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伯奇伍德莊園,是因為愛德華說那裡鬧鬼。其實不然,當時那裡並不鬧鬼的。不過,讓事實真相平白糟蹋一個好故事,那是無趣的人才會幹的事。愛德華可不是那樣的人。他充滿激情,只要是他所信奉的,他都會一頭扎進去,這是我愛上他的一個原因。他有著傳教士身上的那股熱情,從他嘴裡說出來的觀點,就好像剛剛鑄造出的錢幣一樣閃閃發光。他還習慣把人們吸引到自己身邊,點燃他們身上那些連他們自己都不曉得是從哪裡迸發出來的熱情,而後,他便功成身退,甚至不再篤信因為他才勾起別人熱情的那些事。

但愛德華並不是傳教士。

我記得他,記得一切的一切。

我記得他母親在倫敦的花園裡那間玻璃屋頂的工作室;記得剛剛調好的顏料的氣味;記得在他的目光掃過我的肌膚時,畫筆劃過畫布的聲音。那一天,我的每根神經都在躁動著。我渴望能讓他印象深刻,讓他覺得我有他喜歡的那一面,儘管我沒有。當他用雙眼掃描著我的全身時,麥克夫人的教誨在我的腦海中盤旋:「你的母親是個正派人,你們家也都算有身份的,你可別忘了這一點。別幹什麼傻事兒,否則吃虧的是你自己。」

於是,坐在紫檀木椅上的我,腰板更挺直了些。那是在第一天,在那間白色牆壁的屋子裡,外面是枝藤纏繞的甜豌豆,羞答答地開著粉紅色的小花。

我正覺得餓了,他的小妹妹就送來了茶點。他的母親也穿過花園的羊腸小道來看他工作。她極愛自己的兒子。在他身上,她看到的是他們一家人的願望能夠成真。他會成為皇家藝術學院的傑出畫家,同一位有錢人家的小姐訂婚,很快就會有一幫棕色眼睛的小繼承人出生。

像我這樣的,可配不上他。

對於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他的母親覺得,都怪她自己。可她要想拆散我們倆,卻比阻止黑夜和白天碰面還要難。他說我是他的繆斯,他的宿命。他說,在特魯裡街劇院的門廳裡,透過煤氣燈的朦朧光線看到我時,他立刻就知道了這一點。

我是他的繆斯,他的宿命。他也是我的宙斯,我的宿命。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卻又彷彿就在昨天。

哦,我記得愛情的樣子。

主樓梯中段平臺的這個角落,是我最喜歡的。

這是棟奇怪的房子,佈局讓人感到莫名其妙,而且還是故意為之。樓梯的轉向都是非同尋常的角度,讓人手忙腳亂不說,樓梯踏板還不平整;窗子的排列也高高低低的,不論從哪個角度看,都不成直線;地板上和牆板上都設有巧妙的暗門。

這個角落裡,有一種幾乎不自然的溫暖。我們第一次來這兒的時候,大家都注意到了這一點。在初夏時節的那若干個星期裡,我們輪流猜測著為什麼這裡異常溫暖。

要弄明白原因,頗讓我費了些工夫,不過我終於知道了這是怎麼回事。現在,我對這裡瞭如指掌。

愛德華用來吸引其他人的,不是房子本身,而是這裡的陽光。晴朗的日子裡,從閣樓的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泰晤士河以及遙遠的威爾士山脈。淡紫色和綠色猶如一條條絲帶,白堊巖峭壁嶙峋、直入雲霄,空氣是暖暖的,眼前的一切都在太陽的照耀下變得色彩斑斕。

他的提議是這樣的:在這兒度過夏天裡的一個月,吟詩作畫,享受野餐,寫寫故事,談談科學,搞搞發明;沐浴在陽光下,這可是天賜的禮物;遠離倫敦,躲開那些窺探的目光。其他人都美滋滋地同意了,這一點兒都不奇怪。只要是愛德華想做的,他總有法子辦到,彷彿是得了惡魔的眷顧,他總能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