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主題
作為「人」的個體,是不是隻能僅此而已,是否除了我們以上所探討的問題外,就沒有其他讓我們認識到抑或是發現更多有價值的東西呢?事實上,要回答這個問題,一定要根據每個人的具體生活情況來討論,不能一概而論。而正是我們在人生中發現和感悟到的東西,將決定我們最終的答案,這個過程是非常有趣的。毫無疑問,我們從生活中感悟和發現的很多東西,是有著多重作用的。在很多時候,我們對那些在生活中看不到的世界基本上一無所知。甚至當我們從生活中將某種特徵抽象出來,並把它作為一個物件放在自己面前時,其實也並沒有真正把它置於我們之外,而仍然是在我們生活本身的範圍裡,我們給了它一種特定的確定性和普遍性。事實上,我們永遠也不可能逃離包含著主體與客體二者相互作用的過程,如果逃離了這一意義更廣泛的生活,那麼,我們是否能夠超越自身的限制,那隻能取決於這種更廣泛的經驗的性質。
從太古時代開始,人類就一直在尋找並發現了人類各種各樣獨特的特性,從而確保與其他生物有了本質的區別,這就特別強調人類的獨特性。我們認識到,人不僅僅是個體的存在,更是一個精神的存在,每一個人都有其獨一無二的精神本質,因此,每一個人在群體生活中都有著無可替代的獨特性。小到在個人精神的昇華過程中,大到在社會文明的形成過程中,亦即在由眾多的個體聯合而形成的社會、國家乃至整個人類本身這種組織形成的過程中——在這一切的過程中,人們會有很多想象不到的新發現、新感悟,這些新發現不僅使人類感到足夠的優越感,而且更能從中獲得無比充實的人生體驗,如同一次美妙無比的旅行。
但是,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我們卻越來越感到不自在,無論是受自然規律對我們的制約,還是我們本身的人性束縛和限制,都使我們對這一新發展的意義和可能性產生了懷疑。尤為突出的是,我們發現它所提供的內容和我們由以瞭解它的形式之間存在著一種極其尖銳的矛盾。精神生活循著自己既定的方向來規劃和發展著,正在試圖建立一個自己的王國,並在那裡建立無上的威信:它所提出的那些真理,似乎根本不會受到人類的現實遭遇和變化的影響,更不受個體之間的差異和衝突的影響。它以一種極高的姿態聲自稱遠遠高於人的一切奇思異想,並且能夠控制和支配它們。它甚至聲稱可以提供一個標準,用以衡量人類的成就,但是結果卻發現人類的很多成就不僅達不到其標準,有的還一塌糊塗。然而,這樣的人在與他有關係的場合裡,也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和制約,他不僅要服從自己的本性,而且絕對不能超越。在思想的遊戲裡,他完全可以創造出一個只屬於自己的世界,在那裡肆意想象,不受約束,但是,這種烏托邦式的計劃基本上很難在現實世界實現,很難開啟新的真理,如此,理想與現實的巨大落差就會使創造者失去希望。乍看起來,他想要使自己所建立的世界成為獨立的,這不過是一種不合理的一相情願而已。這樣一個虛無的世界,無論它對人類有多大的益處,也絕對不會成為人類共同擁有的世界,更不能獲得普遍堅實的基礎。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到人類是以一個個獨立的個體存在的,每個人都有其各自的處事方式,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他們各自有各自的權利。所以,人類彼此有著複雜的關係,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但是毫無疑問,絕對不可能有一個大家所擁有的共同世界,決不能依賴於個人的經驗,決不能有大家有所共識的真理,在任何地方都能通用。但是,如果真是這樣,人類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單一的個體在行動,沒有理解、協作,那麼這樣如何能創造出燦爛的科學、文學和藝術成就呢?真若如此,這些東西甚至都不可能成為我們人類追求的目標,也就永遠也不可能創造和實現了。但事實是,我們確實想到並追求、創造、實現了它們。雖然我們所做的努力並不圓滿,但是卻是極有效果的,已經引起了很多變化,不僅使人類的思想發生了變化,而且也使人類的內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些變化使得人們不能單純而武斷地將其解釋為——幻覺。所以,我們將要直接面對一種明白卻又無法忍受的矛盾:那個想要創造一個獨立世界的努力,好像僅僅只是在特別的情況下而想當然做出來的,不過是一種屈從於自然生活的結果。如果真是不獨立的世界,如何來如實地表現其真實情況呢?如果沒辦法擺脫這種依附關係,或者說,我們沒法超越我們所發現的這個世界的話,那麼,我們所謂一切精神發展不過是浮雲罷了。任何精神的東西都無法逃脫自稱是某種東西,可是卻又無力成為該東西的矛盾,故而它便無可避免地處於一種虛妄不實的狀態之中。
