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我要不打草稿地寫完。
我如此下定決心。
池內紀先生的文章裡提到了卡夫卡的筆記本。據說卡夫卡從不寫小說構思筆記一類的東西,就躲在小小的工作室裡,不打草稿地往筆記本上寫文章。如果寫了一些覺得不對勁,就立刻用線畫掉,再寫別的。如果有了「手感」,就會繼續寫下去。
這簡直是帥過頭了吧!
倒不是自詡神童,其實我也有那樣一段時期。從小學到初中的那段時間,我根本不記得有過「組織構思」或是「思考登場角色」這種經歷。當時我用的就是原稿紙或是大學筆記本,直接用鉛筆沙沙地往上寫。我的故事都是寫著寫著就會從後面幾行生生地冒出來,我也從不重寫,只要能寫到最後,我就心滿意足了。這麼一形容,我彷彿成了真的神童。為了防止引起誤會,我要重申一下——我並非神童。
寫文章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有這樣的感受:時常會寫著寫著遇到新發現。有時登場角色會做出自己都未曾想過的事情,有時能夠不經意地完成恰到好處的描寫,有時隨便寫的詞語卻推動了新的情節發展。即便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發現,也總是令人愉快的。接二連三的發現能將原本的自己向前推得更遠。我認為這就是寫文章的樂趣。假如不依靠寫文章的這種機制,本就沒什麼深刻思想的我是不可能寫出取悅讀者的文章來的。我的腦袋能想出來的故事是很有限的,也許讓文章自己想出來的故事比我動腦想的更有趣呢。
我經常會這麼想。
對了,我的書桌下面囤了堆積如山的筆記本。大約兩年前,我太過害怕寫不出小說來,便兀自妄想「如果多買些筆記本,也許就能文思如泉湧了」,下班之後就老往文具店跑。結果,筆記本再多也沒改變我靈感的產量,於是發現了「靈感守恆法則」。我終於意識到有空去買文具用品還不如多寫幾筆,可那時已經留下了夠用十年的筆記本。
我要是也能像卡夫卡那樣寫作,該有多好啊。我心想,乾脆我也帶著小小的筆記本,鑽進小小的工作室去吧。然後寫什麼都不打草稿,根本不去想故事的走向,信筆寫下去吧,就像小時候一樣!
那樣一定開心極了。
就不必像商務精英一樣到處捧著臺電腦了。筆記本很輕,動筆也快,更不佔地方,在哪兒都能寫。在風和日麗的一天去鴨川河畔寫小說,簡直就是小說中的場景嘛!看到我這副英姿,正在跑步的美女一定會愛上我的。還能去咖啡廳寫小說,這樣也特別像個「小說家」呢。我自己都要愛上自己了。旅途中還能在列車座位上寫作,然後把筆記本遞給旅館邂逅的黑髮少女看。「後面怎麼樣了呢?」「我也不知道。誰知道明天的風朝哪邊吹呢?」一定能夠來上這段光想想就起雞皮疙瘩的對話。
但那都是不可能的。
第一,我根本上缺乏在筆記本上寫大量文字的體力。
就算是用中性筆或是鋼筆,手寫畢竟也是個體力勞動。為了敲鍵盤,我過度鍛鍊了第一關節,結果連筆都握不動了。自從高中改用鍵盤打字,我一次都沒手寫過小說。森見登美彥的卡夫卡化計劃,必須從磨鍊體力開始。這計劃也太過遠大了。
第二,手寫時非常難推敲詞句。
若是沒有推敲,我寫的文章必定不值一讀。我認為真正擅長寫作的人,就是不必在措辭上糾結太久的人。可是我呢,必須這也不是那也不是地把文章打磨好幾遍,否則就難以達到滿足的狀態。我還會把同樣的內容寫兩遍,把標點的位置改得怪異些,把主語改得怪異些,一直修改到極限為止。我沒法兒行雲流水地寫作,正是因為沒有掌握自己文章的節奏。正如上文中寫到的「發現」那樣,如果不經過「這也不是那也不是」的階段,就很難寫出來。
第三,有截稿日的問題。這是最可怕的。
我如果在鴨川河畔悠然地翻開筆記本,信筆書寫,恐怕會華麗地錯過截稿日。如果為了趕著截稿而在血淋淋的手中握上一支筆,發了瘋地衝向書桌……就一點都不美好了。我一直想成為有氣量說出「截稿日盡往矣,往者不追」的人,可如果氣量大到了那種程度,也許就不再是森見登美彥了。
寫到這裡,我才明白截稿日就是萬惡之源。
我沒法兒「不寫草稿」,總是在張羅籌備,也是因為一想到「萬一到截稿時還寫不完」就會心神不寧。所以我會提前思考故事走向,時常寫下筆記。這就是我一切不安的來源。啊啊!好心煩!
有時準備了太多,反而會起反效果,不是嗎?
完全不做準備,一邊寫一邊摸索思考,不也是個好方法嗎?
不正是這樣才能寫出更出人意料的文章來嗎?
不就能寫出更加胡作非為的文章,讓大小姐高聲叱責般說出「你這麼寫下去,到底要怎麼收拾殘局啊?」之類的話了嗎?為了趕上截稿日,一般不都會編些中規中矩的故事情節嗎?這一切不都僅僅是權宜之計嗎?大家不如捫心自問一下!
於是,在這樣的心境下,我沒打草稿寫完了這篇文章。
目前,我還正在捫心自問中。
(《yomyom》2008年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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