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既然有了海豹與星星,有了解釋,有了認命,有了和解,而一切又在一個更高層次上獲得了新的意義,那這本書顯然也到了該結束的時候。但生活不同於藝術,藝術總會有一個結局,生活卻總是以惱人的方式跌跌撞撞和一瘸一拐地繼續下去。它會推翻既有的談話,質疑已得到的解答,證明人想永遠過著快樂和有德的生活乃是不可能的。基於這個原因,我想我應該再次以日記的形式在這本書裡繼續多寫一些;如果它是一本書的話,那它當然會有一個結尾,但我猜那會是一個相當突兀的結尾,而且來得相當快。我特別覺得有必要記述一下詹姆斯的葬禮,儘管這葬禮平平無奇,幾乎沒什麼好說的。另外我也覺得應該借這個機會把幾個鬆散的繩頭結在一起,儘管鬆散的繩頭不可能結好,你愈結,就會產生出更多鬆散的繩頭。時間就像大海一樣,會讓所有繩結鬆脫。我們對任何人的判斷從來不會是最後定論,而任何總結都會馬上自行衍生出重新評估的需求。人類的安排不過都是鬆散的繩頭,儘管藝術為了帶給我們慰藉,會假裝事情是別的樣子。
我寫這個的時候是八月,但不是英國人遐想的那種普羅旺斯的黃色八月,而是尋常寒冷的倫敦八月,風把街道盡頭的泰晤士河吹得洶湧澎湃。街道盡頭的泰晤士河?對,我已經住進了詹姆斯的公寓。從法律的觀點來看,這公寓現在是我的了,但事實上,它當然永遠是詹姆斯的。我不敢改變任何東西,也幾乎不敢移動任何東西。那些「迷信」的偶像四面包圍著我。我只敢把幾個比較古怪的「物神」收到壁櫥裡,但願他們不會見怪。我也把掛在門廳裡的幾件玻璃垂飾拿下來,因為它們的滴答聲讓我睡不安寧。但那個禁錮妖魔的雕花木匣子仍然高踞在托架上(詹姆斯從未否認有個妖魔被關在裡面;我問他的時候,他只是笑而不答)。其他無數的佛像仍然各安其位,只有一尊被我送給了託比·埃爾斯米爾,因為他似乎對詹姆斯遺囑裡完全未提他的名字而耿耿於懷。詹姆斯在遺囑裡把一切留給我,又提到如果我比他先死,則一切東西全歸英國佛學會所有。我也送了一尊佛像給英國佛學會。
今天收到房屋中介商寫來的另一封抱怨閃躲的信。「什魯夫末端」正在求售。自從看到海豹的那天早上後,我再沒有在屋裡睡過。整理東西準備搬家期間,我都住在雷文飯店。從飯店房間的窗戶,我可以看見圓堡,卻看不到屋子。看來沒有人想要買它,或許是因為它太潮溼,又或許是別的理由。我把屋子的鑰匙交給阿莫尼農莊的阿克賴特一家,因為他們說可以幫我把屋頂的破洞修好,可是據房屋中介商在信中告訴我,屋頂的破洞如故。所幸我並不缺錢,詹姆斯留給我的遺產夠我過得舒舒服服的了。
我想我應該記述一下詹姆斯的葬禮,我說過要這樣做。但回憶起來我只感到奇怪和一片空白。喪事並不需要我來辦,謝天謝地。負責喪事的是一位黑封恩上校,他看來是專程為此而來的,事後就消失了。我在收到詹姆斯死訊的第二天就到了倫敦,而在他的公寓裡,剛好同時見到黑封恩上校和那位醫生。上校向我解釋,他因為聯絡不上我,就徑自安排了葬禮(火葬),但如果我別有想法的話,他可以……我沒別的想法。「詹姆斯」已經被移到了「安息堂」。我沒有去看他。