很多人都嘗試著逃脫這種矛盾,但是,他們的結果大多是再次陷入進去,導致進退兩難。或者是,人身上的某種獨特的特性藉助人的各種活動,從而會建立一個新的世界,這個新的世界會對他的整個感官環境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戰;或者是,這所有的一切不過是人類自己的製造品,因此,是一種不實在的幻想,否則,便會產生一種比人的個體本性更深刻的根源,從而證明這個根源的存在。倘若它離開了人而獨立存在,就不會成為人類特性的一部分。相反,人類必須從它裡面尋找一個媒介,使自己可能介入一種普遍的生活;它必須引入一種與現實舞臺不同的新的現實的舞臺。事實上,這種現實不過是隻對人類中的我們顯示,但是它卻不是產生於人的,因此它就不從屬於人的侷限性。換而言之,人的精神生活其實是一種幾乎虛無的東西,而我們對它的一切關注最終也會成為一種幻想,除非在其背後有一個足夠強大的精神世界作為後盾支撐著,在那裡能獲得權力,以及使人信仰的證明。如果說,在我們的生命裡真有一種獨立存在的精神世界,那肯定會從根本上改變我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同時也就將我們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必須面對的問題改變,而且也完全把事物的存在秩序都改變了,後面我們會更為詳盡地說明這一點。然後,我們還要進一步考察和探究這種改變究竟有沒有對「人類的提高」有促進作用?就像我們所看到的一樣,如果沒有這種提高,那麼我們的人生便喪失了一切意義與價值。
剛才我們所得出的推斷顯然是有公理性的:要證明他當然不能用證明假定的方法,因為假定只不過是思想鏈的一個環節。他既然有公理的性質,那麼當然和其他的公理一樣,通常只能用兩種思路:一種是積極的,另一種是消極的。而且我們必須強調一點,要討論我們目前所提及的問題的一切嘗試,都必須要達到這一轉折點,否則只會失敗或停滯不前,根本沒有前進的希望。此外,我們還要特別指出,這個轉折點的意見便是一切精神進步所必需的假定,更進一步講,如果單純的只求精神活動的存在,那就必須用它做個假定。另外,我們還要指明,如果徹底瞭解了這個公理,而且能將它運用得爐火純青,那對我們的人生一定有著普遍的促進作用,以及非常積極的影響。人生的各種活動都是以這個新的起點為轉折點的,如此一來,人生才會有一個更加美好的前程和更好的發展。如果很多人的人生活動都以這個為轉折點,那我們就越能確信我們所討論的並不是幻想,而是實實在在的東西。以上我們所談的都是比較消極的方面,接下來我們要談一些積極的東西。
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很有必要簡單回想一下,在精神生活超越純粹的自然、宇宙,以及關於精神生活、關於人性的一般觀點的變化。精神生活如果要想擺脫我們的侷限性,它必然要表明它自身的獨立性,以及在本質上的普遍性。然後,這種普遍性所含有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滿足,除非精神生活不只是已經存在的實在的附屬品,而是實在本身內容的展現。由此,實在才能獲得自創權而顯示出一種絕非自然所能顯示的深刻意義。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把世界看做一個整體,而我們經常將自然圖景描繪清晰,就能顯示我們是以各種互相聯結的元素的集合。同時,人生的根本生活觀念也就發生了徹底的改變。在自然領域中,人類的生活更注重於外部,主要是關注如何在事物的變化過程中維持相對永久、獨立的地位;而現在,它就只關心其自身的發展變化;如果不滿足於那些發展和變化,也可以在自我發展和自我開發的過程中取得更好的成績。這樣的人生不至於花大把的時間在迎合世界的節拍上,這實際上完全是多餘的、毫無價值的;而是要超越生活中所遇到的諸多的方面,並且通過兩個方面的互相作用來將生活的整體質量提高,把以前種種難以解決的矛盾和衝突全部都終止掉,彌補以前的各種不完滿。人生只有在有了積極的自覺性,並且可以把它看做一個整體時,我們的人生才能得到一種全新的昇華。不過,我們如果想要知道更多關於這個內容的詳情,那麼就必須從一般的考慮,訴諸於通過思想的作用得以系統化、明朗化的生活本身的自我提示。只有認識了整個世界本來的面貌,才有可以改變世界的全景圖;而通過自我的修養和提高,便會推動世界向著更加美好化的方向前進,使整個世界都熠熠生輝。經驗告訴我們,實在界通過兩種形式顯示給我們:一種是以自然的形式,一種是以精神生活的形式;二者之間的關係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當然,二者之間也是有差異的,它們不是同時進步,自然似乎已經發展到了極限,而精神生活卻發展緩慢。沒錯,精神生活的發展的確較慢,它卻一直在進步,隨著世界從一個階段發展到另一個階段。但是,當我們在談論這種進步的活動時,一定不要誤以為後者是前者的產物。原因是,在變化中有了自我意識,實在界從根本上就發生了全新的變化,不能把它理解成自然的簡單延伸,更不能理解成根據簡單順序和共存排列所做的記錄。如果在這種變化中注入了新的、獨創性的東西,那麼,整個世界的進步就不僅僅是發展那麼簡單了,而是自我發展。無論是自然的舞臺,還是精神的舞臺,最終都落入到一種包羅永珍的生活之中。生命發展的形式和程式是一層層遞進的,最終隨著自身運動的驅使,便會在我們的世界中得到完全的實現。當然,這並不是說自然和精神是兩個獨立、分裂的世界,也不是說它們是兩個平行的世界,必定在某些時候會相互交叉。有時候,我們可能不得不屈服,甚至犧牲精神與自然之前,否則,就把它們兩個都看成抽象的形式概念,沒有任何意義。
我們只要搞清楚了這兩個階段的存在,以及其在世界運動中的進步性質,那麼就可以明白人類生活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有著特殊的重要性。因為,人類生活中這兩個階段的聯結處,也就是在一個階段進入另一個階段的地方。人類當然不僅僅只是演戲的舞臺。我們人類的諸多行為,對於實在界的活動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甚至有時候人類的活動可以左右一切。
