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那是一個古怪的夏天,天氣悶熱不堪。那個夏天他們把盧森堡夫婦送上電椅,而我不知道自己賴在紐約幹什麼。對於死刑我有些愚蠢的想法。一想到上電椅我就覺得噁心,可報紙上全是關於他們的報道——在每一個街道的轉角、每一個散發出發了黴的花生味兒的地鐵口,這些大字標題都張大魚泡眼睛瞪著我。其實這和我毫無關係,但是我老是禁不住去琢磨,電流沿著人的一根根神經燒下去,將人就那麼活生生燒死,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滋味。

我想那準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

紐約已經夠糟糕的了。才早上九點,頭天夜裡悄悄潛入的隱約帶有鄉間溼氣的清新味兒就已蒸發殆盡,像是一個美夢的尾巴。熱烘烘的街道在陽光下浮悠,兩邊對峙的大樓把街道攔成一道花崗岩峽谷,峽谷底部灰濛濛的,好似海市蜃樓。汽車的頂部烤得哧哧直響,反射著刺眼的陽光。乾燥的、煤灰般的塵埃直吹到我的眼睛和喉嚨裡去。

我老是從電臺廣播和辦公室閒話裡聽到關於盧森堡夫婦的訊息,以至到後來我簡直沒法不想著他們。這就像我第一次看見解剖用的屍體,後來的好幾個星期裡,我老是看見那具屍體的腦袋——應該說是腦袋的殘餘部分——從我早餐吃的雞蛋和燻肉後面冉冉浮起,或者浮現在巴迪·威拉德的臉龐後面,就是他帶我去看這東西的。沒多久我就覺得自己走到哪裡都帶著這具屍體的腦袋,用一根線繫著,像帶著一隻黑糊糊的、散發酸臭味的沒嘴氣球。

我知道那個夏天我不大對勁,因為我淨想著盧森堡夫婦,淨想我真蠢,不該買那麼多既不舒服價錢又貴的衣服,現在它們像串起的魚一樣沒精打采地掛在衣櫥裡。我還老想,我在大學裡興致勃勃、一點一滴積累起來的這些小小成就,在麥迪遜大街那些光滑平整的大理石和平板玻璃的樓面外嘶嘶幾聲便已化為烏有。

按說那該是我一生中最春風得意的時候。

按說美國各地數以千計的像我一樣的大學女生都應羨慕我的好運。她們夢想的無非是像我這樣,穿著某次午餐時間從布盧明代爾公司買來的七號漆皮鞋子,配上黑色漆皮腰帶和黑色漆皮手袋,腳步輕捷地招搖過市。等到我們十二個女孩工作的那家雜誌刊出我的照片——我的行頭上身是仿銀絲緞子,繃得緊緊的,下面的裙身是尼龍薄紗做的,蓬蓬鬆鬆,好似一團雲霧;我在一個叫什麼「星光屋頂花園」的地方喝著馬提尼酒,周圍簇擁著幾個不知其名的小夥子;這些小夥子個個有著符合美國理想的身板兒,是專為拍照僱來或租來的——人人都會以為我這回是出盡風頭了。

瞧瞧,他們會這麼說,這個國傢什麼奇蹟都會發生。一個在某個犄角旮旯的小鎮上生活了十九年的女孩子,窮得連一份雜誌都買不起,拿著獎學金上了大學,然後這兒得個獎,那兒又得個獎,最後呢,把紐約玩得滴溜溜轉,跟玩她的私家車似的。

只是我什麼都玩不轉,甚至駕馭不了我自己。我只是像一部呆頭呆腦的有軌電車,咣噹咣噹地從酒店到辦公室到形形色色的晚會,又咣噹咣噹地從晚會回到酒店然後再到辦公室。我琢磨著我應該像其他女孩一樣興高采烈,可我就是沒法做出反應。我覺得自己好似龍捲風眼,在一片喧囂騷亂裹挾之下向前移動,處在中心的我卻麻木不仁、了無知覺。

