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浙總督怡良原本是達、姚二人的頂頭上司,因為打仗的緣故,所以允許他二人越過上級,有事情時直接報告給清政府,怡良也只能乾瞪眼。就為了這點小事,怡良心存芥蒂,想借機報復。到了臺灣,早有人來迎接,臺灣百姓聽說怡良是來審理案子的,知道達洪阿、姚瑩很冤枉,紛紛跑出來求情。半路上就攔著喧鬧,爭著說達洪阿他們的好處,請怡良大人就不要查了。達洪阿聽說以後,立刻親自去和百姓解釋,百姓這才漸漸解散。
怡良到了官方招待的地方,門外又有一片鬧聲,巡捕過來報告說,外面的百姓每人拿著一炷香,闖進這裡來了。怡良問為什麼?巡捕說,是為達洪阿和姚瑩申冤。
這時,達洪阿和姚瑩見過怡良以後,已經回衙門了。怡良急忙派人找來。不一會兒,達洪阿和姚瑩都到了。老百姓分到兩邊,把二人讓進去。怡良這會兒只好裝出謙恭的樣子出來迎接,跟兩人行過了禮,接著說:「兩位都是好官,所以才這麼受百姓的愛戴。現在仍然要兩位勸慰百姓,禁止喧鬧,兄弟我一定替你們伸冤。」
達、姚二人急忙說:「大人過來是公事公辦,我們知道做得不對,難道因為老百姓,連國家的法律也不顧了嗎?」正在商量的時候,外面的喧鬧更加起勁了。達、姚二人只好奉命出來委婉地勸慰。老百姓說:「怡大人既然已經到了這裡,怎麼不出來審理案子,我們也好當面上訴。」
達、姚二人又把怡良給請出來,讓他通告百姓。怡良沒辦法,只好親自出來,看見外面有無數百姓,黑壓壓地跪了一地。前面的還都舉著呈詞,巡捕急忙把呈詞交給了怡良。
怡良眯著小眼大體瞧了一下,就說:「我來這裡,是給達大人和姚大人伸冤的,你們這些百姓先好好地等著,千萬不要喧譁!」百姓仍不信,經過達洪阿和姚瑩再三勸慰,這才解散。
怡良又把達、姚二人邀進去,說:「兩位的好名聲我已經知道了,但皇上害怕耽誤了議和,所以才讓我來的。」一面說著,一面把皇帝的密旨交給二人看。上面有「如果這件事稍微有所隱瞞,導致我處理不公正,肯定會耽誤議和的事,將來如果被我查出來,到時候可要治你怡良的罪」。
兩人看完了皇上的命令,就說:「我們的事,反正大人已經都清楚了。我們非常感激,現在就請大人照皇上說的辦吧!」
怡良說:「現在英人索要他們的俘虜,臺灣抓到的俘虜大部分都被你們殺了,還拿什麼交?以前我就曾寫信告訴過你們,讓你們不要殺洋人,你們竟然殺了一大半,所以才有今天這樣的事!」達洪阿說:「我這是奉旨照辦,不是我敢違抗你的命令。」
怡良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現在已經議和了,為了索要俘虜的事,弄得皇上很為難,做臣子的也都過意不去。我為兩位打算,最好還是自己請罪。就說:‘兩次洋船破損,一次是被風給打碎了,一次是被風給刮沉了,根本就沒打過仗。之前交出去的幾十名白人都是臺灣救起來的難民。其他的都掉進海里,沒地兒找了。’你們照這麼說,政府就有說辭了,免得交涉的時候棘手。」
達洪阿不禁氣憤地說:「照大人的意思,是讓我們無故認罪,事情到了這地步,我們也可以曲認。但一旦這麼說以後,我們以前那樣報上去的功勞,不就成了說謊了嗎?這可是欺騙皇上,罪就更大了,那該怎麼辦?」
怡良說:「這個不要緊,我自然會給你們想辦法!」
於是就提筆寫了:「這件事發生在議和之前,大家都根據自己的能力辦事。臺灣的官員為了抵禦入侵,理直氣壯。就算處理得不恰當,也是出於義憤!」
寫到這裡,又停了停,指著二人說:「照這麼說,兩位就不會有什麼大罪,就算稍微受點委屈,以後我也可以為你們洗刷。這是為皇上解圍,所以才不得不給你們加上罪名,肯定會有迴旋的餘地。我當擔保,請你們放心!」達、姚二人也很無奈,只好照辦了。
