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 Killers

原載於《科幻奇幻雜誌》(themagazineoffantasy&sciencefiction)2006年10/11月

著卡羅爾·艾姆什維勒/carolemshwiller

譯李懿

卡羅爾·艾姆什維勒著有長篇小說六部及短篇小說百餘則。其短篇作品發表於各大雜誌,被編入諸多選集,自然也少不了個人作品集,最新一輯為《我與你同在》(ilivewithyou)。最近的長篇新作是2007年問世的《秘密城市》(thesecretcity)。在長達五十年的職業寫作生涯中,她已將星雲獎、世界奇幻獎、菲利普·k.迪克獎收入囊中,並於2005年榮獲世界奇幻獎終生成就獎。

艾姆什維勒常常禁不住思索,人類文明是否存在隨時崩潰的可能。作為簡單生活的擁躉——油燈、步行、抽水洗浴、帶傳統搓衣板上湖邊洗尿布——她找不出多少「害怕」文明破滅的理由,但同時也並不期待末日的來臨。據她所言,之所以描繪倒退與毀滅的未來,僅僅是因為後末世與充斥著新機器與新發明的未來同樣有趣。

《殺人犯》的構思源自艾姆什維勒對伊拉克戰爭的反對情緒。美國政府就此的一貫宣傳是,在伊拉克打擊恐怖分子,從而可避免在本土應對恐怖襲擊。本篇作品則展現了這樣的戰爭真正燒到美國本土之後的情景。

大部分人都離開了,因為缺水。不知他們上哪兒能找到更好的去處,我們有些人覺得這裡比什麼地方都安全。話說,早在戰爭遠未顯出平息跡象之前,我們就很難搭到車去外地了,民用汽油已停止供應。很快,最後一滴汽油也將告罄。

在地下管道被炸燬(一個人用一顆手榴彈就能搞定)之後,我們聚集起來,將鎮子往高處搬遷,大家沿溪流而居,並挖了導水渠,溪水流過幾戶人家的房前屋後。雖然水需要用桶挑進屋,廢水也得手動倒到後院裡,但至少我家的菜園和果樹都有水澆灌。天氣熱的時候,我們就在灌溉渠裡洗澡,冷的時候則蹲進室內澡盆用海綿擦身,不過現在已經很少有冷天了。

鎮上其實沒有多少好搬的,因為人已經少了一大半,而且走掉的自然全是壯男,所以只能靠我們女人自己搬。沒有騾馬可用,它們全被敵人偷走了,沒偷走的也給殺死弄殘,就為了阻撓我們好好生活。

沒有電。有些婦女提議重新從水電站拉線取電,但迄今為止無人付諸實踐。說起來,我倒沒那麼介意這種生活。我向來喜歡步行,而且我們還有油燈和蠟燭可用,火焰的光芒柔和而溫馨。

我家的房子原本就比鎮子的地勢高出許多,這是件好事,因為我不想搬家。我要為哥哥守著老屋,以便他尋回家來。再說,我也背不動老媽。

我家後院外頭曾經是水電局,再往後是林業局的地盤,再往後是約翰繆爾荒原。如今,全鎮都搬到了我家背後的高坡上,水電局和林業局自然也貢獻了出來。

我家的房子風景很好,我們常常坐在前門臺階上俯瞰群山。現在人人都搬到了山腰上,家家戶戶的風景都很好。

下方的鎮子成了空殼,旺斯與凱馬特超市被洗劫掃蕩,剩下兩座大空屋。山上有間小商店,供我們互相交換農副產品與縫紉針織品,尤其是襪子,如今真是一襪難求。戰前的我們浪費成性,誰都不肯穿打補丁的襪子,現在不僅搶著穿,一雙全新的襪子上腳之前還會先給腳跟和腳趾的位置加固。