我們統共是十二個女孩,住在同一家酒店裡。

我們都是某次時裝雜誌徵文比賽的獲獎者,有寫散文的,有寫小說的,有寫詩的,還有寫時尚快訊的。作為獎勵,主辦者讓我們在紐約工作一個月,所有費用全包,還有數不完道不盡的額外好處,像芭蕾舞和時裝表演的贈票啦,上大名鼎鼎的豪華美容廳免費做頭髮啦,認識我們憧憬的領域裡的成功人士啦,還有專人指導我們怎樣根據各自膚色打扮自己。

我現在還保留著他們給我的化妝盒,那是專門為有棕色眼睛、棕色頭髮的人配備的:一管棕色睫毛膏,配著一把小刷子;一塊圓形的藍色眼影,大小正好讓你用指甲尖在裡面輕輕搽上一下;三支唇膏,從大紅到粉紅,所有這些都裝在一隻小巧玲瓏的鍍金盒子裡,盒子的內側還鑲有小鏡子。我還留著一隻白色的塑膠制太陽眼鏡盒,上面鑲嵌著五彩繽紛的貝殼和金屬圓片,還釘著一隻綠色的塑膠海星。

我知道,我們的禮物堆積如山不過是因為有關商家拿我們做惠而不費的免費廣告。當然,我不該吹毛求疵。這些陣雨一般從天而降的贈品曾讓我開心得要死。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我把它們藏起來了。再後來,我的情況好轉以後,我又把它們拿了出來,到現在我的屋裡還隨處可見這些小玩意兒。偶爾我會用用那幾支唇膏,上禮拜我還把那隻塑膠海星從眼鏡盒上割下來給孩子玩。

我剛剛說到我們十二個人住在同一家酒店,一人一個房間,一個挨著一個,住在同一側的同一層裡。這讓我想起我的學院宿舍。這不是一家普通意義上的酒店,我的意思是說那種同一層裡男女混雜居住的酒店。

這家酒店——亞馬遜酒店——是專門接待女客的。住客大都是我的同齡人,她們那有錢的父母親希望寶貝女兒住在男人絕對碰不著、騙不了的地方。這些人都在凱蒂·吉布斯學院那樣時髦的秘書學校就讀,上課時得戴禮帽、手套,穿長統襪。要不她們就是剛剛從凱蒂·吉布斯學院那樣的地方畢業出來,一邊給經理們做秘書一邊在紐約瞎晃盪,只等著嫁個事業有成的如意郎君。

我看這些女孩子都是十二分地無聊。我看見她們在屋頂日光浴場懶洋洋地躺著,打打哈欠,塗塗指甲油,千方百計地保養在百慕大群島曬出來的漂亮膚色。她們看起來實在是無聊得要死。我跟其中一個女孩聊了聊,發現她對乘帆船兜風膩味,對坐飛機旅行也膩味,對聖誕節到瑞士滑雪膩味,對激情澎湃的巴西小夥子還是膩味。

這種女孩真讓我噁心。我妒火中燒,難以言表。我都十九歲了,除了這回紐約之旅,我還從來沒離開過新英格蘭。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難得的機會,而我在這兒卻無所作為,任憑機會像流水一般從指縫間白白溜走。

我想我那時的一個麻煩是認識了多琳。

我以前從來沒遇到過多琳那樣的女孩。多琳來自南方一個上流社會的女子學院,一頭白亮亮的秀髮做成鋼絲髮,像蓬鬆的棉花糖一般攏在頭上,一雙藍眼睛像透明的瑪瑙彈珠,硬實、光潔、堅不可摧。多琳的嘴角總是掛著一絲嘲諷。我不是說那種惡意的輕蔑的笑,而是一種忍俊不禁的、詭秘的笑,就好像她周圍的人全是些傻瓜,只要她樂意,大可狠狠嘲弄他們一番。