如果實在界的開創力、創新能力並非是人類主動的,而人類的行為是被它所鼓動的,那麼,人類能不能自在地參與世界的競爭,能否超越某些領域而獲得自覺性的實在界呢?事實上,我們根本不需要更多地討論便可以知道,人類是不可能超越自然的,除非將我們自己解脫出小我的境界,而承認精神生活與實在界的意義,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直接獲得的東西,是永遠也滿足不了我們內心深處強大的慾望的。這樣的人生,實際上是最具真性情的人生,然而卻還沒有達到人性的本質;如果我們從精神世界獲得了人性的本質,那麼我們就可以去探求人性的真諦。而這種探求,我們並非要捨近求遠去尋找,而是要回到我們人類自身,並由此來完成我們的自性。如果從感官經驗來看,我們對人性的探尋是極為強烈且永遠不會終止的。另外,因為承認了精神生活的獨立性,那麼它顯然要更為困難,為什麼呢?因為這種承認會引發新的責任觀念。我們不能再把注意力僅僅停留在那些特殊的人生體驗方面,而是必須以改變整個人生軌跡為目的,必須將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如何從煩惱和沮喪中解脫出來上。雖然那些高尚的理想都是建立在我們的普遍的思想上,然而,這樣的理想仍然在我們自己的領域內。
事實上,我們人本身便是一個大難題。沒有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可以滅掉他的本性。他的獨特之處就在於,一種特別有限的存在形式(即附著在他身上那種純自然的東西)接觸到一種普遍的超自然的生活。這種接觸會引起碰撞和鬥爭,可能會使整個生活由於相互衝突而處於緊張狀態。我們知道,一旦人的生活欲奮力擺脫其本性的時候,它便會被極大的不安所佔據。
我們的精神生活的發展方式,已經非常清楚地說明了我們經驗中不同世界的這一會合。我們對精神的真理無甚興趣,除非它變成我們自己的真理,而不是我們所排斥和不認同的東西。另外,為了提出有效的號召,它必須植根於我們的本性之中,並幫助這一本性繼續發揚光大。但是與此同時,它赫然以高於一切的姿態高凌駕於人類的弱點之上,它具有或至少可能具有主宰人類一切目標的力量,我們無法根據任何其他的觀點來解釋義務這個觀念,解釋激發一切獨特的精神勞動的理想這些標準不容違反,對我們具有強制力,雖然這種強制力並非來自外部,但是在我們的本性中仍然有其地位。它們還表明這一本性如何區別自然感情的直觀性,精神的價值標準履行同樣的職能——它們斷然區別於一切僅僅出於快樂和功利的考慮。它們是我們的,但又不止是我們的,它們通過種種努力把我們提升到單純人類世界以外的另一個世界。同時,對於我們來說,它們又比任何其他東西所可能成為的更內在,也更本質。
正是這條思想路線第一次顯示了人所進行的自我批判的意義,既包括對他自己經驗的批判,也包括對更大的歷史世界的批判。那些所有未能經受其詳盡檢驗的東西,都被判定為無法令人滿意且未經證明的,而且,人們像康德一樣,越來越想把它運用於生活的最深層結構。但是,批判如何可能超越純粹主觀推理極不確定的狀態?倘若人的本性中並不隱含某種支配所有任性的想法和意見的標準,它怎麼可能會產生任何新的東西,怎麼可能擁有檢驗我們的工作並推進它的能力呢?我們不得不承認,生活在此走到了十字路口,一種新的理想出現在它面前,而這種崇高的目標仍然屬於我們人類生活的範圍。
於是,我們的生活便產生了各種分裂和混亂,不過,也正是由於這一分裂,連同一種獨立的精神性的突出,使得人與世界之間的鴻溝有可能被超越,這種鴻溝已經嚴重阻礙了一切精神生產。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人或世界,它們都不能單獨為生活提供一個穩固而永久的基礎,我們必須把二者有效地結合起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們不能從外部將它們結合在一起,而必須從內在將二者相互聯絡起來,若無精神生活的獨立和它在人身上的顯示,這種聯絡肯定是達不到的。如果我們假定這種獨立和顯示,便可推出,在被提升到精神水平上時,我們被移入了一種普遍的生活,但它不是陌生的,而是屬於我們自己的。於是,精神世界的真理可以在我們自己的經驗中得以實現,我們可以直接受它的鼓舞推動。反之,我們在這一更高水平上採取的一切行動,都對世界具有直接的影響和價值,有效地改變了它的構成。我們可以確信,我們自己的進步對總體的成就做出了貢獻。我們的勞作與奮鬥所具有的意義超出了我們有限的範圍:它們將影響整個人類的幸福。
此時,我們無比期望,對人的精神世界的認識,連同為了實現它而對我們提出的各種要求,會給我們關於心靈,以及它活動構造的圖景帶來極其重要的改變。不過,我們不想在此追究這些不同的變化。我們只需要問一問:這一認識是否給生活一種真正的提升,沒有它,生活便沒有意義與價值。以及,它是否能從它為生活所做的新闡釋和它所開啟的力量新源泉得到證明。因為這樣,並且唯有這樣,才能為我們的主要論點提供一種肯定的證明。
展開
當我們回顧前面所做的討論,考慮到那些與我們現今的生活不合人意和混亂狀況提出證據時,有三個重要的方面值得做進一步的論述。
首先,我們需要一個明確而穩固的基礎,一個精神支柱;其次,我們還需要首創性,以及發明創造的能力;最後,我們需要擺脫不純潔的動機,因為我們的生活若要變得更有意義和價值,那麼就必須是偉大而高尚的。
接下來我們看一看,由於承認我們內部的一個獨立的精神世界,而發生的生活,是不是可以滿足這些需要?是不是可以使生活穩定、自由和高尚?是否可能用一種豐富的、令人滿意的內容來填充我們心靈的空虛?
