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贏要贏得光彩

「時刻保持警惕,啊?」

「正是,少爺。」

「你八成不願意和他睡一間屋子吧,吉夫斯?」

「是,少爺,恕我不能欣然從命。」

「嗯,換我也不樂意。可該死,」我說,「咱們怎麼先亂了陣腳?慌了神了,這可不行。而且,就算施特格斯有這個打算,他哪有機會接近哈羅德?」

炳哥卻無論如何不肯樂觀起來。他這個人,喜歡抱著病態的想法,有半點機會都不放過。

「對大熱門下毒手,辦法可多著呢。」他一副病得要死的聲調,「不信你去讀賽馬小說。在《功敗垂成》裡,賈斯珀·莫萊弗勒勳爵收買了馬房領班,趁德比馬賽的前一晚往‘俏貝琪’的馬鞍裡塞了一條眼鏡蛇,害它差點不能上場!」

「哈羅德被眼鏡蛇咬的機率有多大,吉夫斯?」

「我認為十分渺茫,少爺。況且即便出現這種情況,以我對這孩子的瞭解,我想咱們擔心的物件倒是那條蛇。」

「反正呢,時刻保持警惕,吉夫斯。」

「自不必說,少爺。」

坦白說,接下來那幾天,炳哥實在叫我有點忍無可忍。手頭掌握著一個種子選手,謹慎照料是理所應當,但我覺得炳哥做過了頭。這傢伙滿腦子賽馬小說的情節,據我有限的瞭解,這種故事裡頭,賽馬主角開賽前至少要歷經十幾回毒手。炳哥像塊膏藥似的天天黏著哈羅德,一刻也不肯讓對方離開自己的視線。當然啦,我理解這事對他有多重要。贏夠了錢,他就能辭了家教的工作殺回倫敦。但話雖如此,他也沒有理由連著兩次凌晨三點把我吵醒——第一次說我們應該親自準備哈羅德的飲食,免得被人下藥;第二次說他聽到灌木叢裡有奇怪的動靜。後來他還堅持叫我去監督星期日的晚間禮拜,因為第二天就比賽了。這下,我的忍耐終於到了極限。

「幹嗎?」我對晚禱一向不大熱衷。

「唉,因為我自己去不了,我那天不在。我今天要帶埃格伯特去倫敦。」埃格伯特就是勳爵家的公子,炳哥的學生,「他要去肯特,我得送他到查令十字車站。我都鬧心死了。星期一下午才回來,估計大半場都趕不上。所以,一切就靠你了,伯弟。」

「那,咱們也不用非派個人去晚間禮拜呀。」

「笨蛋!哈羅德不是唱詩班的嗎?」

「那又怎麼樣?你要是怕他飆高音扭斷了脖子,我去也幫不上忙。」

「傻瓜!施特格斯也是唱詩班的,禮拜之後他恐怕要搗鬼。」

「胡說八道!」

「真的嗎?」炳哥說,「那,不妨告訴你,在《巾幗騎手詹妮》裡,大反派趁比賽前一天晚上綁架了大熱門的騎師,而只有他才駕馭得了那匹馬。要不是女主角女扮男裝,穿上騎師服,又——」

「唉,行啦行啦。不過,要是真的有危險,那依我看,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哈羅德星期日晚上不去,不就得了?」

「他必須得去。你以為那個厭惡小子是品格的表率、人見人愛嗎?他在村子裡可是惡名遠揚。因為逃唱詩班的次數太多,牧師警告他,只要再有一次不來,就開除他。要是他比賽前一天晚上被取消資格,那咱們這傻瓜可是當定了!」

既然如此,那我自然毫無選擇,只得乖乖跟著去。

鄉間教堂的晚間禮拜總是叫人昏昏欲睡心平氣和,有點完美的一天即將結束之感。老赫彭斯托爾站在講道壇上,語調不緊不慢,有點顫顫巍巍的,很有助於走神。大門敞開著,空氣中混合著樹木、金銀花、黴菌和鄉親們禮拜正裝的味道。目光所及處,農夫們撐著身子,姿勢很放鬆,呼吸很深沉。一開始扭來扭去坐不住的孩子們這會兒都歪著倚著,像吃撐了昏睡過去了。夕陽西下,幾縷餘暉透過彩色玻璃窗照進來,鳥兒在枝頭嘰喳,村婦們的裙襬在寂靜中簌簌作響。澄澈寧靜。我想說的就是這個,我心中一片澄澈寧靜。每個人心中都是一片澄澈寧靜。正因為如此,爆炸發生那一剎那,簡直如同末日。