自打我們見面,多琳就對我另眼相看。她讓我覺得,我比其他那些女孩敏銳得多。多琳可真是滑稽。在會議室裡她總是緊挨著我坐,來訪的名人要士在上面侃侃而談,她則在下面壓著嗓門跟我發表她那些機敏而尖刻的高論。

她說,她們學校的人對時髦非常注重,每個女孩子都有和衣裙材料一致的手袋,這樣她們每次換衣服的時候都能換上和衣服相配的手袋。諸如此類的細節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展示了一種奇妙、精緻而頹廢的生活方式,這就像磁鐵一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只有在看見我拼命趕任務時,多琳才會跟我急眼兒。

「你這麼費勁兒幹嗎呀?」我在打字機上起草跟一個暢銷小說家的訪談錄,多琳斜倚在我床上,身穿一件桃紅色的絲綢睡袍,用一條砂板來來回回地銼她那長長的、被煙燻黃的指甲。

這是多琳的又一個與眾不同之處——我們個個都穿漿得硬邦邦的棉布睡衣和加襯裡的家常長袍,或者穿兼作沙灘服的毛巾布長袍,只有多琳穿這種拖到地面的半透明的尼龍加花邊的東西,還有那種肉色的晨袍。由於靜電作用,那晨袍總是緊緊地貼在她身上。她身上有一種很有意思的味兒,帶有一點輕微的汗酸,這種味兒老讓我聯想起扇貝形的香蕨葉子來,就是那種我們折下來用手指捻碎、然後就會聞到麝香味兒的葉子。

「你也知道,你那稿子明天交還是星期一交,老傑·西才不管呢。」多琳燃起一支香菸,讓煙霧從鼻孔裡嫋嫋飄出,遮住她的眼睛。「傑·西真是醜得要死,」多琳毫不留情地批評道,「我敢打賭她老公挨近她之前一定會把所有的燈都關上,不然他準會吐出來。」

傑·西是我的老闆,儘管多琳說得不錯,我還是挺喜歡她的。她可不是時裝雜誌社裡那種裝假睫毛、首飾戴得叫人眼花繚亂的裝腔作勢的貨色。傑·西是個有頭腦的人,所以她儘可以醜得像個母夜叉。她會好幾種語言,認識這一行裡所有的一流作家。

我試著想象傑·西脫下她那筆挺的職業套裝,摘掉她赴餐會時戴的帽子,跟她那身寬體胖的丈夫一起躺在床上的情形,但是我怎麼也想象不出來。我從來都想象不出誰和誰一起躺在床上的情形。

傑·西想教我幾招,我認識的每一個老太太都想教我幾招,可我突然懷疑她們能教我什麼。我把蓋子放在打字機上,喀噠一聲合上。

多琳咧嘴笑了:「聰明。」

有人叩門。

「誰呀?」我懶得起來。

「是我,貝特西。你去參加晚會嗎?」

「可能去吧。」我還是沒去應門。

他們是從堪薩斯把這個貝特西弄來的,她的金色馬尾蹦上蹦下,臉上永遠是一副斯格瑪·凱大學男生聯誼會的小子們夢中情人該有的笑容。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倆被叫到一個下巴颳得鐵青、穿細條紋西服的電視製片人的辦公室裡,看看能不能從什麼角度給我們拍一個節目,然後貝特西就開始大講特講堪薩斯的雌雄玉米。她講啊講啊,為了那些該死的玉米激動不已,就連那個製片人都給感動得熱淚盈眶。不過他說,很可惜,這些材料他沒法用。