火葬在兩天後舉行,地點是倫敦北部的一個大墓園。墓園的面積很大,空蕩蕩的,讓習慣了擁擠小墓園的人覺得不自在。那裡的職員就像在做生意似的,辦起喪事來匆匆忙忙,一打發走前一位「顧客」就催我們進靈堂。黑封恩上校和那位醫生都出席了葬禮。託比·埃爾斯米爾來了,看來很難過。我以前從未認真思考過他跟詹姆斯是何種關係,但不管是哪種關係,都應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詹姆斯與託比不但是軍中同袍,還是同班同學。也許只是託比在唸書時對詹姆斯單戀,但這種感情是有可能持續一生的。後來又來了四個穿黑色西裝的人,我猜他們都是軍人。他們看來不知道我是誰,而託比也不認識他們。我和託比聊了幾句,事實上,除了託比以外,沒有人跟我寒暄。整個儀式不過歷時幾分鐘。當然沒有禱告儀式,只放了一些懶洋洋的輕音樂,然後是默哀,不過這默哀卻被靈堂後方一個職員大聲的開門聲驚破。我當時才覺得,我應該為詹姆斯安排更正式一點的儀式。但我又知道,不管我安排什麼樣的儀式,都可能只是對詹姆斯陰魂的一種冒犯。然而我還是後悔未能早想到要求葬儀社播些莊重一點的音樂送他入土。
喪禮結束後所有人一起走到花園。黑封恩上校跟我握了握手。大家開始各自散去。我想和那醫生談幾句,但他卻表示醫院有事情等著他趕回去。也許他是因為那張死亡證明有點神經緊張。託比不太熱烈地邀我坐他的車,我婉謝了。我知道他也想要一個人靜一靜。我在一些破落的後街走了很長的路,最後迷路了。
我剛剛在詹姆斯家一個抽屜裡發現我要拿來當武器的那把鐵錘。詹姆斯一定擔心我會做傻事所以把它帶走的。我喜歡他家的廚房。有一個大而乾燥的食物貯存櫃,裡面全是空的。廚房的窗戶還可以眺望得到貝特西發電廠,夕陽西下時發電廠看起來就像一座亞述人的方尖碑。
我已經把位於謝潑茲布什的小公寓賣掉,搬了一部分傢俱過來。我也把「什魯夫末端」裡的家當搬了過來,但喬裡太太的東西卻一件也沒帶。我有股衝動想把那面被羅希娜打破的橢圓形鏡子帶過來,最後壓抑了下來。我把大部分的東西都存放在詹姆斯的梳妝室裡。就這樣,在詹姆斯的寺廟裡,終於有個查爾斯的小小神龕。有時我會走進裡面坐坐。我的書還放在門廳,沒有拆箱。我的衣服大部分也還放在幾口皮箱裡,因為我不敢弄亂詹姆斯衣櫥裡那些掛得整整齊齊和折得整整齊齊的衣服。他臥室裡的大衣櫃看起來就像另一個世界的入口。我不能說這公寓讓我有家的感覺,但我又不想住在別的地方。有時想到詹姆斯已經不住在這裡,我只覺得不可思議。昨天晚上,我因為深信他就睡在隔壁房間,還特意走過去看了一看。
這星期五我又去了莉齊和吉伯特位於戈德格林的小房子一趟。現在我三不五時會去探望他們,而他們則會用花了一整天煮出來的臭味大雜燴招待我。吉伯特已成了很有名的喜劇演員,他演的那出沒完沒了的愚蠢電視劇大受歡迎。這是他生平第一次出名,人們在街上看到他都會走上前摸摸他。劇評人還把他拿來與威爾弗雷德相提並論(荒謬之至)。莉齊看來過得很快樂。她已經辭掉醫院的工作,人變胖了。他們至今還會說有朝一日要找一棟大房子,與我同住,我住樓上,他們住樓下,當我的「夥計」。我們常常拿這件事開玩笑。
他們開始把我當成老廢人了嗎?他們認為詹姆斯的公寓是可怕的地方,不適合人住。我當然沒有邀他們來過。我從未邀任何人來過。
