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一

當搬運工把所有傢俱裝上卡車後,我母親跟姐姐蒂寧乘轎車先出發了,搬運工把父親的安樂椅放在卡車後門的邊緣,我就那樣坐在那裡,開始一生中最有趣開心的搭乘卡車旅行。我往後斜靠著,抽著煙,唱著歌,看著大路以每小時五十英里的速度從我身後消失,彎彎曲曲的公路像蛇一樣扭動著漸漸被康涅狄格州的樹林吞噬,我們越接近馬薩諸塞州東北部的古城洛厄爾,樹林就越發不同,越來越有意思,黃昏時刻,我們正穿越韋斯特福德或者那一帶附近,我熟悉的白樺樹又出現了,群山側影在哀鳴,我淚如泉湧,意識到我就要回到故鄉老城洛厄爾了。時值十一月,天氣涼了,四處冉冉升起木材煙霧,溪流湍急,銀色的河水眨巴著眼睛,波光粼粼,漸漸向上,伸向遙遠的地方,在那裡,「夏娃星」(有人稱它為「維納斯」,有人稱它「早晨之子」)剋制了她的垂涎習性,試圖滿足於以此為界,偶爾搏動一下,發出耀眼的光亮。

啊,多麼富有詩意!我不住地說:「啊,多麼富有詩意!」因為我不打算把這本書寫成詩一般的讚歌,一九六七年,當我在寫此書時,我內心對美國可能殘存的感覺已經變成一種為了餬口如此粗製濫造的文藝作品,充滿著種種破碎的信念;街頭暴亂毆鬥,混亂嘈雜;暴徒惡棍,市府州府的管理無所顧忌,套裝和領帶是唯一行得通的主題,豪華的排場全都進入了電視的馬賽克網孔(的確是馬賽克,大寫m的馬賽克),人們瞪著眼睛盯著那些小圓點,辨認他們自己扭曲的幻覺影像,看到的都是achtung!attention!atenciÓn!而不是,啊,老蘋果樹下,夢幻般真實的溼潤的嘴唇?或者一年前《時代週刊》雜誌裡的那張照片,展現加州紅杉樹林裡停泊的一千輛汽車,全都停靠在相似帳篷的邊上,帳篷的門窗前都有雨棚,篷內裝有普賴默斯行動式汽化煤油爐,每個人的穿著都雷同,環顧四周,每個人都帶著本世紀下半葉新的好奇的目光看待別人,只是偶爾抬頭看看大樹,即便是在看樹,也許心裡想的是:「啊,那棵紅杉樹要是做成我家草坪上的傢俱該有多麼好看!」好了,夠了……暫時夠了。

主要的事情:回家。十一月的歡樂將早先八月的「樹林裡傳來甜蜜的離別之歌」的晦氣一掃而光。

不過,我一生中總是這樣:在一次大災難來臨之前,我總會感到莫名其妙的沮喪、懶惰、倦怠、不適、消沉、鬱悶、四肢無力。回到洛厄爾的第一週,我們搬進了克勞福德街上一棟兩家合租的樓房,我家住在一樓,漂亮乾淨,就是面積小了點。開啟搬家的行李後,我就坐在靠窗靠暖氣散熱器邊我兒時那張舊書桌跟前,長久地坐在那裡,抽著我的菸斗,用墨水寫一篇新日記,我所能做的只是悶悶不樂於費奧多爾·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用詞和思想,開始讀他的書時,我碰巧讀了他最悲觀的作品之一《地下室手記》。半夜裡,在明亮的月光下,我在穆迪街上徘徊,腳踩積雪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感覺到洛厄爾以前沒有的某種令人討厭的東西。第一,我是「返回故鄉的失敗者」;第二,我失去了紐約城和哥倫比亞校園賦予的光環,失去了大學二年級學生身穿花呢衣服的光鮮外表,失去了閃閃發光的曼哈頓;我回來了,在工廠磚牆之間疲憊地行走。我爸就睡在我身邊成對的一張單人床上,鼾聲像呼嘯的風。媽媽和蒂寧睡在一張雙人床上。客廳擺著塞得滿滿的舊傢俱和一架背面四方形的舊鋼琴,為了過冬,客廳鎖了起來。我得找一份工作。