我們把小圖書館也搬了上來,藏書量甚至比先前還多,因為能找到的書全給帶來了,包括自己的和離去的人留下的。不需要專員管理,人人按時借還,遵守誠信。

我們有一間小診所,但沒有醫生,只有幾位老到無法參軍的老年護士。她們都七十多歲了,仍舊堅持診病,培訓接班人,可是藥物匱乏,只有本地的草藥可用。我們向派尤特印第安人取經,有幾位派尤特護士常常來幫助我們,儘管她們自己在居留地上還有護理工作要做。(居留地也一道搬上山來了,而且現在已經不再叫居留地。)

新村如今成了女兒國,婦女承擔了所有的手工藝活兒:做被子、織毛衣,重活也由婦女來幹,有一群婦女擅長修理屋頂,還有女木匠……

許多女人跟隨男人上了戰場,但我得照顧老媽,在哥哥離家之前我就一直在照顧她。其實她並非病重,只是肥胖酗酒。她的雙腿形態恐怖,佈滿曲張的靜脈,走起路很疼,所以她不再走路。戰爭來臨的時候,她的情況好了一點,因為物資缺乏(不過家釀啤酒依舊儲量豐富),但她仍然無法行走,或是不願行走。我想,她的肌肉大概全都萎縮了。照顧無法行走的人,在我看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自打記事那天起,我就履行著這項責任。

如今老媽撒手人寰,我終於有機會做點有用的事了。假如知道具體哪個地區還在打仗,我一定會奔赴前線。可是戰爭好像又結束了。大概結束了吧,但又沒有完全止息。我不清楚它是如何結束的,更說不準它是否真的結束了,我們無法確證,即便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公開的軍事行動了。頭頂沒有機械飛過,也沒有任何傳統的航空工具。(其實在我們這種偏郊小鎮根本就見不到軍事行動,除了炸管道和偷牲口,沒人多關心我們的存在。)

新式戰爭就是這樣,無始無終,不同於從前,有界限分明的兩個敵對陣地——早在戰爭開始之前,敵方就已滲透到我們中間。若是正經採用老式的章法,國小力弱、技術低下的他們絕對一仗也打不贏。可是,低下歸低下,只要遍地開花,笨辦法也有大作為——他們攪得民眾人人自危,互不輕信,至今依然如是。我軍想盡辦法抓捕敵犯關進拘留營,幾乎看見黑眼睛、黑頭髮、蜜色皮膚的種族就抓,但是根本抓不完。隨著戰爭愈拖愈久,我方耗光了所有資源,他們卻還有辦法進攻,破壞行動無休無止。俘虜紛紛從拘留營越獄,其實就是直接走出來的——看守營門的警衛同樣走掉了。

為數眾多的逃犯帶著傷病與瘋狂來到我們山裡,除了逃犯以外,也有逃兵來此地避世。他們被統稱作「山人」,對誰都不肯相信,有些到了這兒仍在互相廝殺,幾乎像半觸發的雷區,餘雷隨時可能爆炸。他們都不再是完整的人,身體上或精神上受了殘損。當然,或許我們大家都是一樣,只是沒意識到而已。

我哥也許就在山裡。如果他還活著,一定會回來的。他熱愛這個地方,他曾經在這裡打獵、捕獸、釣魚。他一向過得稱心如意,我知道,他一定會想盡辦法回來的。

那些山人基本不來煩擾我們,即便挨餓受凍或者病重。少數幾個來的都是小偷,偷我們的番茄、玉米、蘿蔔。還有其他東西也會莫名消失,比如菜刀、湯匙、魚鉤,自然還有毛衣、羊毛襪……那些瘋子住在比我們還高的山上,那上頭確實還有冷的時候。

他們真的是瘋子。這段時間,有一個人對其他山人下手,並將屍體丟在村子邊緣。死者全都是被木製弩箭射中了後背,箭桿雕刻精美,還有拋光的痕跡。我希望殺人犯不是我方的人,但想想又覺得,哪方都無所謂吧。