我已經安於當隱士叔叔的角色了嗎?昨日我帶秘書考夫曼小姐(前面我好像沒提過她)去喝咖啡,聽她談她年邁母親的悲哀故事。之後我又與羅斯瑪麗在一家小酒館吃午餐,聽她談西德尼和梅寶琳的婚外情。梅寶琳才二十歲。羅斯瑪麗仍然希望西德尼會回心轉意。他們的孩子都愛極了加拿大。但羅斯瑪麗認為他們對父母要離婚的事情都太豁達超然。令我高興的是羅斯瑪麗對「什魯夫末端」發生的事情似乎不甚了了。她唯一「知道」的是我被一個老瘋婆子整得很慘,而吉伯特的一個男朋友溺水死了。我當然不會主動告訴她什麼,所幸她也沒興趣談我的事。
現在已經夜深。所有的佛像似乎都在看著我,雖然我知道,它們半閉的眼睛是看不到表象世界的。這裡灰塵愈積愈多,但我不敢冒險請清潔婦來打掃。我自己是做了一點拂塵工作,但卻不敢移動任何東西,它們有些相當脆弱易碎。我特別不敢碰那個關著妖魔的木匣子!我有一種感覺,這裡愈來愈像一間博物館,是不是因為詹姆斯的靈魂已經逐漸消散呢?我佔據的面積始終沒有增加。吃飯當然是在廚房,吃過飯我就會走進客廳,坐在現在這張書桌前面。我穿衣服是在門廳裡,睡的是較大的一間客房。我當然不敢睡詹姆斯的床。他的漂亮臥室空置著,我總是把門關上。
但我至少佔領了這書桌,又拿了一些我最喜歡的玉石動物雕飾擺在上面。我用來當鎮紙的是兩塊石頭,一塊是我送哈特莉的粉紅色十字線石頭,一塊是我送詹姆斯的藍線棕底石頭。我經常把它們拿起來把玩。我還把兩張照片裝框放在桌上,一張是阿貝爾叔叔和愛絲蒂爾嬸嬸的跳舞合影,一張是克麗芒年輕時扮演考狄利婭的劇照。我找不到我父母適合擺放的照片,而我當然也沒有詹姆斯的近照。他為他「遠行」所做的準備工夫十分徹底。我找不到任何私人的檔案和信件(我懷疑黑封恩上校有沒有動過他的東西)。沒有舊信、舊照片或舊賬單。他的遺囑連同銀行的投資明細放在一個小包裹裡。沒有任何跡象顯示詹姆斯有找過律師。遺囑是他手寫的,兩個簽名的見證人似乎教育程度都不高。有段時間我還認定詹姆斯一定留了一封信給我,藏在房子的哪裡。我蠢蠢地搜尋過每一寸地方,甚至連牆上的縫隙也沒放過。
昨晚在莉齊和吉伯特辦的小派對上,我聽說佩裡格林在倫敦德里的劇院搞得很成功,而且因為鼓吹愛爾蘭的和平而變得大大有名。羅希娜同樣熱心,而且盛傳她有進軍政壇的野心,也因此變得很有權力慾。吉伯特告訴我弗裡齊的《奧德賽》下片了。
對,我現在也參加派對了。我會到處去吃吃喝喝和說長道短,就像一般人那樣。嗯,我本來不就是一般人嗎?我納悶我本來想在海邊洞穴裡解開的那件驅邪物,現在怎樣了。
我每天都在忙,但又沒有真正做什麼事。這大概是老年的徵兆吧。這日記還在拖沓地寫著,它是我的一個伴,是我有事可做的假象。我現在感到很不自在,因為我知道,在結束以前,我必須做個總結反省。但對於這件事,我又畏縮不前。太多痛苦了。我並沒有把痛苦記錄在這本書裡。
從前面的篇幅看來,我一定是非常自我的人。但難道我是特例嗎?我們都是別無選擇,只能活在七情六慾的光照下。這種七情六慾,是我們本質中最深秘、有活力、忙碌的部分,甚至比我們的理性還要不可思議。所以我們必須過平凡的生活,除非我們是聖者。但真有聖者這樣的人嗎?有靈性的人是有的,詹姆斯也許就是其中之一,但聖者卻不存在。
嗯,我會嘗試反省,但不是今天。當這一切都完成後,我還會寫別的東西嗎?寫克麗芒的故事?還是所有朋友都認為我非寫不可的劇院回憶錄?又或者我只會坐在火爐邊閱讀莎士比亞,回到那個魔法不會讓真實萎縮而只會讓真實變成各種仙女小玩具的世界?聖者也許是不存在的,但莎士比亞至少證明了,七情六慾之光是可以照亮整個世界的。