怡良就把寫好的信暗地裡在開頭和末尾又加上了幾句話,並附上了達洪阿和姚瑩的供詞,報告給了道光帝。
道光帝看了以後,看到怡良最後寫的是「就是因為一意孤行,所以才成為別人的藉口,罪有應得」的話,不肯放過,於是秘密讓人把達洪阿和姚瑩抓到了京城,交給刑部和軍機大臣一塊兒審理。道光帝自己也知道是冤枉好人,畢竟過意不去,審理的結果也不是很重。然後由道光帝下令:
該革員等呈遞親供,朕詳加披閱,達洪阿等原奏,僅據各屬文武士民稟報,並未親自訪查,率行入奏,有應得之罪。姑念在臺有年,於該處南北兩路匪徒,疊次滋擾,均迅速蕆事,不煩內地兵丁,尚有微勞足錄。達洪阿、姚瑩,著加恩免其治罪!業已革職,應毋庸議!欽此。
臺灣經過這番交涉,英國人才沒有話說,這可都是怡良的功勞啊。無奈的是,洋鬼子撈到好處以後,更加得寸進尺。法、美各國開始還願意來當調解員,結果《南京條約》沒讓他們參與,免不了在旁邊看笑話。何況中國已經積貧積弱,都過來落井下石。這時欽差大臣伊里布到了廣東,和英使濮鼎查商議好了通商章程,還沒辦利索,伊里布就死掉了。
清政府又讓兩江總督耆英來接替,制定了通商章程十五條。從此英國人通知其他各國,來通商要到他那裡去掛號,才允許進出商船,來往都要交稅。法、美各國的商人因為本國又不屬於英國,都不願意去看英國人的臉色,就派人直接通知廣東,請求也這樣通商。耆英不敢反抗,急忙上報上去,清政府自然答應了。
於是在道光二十四年,和美國大使簽訂了《中美商約》三十四款,又和法國大使拉萼尼簽訂了《中法商約》三十五款,大體上都是效法英國,只是條約上還要加上「利益均沾」四個字。耆英有些莫名其妙,就讓他們加上了,引出後來許多的麻煩,又上了法國、美國的當。
《南京條約》中的五口通商,廣州排在第一位。英國人想借著條約進城,廣東人不答應,請耆英制止,耆英不管。百姓們就自發組織創辦團練,按戶抽丁,除老弱病殘和單口家庭以外,每戶三頂抽一,百人為一甲,八甲為一總,八總為一社,八社為一大總,自己製造旗幟,抵制英人,不受政府約束。
正好英使濮鼎查從香港回國,英政府讓達維斯接管所有的事。達維斯到了廣東,請求去見耆英。耆英知道老百姓的厲害,急忙派廣州知府劉潯先去英艦,讓他先等幾天,等通知了當地的居民,這才可以進城相見。
劉潯去通知了英國人,就在回來的路上,有一鄉民挑著油擔,在馬路牙子上賣油,衝了這位劉大官的馬頭,被衙役抓住,不由分說,掀倒在地上,把褲子給扒了,一連打了幾十下。市民頓時一陣喧譁,都說官府去迎接洋鬼子進城,百姓的家業以後都得給洋鬼子了,這樣的人就該打死。這話一傳十,十傳百,一下子就把老百姓的火給勾上來了,跟著這位劉大人就進了官府。劉大官下了轎,正想去勸慰老百姓,一看一個個張牙舞爪的,鐵青著臉,恨不得要吃了他,嚇得他撒丫子就跑,躲到了後院。官府中的衙役哪頂得住?這時,闖進後院的人已經差不多有四五千了。
幸虧劉大官手長腳快,爬過後牆,逃了出去。剩下的太太、姨太太、小姐、少奶奶都慌成一團,殺雞似的亂抖。老百姓也不管這些人,把劉大官的箱子全都撬開,把裡面的官服一件件拿出來,擺到客廳裡。
裡面有一個赳赳武夫,指手畫腳地說:「這個強盜知府已經投靠洋人了,還要這些衣服有什麼用?咱們不如把它們全都燒了,讓他改穿洋人的衣服吧!」其他的人都齊聲稱好。不一會兒就七手八腳地把衣服堆到一塊兒,一把火給燒了。然後又四處去搜尋劉大官,沒有找到,只好散夥離開了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