接著,一個星期天夜晚,我高高興興從皇家劇院裡出來,因為我剛看完奧森·威爾斯主演的《公民凱恩》,天哪,多棒的電影!我希望像威爾斯那樣成為電影裡的詩歌天才。我奔跑著回到家裡,琢磨著寫一部電影劇本。第二天,天上飄著白雪,天氣寒冷,我聽見一個小男孩手裡拿著報紙一邊急匆匆奔跑一邊高聲叫喊:「日本佬轟炸了珍珠港!」「對日對德宣戰啦!」我好像預感到戰爭即將爆發,就像許多年後我父親臨死前的那天晚上一樣,我試圖,或者想試著圍繞街區走一圈,結果只是低著頭拖著腳走……本書接近結尾時,我會更詳細地說說這件事。

我所要做的好像就是等待海軍v2計劃招我去檢查身體,確定我是否能夠加入海軍空戰部隊。與此同時,為了得到那份工作,我去了洛厄爾《太陽報》,求見報紙的老闆吉姆·梅奧,看看他是否能僱我當卡車運貨司機的幫手,把一捆捆報紙運送至各個經銷商。他說:「你不就是幾年前洛厄爾高中的那個橄欖球明星傑克·杜洛茲嗎?在紐約,念耶魯,對不?」

「哥倫比亞。」

「你準備幹新聞?你為什麼要當搬運工呢?來,拿著這張便箋,去體育編輯部,跟他們說我要你星期一早晨開始當體育記者。真是見鬼了,孩子!」——一巴掌拍在我的背上——「我們這裡的人不都是鄉巴佬。一週十五美元,好嗎,作為起薪。」

他沒有細問,在那些歲月裡,僱主不尋根問底,不過,一想到可以脫去大學時代的運動衫褲,重拾當年戴著那條舊領帶的魅力,在陽光明媚的早晨,坐在人們中間處理商業事件,我一時激動不已。

於是,整個一月和二月,我成了洛厄爾《太陽報》體育版的見習記者。我爸非常自豪。事實上,有好幾次他整天在印刷車間裡幹活,用整行鑄排機排版,我常常自豪地拿著我用打字機打好的報道(有關洛厄爾高中籃球隊的報道)給他看,把文章放在他的架子上,我倆心領神會地笑笑。「堅持下去,孩子,decouragezonsnouspas,çavavenir,çavavenir。」(意思是:「我們別洩氣,會好的,會好的。」)

正是這一刻,我想到了「杜洛茲的虛榮」這種說法,並將其用作一部小說的名字,每天中午前後,我在體育編輯部裡開始寫這部小說,因為從九點到中午做我一整天的工作已經夠了。我能寫得很快,打字很快,只要不停地給打字機新增紙張。中午時刻,當每個人都離開雜亂的辦公室時,我獨自一人,悄悄拿出我秘密小說的紙頁,繼續寫作。這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寫作」,因為我剛發現詹姆斯·喬伊斯,並在模仿《尤利西斯》,至少我這麼認為(我後來發現其實在模仿「主人公斯蒂芬」,一個名副其實的青少年,但卻真誠努力,就像後來我們當地的文化顧問阿奇·麥克杜格爾說的那樣,懷著「力量」和「承諾」)。我發現了詹姆斯·喬伊斯,發現了意識流,此刻,這整部小說就在我的面前。它只不過是每日發生的種種事情,沒啥特別的:「鮑勃」(我)、佩特(我爸)等等、等等,所有其他的體育記者、劇院裡和晚上酒吧裡我所有的好朋友、在洛厄爾(規模很大的)公共圖書館裡我重新開始的所有各種學習、我在基督教青年會里鍛鍊身體的一個個下午、我約會的所有女孩、我看過的各種電影、我與沙巴斯的交談、與母親和姐姐的交談,試影像喬伊斯刻畫都柏林那樣勾畫洛厄爾。