收到幾封寫給詹姆斯的信,全都是學者寫來的。看來我堂弟是相當知名的東方學家,會與全世界有學問的人通訊。有個大英博物館的人打電話來過,問我打算怎樣處置詹姆斯的藏書,我叫他有空過來看看。他昨天來了。看到一屋子的藏書時,他幾乎因為激動和貪婪而昏厥。
我不知該怎樣處理詹姆斯的詩。對,詹姆斯的詩!我想我先前一定沒提過這件事!原來在某個意義下,他的話是真的:當軍人是為了可以有多一點時間寫詩。就在客廳書桌最上面的抽屜裡,放著幾大本活頁冊子,裡面全是他寫的詩,用打字機打得工工整整。託比現在是出版商(我記得前面好像提過這事),風聞此事後曾打過兩次電話給我,表示要出版這些詩。說不定詹姆斯什麼時候向他提過有這批詩作。但託比從未看過這些詩,我也沒給他看過。事實上,我自己也沒真正看過,甚至不敢瞄一眼,因為我怕它們會蹩腳得讓人發窘!我甚至有過直接毀掉它們的念頭。
寫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這輩子聽過詹姆斯在我面前唸的詩就只有兩句(但常常掛在嘴邊):重機槍在手,萬事別慌忙!
這本絮絮叨叨的日記當然只是門面,一種與日常笑臉等值的文類,表面是笑臉,後面卻隱藏著嫉妒、怨悔、恐懼和對自己無可挽回的道德破產的意識。但這樣的偽裝不但可以帶來慰藉,也可以製造一點假的勇氣。
收到安琪拉的另一封信,裡面有她的另一張照片,信中重提了她那個慷慨的美意。
秋天逐漸接管了倫敦。紅的黃的有光亮斑點的懸鈴木葉子黏滿溼答答的人行道,像是一片片從天而降的小訊息。考克斯蘋果已經上市。我把它們放在食物貯存櫃的頂層。每天早上與傍晚,我都會下樓一趟,走到堤岸,看看貝特西發電廠的尖塔襯托在騷動天空下的樣子,看看泰晤士河永恆的漲退潮。我在等待。聽說佩裡格林因為對和平的貢獻而獲得某種獎章。羅希娜因為工作的關係去了美國。和羅斯瑪麗吃飯,和考夫曼小姐吃飯,和可憐的老費比安吃飯,和一個叫布利克的年輕演員吃飯,他這人對戲劇充滿熱忱。回倫敦以後,勸我回到老本行的戲劇界朋友不絕如縷。他們要到什麼時候才會明白我對這些都不感興趣了呢?我用一團紙塞住電話聽筒,讓它響不起來。我迄今都沒進過一家劇院,甚至連布利克先生大獲好評的《哈姆雷特》都沒有去看。
對,我愈來愈懷疑自己寫得出一本關於克麗芒的書。我感覺這本日記已經把我本來留給她的空間排擠掉了。現在看起來這真是不公平。克麗芒是我的實體,是我的血肉。是她提拔我、創造我、造就我的。她是我的大學、我的拍檔、我的老師、我的母親,後來又變成了我的孩子、我的精神伴侶、我絕對的情婦。是因為她而不是哈特莉,我才會不結婚的。顯然就是由於她,我才會不再試圖尋找哈特莉。為什麼我不找得再賣力點、堅持點呢?是克麗芒阻止了我。在記憶裡,我是在受到克麗芒主宰後好一段時間才停止尋找哈特莉的,但這個記憶必然不實。我初遇克麗芒的時候,她是炫目的角色,美麗、聰明、名氣如日中天,而且還年輕(我卻覺得她老)。當時我二十歲,她三十九、四十歲。老天,她當時比現在的莉齊還要年輕呢。我是個青澀、笨拙、無知的小毛頭,她會看上我,只能說是奇蹟。稍後,她的佔有慾激怒了我,她的愛讓我吃不消。我跑開了,她也跑開了。然而我總會回頭,她也總會回頭。我們從未失去彼此;在她瀕死的那段日子裡,我把所有女人都掃地出門。