穩固的生活基礎的努力實現
以上我們討論了關於基礎與出發點這兩個問題,我們已經知道了攪亂我們現代生活的分裂與懷疑。那些通常被一方看來是無可爭辯的東西,而在另一方看來卻是極具懷疑和爭論性的。我們可以看到,對於一個可見世界的信仰,無論是唯心主義的還是宗教的信仰,都可以說是已經名譽掃地,而那些我們相信的、可觸及的東西,卻又使我們在世界與人之間苦苦徘徊:第一種情況是在自然與理智之間徘徊,另一種情況則是在個人與社會之間徘徊。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這個出發點問題不只是個形式的問題。我們所做出的抉擇不僅決定全部努力的目標與方向,而且還將決定什麼是首要和次要的。
在從舊的思維方式轉為新的思維方式的過程中,我們看看究竟是如何深刻地改變了生活的性質:一種是把世界作為人的研究的出發點,另一種則是把人作為構造一個世界的出發點!那些比較原始的生活是富有審美特色的,它以藝術研究為理想,自得其樂地生活;而現今的我們則更喜歡無情地解剖現實,同時以更為敏銳的分析精神來思考生活,更喜歡把現實的全部結構建立在思想的艱苦勞動之上,這二者之間形成何等鮮明的對照!因此,我們可不能低估了這一問題的重大意義。
現今那些混亂而複雜的現實情況使我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處境之困難,除非我們樂意受一切偶然影響的支配,否則就必須不停地留意我們精神基礎的穩定性。但是,是不是就不存在這樣的危險——這種穩定性可能會變得靜止不動,甚至可能會過分地限制和縮小生活的活動範圍呢?事實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我們可以從歷史的經驗來得到啟示,這兩種十分明顯的選擇同樣是不可能的。我們現代的思想一直在自覺地維護主體的權利,並且積極地發展它的各種潛能,是不可能把世界作為一個出發點的,而它自己從主體或主體的某種主要特性——比如思想或道德行動出發的嘗試,正逐漸變得不被人信服。如果人要成為我們在組織生活和形成對現實的概念時由以出發的固定點,他本身必須是存在著無可爭議的中心。倘若他不是這樣的中心,那麼把他作為出發點便是一種人為的臆斷。我們將很快因為這種臆斷受到懲罰,就會得出不適當的生活概念,以及對我們自己的事業缺乏信心。於是,對問題的習慣處理便使我們在兩種解答之間無力地徘徊。
然而,對人獨立精神生活的承認,開創了一種新的解決方法,就像我們所看到的那樣,在這裡人與世界的對立原則上得到了克服。這種精神生活的運動,不僅是世界的展示,同時也是作為人的個體的自身的經驗。另外,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生活現在把它的範圍轉入到了一個特殊心理活動之外的領域,在這個新的領域裡它獨立地組織其自身,同時在它自己的範圍內構造一個新的事實域。事實上,通過這種形式所形成的生活,並通過它的活動包容和超越主客體的對立,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因為,我們由此而有了這樣一種過程,它的各種聯絡、活動和宗旨全都屬於它自己:它創造了一系列新的現實,這現實不可能僅從人的官能產生,它能夠表明自己超越了我們的有限性。正是這從根本上提供了基本論據,使我們的確信和努力有了一個出發點和支柱。也就是說,在我們人類經驗的內部表現了一種我們曾經描述過的獨立且豐富的新生活。也正是這種新的生活,成為人所顯示的一切精神活動形式的基礎。一切精神的努力,無論其當事者是否知曉、是否期望,都需要顛倒現存的狀況,把支點轉移到這同一個精神立場。即使我們在唯物主義那裡看到的一切精神性的直接否認,在它要求真實的主張中也暗暗採取了這一立場。
自由和首創精神的推進
我們都知道,如果想讓生活更有意義,有一點是絕對不可或缺的,那就是自由。如果沒有自由,那我們的生活便變得一團糟,而生活也就不完全屬於我們自己了,而是被自然或是命運支配著,它雖然在我們內部發生,但是卻根本不是由我們決定的。那種半異己的經驗,如果從外部強加給我們,我們必然會對它的要求表現出漠然的樣子。而如果那些我們不怎麼待見的東西竟然會吸引我們的全部精力,甚至變成了我們個人的責任問題,那麼我們的生活便必然在令人氣餒的矛盾中苦苦掙扎。
然而,我們在這裡所提的自由,卻並沒有得到現代人們的歡心。我們會被各種各樣的人告知,這個老問題終於有了解決的辦法,事實上人無非是宇宙結構中的一個微小部分,只有腦子不靈光的人才會從這一結構中發現任何自由的漏洞。於是,自由便被斷然否定了,而生活便也失去了自足性和可理解性,這一事實或被忽視,或被低估,這真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但是,由於我們一直堅持生活的可理解性,那我們根本不可能就這麼輕鬆地將自由拋卻,我們必然要問:我們對精神生活所做的論述是否能更適當地解釋自由這一問題。我們當然會說能,而且我們無比堅信能!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做到:一方面,通過把真理建立在一個新的基礎之上;另一方面,通過它所揭示的實在的獨特內容。
為什麼那些努力捍衛自由的人在某些人看來,似乎是在倡導一種虛幻的理想?事實上,這主要是因為科學已經給我們提供了一幅世界的真實圖景,一種實在的圖式與自由格格不入。特別是機械因果論的自然觀已經搬到了人類生活和心靈的經驗之中,這種討厭的觀念不會給自由精神任何的機會,但是它是不是能夠正當地應用於心靈問題的解決,這實在值得懷疑。