我說爆炸,是因為我就是這個感覺。就在前一刻,大家還都沉浸在如夢的沉寂中,空氣中只有老赫彭斯托爾宣講「愛鄰如愛己」的聲音。突然之間,不知哪兒爆發出一陣驚天動地的尖叫,從雙眼之間直插進大腦,沿著脊樑骨一直蔓延到腳心那種。

「噫——!啊——噫!噫——」

那聲音就像六百隻豬同時被擰住了尾巴,不過發聲的是哈羅德那孩子,他好像突然抽風了,只見他跳上跳下,拍打著自己的後背,每隔一秒鐘就用力吸一口氣,再接著尖叫。

怎麼說呢?晚間禮拜佈道的時候出了這等事,不可能沒人指指點點。教眾忽悠一下子從昏迷中醒來,一窩蜂地爬到椅子上想看著究竟。赫彭斯托爾一句話沒說完,也轉過身來。有兩個異常冷靜的教堂司鐸從走廊裡跳出來,矯捷如獵豹,抓住了尖叫不止的哈羅德,把他押進了法衣室,就看不見了。我一把抓起帽子,繞到後門,心知大事不妙。我猜不出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但心裡隱隱覺得,這背後恐怕就是施特格斯那個小人動的手腳。

我趕到時門反鎖著,等我終於叫人給我開了門的時候,這出戲似乎已經步入尾聲。赫彭斯托爾身邊圍了一圈唱詩班男童、司鐸、司儀什麼的,聽他疾言厲色地教訓倒霉鬼哈羅德。這場即興演說必然相當帶勁,可惜我只聽到了個結尾。

「不知羞恥的孩子!你竟然膽敢——」

「人家是敏感性皮膚嘛!」

「現在沒空聽你說什麼皮膚——」

「有人往我脖子後面塞了一隻甲蟲!」

「胡說!」

「我感到有蟲子在爬——」

「荒唐!」

「很不可信,是吧?」我身邊有個聲音說。

是施特格斯,可惡。他套著一襲雪白的袈裟還是法衣,不管叫什麼吧,一副憂心忡忡的表情。這個卑鄙小人厚顏無恥幸災樂禍,還敢跟我四目相對,眼皮都不眨一下。

「往他脖子後放甲蟲的人是不是你?」我喊道。

「我?」施特格斯說,「我!」

赫彭斯托爾蒙上了黑紗。

「你說的話我一個字也不信,不知羞恥的孩子!我警告過你,這次不會再原諒你了。從現在起,你不再是我唱詩班的一員。走吧,不可救藥的孩子!」

施特格斯拽了拽我的袖子。

「這麼一來,」他說,「你下的注,知道吧——怕是打了水漂啦,親愛的朋友。真可惜,你沒選起跑投注。我一直覺得只有起跑投注才安全。」

我瞟了他一眼,當然,眼色不善。

「還好意思說贏要贏得光彩!」我撂下一句話,故意話中帶刺。天啊!

吉夫斯聽到這條訊息表現得很鎮定,不過我覺得他表面上雖然平靜,心裡也有點慌。

「施特格斯先生足智多謀,少爺。」

「你的意思是他卑鄙無恥吧。」

「或許少爺形容得更為貼切。不過,賽場上風雲莫測,心中不服也無濟於事。」

「我要是像你這麼樂觀就好了,吉夫斯!」

吉夫斯微微一頷首。

「如此一來,我們似乎只能指望佩恩沃西太太了。若她能不愧於利透先生的溢美之詞,在母親組套麻袋賽跑中嶄露頭角,那麼我們總算輸贏相抵。」

「是,但咱們還以為能大賺一筆,這總是叫人好生失望。」

「少爺,入賬的可能或許並非沒有。利透先生出發之前,我請他代表‘辛迪加’押了一個小數目在少女組勺子運雞蛋自由賽上。在此還要多謝少爺美意,讓我加入了辛迪加。」

「押薩拉·米爾斯?」

「不,少爺,押了一位無人看好的選手,普魯登斯·巴克斯特,也就是勳爵閣下園丁主管的女兒。園丁先生告訴我,他女兒手很穩當,每天下午都要從小屋裡端一杯啤酒給他,而且從來也沒有端灑過一滴。」

