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那兒待著的日子裡一直維持了這種關係嗎?」
「哦,是的。」
「當他去英國時呢?」
「是的,也有。」
「那她是他的未婚妻嗎?」
「很難說。我猜,差不多算是吧。他們兩人信中都有所提及,大部分是玩笑口吻。諸如一個小小的英國家庭女教師勾搭上了著名的法國作家之類的話;還說,假如他因為傷風敗俗而觸犯眾怒結果入獄,那她該怎麼辦;就是這樣的一些話。」
「哦,哦,哦。發現她長什麼樣了嗎?」
「長什麼樣?哦,你的意思是看上去嗎?」
「是的,有沒有……有沒有……」他感覺到了我的期待。「……照片?」
「照片?有,事實上有好幾張;是切爾西一家照相館拍的,印在厚相紙上。他肯定是請她給寄一些。這有價值嗎?」
「太棒了。她長什麼樣?」
「挺漂亮的,但也不特別。黑色頭髮,結實的下巴,好看的鼻子。我沒有特別仔細地看;不是我喜歡的型別。」
「他們相處得好嗎?」我幾乎不清楚還想問些什麼。《福樓拜的英國未婚妻》,我心裡嘀咕著。作者傑弗裡· 布拉斯韋特。
「哦,是的,他們似乎處得來。他們好像挺甜蜜的。他後來掌握了不少英語裡的甜言蜜語。」
「他語言上沒問題嗎?」
「哦,是的,他信中有一些大段大段的話是用英語寫的。」
「那他喜歡倫敦嗎?」
「他喜歡。怎麼能不喜歡呢?這是他未婚妻居住的城市。」
親愛的老居斯塔夫,我喃喃自語道;我對他產生了一種溫情。在這裡,就是這個城市,一個多世紀以前,他的心被我的同胞俘獲了。「他抱怨霧天了嗎?」
「當然。他寫了一些這樣的話,如‘你們怎麼能生活在這種霧裡?等到紳士認出霧中朝他走來的女士,這時再脫帽就已經太遲了。我很驚訝的是,當這種簡單的禮貌都成問題時,這個民族居然沒有滅亡。’」
哦,是的,就是這口吻——文雅,調侃,有點色眯眯的。「那世博會呢?他詳細談了嗎?我猜他肯定很喜歡。」
「他喜歡。當然,這是他們初次見面之前幾年的事了,但他提起這事時還是很動情——他懷疑自己也許曾在人群中不經意地與她擦肩而過。他覺得世博會有點糟糕,但確實也相當輝煌。他好像看了所有的展覽,彷彿它們就是為他準備的一次龐大的素材展。」
「那,呃。」好吧,為什麼不問呢。「我猜他沒有去妓院吧?」
埃德面有慍色地看著我。「哎,他可是在給自己女朋友寫信,對吧?他不太可能拿這個出來吹噓吧。」
「是,當然不會。」我感到了責難。我也覺得歡欣鼓舞。我的信。我的信。溫特頓打算由我來發表這些信,難道不是嗎?
「那我什麼時候可以看到信?你把信帶來了吧?」
「哦,沒有。」
「你沒有?」好吧,將它們儲存在安全的地方,這也合乎情理。旅行是有危險的。除非……除非有什麼事情我沒搞明白。也許……他想要錢?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對埃德· 溫特頓其實一無所知,除了知道他是我那本屠格涅夫《文學回憶錄》的主人。「你連一封信都沒帶在身邊?」
「沒有。你知道嗎,我把它們給燒了。」
「你說啥?」
「是的,對,這故事聽上去很怪,但的確如此。」
「現在這聽上去像是犯罪故事。」
「我確信你會理解的。」他這麼說讓我大吃一驚;接著,他開心地笑了起來。「我的意思是,你們所有人。事實上,起初我決定誰也不告訴的,但後來我想起了你。我想這個領域的人應該有人知道此事。算是有個見證吧。」
「接著說。」這個人是個瘋子,這是顯而易見的。難怪他們會把他從大學裡踢出去。要是他們早些年就這麼幹該多好。
「你知道嗎,信裡充滿了各種誘人的東西。這些信,非常長,寫了不少對其他作家和公共生活的看法。它們比他普通的信更袒露心跡。也許這是因為他是把信寄到國外,所以才能這樣無拘無束。」這個罪犯、騙子、失敗者、謀殺犯、禿頭的縱火狂知道他在對我做什麼嗎?他很可能是知道的。「她的信也自有其可取之處。她在信中講了自己的人生遭遇。對認識福樓拜很有幫助。信裡寫滿了對克魯瓦塞家庭生活的思念追憶。她顯然是一個很好的觀察者。她所注意到的東西,我覺得別人都發現不了。」
「繼續。」我陰沉著臉,沖服務員揮了揮手。我不確定自己還能在那兒待下去。我想告訴溫特頓,英國人當年將白宮燒為平地,這事我別提多高興了。
「毫無疑問,你想知道我為什麼要毀掉這些信。我看得出來,你有點發怒了。好吧,在他們最後的一次通訊中,他說假如他死了,會將她的信送還給她,然後她就要把雙方的來信都燒掉。」
「他給出理由了嗎?」
「沒有。」
如果假設這個瘋子說的是實話,那麼這一切就顯得很奇怪了。但居斯塔夫當時確實燒掉了他和杜康的大部分通訊。也許他的家族榮譽感一時佔了上風,他不想讓全世界知道他差點就娶了一位英國家庭教師。或者,也許他不想讓我們知道他對孤獨和藝術的著名虔誠曾經差一點就被顛覆。但世界會知道的。我會告訴世人,不管用何方式。
「所以你看,我其實別無它選。我的意思是,假如你的事業是作家研究,就必須誠實對待他們,是吧?你必須按他們說的做,哪怕別人做不到。」這是一個多麼自鳴得意、喜歡說教的王八蛋啊。他說起倫理道德,就像是妓女塗脂抹粉。然後,他設法將先前的那種狡詐和後來的那種自鳴得意融成一副表情。「他最後一封信裡還講了些別的。除了要求赫伯特小姐燒掉信件,他還附加了一個非常奇怪的指示。他說,假如有人問你我信裡寫了什麼,或打聽我的私生活,請別對他們說實話。因為我不能求你們都撒謊,要不然,看看他們希望聽些什麼,然後你就說什麼吧。」
我覺得自己就像是維利耶· 德· 利爾 – 阿達姆:有人借我一件皮草大衣,一塊打簧錶用了幾天,然後殘忍地將它們奪回。幸運的是,服務生這時回來了。此外,溫特頓並不那麼傻:他將凳子推得離桌子遠遠的,在那裡玩自己的手指甲。「遺憾的是,」當我收起自己的信用卡時,他說,「我現在很可能無法投錢到戈斯先生身上了。但我相信你會認同我,這是一個有意義而且符合道德的決定。」
我想我接下來所說的話對戈斯先生極為不公,無論是把他當成作家,還是一個凡夫俗子;但我當時真的忍無可忍了。
「finders,keepers」是英語格言,即對於無主的物品,先發現者可以擁有對此物的所有權。此概念來自古羅馬法律。
語出奧登的詩《名人錄》(「who’swho」)。
英國20世紀初著名的文學團體,核心成員有弗吉尼亞· 伍爾芙等人。
法國象徵主義作家、詩人和劇作家。
即打簧錶,一般是通過錶殼上的按鈕或撥柄,可以啟動一系列裝置發出聲響,以報告當時的時間。對於照明條件受限的19世紀,這種能報時的手錶顯得非常重要。
作者「巴恩斯」的其他小說
《時間的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