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西往密室裡瞧了一眼,立刻合上了暗門那塊木板。那些長久以來一直被壓抑的情緒將她淹沒,她喉嚨一緊,發出一聲悲痛的哽咽:她悲的是,這麼多年,自從發現那顆鑽石以來,她一直獨守秘密,不讓任何人知道自己當年的所作所為;她悲的是,莉莉·米林頓,那姑娘一直對她和藹友善,又愛著她的哥哥;她悲的是,愛德華,他是最令她心痛的,她這個妹妹背棄了他,讓他獨自被當時那位督察編織的「真相」所矇蔽。
終於,她平復了情緒,能再次順暢地呼吸時,露西下了樓。對於在樓梯那間密室裡會發現什麼,她之前就心知肚明。更重要的是,理智也讓她一直對此清清楚楚。露西以理智的女性自居,並以此為傲,因此,她預先就做好了計劃。遠在倫敦,也就不會被情緒衝昏頭腦。來這兒之前,她就把每一種可能性都考慮了一遍,制定出一套思路清晰的應對方案。她本以為自己做好了準備。然而,到了這兒,事情並非她想的那樣,她的手抖得厲害,沒法按照她的計劃給住在切爾西公爵街的裡奇·米德爾頓先生寫信。她沒有料到,自己這雙手會抖成這個樣子。
於是她去了河邊,想散散步,讓自己繃緊的神經放鬆下來。她很快來到了碼頭,比她預想的要快,然後又朝著樹林走去。她意識到,自己無意間走的路線正是當時她從拍照的地方跑回莊園的那條路,只不過現在反了過來,自己是在從莊園往拍照的地方走。
費利克斯當初計劃拍照的地方是這片小樹林中的那塊空地。她現在還可以想象出大家一身盛裝、準備拍照的樣子。露西幾乎可以看見十三歲的自己,正穿過野花盛開的草甸,向房子飛奔而去,因為受了委屈而一腔怒火。不久,她就找到了那枚鑽石吊墜,把它從天鵝絨的盒子裡取出來,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給莉莉·米林頓找了個藏起來的地方,然後可怕的一切便一發不可收拾。不,她不要再去看十三歲的自己從這裡跑開的幻影。露西扭頭朝著河邊往回走。
在倫敦,當她在自己的手提箱裡發現拉德克利夫藍的時候,她立刻就知道,自己必須把它藏起來,可麻煩的是,該藏在哪裡。她曾想過把它埋在漢普斯特德的荒野上,把它丟進下水道里,把它扔到康樂谷公園那個被鴨子佔了的池塘裡——但是,有她的良知在,她知道自己的每一個想法都漏洞百出。也許會有狡猾的狗,不知怎的察覺到她選的那塊地方埋著寶石,把它挖出來,然後帶回家;也可能會有鴨子,把寶石吃進肚子裡,再代謝出去,留在池塘邊,然後被某個眼尖的孩子發現——她知道,自己的這些想象並不理智。同樣不理智的還有,她相信,這些不太可能發生的戲碼如若成真,那麼鑽石就會被追查到她的身上。可是內疚,露西心裡明白,才是她一切情緒中最不理性的存在。
事實上,露西所擔心的不僅僅是重見天日的傳家寶會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更為重要的是——而且隨著一年年的時光流轉,變得愈發重要的是,假如官方那番說辭現在被證明是斷錯了案,那麼多的痛苦折磨也就都沒了意義。她想到愛德華本不必去流浪異鄉;想到她要是早一點告訴他實情,他雖會因為失去莉莉·米林頓而悲慟,但悲慟過後,他也許能將她安葬,然後繼續開始他的新生活。
不,鑽石必須被藏起來,這樣官方的說法才能維持下去,不被質疑。事到如今,任何的節外生枝都是不可承受的。可露西知道真相,而且她將獨自揹負那個不可承受的真相繼續活著。鑑於時間不可逆轉,事情無法重來,似乎懲罰她揹負永恆的內疚、永遠孑然一身並不為過。
她本打算把吊墜和所有其他的東西一同放進箱子裡,但是現在,當她站在泰晤士河畔,看著這處河段與她在倫敦所熟知的那段完全不同,突然間,她覺得有必要馬上把吊墜解決掉。河流是一個完美的地方。大地很容易把露西的秘密暴露出來,但河流會把它的寶藏帶走,帶去深不可測的大海。
露西把手伸進口袋,掏出那枚鑲嵌著拉德克利夫藍的吊墜。如此熠熠生輝的寶石,真是世所罕見。
她最後一次舉起它,對著陽光。接著,她把它扔進河裡,轉身朝著房子往回走。
箱子是四天後到的。動身來這兒之前,露西就在倫敦下了訂單,告訴店家,她會再寄信給他,告知她什麼時候需要這個箱子,店家又該把貨寄去哪裡。她考慮過,也許下訂單不過是多餘之舉,就是浪費錢,但根據她的判斷,自己勝算不大。
她選的棺材鋪老闆兼殯儀執事是切爾西公爵街上的裡奇·米德爾頓先生,她訂製的箱子尺寸非常小,這一點她在訂貨說明中給出了明確要求,並附上一份簡短的清單,註明其他的具體要求。
「三層鉛襯?」他一邊說,一邊撓了撓壓在已經破爛的黑色禮帽下的亂蓬蓬的頭髮,「您用不著這麼多層吧,您確定嗎?給嬰兒的棺材用不著的。」
「我沒說過給嬰兒用,米德爾頓先生,而且我不是在徵求您的意見。我已經把要求告訴您了,如果您做不到,我可以另找他人。」
他舉起那雙微微泛紅的、看上去軟乎乎的手,說道:「您付錢,聽您的。如果您要三層鉛襯,就三層鉛襯……怎麼稱呼您小姐?」
「米林頓。l.米林頓小姐。」
選擇這個姓氏不免厚顏無恥,也是少有地在感情用事。可她沒法說出自己的真名。更何況,愛德華死了,範妮被槍殺的事已經過了二十年。沒人在找莉莉·米林頓,沒人再找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