事實上,我們若想探求生活過程的真正意義,是不應該只想著憑藉外部世界的任何間接關聯來實現的。最為關鍵的因素是,它所展現出來的現象,以及它在自己的發展過程中所提出來的要求。如果我們能夠發現它表現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自發性和首創能力,那麼我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根本的事實,而把另一個問題即如何使這一事實符合因果鏈降低到次要的地位。絕對不應該把首要的事情放在次要的位置,更不應該為了某一特殊理論的要求而犧牲掉個人的生活經驗,這是絕對不可取的。如果我們對實在的理解有困難,這也不用擔心,我們怎麼能夠肯定世界一定是嚴格按照最方便人類思考的方式構成呢?不過,至少有一點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無論誰把世界歸結為一條簡單既定的現象鏈,從而剝奪了它的自發性,都將馬上使它完全喪失掉鎮靜和本質。
對於生活的內容,當我們承認某種獨立的精神力量是生活的基礎時,我們便不再認為這個基礎是我們一切活動的不可更改和無法達到的,而是一種獨立自足、自我發展的生活,是我們自己可以掌控的生活。而且,在這麼做的時候,我們便把生活提升到了同樣自創性的、自由活動的水平。我們承認精神生活獨立的結果,是我們使它更加遠離處於當下現實狀況中的人,使它成為他的一個難以達到的目標。但是同時,他也會更加努力實現它,而且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一切真正的精神活動都與承認和佔用精神世界有關,當然,同時也和個人的決定有關。這裡所說的這種決定,它不僅僅是我們深思的偶然結果,也與整個精神世界有關。
所以,它會從各個方面來影響我們的生活。凡是在我們所看到的一切精神力量的真正表現中,都包含著這種承認、佔用和決定。對此最好的證明,便是它在整個歷史中使人們為儲存和培養精神生活所承受的極為嚴酷的鬥爭。事實上,這種鬥爭至今仍然存在,它甚至侵入到了個體的生活之中。無論是在那種僅僅是外在的附加物的精神性,還是在那種本身就是我們的生活的精神性之間,無論在哪裡,我們都可以看見一條清楚的界線。我們要想使它成為我們自己的生活,也只能靠我們自己的努力了。
正是這種精神生活的個人化,首次在心靈內部喚醒了一種新的力量,使自我表現有可能達到完全的自由和自覺,而這是一切推動人類進步所必需的。這樣的進步絕對不可能來自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中。我們在這裡所談論的自由和直覺,是不能馬上就可以獲得的,更不能馬上就能與別人分享和儲存起來傳給後代的東西。事實上,無論是誰,每一個個體都必須通過畢生的不懈努力,去重新擁有它。正是靠如此不懈的努力,使我們的生活有了明顯的提高,同時,也會使它不會像流星一樣稍縱即逝。我們知道,自然界的一切都是連續不斷的,除非受到外部變化的影響,而人類的精神世界則根本不是這樣。當人的意識離開它後,它便會衰落下去,根本沒有發展的機會。因為,即使它的外部形式保持不變,它也必然會成為虛偽的、沒有價值的東西。因此,所有真正的精神性都涉及不同的追求,它是我們將一生的努力都投入進去的一種追求。由此看來,我們人類的生活不只是從一個線團上把線抽出來那麼簡單,而是一個不斷地引進新材料、不斷地創造的過程。
人對精神生活的自由佔用以及與它的合而為一,在以下的事實中也有明顯的表現:它的發展取決於他自己的工作。這種努力給他帶來了煩惱和憂慮、痛苦和犧牲。可是,卻沒有其他任何東西能將他與這種生活更加緊密地聯絡在一起,並使他從中發現真正的自我。人之所以要勞動是因為他為了追求某種更高的精神生活,然而,不管這一點如何確實,它所採取的精確形式卻只能由他自己的努力所決定,而他的努力不是像一座金字塔高聳在既定的基礎上。它不是按照一個規定好的方向,不受干擾的產生。因為,懷疑總是會不時地對那些基礎發動襲擊,甚至會將其主要意義攪得一團糟。因此,我們就很有必要不斷地重申生活的精神特性,這可以從我們當下所處的境況非常清楚地瞭解到。
事實上,個體的生活同樣如此。
一種精神個性的獲得形成一個崇高的目標,只有通過極大甚至極其艱難的努力,並且往往要有很多的自我改造和自我約束才可能實現。只有當人認識到並充分了解他自己的精神本性的獨特時,他才可能著手這樣的工作。而這種認識,不只是一種理智的認同,還是一種自我肯定,在這一行動的過程中,整個人格都起了作用。
事實上,這些運動不是強加在偶然的觀察者身上的。不僅如此,對精神生活獨立性的認識,把所有這方面的努力凝聚在一起,使之更加堅強有力。因為,隨著這一認識,出現了一種影響我們生活眾多方面的嚴重對立,在生活的各處,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分裂和等級。如何調整並提高人的生活重心,使其能夠與世界的結構和步伐相協調,便成了我們所要解決的最重要的事。如果沒有人的參與和決定,在他那個特定點的運動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的進步。試想一下,提高到一種更高的精神自由的生活水平,鞏固該生活的行動本身便使他能夠分享全部現實的成果與發展,與此相比,還有什麼更能體現他生活的意義與價值呢?