舉個例子吧,小說的第一頁是這樣寫的:「鮑勃·杜洛茲一下子醒了過來,覺得自己很奇怪;他的雙腿靈巧地伸出溫暖的被窩。現在已經兩個星期,每天都這樣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自己是地球上最懶惰的人。在寒冷灰色的早晨起床竟沒有打冷顫。

「在廚房裡,佩特咕噥著

「‘快點,已經九點多了。’

「杜洛茲,這個古怪的孬種。他在床上坐下,只思考一會兒。我怎麼做呢?睡眼惺忪。

「美國的早晨。

「‘郵差什麼時候來?’佩特咕噥著問。

「杜洛茲這個討厭的傢伙說:‘大約九點鐘。’嗬—嗬—嗬—吆。他取來了他的白襪子,實際上襪子不太白。他穿上襪子。皮鞋需要擦一擦。他發現帶鏡衣櫥底下舊襪子在慢慢積灰塵;就用它們擦吧。他用那雙舊襪子順著皮鞋擦了起來。隨後,迅速穿上褲子,丁零噹啷,丁零噹啷,丁零噹啷。錶鏈,一些硬幣,還有兩把鑰匙,一把是家裡的,一把是當地基督教青年會里商務人士衣物櫃的。當地……那個狗孃養的報界。二十一美元會員費免了……淋浴、划船、籃球、泳道游泳池等等,還有收音機。應對我‘y’s’記者生涯的成功。應對我的唯一。記者生涯的成功。鮑勃·杜洛茲,四處流浪的記者。索科就是這樣稱呼他的。

「美國的早晨。」

(諸如此類。)

明白了嗎?

作家就是這樣開始的,通過模仿大師(沒像所提及的大師們那樣受苦受難),直至他們形成自己的風格,當他們形成自己風格的時候,寫作就不再有樂趣了,因為你無法再模仿任何其他大師的苦難,只能接受你自己的苦難。

那些嚴冬夜晚最美好的是,我常常讓父親獨自在房間裡打呼嚕,我呢,溜進廚房,開啟電燈,煮一壺茶,雙腳伸進油爐烤箱,身體向後倚靠進搖椅,閱讀《約伯記》,完整地閱讀,閱讀到它最細微之處;還有歌德的《浮士德》,以及喬伊斯的《尤利西斯》,直至天明。睡上兩小時,然後去洛厄爾《太陽報》上班。中午完成報紙的工作,寫一章「小說」。到白塔的卡尼廣場吃兩個漢堡。步行去基督教青年會,鍛鍊身體,甚至打沙袋,繞著樓上三百米跑道較快地奔跑。隨後,帶著筆記本進入圖書館,在那裡閱讀赫·喬·威爾斯,記下許多精美的筆記,從中生代的兩棲動物開始,計劃在開春以前一直讀到亞歷山大大帝,而且我居然在第十一版《不列顛百科全書》中查閱了所有威爾斯引用的使我困惑或感興趣的參考資料,那本百科全書就放在我圓形的舊書架上。「當我讀完這些資料時,」我發誓,「我會對地球上發生的一切事情瞭如指掌。」不僅幹了那麼多事情,而且黃昏時刻回到家裡,吃晚飯,與老爸在餐桌上爭論,小睡一會兒,再回圖書館,開始第二輪「瞭解地球上一切事情的學習」。九點,圖書館關門,完成這麼恐怖的日程後我累壞了,傷心的老朋友沙巴斯總在圖書館門口等我,臉上帶著那種憂鬱的笑容,準備來一份熱乳脂聖代或一杯啤酒,或者隨便吃點東西,只要他帶著討好般的關心恭維我一番。

