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假滿歸來,沒幾天就把積壓的政務全部處理掉了。眾人大為歎服,姚崇亦頗為自得,忍不住問中書舍人齊澣:「我當宰相,比起管仲、晏子如何?」
齊澣略微沉吟,答:「管、晏之法,雖不能施於後世,至少用其一生。而公所訂之法,隨時變更,似乎不及二人。」
姚崇又問:「那麼你對我作何評價?」
齊澣道:「公可謂‘救時宰相’。」
姚崇大笑,把手中毛筆一擲,說:「救時宰相,也殊為難得了!」
姚崇理政善於權變,因事制宜,從不墨守陳規,且辦事雷厲風行,注重實效,所以「救時宰相」之譽亦可謂恰如其分,實至名歸。姚崇的上述執政風格,在隨後展開的滅蝗鬥爭中更是表現得淋漓盡致。
開元三四年間,黃河中下游地區連續爆發了大規模蝗災。蝗蟲過處,千里赤地,顆粒無收。在古代農業社會,蝗災所造成的損失無疑是各種自然災害中最為嚴重的,如果對治不當,不僅國家的糧食儲備會出現問題,還會造成大量的災民和流民,從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甚至動搖統治根基。
所以,如何對付這場前所未有的蝗災,就成了姚崇最後一任宰相生涯中最嚴峻的挑戰。
蝗災始發於開元三年(西元715年)夏。古代人篤信天人感應之說,認為蝗災是一種天譴,人力不可違抗,因而面對鋪天蓋地、漫山遍野的蝗蟲,各地的官員和百姓都不敢捕殺,而是一味焚香祭拜,修德禳災,希望以此感動上蒼,使蝗災自滅。
結果當然是可想而知的。人們拜得越虔誠,蝗蟲就繁殖得越厲害,最後大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田中的農作物被蝗群吞噬殆盡。對此,各地官員心急如焚,卻又束手無策。
姚崇聞報後,立即上奏玄宗,強烈建議派遣御史分赴各地,組織當地的官員和百姓捕殺蝗蟲。可朝臣們多以為蝗蟲數量太多,難以除盡,玄宗對此也是滿懷疑慮。
姚崇堅持說:「如今蝗滿山東(崤山以東),且繁殖速度極快,為歷來所罕見。河南、河北百姓儲糧不多,倘若農田無收,必定流離失所,事關百姓存亡,社稷安危,切不可猶疑拖延。縱使除之不盡,猶勝養以成災!臣知陛下有好生惡殺之德,故此事無需陛下頒佈詔書,只需臣下發牒文,督促各地滅蝗。若仍除之不盡,請陛下將臣的官職爵位全部削除!」
這就叫「有功歸於上,有過歸於己」。
這是一種為官的智慧,也是一種做人的勇氣和擔當。
既然姚崇都把話都說到這份上了,玄宗當然沒有理由再表示反對。
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平日裡唯唯諾諾,對姚崇唯命是從的宰相盧懷慎卻站了出來,再次反駁說:「蝗是天災,豈能以人事對治?外間輿論均以為此法不妥,況且殺蟲太多,有傷天地和氣。此事尚可商榷,請公三思。」
姚崇厲聲應道:「奈何不忍於蝗而忍人之飢死乎?若使殺蝗有禍,崇請當之!」(《資治通鑑》卷二一一)此言一齣,盧懷慎啞口無言,滿朝文武也頓時噤聲,於是此議遂定。
隨後,姚崇立即行動起來,一邊發文,一邊派遣御史分赴各地。他還在牒文中提出了滅蝗的具體辦法:根據蝗蟲夜間趨火的特點,「夜中設火,火邊掘坑,且焚且瘞(yì,掩埋),除之可盡」(《舊唐書·姚崇傳》)。
為了提高百姓滅蝗的積極性,姚崇還採取了特殊的賑災辦法,將賑糧數量與滅蝗數量掛鉤,「採一石者,與一石粟;一斗,粟亦如之」(《朝野僉載》)。
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一度肆虐的蝗災得到了較為有力的控制。「是歲,田收有獲,民不甚飢」(《舊唐書·玄宗本紀》)。
開元四年(西元716年)春夏之交,蝗災再次爆發。姚崇按照去年的經驗,任命一批御史為「驅蝗使」,分赴各地組織滅蝗。不料,前往汴州(今河南開封市)的御史卻遭到了當地刺史倪若水的強烈抵制。即便已經有了去年收效甚著的滅蝗事實,可倪若水還是死抱著舊觀念不放,一再聲稱:「蝗乃天災,非人力所及,宜修德以禳之。」(《資治通鑑》卷二一一)拒不執行朝廷的命令。
姚崇勃然大怒,當即發文予以駁斥:「古之良守,蝗蟲避境。若其修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這句話的大意是:古代有德的地方長官,蝗蟲不入其境,如果說他是靠修德才免災的,那你倪若水豈不是因無德才導致蝗災?
姚崇此言,可謂典型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倪若水接到牒文後,目瞪口呆,半晌無語,最後只好老老實實地按照姚崇的「焚瘞之法」組織力量滅蝗,結果很快就「獲蝗一十四萬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勝紀」(《舊唐書·姚崇傳》)。
與此同時,玄宗還頒佈詔書,命各地「驅蝗使」嚴格審查州縣官吏在捕蝗方面的成績,並予以公佈,以此作為政績考核的主要標準之一。
有了姚崇極力推行的滅蝗舉措,加上玄宗的支援,災情總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由是連歲蝗災,不至大飢」(《資治通鑑》卷二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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