自然人的剋制
精神的生命應該與人類直接相連,尤其是要和我們人類的強大的能力和豐富的情感發生關係,這應該說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在我們的生命裡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超出人的思想,那麼,毫無疑問我們會失去由內而外發展的機會。精神生活要想更有品質,有更高的要求,那必須在物質上先要得到滿足,才能從根本上影響我們。如此一來,它們一定會從根本上遭到極大的破壞。所以,不論什麼時候,不論在什麼地方,只要覺得純粹的自然主義有問題——有太多束縛或者不盡準確,那麼,我們就可以想盡各種辦法去掙破束縛,從而努力達到我們想要的生活,我們的人生也會得到更大的釋放,對於這種努力,其實早在那些信奉宗教的人身上有過顯現。在宗教神秘主義者看來,如果我們人類追逐的所有目的融入到宗教之中,或者說提升到某些宗教教徒所追求的境界,那麼,我們的生命便會有另一番景象,而我們的幸福便會達到無限。
事實上,現今宗教界對此的探尋,也同樣有這種趨勢。之前許多先驅思想家一直欲使生命的本質不依賴於人類,也就是說一方面想讓人類將其抹殺,而另一方面卻要他們的思想沒有害處。沒錯,有些人在思想上確實悟出了極深刻的真諦。然而,康德卻一直認為,我們人類是要在道德的某些行為活動中尋求一種脫離人性的限制的生命,而且這種生命對於一切理性的生物是相互共通的。所以,人類努力想要超越自然氣質,便可以證明這是人類天性的需要,而且也已經證明,這種努力在整個人類歷史上是一直持續不斷地進行著的。
但是,這種努力在現實生活中會遭遇到很多不可想象的困難,因為,他們想嚴格地把世界分出來兩種:一種是純粹自然的,另一種是超自然的。我們所渴求的比較高一個等級的目標,其實也不是特別明瞭;我們要防止較高與較低二者的混淆,也沒有充分的警戒。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的一些冒險,其實並未有超越自然的,而是擴張自然的領域,如此一來,我們的這些冒險便不會獲得任何的改變。要想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我們有兩種極為重要的事情先要做好。第一,無論精神世界有多麼大的提高,也不把它作為其他生命界的附屬品,它自己必須是有生命的,是獨立的,完全屬於自己。第二,他必須將這種新生命當成自己的生命一樣,否則,生命於他而言,只不過是達到其他目的的方法而已。
若想讓以上兩個方面得到滿足,也是有兩個方法:其一,我們必須瞭解獨立的精神生命意義;其二,還須瞭解獨立的精神生命對於人類的某些啟示。接下來我們會進一步說明,我們所討論的不是輕微地改變,而是要從根本上徹底地改變。
只有有了這種瞭解,才可以使我們人生有更大的主動權,從而可以將實在界那些基本的觀念大刀闊斧地改革一番。如果直接將人的精神生命顯示出來,那麼就要使精神生命成為生命的最高目標。這裡所說的最高目標,其實是感官世界和現實世界,現在已經退居第二位置了。換言之,以前常有人以為要用感官世界去證實、超越世界,而事實上,超越世界是一個獨立的唯一世界,並不是來自外界的本源。精神世界一旦獨立出來後,就經常會產生這種革命,精神世界來自感官世界以上的本源;即便是那些唯物主義者,也不能不採用這種相對較高的基礎,否則,他就不能用理論去建立自己的學說,凡此種種,都可以完全加以說明,而沒有任何難處。
但是,既然有前面的各種討論,我們就沒有必要一一說明,統而言之,我們可以說,由於人類精神生活的發展,使所謂的價值完全發生改變。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感官的權力逐漸屈服於精神的權力,是由內而外地改變著,由裡的生活去觀察表的生活,去享受表的生活,而不是由表的生活去觀察裡的生活,去享受表的生活。現在,普託萊姆的中心點,已經改變了哥白尼的中心點。
那些純粹的自然主義者,即使去從事有關精神的工作,也是無法很好地處理主觀與客觀的衝突,也不能避免心理狀態與外部環境的衝突,所以,他們也只能徘徊在這些範圍中,而獲得不了真實的進步。精神生命卻可以涵蓋這些衝突,因其有很強的創造能力,可以使人生獲得更豐富多彩的內容,這些內容雖然產生不了新的思想、感情、意志等,然而卻可以在思想、感情和意志等方面有所顯露。既然我們尋找到了這些精神的內容,生命作用的這種進步自立於實在界的這種顯露,那麼,我們就超越了自然世界的範圍,而精神生命的主要形式也便可以成為我們自己的。人類創造的能力,從真理的本質和精神世界的總體獲得某些感動,才能在人類內心得到展現,才能使人生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領域。於是,精神生命的運動、努力、經驗等,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但是,這種情況的發生要在他已經超越了平庸,而且達到了更高的境界之時。
諸如此類現象的發生,在宗教界最容易顯露出來。因為,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區別,存在於純粹人本主義的宗教與精神生命的宗教之間——一個允許人類以永遠快樂的心境,由內而外地顯露精神的生命,注入新元素、新價值,完成人內心的根本改變。沒錯,嚴格人本主義的宗教,雖然包括了有限關係的全部,但它還是不能稱作宗教,這種「宗教」所有的元素,只不過是真正宗教的源頭或是終點。真正宗教的目的,只要從特別的境界去保障精神生命的存在和勝利。只有這樣,宗教才能獲得其特有的獨立性,才能有力提高人生的內質;如果脫離或者除去了精神的基礎,那麼,就會常常失去他的特質和其所要求的存在權。固守這種基礎的宗教,不是要幫助那些境界不寬廣的人們,而是要給人類灌輸神聖生命的無限可能,將人類拔高到無限高深的境界,而且還要從根本上改革人類的特質。