克麗芒的瀕死階段拖得很長。報社早就把她死訊標題的鉛字排好,卻苦等了好幾星期。這幾個星期我都守在她身邊。我躺在她旁邊,輕撫她的臉,一張因痛苦與恐懼而皺紋滿布的臉。我的手指至今還記得那些鬆軟皺紋的觸感,以及那些靜靜充滿皺紋縫隙的淚水的觸感。她說她想死在鬨鬧聲中,所以一連幾天,我們都把華格納的唱片放得震天價響,一起喝威士忌,一起等待。那是我記憶中最奇怪的等待,因為它同時是等待而又不是等待。在一種強烈的無時間感中,我們互相陪伴。但恐懼卻讓我們分開,她的恐懼,我的恐懼,對那件事的恐懼:這兩種尖銳的恐懼是我們必須用不斷互相注視來克服的,我們互相把手心放在對方的心臟位置。後來覺得累了,我們就把音響關掉,一起哭一起等待。老天,克麗芒的眼淚——她一生對我灑過多少眼淚,而它們又讓我覺得有多噁心。但那一次卻不同。那一次我覺得她的眼淚將可讓我超凡入聖,而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我也真的幾乎變成了聖者。每一個早上醒來,我都預期她已經死了,但總是發現她仍有呼吸,萎縮得厲害的身體在睡衣裡微微一起一伏。然後有一晚,她終於死了,在我睡著的時候死了。起來時,我發現她的身體再沒有起伏,兩眼張開,臉色煞白。
在她瀕死的那段日子,我們一起哀悼,企圖撫平彼此的傷痛。但與她永恆消失所帶來的折磨相比,我們分享的傷痛根本不算什麼。每個人的死是多麼不同,但所通向的卻是完全一樣的國度——一個我們很少接觸的國度,一個會讓我們明白所有追求都是了無意義的國度。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會很快重新投入各種追求。
我本來無意去寫克麗芒的死。這件事讓我心神不寧,雖然已經事隔好幾天,我還是魂不守舍。我當然從哀慟中平復過來了,大概還相當快。她把錢留給了我,但加減乘除後我發現她留給我的只是一些債務。
自從把電話靜聲後,我接到的邀約少了一些。另外,我想也是因為人們對我返回倫敦的激動已經退潮了。最近每晚我都在家裡喝酒,一面喝一面聽收音機裡的音樂,什麼音樂都聽。我本來有臺錄音機,但在搬家過程中弄壞了。晚餐不是吃米飯就是小扁豆,不然就是捲心菜。我也吃考克斯蘋果。我很早就會醉愣愣地上床睡覺。但我不認為自己快變成酒徒。我有時覺得胸口疼痛,但我想那只是克麗芒造成的。
我懷疑詹姆斯是不是瘋了。這還是我第一次有這種想法。但這假設不是可以解釋很多事情嗎?例如,他要不是瘋了,又怎會幻想自己施展什麼特異功能把我從一個大漩渦裡托出水面?慢著,這不是我的幻想嗎?難不成瘋了的人是我?我一定是醉了,頭昏眼花的。今天我比平常晚睡。佛陀向我走來。去睡去睡,祂說。
進一步思考詹姆斯,有件事我愈想就愈明白。他根本就還沒有死,只是轉入地下而已!整齣戲都是英國情報部門導演的!我當時太難過了,因此沒能看出這是騙局。我從未看到詹姆斯的屍體。等我到他家,那個神秘的黑封恩上校已經接管一切,「屍體」也被移走了。那個極端閃爍的印度醫生也顯然收了情報部門的錢。他寫給我的信是個傑作。它讓我太混亂也太感動了,而無法反省整件事情有多奇怪。我最後一次見到詹姆斯時,他的身體還很健康。說他能夠用意志力殺死自己,其荒謬程度不下於說他會在水面上行走。我又想到,我一直沒在他的遺物裡找到他的護照。他不是去了煉獄或達到涅槃了,而是坐在軍方的犛牛上,由某些眼角上斜的嚮導帶路,穿過白雪皚皚的群山峻嶺!
