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戰斧

「只有一樣東西,他收藏的手錶。不過,據保險公司估值,總價至少有三十萬歐元。」

我還記得,弗朗西斯熱衷於收藏手錶,尤其對瑞士品牌百達翡麗情有獨鍾。他收藏了十幾種款式,把它們視若珍寶。我十幾歲時,他常常高興地把手錶拿給我看,還給我講相關的歷史,用他的熱情感染著我。我還記得他收藏的calatrava系列、超級複雜功能系列,還有傑羅·尊達設計的nautilus系列。

從今天上午起,有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

「你爸爸是什麼時候搬去奧蕾莉亞莊園的?我之前以為他一直住在這兒。就是旁邊的房子。」

馬克西姆的表情有些尷尬。

「我媽媽去世前,他有時住在這邊,有時住在那邊。奧蕾莉亞莊園算是他的一個地產專案,他投了錢。作為開發商,他給自己留了一座漂亮的別墅。說實話,我始終都懶得去那個地方,甚至在我爸離世後,我都是讓保安打理房子的。我覺得,那裡就是我爸胡搞的地方,他在那兒和情婦約會、叫應召女。有段時間,我甚至還聽說他組織過性愛派對。」

弗朗西斯一直都有色鬼的名聲。我記得他還大講特講過自己的獵豔經歷,只不過我沒怎麼記住那些女人的名字。即便他行為出格,我還是很喜歡他。這種喜歡有些情不自禁,因為對我來說,他彷彿是個囚徒,被複雜、扭曲的人格所困的囚徒。他的法西斯式謾罵、大男子主義和反女權主義言論由於過於極端而顯得不夠真實,而且似乎和他的實際行為並不相符。他的大部分工人都是馬格里布人,跟他關係很好。他是個作風老派的老闆,當然,有些家長式的專制,但絕對是讓手下靠得住的人。至於對待女性,母親曾有一天對我說,他公司的所有要職都是女性員工擔任的。

我的腦海裡掠過一段記憶,隨後是更為遙遠的另一段。

那是在二〇〇七年的香港。我三十三歲。我的第三本小說剛剛出版。經紀人給我在亞洲安排了幾場籤售,地點分別是河內的法國文化中心、首爾的頂級高校梨花女子大學,還有臺北的信鴿書店和香港的歐陸法文圖書公司。在文華東方酒店二十六層的酒吧裡,我和一名記者相向而坐,窗外是一望無際的香港天際線。我久久凝視著一個男人,他就坐在離我們十幾米遠的地方。那是弗朗西斯,但我當時並沒有認出他來。他正在讀《華爾街日報》,身上的西裝剪裁完美,說著一口足夠流利的英語,毫不費力地和服務生聊著日本威士忌和蘇格蘭調和威士忌的區別。過了一會兒,專欄記者發現我已走神許久,面露慍色。我趕緊回過神來,絞盡腦汁,用一個還算巧妙的回答回應了她的提問。而當我再次抬起頭時,那人已離開了酒吧。

一九九〇年春天,我還沒滿十六歲。父母、哥哥和姐姐都去西班牙度假了,我獨自在家複習語文。我喜歡這種獨處的清靜。從早到晚,我都沉浸在教學大綱羅列的書單裡。每讀完一本書,我就馬上想要讀下一本;那就好比一次次發現之旅,邀你深入探究字裡行間的音樂性和畫面感,反思其中蘊含的現代意義。一天,快到正午時,我出去取信,發現郵遞員把弗朗西斯的一封信投進了我家的信箱。我決定馬上把信給他送過去。由於我們兩家房子間沒有隔斷,我直接從比安卡爾蒂尼家的後院走進去,穿過了草坪。有一扇落地窗是開著的。我沒吱聲就進了客廳,打算把信封放在桌上就走。突然,我發現了坐在扶手椅裡的弗朗西斯。他沒有聽到我進來的聲音,因為迷你收音機里正播放著舒伯特的即興曲。這本身就很奇怪,要知道,在這座房子裡,能被提到的音樂人往往只有米歇爾·薩爾杜和約翰尼·阿利代。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弗朗西斯正在讀書,而且不是隨便一本什麼書。我雖然沒有走近,卻能看到映在窗玻璃上的封面:瑪格麗特·尤瑟納爾的《哈德良回憶錄》。我目瞪口呆。弗朗西斯一直大肆聲稱自己這輩子從未讀過一本書。他四處宣揚對知識分子的鄙夷,說他們生活在泡沫裡,而自己卻從十四歲起就在工地上累死累活。我踮著腳尖走了出去,滿腦子都是疑問。我曾見過無數個想把自己偽裝成聰明人的傻瓜,卻頭一回看到一個想把自己塑造成傻瓜的聰明人。

「爸爸,爸爸!」

叫喊聲打斷了我的回憶。草坪的另一頭,埃瑪和路易絲正向我們跑來,我母親就在她們身後。我下意識地合上檔案,以及檔案裡蘊藏的恐怖。當兩個小姑娘跳進她們爸爸懷裡時,母親對我們說:

「孩子交給你們了。我去小超市再買些杏。」

接著,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手裡的鑰匙,那是我放在門口收納盒裡的迷你庫珀車鑰匙。

