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危險地帶的陷阱
有句美妙的詩句叫「春眠不覺曉」。我喜愛呼呼大睡到不覺曉的地步,卻很討厭「春天」。
為什麼呢?
因為春天太壞心眼了。
每到春天,我就會不由自主地燃起一股上進心。初中時曾開始認真聽廣播裡的《基礎英語》,大學時曾經因讀過杉田玄白的《蘭學事始》而決心勤奮向學,認真地去上課,為鍛鍊身體而一大早去攀登大文字山。
春天有一種魔力。一種讓人想「成為更好的自己」的魔力。「再多學點東西吧」「再多積累些經驗吧」「與女孩再親近些吧」,這些絕非壞事。啊,即便如此,春天還是會冷酷地背叛我們,揚長而去。
看呀,明明已經下了那樣了不起的決心,《基礎英語》的課本還是因為太久沒碰而積了灰,大學課程的出勤數還是不夠。《蘭學事始》消失到哪裡去了呢?別說清晨去爬山了,就連離開被窩都已是個沉重的負擔。
這樣的悲哀與苦悶,至今已經重複過多少次了呢?愛捉弄人的春天撩撥起我們的上進心,讓我們夢見未來的模樣,轉頭就把它們擊碎。
春天與正月堪比雙璧,乃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多發地帶」。我們可不能在這種危險地帶開始辦重要的事情。即便每個人都必須開拓他的新天地,也沒必要太過心急。正因為是春天,我才想做個抑制住火熱上進心,投身於春眠中的人。
然後,在春天離去的時候,當被春天欺騙的人們無奈地討論因為「三天打魚,兩天曬網」而逝去的夢想時,在這不上不下的時間點,選擇一個「沒必要從今天開始吧」的日子開始你的事業吧。比如說五月中旬啦,剛入梅的那幾天啦,盂蘭盆節過後啦。我只覺得那樣才更容易成功。
今年我就制訂了這樣的計劃,打算好好學一次英語。
當我決定要寫篇關於春天的文章時,我首先不自量力地挑了個宏偉的主題來寫。然而正因為我這份雄心壯志,春天才大顯神通,讓我的文章變得虎頭蛇尾,正中它的下懷。
結果我寫出了春眠間隙中靈光一閃的這段文字。並不是因為我沒志氣。想要跳得高,必須蹲得低。
但說句實話,我更想成為一個熱愛春天的人。
春眠春眠。
(中)交友百人……做不到啊
我從春眠的床鋪向大家問好。
提到春天就會想到開學典禮。提到開學典禮,就會想到那句——「能交到一百個朋友嗎?」
那是多麼殘酷的任務啊。人根本不需要一百個朋友。
據說有人為了強行交到一百個朋友而疲勞困頓,最終迷失自己,結果踏上了朝聖之旅。反過來說,我還認識一個人,他為了在教室中確立自己的「角色」,每天自帶一個鋁皮飯盒,從中取出水果,默不作聲地吃。角色倒是確立起來了,但誰都對他退避三舍,不敢靠近。一旦較上勁又會矯枉過正。
剛上大學那陣子,我孤零零的。我過上了午休時間去山上的神社裡一個人吃三明治的孤寂生活。明知如此,我還是不去找人搭話,自己也乾著急。春天是每個人尋找心安之處的放浪季節,實在讓我難熬,所以我才討厭春天。
我是個怕生到「討厭所有陌生人」的人。我幼時是個支援「性善論」,遇到嚇人的叔叔也不介意與他交談的天使般的孩子。然而隨著年紀增長,自我意識逐漸過剩,反倒變得不敢與陌生人搭話了。
如此怕生的我找到的安身之處是個名稱稍稍可怕的俱樂部——步槍射擊部。或許是這門競技太過冷門,跟我一起加入的人也都很古怪。最關鍵的是,大家都怕生得很。簡直是怕生vs怕生。你或許會想說「少故弄玄虛了」,可我們在迎新會上沒能打成一片,直到夏季合宿真正吃上一鍋飯為止,都只是新生間默不作聲地大眼瞪小眼。初次見面是四月,正經說上話已經是八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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