那,聽上去小普魯登斯平衡能力是不錯,就是不知道速度如何。有薩拉·米爾斯這種老馬參賽,這場比賽基本如同經典賽,而在這類重大賽事中,一定得有速度才行。

「我懂得這是兵行險著,少爺,不過,我認為這不失為明智之舉。」

「你是押她能取得名次,是吧?」

「是,少爺,前三名。」

「那,我看成吧。從我認識你,還從來沒見你出錯。」

「多謝少爺信任。」

坦白說,我要是想過一個輕鬆愉快的下午呢,基本原則就是離村校運動會越遠越好。太難對付。但是由於此次非同小可,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吧,我只有擱下成見走這一遭。結果不出所料,一切情況都叫人打怵。這天溫暖宜人,公館庭院裡熙熙攘攘的都是些農戶,都快化成了一鍋粥。孩子們鬧騰來鬧騰去。其中有一個小丫頭主動攥住我的手,再也不肯放鬆,任由我領著翻過人山人海,總算到了母親組套麻袋賽跑的終點線。我們還沒相互介紹過,不過她大概覺著誰做聽眾也無所謂,自顧自地講自己如何在摸彩袋環節中了個布娃娃,並且大有不厭其詳的派頭。

「我要給她取名叫格特魯德。」她說,「每天晚上給她脫衣裳,哄她睡覺,早上叫她起床,給她穿衣服,晚上哄她睡覺,第二天早上叫她起床給她穿衣服——」

「我說,乖丫頭。」我說,「不是想催你什麼的,不過你能不能提煉一下精華?我急著要看這場比賽的結果。伍斯特的命運可都系在這上頭。」

「我一會兒也要比賽。」她暫時扔下了布娃娃的話題,開始屈尊俯就地跟咱們老百姓聊天。

「是嗎?」我心不在焉,忙著從人堆裡張望賽道,「什麼比賽?」

「勺子運雞蛋。」

「不是吧?你就是薩拉·米爾斯?」

「才沒有!」這孩子一臉鄙視,「我是普魯登斯·巴克斯特。」

如此一來,我們的關係自然起了變化。我饒有興趣地打量她。這可是咱們押的寶啊。坦白說,她不像是飛毛腿,矮矮胖胖的。有點疏於鍛鍊吧。

「我說,」我說,「既然如此,你就不該頂著大太陽跑來跑去的,待會累著就不好了。你得養精蓄銳,老朋友。過來坐在樹蔭底下。」

「我不想坐下。」

「那,也別累著。」

這孩子撲到另一個話題上,像花蝴蝶在花間飛舞。

「我是好孩子。」她說。

「我相信。我還希望你是勺子運雞蛋的好手。」

「哈羅德是壞孩子。哈羅德在教堂裡尖叫,所以人家不讓他來參加運動會。我很高興。」這個女性之典範皺著鼻子,一派高風亮節,「因為他是壞孩子。他星期五還揪我的辮子。哈羅德不能來運動會!哈羅德不能來運動會!哈羅德不能來運動會!」她唱了起來,像喊口號似的。

「別哪壺不開提哪壺啦,親愛的園丁之女。」我懇求道,「你是不知道,你這可說到了我的傷心事。」

「啊,伍斯特,年輕人!看來你和這位年輕的小姐交了朋友?」

是赫彭斯托爾。他滿面春風,一望便知是聚會的靈魂人物。

「我很欣慰,親愛的伍斯特。」他接著說,「看到你們年輕人全身心投入到我們這場小小的歡慶活動中。」

「啊,是嗎?」

「啊,是的!就連魯伯特·施特格斯也是。坦白說,今天下午我對魯伯特·施特格斯大為改觀。」

我可沒有,但我沒吱聲。

「我一直以為魯伯特·施特格斯這個年輕人——私下告訴你吧,自私自利,要他為同伴的利益做點貢獻,他斷然不肯。不過,剛才短短半個小時內,我兩次看到他陪著佩恩沃西太太,也就是我們可敬的菸草商的妻子,去帳篷裡用茶點。」

我立刻棄他而去。我甩開巴克斯特不肯放鬆的小手,奔向母親組套麻袋賽跑的終點線。比賽馬上要結束了。我有種可怕的預感,只怕這緊要關頭又要有人搗鬼。我碰見的第一個人就是炳哥。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問:「誰贏了?」

「不知道,我沒注意。」這老兄苦澀地說,「反正不是佩恩沃西太太,見鬼!伯弟,施特格斯那個小人是咱們身邊數一數二的毒蛇。我也不知道他是怎麼知道的,反正他得到了風聲,曉得她是危險人物。你猜他耍了什麼手段?他在比賽開始五分鐘前,誘騙這可憐的婦人去吃茶點,叫她灌了一肚子蛋糕茶水,結果剛跑了20碼她就不行了,一下子跌倒就起不來了!唉,不過謝天謝地咱們還有哈羅德!」