後來,美容編輯說動貝特西把頭髮剪了,把她造就成了一個封面女郎。我到現在還常常看到她的臉,在那些「匹·丘的太太使用比·赫·萊格產品」之類的廣告中燦爛地笑著。

那時貝特西老是邀我跟她還有其他女孩子們一起幹這幹那,好像她在想法拯救我似的。她從來不叫多琳。多琳暗地裡管她叫「波麗安娜牛仔女郎」。

「你要不要搭我們的車?」貝特西隔著門問。

多琳搖搖頭。

「不用了,貝特西,」我說,「我跟多琳一塊去。」

「好吧。」我能聽見貝特西吧嗒吧嗒走過過道的聲音。

「咱們就去看看,膩味了就走,」多琳一邊把菸頭在我的床頭燈底座上捻滅,一邊說,「然後咱們到城裡逛逛。他們這裡組織的晚會老讓我想起學校體操館裡的那種老式舞會。他們幹嗎老是找耶魯的學生來?耶魯的學生——全是蠢貨!」

巴迪·威拉德就是耶魯的學生,現在想來他的問題就在於他是個蠢貨。當然啦,他有本事拿高分,還能和科德角那個叫什麼格拉迪斯的糟糕的女招待來點風流韻事,可他連一丁點兒直覺都沒有。多琳就有很好的直覺。她說的每一句話都好像是從我自己的骨頭裡傳出的一個隱秘的聲音。

我們被困在向劇院蜂擁的車流中。計程車卡在貝特西那輛計程車的車屁股和載著其他四個姑娘的計程車車頭中間,動彈不得。

多琳看上去美極了。她穿著一件雪白的無肩帶花邊禮服,裡面是緊身胸衣,將纖細的腰肢、豐腴的胸臀凸顯無遺,曲線優美,身段妖嬈。她的皮膚在淡淡一層粉下透出一種古銅色的光澤來,身上則香味馥郁,好像混合了一整家香水店的芬芳。

我穿的是一件花了四十美元買的黑色山東綢緊身禮服。我在聽說自己有幸去紐約工作時曾用一部分獎學金狂購亂買了一通,這是其中的一樣。這條裙子的裁剪非常怪異,我在裡面根本沒法穿什麼胸罩,不過那也無關緊要,反正我像小男孩一樣單薄,幾乎沒有任何曲線,而且,在炎熱的夏夜,我也喜歡那種近乎赤身裸體的感覺。

然而紐約的生活讓我好不容易曬出來的棕褐色皮膚褪了色,我膚色泛黃,像箇中國丫頭。一般情況下我會因為這樣的裝束、這樣的膚色侷促不安,但是和多琳在一起我就打消了這些顧慮。我覺得自己聰明蓋世,大可以睥睨眾生。

當酒吧的條紋涼棚下那個眼光一直追隨著我們的車子、身穿藍色伐木工衫和黑色絲光斜紋褲、足登壓模牛仔皮靴的男子朝我們溜達過來時,我可沒有任何非分之想。他是衝著多琳來的,對此我心知肚明。他穿過被阻車陣中彎彎曲曲的空隙走了過來,風采翩然地倚在我們大開著的車窗窗框上。

「請問二位美麗的小姐,在這樣一個美麗的夜晚,獨個兒坐著計程車是要往哪兒去呀?」

他滿臉堆笑,露出潔白的牙齒,好像在做牙膏廣告。

「我們正要去參加一個晚會。」我不假思索地說,因為突然之間多琳變成了一根啞巴樁子,只顧膩膩歪歪地撫弄她那白色花邊手袋的封皮。

「那多沒勁,」那人說,「不如跟我到那邊的酒吧喝上幾杯?我還有幾個朋友在那兒等著呢。」

他朝涼棚下幾個穿著隨便、沒精打采的男子點了點頭。他們一直盯著他的舉動,當他回頭看時,他們鬨笑起來。

那種笑聲本該給我敲個警鐘。那是一種低低的、心領神會的竊笑。但是恰在此時車流有了蠕動的跡象,我知道如果我繼續穩如泰山,兩秒鐘後我就會後悔沒有抓住這個天賜良機,去看看雜誌社的人為我們精心展示的那種紐約的另一面。

「怎麼樣,多琳?」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