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的我還以為「星期天就是由將棋與《魯邦三世》組成的」

太陽與少女 森見登美彥 第1頁,共2頁

小時候,每個星期天上午,父親都會一期不落地收看nhk杯將棋比賽。比賽一結束,孩子們就會聚集到電視機前。因為《魯邦三世》就要開始了。

「星期天上午等同於《魯邦三世》」這個印象總是揮之不去。明明同一時段還有《貓眼三姐妹》和《城市獵人》在播出,我卻不覺得它們有星期天的感覺。我認定了「星期天就是由將棋與《魯邦三世》組成的」。小孩子就是這麼頑固的。

我根本不知道《魯邦三世》是在我出生之前就開播的動畫。我最熟悉的是穿著紅色外套的魯邦,而根本沒有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這些概念。頂多是「同樣是魯邦,衣服的顏色不一樣啊」「音樂變了啊」這些模糊的印象。真是個傻孩子。

我當時有多迷糊呢?我曾經甚至誤以為錢形警部是魯邦的父親。就因為魯邦稱呼他「老爹」。「這小子是搞錯了吧?」父親注意到我的誤會,告訴我「錢形警部可不是魯邦的爸爸」。那時的心靈衝擊讓我記憶猶新。父親一說我才發現那是理所當然的。假如錢形警部是魯邦的父親,警部不就成了魯邦二世嗎?「也對啊!」即便是小孩的我也感到自慚形穢。在那之前我總覺得「魯邦二世在追捕魯邦三世」很奇怪,就這樣還能津津有味地看下去,我可真厲害。小孩子就是這麼自由奔放的。

「失敗了這麼多次,可是真的要被炒魷魚的。」

每當魯邦又在錢形警部眼皮底下溜走,父親就會說上這一句,教導孩子現實的殘酷。

「可是如果錢形警部抓住了魯邦,他又該做什麼呢?」

要是真抓住了,魯邦就不再是魯邦了。錢形警部也一樣,要是抓捕成功,就喪失了目的。所以哪怕是為了錢形警部,魯邦也必須繼續逃竄下去。我一直在想這些事情。即便是個傻孩子,也會細細思考人生的意義。

然而,熱愛思考的少年遇到峰不二子也只能舉手投降。魯邦怎麼會讓峰不二子一遍又一遍地奪走自己的獵物呢?簡直無法接受。「為什麼魯邦會被這種女人騙到啊!」我每次都很不甘心。當然了,峰不二子偶然稍稍露出一截裸體的時候,我也並非不會心跳加速。可是我的心跳加速跟魯邦被峰不二子騙到這兩件事,總是沒法兒很好地聯絡起來。

「我絕不會變成魯邦那樣的。我才不要讓獵物被女人搶走。」

我有了這種想法之後就開始標榜「單身主義」了。當然了,那是小時候的事,如果我能那麼簡單就貫徹初衷,就不必受那麼多苦了。如今的我已經墮落到產生「偶爾被搶走獵物也不錯啊」這種想法的田地了。

對小時候的我來說,《魯邦三世》究竟有趣在什麼地方呢?

我已經無法準確地回憶起那種感覺了——第一點就是「容易理解」。「偷竊」這種行為作為目的是非常明快的。為什麼要偷呢?因為是小偷。那麼為什麼要當小偷呢?因為要偷東西啊。真是簡明扼要。

第二點是登場人物的職責都很明確。為了共同的目的,魯邦與次元和五右衛門會互相協助,他們絕不會背叛彼此。因為背叛是峰不二子的戲份。而錢形警部會永無止境地追捕魯邦一夥。形式上多少會有些變化,但是有這個基礎形態存在就讓人很放心。

而第三點就是五花八門的大場面動作戲碼。汽車狂奔,輪船狂飆,飛機翱翔,有槍戰也有爆炸。這些就是很有趣啊。

對《魯邦三世》的優點如數家珍的我,對第一季的內容其實已經記不清了。我連五右衛門原本並非魯邦的同伴這件事都不記得了。也許我根本就沒看過開頭。我清晰記得的只有很討厭查理·光星那首唱著「血紅波浪」的片尾曲。一集動畫播完對小孩子來說,本就已經是失落到極點的事,還偏偏要聽到那充滿哀愁的旋律,更是受不了。我甚至沒來由地想「唉,我總有一天也會死的」。那麼是不是隻要足夠開朗就行呢?其實那首「魯,魯,魯邦魯邦!」的愉快歌曲,我也不喜歡。小孩子就是這麼難伺候的。

這回我重看了一遍第一季,覺得最有意思的就是小時候熟悉的魯邦跟有些不同的魯邦共存於同一部動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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