中羞澀的人來說意味著兩筆巨大的開支;而他認為溫塞特的態度是無聊的「波希米亞」腔調,反而使上流社會的人們——他們換衣服從不聲響,也很少提到僕人數目——顯得尤其簡單大方。不過,溫塞特總能讓他興奮,每當看到這位記者蓄著絡腮鬍的瘦臉和憂鬱的眼睛,他就會把他從自己的角落裡拉出來,另找地方長談。
溫塞特不是自己選擇當記者的。他是個純粹的文人,卻不合時宜地生在一個不需要文學的世界。他出版過一卷簡潔優美的文學評論集,賣出一百二十本,送出三十本,其餘的最終被出版商(根據合同)銷燬,以便給更好銷的東西騰地方,此後他就放棄原本的事業,當上了助理編輯,供職於一家婦女週報,發發時裝圖片和裁剪紙樣、新英格蘭言情小說和軟飲料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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