每次發生這種事,我們便將死屍抬入貯藏所,在此之前我會去確認死者是不是我哥哥。我不想讓他停屍貯藏所,絕不允許。那些人的樣子總是糟糕透頂——渾身髒汙,長鬚亂髮。我不禁想,我還能認出他來嗎?但轉念又想:怎麼會認不出呢?可他離家時我只有十五歲,他十八歲。現在他該有三十二歲了,如果還活著的話。

大夥兒有些人心惶惶,儘管死者中沒有鎮民。前一天夜裡,我發現窗外有人在往裡偷看。當時我尚在熟睡,突然被響聲驚醒,睜眼看見窗上映出一頂帽子的黑影,鼓鼓囊囊的,糾纏的長髮在帽簷下飛揚,後方是月色照亮的天空。我大喊出聲:「克萊門特!」只是條件反射,當時我半夢半醒,把他認作了哥哥。那不明身份的人連忙伏下身子,我聽到腳步沙沙,有人跑開了。事後我才感到後怕,我差點在睡夢中被射殺。

第二天清晨,我檢視腳印,那人似乎曾在我的簡棚後頭徘徊多時。

我滿心希望他就是哥哥,雖然我難以接受是他殺死了那些可憐的人。而另一方面,照常理說,他不該害怕回自己的家。當然,他不知道老媽死了。我能理解他對她的懼怕,他們關係一直不和。她每次喝醉就愛朝他扔東西,如果他碰巧離得很近,她就抓住他的手臂手腕可勁兒擰,直到他後來長壯實了,氣力不遜於她。但他不可能怕我,對吧?我是他的小妹妹呀。

老媽對我態度要好一些,她擔心我離她而去,或者對她撒手不管。我其實也可以拋下她走開,但直到她去世我都沒動過這樣的念頭。真的沒有。我照顧了她這麼久,已經忘了還有另外一種生活。況且我無論如何也狠不下心離開,她是我的媽媽,除了我,再不會有別人照顧她。

如果在窗外偷看的真是哥哥,那他一定會知道老媽已經不在了。因為她從不下床。我家是座小平房,他可以挨著每扇窗戶看個遍。我們有三間小臥室加一間廚房連客廳,老媽的大床位於最大的那間臥室,佔據了整個屋子的空間。

我在商店和圖書館張貼了克萊門特的照片,不過當然了,那是很久以前的照片,他還留著當年常見的部隊式平頭。我憑想象畫了一幅亂髮版的肖像,又畫了一幅鬢髮凌亂的禿頂版(我們家族有謝頂史),兩張畫上是不同風格的鬍鬚。我把兩張畫像都貼了出去。

商店的利奧說:「他也許不想跟你……不想跟任何人接觸。」

這我早已知道。

「我覺得在我窗外偷看的就是他。」

「啊,又來了。他想進門還不是隨便進。」

「你也打過仗,怎麼你就沒事,而其他人差不多全瘋了?」

「我運氣好,從沒見過真正的恐怖場景。」

其實他的情況可能沒他說的那麼好。我們留下的這些人基本上不結婚,也沒有機會結婚,男人都走光了。他可以娶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但他沒那麼做。他住在商店後面的一個棚子裡,居室雜亂,身上總是臭烘烘的,即使商店就在水渠旁邊。此外,他脾氣暴躁,一般人可習慣不了。

「如果我哥過來,麻煩告訴他,我出門到他愛去的地方找他去了。」

「就算你找到他,他也不會回來的。」

「那我乾脆去找那個不停殺人的瘋子。」

事實是,孑然一身、了無牽掛的我有些無所適從,不知該如何過活。我愛去哪兒都成,愛做什麼都行。我應該主動去搜尋那個殺人犯,還有誰比無所事事的我更適合這項任務呢?

