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作為一個正常男人,並且是一個大權在握的皇帝,一定程度的好色也不算什麼太大的毛病,但是當好色與好德產生衝突時,李世民卻能捨色而取德,這就足以表明他確實擁有超越常人的自制力。
如果說放歸一個叛臣的姬妾還算比較容易做到的話,那麼在下面這則故事中,李世民的做法就尤其顯得難能可貴了。
那是在貞觀八年(西元634年),長孫皇后替唐太宗李世民物色了一個「容色絕姝,當時莫及」的妙齡少女,準備將其納入後宮為「充華」。這個美女是隋朝通事舍人鄭仁基的女兒,年僅十六七歲,不但姿色出眾,而且知書達理。對於這個人選,太宗本人和朝中大臣都很滿意。於是李世民立即下詔書,確定了成婚的日子。可就在宮中使節正準備前往鄭家迎娶新人時,魏徵卻忽然站出來,把這樁美事攪黃了。
因為魏徵得知這個鄭家女兒早已許配給了士人陸爽,當即上奏:「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不疑,無所顧問,播之四海,豈為民父母之道乎?」(《貞觀政要》卷二)
李世民聞言,大為驚訝,連忙下詔「深自克責」,並且罷停了迎婚策使,命人趕緊將鄭氏送還舊夫。可是,當時朝中的左僕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等一幫宰執大臣卻異口同聲地表示反對。他們說:「鄭氏許配給陸爽的事情,只是傳聞,並不能確定,朝廷大禮既行,絕不可中止。」
與此同時,那個忽然成了皇帝情敵的讀書人陸爽也嚇得不輕,趕緊上書表白說:「陸某家父在世之時,確實與鄭家有所交往,可婚姻之事純屬子虛烏有,都是外人亂傳。」
以房玄齡為首的大臣們這回更有理由了,於是力勸皇帝早日完婚。
然而,李世民對此還是半信半疑。他問魏徵:「群臣大概是為了討好朕,可陸爽本人為何也這麼說呢?」
魏徵回答:「臣猜想,他可能是把陛下等同於太上皇了。」
李世民詫異地問:「這怎麼說?」
魏徵說:「當年太上皇平定京城時,曾經把辛處儉的女人納入後宮,頗為寵幸。辛處儉時任太子舍人,太上皇很不高興,就把他逐出東宮,貶為萬年縣的屬吏。辛處儉為此恐懼不安,時常擔心性命不保。而今陸爽也一樣,他以為陛下就算今天能容他,日後也必定會暗中譴謫,所以一再自我表白,實在不足為怪。」
李世民聽完,很堅決地取消了這個婚禮,並且公開下詔承認自己的錯誤:「今聞鄭氏之女,先已受人禮聘,前出文書之日,事不詳審,此乃朕之不是,亦為有司之過。授‘充華’者宜停。」(《貞觀政要》卷二)
在中國古代,一個稍微有點地位的男人擁有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情,更不用說至高無上、富有四海的皇帝了。從當時的制度和社會習俗來說,六宮粉黛、三千佳麗是皇帝必然有的特權。無論皇帝要娶普天之下的哪一個女人,也絕沒有人敢說半個不字,並且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什麼說不過去的。
而太宗迎娶鄭氏這件事情,就更是無可厚非了。首先,詔書已經下達,宮中的一切工作都已準備就緒,皇帝大婚絕非兒戲,不能說停就停;其次,只有魏徵一人持反對意見,朝中所有宰執大臣全都極力贊成,李世民要想順水推舟把美女娶進宮很容易;最後,連陸爽本人都表態說沒有婚約這回事了,李世民當然更沒有理由取消這個婚禮。
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李世民最後還是毫不猶豫地放棄了。
皇帝這種深明大義的做法贏得了朝野上下的交口讚譽。
李世民之所以做出這個明智的決定,其中一個原因當然是魏徵的諫言,但是最重要的,無疑還是他內在的自制力在發揮作用——他能夠用理性戰勝自己的感情,用道義戰勝自己的慾望,而且能勇於向天下人承認自己的錯誤。儘管這個女人他即便娶了,也幾乎沒有人會說他是錯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李世民之所以能成為千古一帝,絕不僅僅是因為他能征服天下,更在於他能征服自身——征服人性普遍的弱點。
正所謂:勝人者力,自勝者強。
西漢的呂雉在漢高祖劉邦死後,打擊劉姓宗室,極力扶植外戚,擅權攬政,歷時八年,史稱「呂氏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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