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貧院制度始於1834年頒佈的《濟貧法》,該法案於1929年被廢止,可濟貧院制度的影響卻在幾百年裡揮之不去。住進濟貧院裡的人無處可去,長期住在濟貧院,人已經喪失了自主意識,或者無法在外面的世界繼續生活。
《濟貧法》本是一項基於人道主義的救濟法案,因為迄今為止,可憐之人或赤貧之人都得東躲西藏,無處容身,甚至被執法者痛毆致死。19世紀40年代,人們長期貧困,濟貧院聽起來一定像是天堂:每天晚上都有地方遮風擋雨、有床可睡,單獨或和別人分享床位;有衣可穿,有食物——雖然不是山珍海味,也足以填飽肚子,住在裡面只需工作即可。這聽起來簡直像由閃耀著善意和仁慈的基督親自制定的法案。可像很多原本出於好意的舉措一樣,這項法案很快就變味了。
詹金斯夫人帶著孩子離開地下室,他們還欠房東三個星期的房租。房東威脅說再不交房租,就等著挨鞭子,於是他們晚上偷偷溜走了。離開時身無長物,她和孩子們都沒鞋穿,所謂的衣物不過是能遮擋住瘦小身體的破布條。他們髒兮兮的,站在漆黑的街上,肚子餓得咕咕叫,渾身顫抖,他們敲響了濟貧院外的大鐘。
孩子對此並不感到特別難過,以為這是一次冒險,偷偷摸摸溜出地下室,在死一般寂靜的深夜裡走在黑漆漆的大街上。只有母親一直在流淚,她知道濟貧院那可怕的制度:一旦進了濟貧院的大門,家人就必須分開。她不敢把這事告訴孩子們,敲響鐘時她也猶豫再三,可最小的孩子——馬上三歲的小男孩兒已經開始咳嗽了,她最終咬咬牙,敲響了濟貧院的鐘。
鐘聲在石頭建築中迴盪,一個體形消瘦、面容陰沉的男人開啟門,問道:「你們要幹什麼?」
「孩子們需要吃的和住的地方。」
「先去接待室。你們可以在那兒睡到天亮。當然了,如果是來領救濟金,就去救濟中心。這裡只有早上才有吃的。」
「不,我們不是來領救濟金的。」她有氣無力地說道。
當天晚上,接待室裡只有他們一家人。睡覺的地方是個突出的木臺,上面鋪著新鮮的稻草,瞧著就很舒服。他們互相依偎躺在稻草上,孩子們馬上就睡著了,只有媽媽躺著沒閤眼。她摟著孩子們,一夜沒睡直到曙光乍現。想到這是她最後一次和孩子們睡在一起,她的心都碎了。
耳邊漸漸傳來清晨的各種聲響。鑰匙的叮噹聲,門開啟的聲音,可過了很久,才有人開啟接待室的門。終於,女主管來了,一個堅毅的女人,並不是不和善,只是見過太多窮人,感情已經麻木了。她記下他們的名字後,只對他們說,跟她走。他們被帶到洗衣房,脫光衣服,在石頭淺水槽裡,用冷水洗了澡。他們身上所謂的衣服被脫下,換上濟貧院的制服。制服由粗糙灰色的卡其布製成,剪裁幾乎可以適合所有身材。還有各種各樣奇怪的鞋。沒有提供內衣,但沒關係,他們已經習慣不穿背心和內褲了,即便是在最寒冷的天氣也不穿。他們被剃了頭,男孩兒們覺得很好玩,指著女孩兒咯咯咯笑,把小拳頭塞進嘴裡以免笑得太大聲。詹金斯夫人無須剃頭,因為她已經沒有頭髮了,幾星期前就把頭髮賣了。有人給她一頂軟帽遮住頭。她膽怯地問能否給小孩子們吃點東西,卻被告知早過了早飯時間,不過午飯在中午十二點開飯。
他們被帶到院長辦公室進行分離。所有人都對這個時刻心有餘悸。辦公室除了院長和女主管外,還有四名強壯男人被叫來帶走孩子。詹金斯夫人心中勸慰自己,這麼做不會對小孩子太壞,因為他們會和羅茜在一起,在她上班時,羅茜會照顧他們。可事實證明她錯了。
院長瞧著孩子。「多大啦?」他問道。
「兩歲、四歲和五歲。」她低聲回答道。
「帶他們去幼兒區。大的男孩兒呢,多大啦?」
「九歲。」
「他要去男孩兒區。女孩兒呢?」院長指著羅茜問道。
「十歲。」
「把她送到女孩兒區。」院長命令道。
幾雙粗糙的大手抓住孩子,院長轉身離開,不想看到接下來要發生的一幕。離開時,他對被叫進來的幫手吼道:「按照我說的別搞錯了。你們知道規矩!」
詹金斯夫人沒有對伊萬傑琳修女或我說過和孩子分開的細節,一想到當時的情景她就害怕,根本說不出口。放聲痛哭的孩子們被拖走,她也被推進了女子分隔區。起初還能聽到孩子們撕心裂肺的哭聲和大力的敲門聲,隨著門一道道上鎖,再也聽不到任何聲音了。很久之後,有位在廚房工作的善良女子告訴她,廚房裡有個小男孩兒一直哭,一雙眼睛緊緊盯著大門裡走過的每個人。從他進來直到死的那天,嘴裡只念叨著「媽媽」這兩個字。那是自己的孩子嗎?詹金斯夫人永遠也不知道,也許就是她的孩子。
關於隔離的事,我向伊萬傑琳修女核實過,這聽起來簡直太不人道了,不可能是真的,可伊萬傑琳修女向我保證,此事千真萬確。全國所有濟貧院的首條規定就是隔離,而且必須嚴格執行。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都必須分開。從此以後,他們再沒見過彼此。
所以,詹金斯夫人舉止怪異,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