其他各種精神生活也是同樣如此。作為獨立精神生命,其活動的同心協力,不僅可以幫助活動在特別方向上去發展,首先,就絕對有必要組成一個獨立體。比如,以正義看做純粹尋求幸福的手段時,不論是個人的幸福,還是社會的幸福,從根本上來說到底有沒有不同——正義就失去了一切特別的色彩。它再也不能使我們從其本身的立足點去觀察生命,再也不能改變已經存在的事實,再也不能用原始的感情來震撼我們的心靈,從此只能屈服於結果的計劃,反對強烈的精神緊張。它成為功利最順從的奴僕,完全適應了功利的要求,如此一來,便會將一切內在性毀滅了。它若想維護自己的尊嚴,只能在他成為精神生命所洩露的物品時,只能在它成為高尚的物品而超越了一切利益的計較時。那些以正義為自己所有物的人,才可以獲得精神的光榮。
如果在個人(或者說個體)的活動上是真理,那麼,若是將其應用在全體文化的工作上,也必定是真理。
一種文化成為不了宣傳真實幸福的工具,也絕對取得不了人類精神的圓滿皈依,除非在事物的舊系統之前去主張信仰上、希望上已經發生的新系統,去主張可以喚醒時代酣夢的新系統。
我們必須分別清楚,文化是分為兩種的:一種是被精神價值所支配的文化,一種是被自然價值所支配的文化。文化只有成為精神生命的特別外在表現,才能在其內部有特別的黏性,才能真使我們人類的面貌煥然一新,將我們各種文化發展上表現人類的弱小取而消之。因此,現代的文明特別要求一種無窮的而獨立的生命。然而,人世間的複雜關係,究竟在指示著我們何種生命呢?毫無疑問,的確沒有什麼能產生這種需要所引起的運動,除非信仰超越的精神界,而且信仰超越精神界的實現。沒有一種運動,能長久地轉移我們的注意力,除非能使我們免掉矛盾,這種矛盾是要新權力能夠顯出強制統御的能力——這種能力絕不能得自自然的人。如果我們承認有主宰力的超越生命,就提高了社會的精神界:他使我們覺著我們與宇宙的生命相接合,能使宇宙的生命成為我們自己的生命,所以從前的卑小都消滅了。
在不斷超越和分裂的過程中,個人的生命特性也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著。如果高等行為與低等行為成了一種混合體,如果人格與個性等要素沒有什麼奇特的性質,而只是擴大的自然行動,那麼,這種運動就根本沒有重新整理的能力。想要獲得重新整理的能力,只有一種方法,那就是去與精神世界相接合,從中得到有益的內容。如果一經接合,那麼精神世界就馬上會顯現在人的生活裡。因此,無論如何,我們人類都要努力超越舊的領域。
這一派的思想反對把救濟的希望放在雖然平穩而卻緩慢的進步上,現在,我們不想去追問平穩進步的觀念和世界的發生原理有什麼關係,也不問他和人類生活有什麼相悖的東西,就應該把他看成怠惰的奸詐口實,應該把他看做使問題曖昧的原因,應該把他看做使效力遲鈍的原因。因為這種觀念,是不適於人生的特別情狀的。
在最初的時候,人類的感悟是極為濡滯而模糊的,如果想讓這種感悟更加清晰,那麼,首先就要使它變得更加明確、強大,因為這種感悟不能離開精神生活。事實上,精神生活是一個核心,想要使它對人生有積極的影響,必須使這個核心成長為足夠強大的個體。只有那經由衝突和分裂引起的某些活動,能使我們的人生變得更加強健,能使人生始終是精神的而並非純粹是自然的,才能使人生完全為我們自己掌控。分析的活動,時常承認精神生命的獨立性,否則,人類的精神努力必定長此孤立,不能建立一個獨立的起點,不能享有精神生命的某些可能性。
精神生命脫離自然而具有的獨立性,不但能為我們人類規劃出無窮的事業,而且對於我們個人也是如此。在逐漸脫離的過程中,理想主義的文化與人本主義的文化,這二者之間就會發生激烈的衝突。純粹理想主義的文化,主要是來使我們的精神生命有更長遠和更充實的發展;而純粹人本主義的文化,它對於一切總是要歸宿到人生幸福與安寧,結果就免不了導致內在性的空虛。也就是說,即使是人性所能達到的純粹精神,也是不可能永遠存在的,倘若一經停滯,就必然會墮落,會陷入自然利益的領域而遭矇混合不成形的痛苦。
也正是這一真理,首次使我們能夠正確地理解人類和個體的不斷發展的生活,這種生活不僅僅只是一種進化,更是一種從精神上的首創。
以前活動的痕跡也許還仍然留存著,可能使他沒有以前做這種活動時容易激動,但是即使這樣,精神生命也是不平穩和不確實的,他必須時常加以重新整理和經營。不斷地重新整理和經營雖然非常辛苦,但是毫無疑問它也是非常值得的。只要他能將人類脫離「自然的自我」的桎梏,又能使人不至於遊蕩在「無限」中。精神世界參加了實在界的活動,就能享有無限的自我,然而人生的活動並不停滯於此,而是仍然以積極的姿態向前發展。雖然說是在自己的領域內,然而仍然能夠直接享有他曾參與建設的世界。神秘主義宣揚所謂的「無限」,完全是出於感情的,不能滲透人生的本質;而現在所謂的「無限」,就成了經營的原動力,它能從各個方面擴張他的變革活動。
現在,我們從道德上來舉一個例子:有一種道德不把精神生命看做人生的真正自我,而是把精神生命所加於人類行為的規則,看做上界權力所頒佈的法律,對於這個法律,即使我們可能會尊敬它,但對它也沒有深摯的感情。既然已經缺少了內在的熱情,我們的行為便不能達到最高的成就。而這樣的道德,也只能是管理的。如果當外界對於他有所要求時,也許即時履行義務,但是不能熱心於發現新事業,不能深入未知的境界,不能用最大的力量去促進精神世界獲取更多的利益。當然,這種突進的行為是可以有的,只要我們覺得那些利益與我們的自身有密切的關係。
關於人生,我們畢竟可以有一個更加高尚的見解,我們曾做過無數的白費精力的努力,這些努力雖然看起來是極其紛繁的,然而彼此畢竟有密切的關係。而對於努力付出的人,實際上也是有很確實的益處。在我們將希望寄託它身上之前,還有一個問題需要得到解決,那就是我們要從各方面對某個疑難的問題加以討論。於是,我們之前所得出的結論,此時又要成為一個問題。既然實在已經超越了一切的純粹自然,那麼我們難道不能感受到比以前還大一些的觸動嗎?因為,從最原始的人生開始,一般人生所站的地位,都為那種意見——解脫人生的弱小——所斥為全不妥當。我們人類所想征服的自然,未必不保持他的不可抗的勢力,而毀壞我們更高的慾望,而使之成為空漠的希望嗎?