可憐的笨蛋!我瞪著他。「哈羅德!你還不知道?」

「聽說?」炳哥臉色泛青,「聽說什麼?我什麼也沒聽說呀。我這才回來五分鐘,下了火車就趕來了。出什麼事了?快告訴我!」

我報告了情況。他一時呆望著我,像見了鬼似的,然後微弱地呻吟了一聲,踉踉蹌蹌地轉身走進人群裡不見了。這可憐蟲嚇得不輕,但他傷心也是在所難免,我不怪他。

這會兒大家開始清理賽場,為勺子運雞蛋賽做準備。我想不如原地不動,觀望衝刺好了。此時我已不抱太大的希望。小普魯登斯固然口才驚人,但我怎麼看她都不像冠軍苗子。

我從人縫裡向外張望,開場好像挺精彩。領頭的是個紅頭髮的小個子,排在第二的是個金髮的小雀斑,後面薩拉·米爾斯緊追不捨。我們的候選人混在其他選手中間,亂鬨鬨地跑成一團,被前三名落得遠遠的。其實這會兒勝負已成定局。薩拉·米爾斯握勺子的手法渾然天成,自有一種優雅、一種嫻熟。她速度不慢,但勺子裡的蛋卻紋絲不動,可謂是天生的雞蛋神運手。

優劣很快見分曉。離終點線還有30碼,紅頭髮一跤跌倒,雞蛋直飛了出去。金髮小雀斑勇氣可嘉,可惜跑了一半就沒了後勁,薩拉·米爾斯一馬當先,穩穩當當地領先好幾個身長,實至名歸。金髮名列第二。一個穿著藍方格衣裳吸鼻涕的小丫頭擊敗了穿粉衣服的大圓臉,而吉夫斯的「兵行險著」——普魯登斯·巴克斯特,不知是第五還是第六,我沒看清。

我被人流推擠著,身不由己到了領獎臺前。老赫彭斯托爾正準備頒獎。我發現身邊站著的正是施特格斯。

「嗨,老夥計!」他一臉燦爛,「你今天手氣不佳呀。」

我一語不發,冷眼看著他。當然,跟他怎麼講都是白費。

「大手筆的賭客運氣都不怎麼樣。」他接著說,「倒霉的炳哥·利透,他在勺子運雞蛋上可輸慘了。」

我本來不想搭理他,但聽到這話不禁吃了一驚。

「什麼叫輸慘了?」我問,「我們——他押的數目很小啊。」

「你的大小標準我是不清楚。他押了三十鎊,賭普魯登斯·巴克斯特進前三。」

我只覺天旋地轉。

「什麼?」

「三十鎊,贏十賠一。我還以為他有什麼內部訊息,這麼看來是沒有。這場比賽和預測結果一樣。」

我腦袋裡一陣算計,剛要算出「辛迪加」輸了多少,這時赫彭斯托爾的聲音從遠處傳來,有點模模糊糊的。剛才頒前幾個獎項的時候,他如慈父一般,樂呵呵的。這會兒他突然嚴肅起來,很痛苦的樣子。他以悲天憫人的目光凝視著圍觀的人群。

「至於剛剛結束的少女組勺子運雞蛋賽。」他說,「我不得不忍痛履行職責。鑑於情節嚴重,不能置之不理。毫不誇張地說,我對此痛心疾首。」

他停頓了五秒鐘,叫大夥猜猜他痛心疾首的原因,然後才開口。

「各位知道,三年前,我不得已取消了每年運動會中‘父親組四分之一英里賽跑’的專案,因為有人向我檢舉,村酒館有人設下賭局,至少有一次,速度最快的選手竟然涉嫌在比賽中串通作假,情況異常可疑。坦白承認,我對人性的信念因為這件憾事產生了動搖。即便如此,我也仍然抱有信心,認為至少有一個專案總不會沾染到犯規以圖謀利的惡劣風氣。我指的就是少女組勺子運雞蛋賽。唉,事實證明,我太過樂觀了。」

他又停頓了一陣,激動得說不出話來。

「為免各位徒增煩擾,具體細節我不加贅述。簡而言之,比賽開始前,村裡的一位陌生人,也就是公館某位客人的男僕——我點到為止,不會透露此人身份——主動接近了幾位選手,給了每人五先令,條件是他們保證——咳,取得名次。事後他備感悔恨,於是前來向我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可惜為時晚矣。大錯已經釀成,他們必得自食惡果。此時此刻,不能輕言饒恕,我必須堅持原則。我宣佈,薩拉·米爾斯、簡·帕克、貝西·克萊、羅西·朱克斯四人,即跨過終點標杆的前四名選手,由於違反業餘選手身份,取消參賽資格。因此,這個精美的針線包,就由威克哈默斯利勳爵親手頒發給普魯登斯·巴克斯特。普魯登斯,上臺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