自從寫下上面的段落,我就注意到有幾個東方人常常在附近的街道鬼鬼祟祟。我只希望他們不是從另一邊來的,不會把我錯認作詹姆斯。回想起來,我以前在詹姆斯公寓裡看到的那個土巴,必然是特工,不然詹姆斯不會不高興我撞見。
我剛聽到一個可怕撼人的訊息:佩裡格林在倫敦德里被恐怖分子殺害了。我幾乎不敢相信。這時我才意識到,一直以來,我都把他的活動看成是純喜劇性的。有些人就是把人生當喜劇在演。只有死亡不是喜劇——但也不能算悲劇。一種茫茫然的恐怖再次攫住我,但我知道自己不是為了佩裡而哀痛,而是為了其他人的死——也許是我自己的死——而哀痛。可憐的佩裡。他是勇者。我不能騙自己真的曾愛過他,但佩服他試圖殺我的勇氣,要不是有個怪浪把我捲回岸上,他就成功了。對,一定是浪把我捲回岸上的。有關詹姆斯下水救我的那個怪異記憶,一定是我頭顱受撞擊所產生的幻象。我是純粹運氣好才會死裡逃生的。
在佩裡格林的喪禮上,從天主教到新教都派了代表致辭讚揚。他成了烈士。人們籌備成立佩裡格林·阿爾伯洛和平基金會。羅希娜從加州飛回倫敦德里接受烈士遺孀的榮耀。不過莉齊告訴我,她聽說羅希娜在佩裡遇害前就已離開了他,沒有回來的打算。但這也許只是惡毒的謠言。
奇怪的是,佩裡的死所帶來的震撼,反倒讓我對自己有關詹姆斯未死的想法有所動搖。這不表示我認為上面的理論是錯的,不是,我仍然認為它非常站得住腳,極端有說服力。我只是覺得自己不願意相信罷了。也許我寧願他已經死了。他的死其實沒什麼神秘的。他是心臟病突發。至於我提到那些在附近街道鬼鬼祟祟的東方臉孔,我現在已經知道,他們不是什麼特工,而是一家印度餐館的侍者。
不,我不相信詹姆斯仍然活著、好好地住在西藏,一如我不相信哈特莉還活著、好好地住在澳洲。有時候,我非常有把握她真的已經死了。
佩裡格林推開門,倒在地上,身上佈滿彈孔。至少他死得很壯烈。
與考夫曼小姐共進午餐。西德尼回來了,對我說了很多羅斯瑪麗的壞話。羅希娜在特拉法加廣場一個會議上發表演說。莉齊和我一起看吉伯特上電視。
阿貝爾叔叔與愛絲蒂爾嬸嬸共舞時,只是輕輕握著她的手,輕輕扶住她的肩,彷彿單憑愛的力量,他就足以把她從地面舉起。他們專注地看著彼此;他一副保護者的神態,而她則毫無保留地信賴他。在相機抓住這個轉瞬即逝的一剎那時,他們跳的是華爾茲嗎?愛絲蒂爾嬸嬸的腳看起來幾乎沒有碰著舞池地板。
我註定不會成為我父親那種人:一個紳士。阿貝爾叔叔也是紳士嗎?不算是。詹姆斯是嗎?這問題很荒謬。
詹姆斯說我愛的其實是自己的青春歲月,不是哈特莉。克麗芒阻撓我尋找哈特莉。戰爭摧毀了那個本來可以與我兒時甜心白頭偕老的尋常世界。沒有火車讓我到得了她住的地方。
我剛剛才和託比喝了一晚上的酒,現在只覺得羞慚,託比說詹姆斯是「怪胎」,而自己則是「沒有任何秘密的鳳凰」。我沒有表示異議。聽到詹姆斯被輕夷,我甚至有種滿足感。託比仍然想要那些詩作,但我不準備出讓。我還是沒敢看這些詩,一行都沒看。哪怕詹姆斯是本世紀最偉大的詩人,只怕還得再等上一段短時間才會受到公認。我想得等到我死了以後。
詹姆斯說我必須把對哈特莉的愛「重演」一遍,因為只有這樣,我的愛才會像童話故事裡的什麼東西一樣,在鐘聲敲響十二下的時候,煙消雲散。這種「重演」,是一種去除舊怨的必要機制嗎?還是說,我想把哈特莉從班身邊搶走,動機不過是跟從佩裡格林身邊搶走羅希娜沒兩樣?當然,提圖斯之死讓我和哈特莉的事變得不可能。不過,代價雖然慘重,我還是上了一課,明白人類的虛榮心是怎麼一回事。我現在甚至開始懷疑當初我是不是真的那麼愛哈特莉。一個無法否認的憂愁事實就是她並不聰慧。現在回想起來,我們是多麼乏味的一對,既沒有風格,又欠缺品味或風趣。而這些,都是我從克麗芒那裡學來的。我是把枯燥誤認為良善了嗎?我會有這種誤認,是因為我媽媽對愛絲蒂爾嬸嬸的恨意嗎?