說不定我能就地逮住他,他極有可能藏身於村寨邊緣——並往我窗子裡偷看。我可以設個局誘使他進我屋裡。他偷看一定是有原因的。

我打點好背包假裝出行,避開所有村民的視線。村外是荒野岩石地,有許多地方可供躲藏,沒人會知道我並未走遠。我的背包幾乎是空的,裡面裝了瓶辣椒粉。這些日子辣椒很難得,我存了一些用作武器。我在靴子裡藏了一把小刀,腰間別著一把較大的匕首。山間的溪澗不再有人養魚,但還有野生的魚類,儘管數量比從前少了許多。我帶了魚線和魚鉤,今天就能用上,不必走太遠。

我釣到一條鱒魚。我得用古法生火,火柴已經絕跡。我總是隨身帶著一把枯洋蘇草的纖維,便用它引火烤了魚吃掉。等到天黑,半月升上天空,我躡手躡腳溜回家裡,就像那些瘋子一樣。

門四敞大開,地板上積滿了沙子。他就不能關上門嗎?他是個什麼傢伙,莫非不曉得如今沙塵暴和塵捲風比從前頻繁多了嗎?話說這也是我們搬往山上的另一個原因——躲進山林,避開沙塵的襲擾。

未見其人,先聞其臭。我把小刀藏進袖子,便於隨時滑入手中。

我能聽到他的呼吸,聲音裡彷彿充滿了恐懼。一個如此恐懼的人會很危險。

他蜷縮在老媽臥室的大床與床頭櫃之間,我只能看見他的帽子,拉得很低,整張臉掩在陰影裡。我還看見他褲子破洞下露出的膝蓋,比他的臉要清楚多了。

我立即想到,哥哥不可能進老媽的房間,而是會待在自己那間屋裡,何況主臥室裡依舊縈繞著死亡與將死的氣息。即便心知不可能是他,我還是喚道:「克萊門特?快出來吧。」

他發出呻吟。

「你病了?」他的聲音病怏怏的,我猜,正因如此他才會出現在這裡。

我後悔沒有先點燈。我原本指望藉助月光照明,但這間屋不怎麼亮敞。他是我哥哥的可能性仍未排除——渾身髒汙,長鬚亂髮,和所有戰士一樣成了瘋子。

「出來吧,來客廳裡。我點上燈,給你弄些吃的。」

「別點燈。」

「為什麼?家裡就我一人。再說外頭已經不打仗了,戰爭都差不多結束了。」

「我宣過誓,要戰鬥至死。」

(我想哥哥也發過這樣的誓。)

我的手指撫過刀的輪廓。「我去點燈了。」

我誇張地轉身,去客廳用打火石點上了燈,其間一直背對著臥室門。我聽見他進了客廳,才轉頭仔細打量他。

碎布拼接的帽子,底下披著凌亂的長髮。看不出他本來就是棕色皮膚,還是被風吹的,或太陽曬的,或泥土染的。他嘴唇周圍長了一圈鬍鬚,有點花白了;眼睛是敵軍典型的黑瞳,眉毛也像他們那樣粗。他缺了顆門牙,如今這也不是稀奇景象,因為沒人能補。他棕黑的皮膚泛著烏青,黑眼圈濃重。要是他硬說沒病,那真是太不關心自己的身體了。

「你是敵人,而且都半死不活了。」

旁邊就有椅子,可他竟身子一歪栽倒在地,最後平躺在我家磨得光滑的油地氈上。既然他還眷戀打仗,我應該趁現在有機會立馬殺了他。他渾身腌臢惡臭,僅憑這點我差不多就想弄死他了,我原以為老媽去世之後我已不再需要收拾這種烏七八糟的鬧心場面。

「讓我躲一躲,就今晚,天亮就走。」

「你瘋了吧?」我跪蹲在他身邊,「到處殺人的就是你,我應該立即殺了你。」

他撐著牆努力要坐起來。我不想碰他,但還是忍不住伸手去提他衣服的前襟,結果那朽爛的布片一扯就撕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