這不是一部有關沙比的專題小說,所以我得略過……

迄今為止,誰能責怪奧倫伯格教長所說的話:像馬薩諸塞州那樣稱作「共和國」的地方,通常是藏汙納垢的賊窩。

不過,正如我說過的那樣,如果不考慮沙比和我的家人,當三月的春風開始融化去年冬天瓷器般的冰雪時,我腦海裡冒出辭去報社工作的念頭,想開始流浪,到南方去。傑布·斯圖爾特沒在一八六二年遇見我,這倒是件好事,我們會成為一大幫惹是生非的傢伙。我喜歡南方,我不知道是何原因,它的人民?教養有素?在乎禮節?不注重時髦的外表,喜歡較真不喜歡欺騙,尤其是那裡的語言:「boyah’ma-gonnatellyounaow,i’mgoingsouth.」一天下午,洛厄爾《太陽報》派我去採訪洛厄爾紡織學院棒球隊的亞德·帕內爾教練,當我回到就在幾個街區以外的家裡準備這次採訪時,我只是坐在自己的房裡,瞪眼望著牆壁,突然說:「咳,見鬼去吧,沒啥了不起的,我哪兒也不去,不去採訪任何人。」他們打電話,我不接。我就待在家裡,呆呆望著牆壁。莫·科爾已經好幾次上門,在大家都在工作的下午,坐在長沙發上。假如阿里阿德涅被公羊幹了,或者想幹一隻公羊,那麼這對一個十九歲的男孩來說有什麼不同呢?

我是讓巴蒂斯特·勒布利·德·杜洛茲的後代,他是個領班的老木匠,來自魁北克特米斯誇塔縣的聖于貝爾,在新澤西州納舒厄建造了自己的房子,常常在雷暴雨中搖晃著他的煤油燈,對著上帝高聲叫喊:「varge!(打吧!)frappe!(擊吧!)vasy!(來吧!)」還有,「別頂嘴!」當女人在街上挑逗他時,他厲聲斥責她們,告訴她們別白費力氣,別饞涎珠寶首飾,他真這樣做了。杜洛茲家族總容易衝動生氣。是遺傳基因不好?杜洛茲父輩家系不是法國人,而是康沃爾人,是康沃爾凱爾特人(他們語言的名字是克努亞克),他們總是怒氣沖天,總在爭論什麼事情,他們血液裡有的,不是「憤怒的青年」,而是「大海里狂怒的老人」。那天晚上,我父親說:「你去紡織學院採訪棒球教練了嗎?」

「沒去。」

「為什麼不去?」沒有回答。「那個邁克·亨尼西從紐約來信沒說什麼?他沒說陸·利貝爾希望你歸隊?」

「說了各色各樣的事情。他在考慮加入海軍預備隊,他說有一門適合二年級學生的課程,所以我想我也許能夠通過那門課。」但是,老爸的臉(佩特的臉)上露出了嘲弄的神色;我說:「你這種臉色是什麼意思?你認為我永遠不會回大學了,對不?你認為我永遠幹不成任何事情,對吧?!」

媽媽嘆息了。「你看,又來了!」

「我沒那樣說!」老爸生氣地大聲嚷道,「但是去年秋季,你辜負了他們,他們不一定會接受你歸隊呢……」

「我離隊是因為我想幫助家裡,那是一個理由,還有很多理由……比如我不想費口舌對一個討厭的老傢伙解釋,即便是你,哎呀,媽的該死的,我討厭那個教練,他對我盛氣凌人,我感到噁心,我知道戰爭即將爆發,我想馬上離開,我想避開一段時間,研究研究美國。」