我為什麼會突然寫下這種褻瀆話?一定是太晚了我才會神志不清,胡說八道。
我避談哈特莉有多久了?我一直避談她,儘管我無時無刻不想她。幾天前我突然想到,他們移民澳洲的事,「顯然」是騙人的。為什麼哈特莉早些時候沒提他們有移民計劃呢?因為根本沒有這回事!這是班在最後一分鐘想出來的伎倆。一個人在移民前還會買一隻狗,不是很違背常理嗎?他們那張從澳洲寄回來給鄰居的明信片又怎會來得那麼快?那一定是在一個澳洲朋友的幫忙下偽造的。班想把我騙到澳洲去。他們只是暫時搬到伯恩茅斯或利瑟姆聖安斯之類的地方。說不定他們過一陣子從阿克賴特兄弟那兒聽到我已經搬走的訊息,就會搬回「尼布利特」。我應該怎麼辦呢?回到村子去做些偵查工作嗎?不見得每個人都會對我撒謊的。
但我已不再有這樣的動力。我因為攪和到別人的生活之謎裡,已經落得遍體鱗傷,該是終止的時候了。稍後,我認定,到底他們是去悉尼還是利瑟姆聖安斯都與我不相干了。更重要的是,我認為他們設下精密騙局的這個想法是荒誕不稽的。
不過,如果他們真的移民,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計劃的呢?班真的相信我是提圖斯的生父嗎?如果他真的相信,以他的暴戾的性格,他對我的舉止可說是相當剋制。現在回顧起那個因果之網,我發現自己曾告訴詹姆斯班有殺我的企圖其實是件好事,因為要不是這樣,他就不會看出我有殺班的企圖,也不會想出法子讓佩裡格林招供。但我真的有過殺害班的企圖嗎?沒有,那些只是自我慰藉的幻想罷了。但儘管是幻想,卻一樣帶來「意外」。
為什麼我會傻傻地認為哈特莉被死亡的願望所銷蝕呢?她才是懂得生存之道的人,生命力堅韌得像皮靴。
如果這本日記是「等著」我替哈特莉下個明確的最後定論的話,那它也許只能永遠等下去了。這日記當然不是一本全記錄,很多與前面記載無關的人和事都被我省略了。我甚至省略了日期。時光荏苒,現在是十月了。涼冷而陽光普照,讓人零星憶起一些其他秋天的舊事。這是蘑菇的生長季節,我享受了很多頓蘑菇大餐。我吃的當然不是那種紐扣大小了無滋味的蘑菇,而是貨真價實的黑色大蘑菇。烤脆麵餅在商店裡也買得到,讓人開始期待熟悉的倫敦冬天到來,期待閃爍和令人興奮的聖誕節到來。不管我有多不快樂,還是不由自主地回應這種節慶氣氛的刺激,就像我在過去一些不快樂的秋天那樣。
自從寫下有關克麗芒之死的段落,我就一直思念著她。真奇怪,原來思念有其專屬的痛苦。我反覆看見克麗芒:我在公車上時會看見她走在街上,我站在往上的自動扶梯時會看見她站在往下的自動扶梯上,等我追上去,她已經上了計程車,絕塵而去。也許這就是身在「中陰」裡的人會經歷的事。老天,如果克麗芒真的在「中陰」裡,那她將得要待多久啊!講到執著,克麗芒頭腦裡的執著足以讓她受折磨一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