「托馬斯,我開你的車去。我的車被馬克西姆的擋住了。」

「等一下,安娜貝爾,我馬上把車挪開。」

「不,不用,我還得去趟商場呢,來不及了。」

她一邊看著我,一邊堅持說道:

「這樣一來,托馬斯就沒法像個小偷一樣逃跑了,更不能對我的杏肉水果餡餅置之不理。」

「可我得出去一趟。我需要用車!」

「你開我的好了。鑰匙就在車上插著呢。」

母親就這樣走了,完全沒給我留任何反抗的時間。就在馬克西姆從布口袋裡掏出玩具哄孩子時,我的手機在桌上嗡嗡振動起來——一個陌生號碼。我心存疑慮地接聽了來電。是克勞德·安熱萬,《尼斯早報》的前主編、斯特凡納·皮亞內利的良師益友。

那人還算熱情,但太話癆了。他告訴我他住在杜羅河畔,用了足足五分鐘向我吹噓葡萄牙這個地方有多美。我把他拉回到雯卡·羅克維爾事件上來,想探探他是否相信官方的說法。

「肯定不是真的,但又沒法證明。」

「您為什麼這麼認為?」

「直覺。我一直覺得所有人都沒查到點子上,不管是警察、記者,還是她的家人。說白了,我甚至認為大家都搞錯了調查方向。」

「怎麼講?」

「從一開始我們就沒抓住重點。我想和你說的不是什麼細節,而是很大的東西,一種沒人看見、但又把調查變得無疾而終的東西。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雖然他的話語很模糊,但我卻聽懂了,並且同意他的看法。這位老記者繼續說道:

「斯特凡納跟我說,你想知道是誰給那兩個舞者拍的照片,對嗎?」

「對,您知道是誰嗎?」

「當然知道!是個學生家長,伊夫·達拉納格拉。」

我對這個姓有點印象。安熱萬幫我理清了記憶:

「我查了。他是弗洛朗絲和奧利維婭的父親。」

聽他這麼一說,我模糊地憶起了弗洛朗絲·達拉納格拉。那姑娘愛運動,個子很高,估計得比我高十釐米。我參加數理化會考那年,她正在讀生物畢業班,但我們一起上過體育課,甚至還有可能在男女混合隊打過手球。然而關於她的父親,我卻沒有任何印象。

「是他自己拿著照片來找我們的,那會兒是一九九三年,就在我們發表了第一篇有關雯卡·羅克維爾和亞歷克西斯·克雷芒失蹤事件的文章後。我們毫不猶豫地買下了這張照片,後來使用了很多次。」

「是您對照片做了處理嗎?」

「沒有,至少在我的記憶裡是這樣的。我記得買來照片後,我們沒做任何處理就直接刊登了。」

「伊夫·達拉納格拉,您知道他現在住哪兒嗎?」

「知道,我給你查到了,地址發你郵箱吧。你會大吃一驚的。」

我對他表示感謝,告訴了他電郵地址,還應他要求,答應隨時告訴他我的調查進展。

「我們是不會就這麼忘掉雯卡·羅克維爾的。」結束通話前,他對我說了這麼一句話。

老爺爺,您也不看看這話是對誰說的!

當我結束通話電話,馬克西姆給我準備的咖啡已經涼了。我站起身,打算去接杯熱的。確定孩子們玩得很好後,馬克西姆也來到咖啡機這邊找我。

「你還沒告訴我德布魯因為什麼叫你過去呢。」

「他想讓我辨認一樣東西,那東西和我爸的死有關。」

「快告訴我,他讓你看什麼東西了?」

「星期三晚上,風特別大,海浪洶湧,捲來了大量海藻和垃圾。前天上午,市政衛生部門派了人去清潔海灘。」

他望向孩子們,目光閃爍模糊。喝了一口咖啡後,他繼續說道:

「在拉薩里海灘,一名市政工作人員發現了一個黃麻布小口袋,是風浪捲到岸上的。你猜猜看,裡面裝的是什麼……。」

我搖搖頭,完全摸不著頭腦。

「袋子裡裝的是我爸的手錶,他所有的收藏。」

我馬上明白了這個發現意味著什麼。那些馬其頓劫匪和弗朗西斯的死沒有任何關係。他遭遇的不是入室搶劫。為了掩蓋罪行,兇手巧妙地利用了當時的入室盜竊風波。他之所以拿走了手錶,就是為了偽裝成搶劫案件。隨後,他又處理了「贓物」,以防留下證據或遭遇突擊搜查。

我和馬克西姆交換了眼神,隨後同時把視線轉向了兩個小姑娘。我的身體瞬間凍結成冰。從此,危險無處不在。我們身後,始終尾隨著一個一心復仇的敵人。那人並非如我最初所想的那樣,僅僅是為了敲詐勒索或製造恐慌。

那是個兇犯。

是個走上戰爭之路的殺手,執行著無情的復仇計劃。

朋友之間的叫法,把「拉斐爾」縮短成「拉法」。

法國知名歌手。

有「法國貓王」之稱的搖滾歌手。

原文為葡萄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