我們發現,精神生命的觀念所需要的,與人類所能供給的之間好像有一種根本的矛盾。精神生活需要一種完全的、包含其他多樣的形式的活動,這樣,它好去超越主觀與世界,即內在的感覺與外在的事實二者之間的衝突。我們的內在生活幾乎被這種衝突隨意擺佈。精神生命構成一個涵蓋諸多方面的整體,而人性則分裂成許多孤立的個體。人類儲存自己的必要,如同社會交際的緊要一樣,使我們不得不注意保持這種孤立態度。精神生活宣稱他所提供的內容是永遠真實而顯赫的,而至於人的事業,是時而發達,時而低落。無論是人的生活,還是生活所要求的,它們都是變化無常的。
雖然我們不能完全將這些衝突解決掉,但是我們仍然有辦法使它們相互作用而抵消掉。沒錯,只要我們用洞察的眼光去發現人類的集合經驗,就能看出相消作用存在於人生的各個方面,它在我們知識的預料之中,又大大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我們可以隨時隨地地發現人類精神的不朽之處。以前是由於必要的強迫,因為儲存自己的自然衝動才能經營的,而現在都變成了高尚的,這是因為我們的人生已經進步了(不止一般的進步),單純的並列體變成了有機的聯合體。在以前來說它只是一種手段,而現在則是一種深藏於我們內在的特殊形式。過去一切舊的東西,在新的光明之下都將被重新解釋,因此,必要的衝動對於促進人類的進步有著不可磨滅的影響。在人類關係的一切矛盾上,精神生活取得他的基礎,而且能夠排除一切阻礙以促進他自己的目的。
此外,我們可以從人際關係的各個方面都能看到,生活已經逐漸地擺脫了起初支配它一切活動的天生的自私:最能表現這種解決運動的是愛情與工作,愛情表明它是如何改變了我們待人的態度,工作則表明它如何改變了我們接物的態度。誰能否認愛情是出於天性呢?誰又能低估這種天性的永恆意義呢?然而,當愛的物件從某些方面獲得其自身的價值後,當使被愛者那種幸福的願望能夠直接激發我們去努力時,這種天性便被完全改變,我們天性的自私便會讓位於他人。事實上,亞里士多德曾經描述過這種改變,他指出,即使是在那些下等人的身上,也會發生這樣的改變。工作也是如此。我們在最初工作的時候,只是簡單地為了滿足我們重在的需要,如果我們要求為所付出的勞動而獲得報酬時,任何人也不能責備我們。但是,我們都知道,事情並不到此為止。在這一過程中,工作本身會使我們自身變得更加可貴:因為它建立了一種能夠抵制工作者突發異想的精神聯絡,它使我們能夠承認更大的困難甚至犧牲,它變成了我們不斷取得進步的莫大力量。在愛與工作中,一種本來是純粹的外在接觸逐漸變成了內在的聯絡。與此同時,單純的快樂和利用服從了更崇高的精神利益的追求。
事實上,這種自然的衝動與能量向精神層面的質變與轉移對於我們整個人類生活都是適用的。這種轉移,我們可以從某些個人經驗的獲得中看到。事實證明,我們保持和發展這種個人的天性是完全符合我們自我儲存的自然衝動。這是一項可以引起我們感情共鳴、激發我們活力的任務。但是,這個運動一旦發端,勢必會遠遠地超越之前平凡的起點。那些分散的精神因素開始聚集起來,並且會共同發揮著非凡的作用。我們所向往的目標因此可能脫離狹隘個人主義的利益,不僅如此,甚至可能還會反對它們。一個有組織的精神世界逐漸地顯現出來,並且會越來越能激發我們工作的熱情和犧牲精神。
另外,這種由低到高的運動,不僅可以從個體上看出來,而且在整個人類的整體上亦能看得出來。在最初,是外部的接觸和生存鬥爭的競爭壓迫使人們結成或大或小的群體。但是後來,這種表面的關係逐漸成為一種合作的夥伴關係。共同的生活經驗造成了一種共同的善惡標準,一種共同的目標,一個共同的利益範圍,使個人的地位漸漸變得堅固,同時又能將個人的自私限制起來。於是,這也同樣是人類走向更高尚、更崇高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