「研究雜種的美國?逐漸教化的紐約?你覺得你一生都能憑感覺做事?」

「對。」

他哈哈大笑:「可憐的孩子,哈哈哈,你甚至不知道你面對的是什麼,我們杜洛茲的不幸就是,我們是布列塔尼人,是康沃爾人,是我們沒法與人好好相處,也許,我們是海盜的後代,或者是懦夫的後代,誰知道呢,因為我們無法容忍卑鄙小人,那個教練是個卑鄙小人。你應該痛打他一頓,而不是像懦夫一樣偷偷溜走。」

「嗯,對,我是應該狠狠揍他一頓……那我還回得去那裡嗎?」

「誰說你要回去那裡啦?你是永遠不會再回哥倫比亞校園了,我認為不可能了。」

「他媽的,我會回去的,即便你不想讓我回去,我也要回去!等著瞧吧!如果我一生中聽了你那些明智的鼓勵話,我早在洛厄爾爛掉了!」

「你是沒聽我的話,可你現在正在洛厄爾爛掉,是你意識不到罷了!」

「是嗎,你喜歡那樣,對吧?你希望我跟你一樣慢慢在洛厄爾爛掉,對吧?!」

「嗬,你啥也不是,你只不過是個小廢物,幾年前,你還曾經是個最優秀的最可愛的最天真的孩子,現在你們看看他!」

「對,看看我吧,告訴我,老爸,這個世界天真可愛嗎?」

媽媽插嘴說:「你們兩個別整天吵架好不好?我一輩子沒在家裡看到過這樣的吵鬧,咳,該死的,埃米爾,你就不能隨他去?他知道他想幹什麼,他長大了,知道他要什麼。」

爸爸一下子從桌邊站起身來,準備離開房間:「好吧,好吧,」——晚飯還沒有結束——「支援他吧,你腦子裡只有他,好吧,相信他吧,不過,你記住我的話,如果你聽之任之,你會經常餓肚子的,讓他隨心所欲吧,不過別哭著來找我,說你餓壞了。該死!」爸爸繼續高聲嚷道。

「該死!」我也高聲叫喊,「媽媽不會捱餓的!現在我也許沒錢養她,但是將來有一天我會報答她的,百萬倍的回報……」

「好吧,」爸爸說,一邊離開房間一邊情緒激動地強調他的觀點,「等你媽進了墳墓你再去報答她吧!」他走到冰冷的起居室裡,氣鼓鼓地跺腳,杜洛茲被激怒了!媽媽看著我,神情嚴肅地搖著頭說: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人。我不知怎麼會跟他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如果你不聽我的,那麼也不要聽他的,如果你聽他的,你會像他一樣,一事無成……你想外出,想有所作為,他妒忌了,別聽他的,別跟他說話,他只會讓你發瘋……」

「他總是那樣,」媽媽補充說,「他全家都是瘋子,他的兄弟們比他還糟糕,他們是一幫瘋狂的蠢蛋,在加拿大,每個人都知道……」

是啊,我也是這樣。

嗚——嗚——嗚——我聽見屋外火車的鳴叫聲,好吧,我明天就打點行裝,去南方,去流浪。

我給報社寫了辭職報告,打好背包,買了張長途汽車票,乘車直奔華盛頓特區,那裡有我洛厄爾童年時代的希臘裔朋友g.j.,他為我準備了一個鋪位,與他一起合睡,房間裡還有另一張雙人床,睡著一個南方的老建築工人,名叫博恩,他早晨起床後,用一箇中國的抓撓撓背,一邊撓一邊哀嘆:「咳,他媽的,又要幹活了!」在我看來,儘管華盛頓特區新罕布什爾大街周圍裝飾甚少,但呈現了一種令我感興趣的新奧爾良式的浪漫。第一天晚上,我和g.j.外出,去酒吧,有一個黑頭髮淺黑皮膚的高個女子與她的女朋友一起坐在一個隔間裡,她對我說:「散散步?」

「好啊,」我說,「買些報紙,兩份。」

在「美國士兵之家公園」一棵橡樹底下的草地上,我們鋪開報紙,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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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孤獨旅者》《達摩流浪者》《地下人·皮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