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平及其著作

攜驢旅行記 斯蒂文森 第1頁,共1頁

這位在著作中以「羅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署名的作家,原名為「羅伯特·劉易斯·巴爾弗·斯蒂文森」(robertlewisbalfourstevenson),親密朋友們常常叫他「劉易斯」;1850年11月13日出生於蘇格蘭的愛丁堡。在父系方面,他屬於聞名一時的燈塔工程師家族,其中有他的祖父羅伯特,伯父艾倫,以及父親托馬斯。斯蒂文森家族的出名,不僅因為他們建造了若干在北方最最著名的燈塔,也因為他們有許多重要的發明,首先是間歇的和閃光的燈光,人們稱之為「在世界上每一角落如今閃耀得格外光亮的偉大的海上燈光」。在母系方面,斯蒂文森屬於蘇格蘭的一個地主和牧師家族,論血統也許與誓約派教士有關。他母親瑪格麗特·伊莎貝拉(margaretisabella),是愛丁堡西南數英里處利思港畔科林頓地方劉易斯·巴爾弗牧師的女兒。她是個「修長、瘦削、端莊」、面容姣好的婦女,活潑動人,只是胸脯平坦,肢體虛弱。劉易斯是她的獨生兒子。

斯蒂文森承傳了他母親的脆弱體格。從兩歲時起,他就長期患有喉部和肺部的疾病;也有健康較好的日子,特別是在夏天,此時他可以出至戶外進行活動。在這些日子裡,無論他居住自己家中還是住在他伯父的科林頓牧師住宅,他都參加各種各樣遊戲活動,是所有玩樂夥伴中玩樂興致最高的一個。而在漫長的北方冬天裡,他不能走出戶外,一出去就得患支氣管炎或肺炎,因此一直有個保姆看護著,他常說那保姆看護他比一個天使還有耐心。他在保姆的影響下度過了「一個誓約化的童年」,因為保姆一遍又一遍地讀《聖經》和古代誓約派傳記給他聽。年事稍長,他有了按照自己的興趣讀書的強烈慾望。他所愛讀的書很多,其中有《天路歷程》和《天方夜譚》,稍後又有司各特的威弗利小說和莎士比亞的戲劇。他的少年時代,就是這樣在冬季蟄居戶內與夏季沐浴陽光之間交換著過日子,中間有幾次愉快地隨他母親暫住到英格蘭南部,又有一次往法國和義大利各地旅行,然後走萊茵河下游回返英國。

到十一歲上,他的健康狀況有了改進,於是就有可能為進入愛丁堡大學作準備,至1867年進入了這個大學,目的是繼承他父親的專業。雖然北方海域的浪漫趣味強烈地吸引著他,可是他卻沒有這個祖傳職業所必需的堅韌體格和科學頭腦足以使他出人頭地。徹底想定了這一點之後,他放棄了工程學,改學法律,並不是因為他喜歡法律這一門,而是因為他父親希望他從事一項自由職業。他順利地通過了所有法律功課,接著又按規定被批准上蘇格蘭法庭當律師。然而法律及其一切嚴格的日常事務,對於一個具有斯蒂文森那樣活潑性格的青年人來說,是完全格格不入的。大學裡的科學和法律課程,沒有培養一點使他以後在終身事業上取得成就的能力。他記起往昔的歲月,想到的主要是當時的一些朋友。在他的好友中,有一個是他的堂兄鮑勃,正式姓名為羅伯特·艾倫·摩佈雷·斯蒂文森,——「這個人,」劉易斯說,「是我歷來所見與我最為相似而又最不相似的人。」還有就是沃爾特·辛普森爵士(我們只能自舉一個姓名),「穩重不露自己的德性和才能,」多次與斯蒂文森一起作徒步旅行,並鼓起他駕駛單人遊艇的興趣。最後,我們不應忘記愛丁堡大學的思辨學社,斯蒂文森由此密切接觸了許多心氣相投的夥伴,同時藉此而能從辯論與駁詰中與他們進行較量。「哦,我的確認為,」他這樣寫道,「思辨學社大概是愛丁堡最值得讚美的事物。」

清楚不過的一點是,斯蒂文森天生是個弄文學的。科學與法律僅僅是兩種假託,藉此大量閱讀各種各樣的書刊和不斷操練他的筆墨。從他在隨意閱覽的眾多書籍中把《聖經·新約》、沃爾特·惠特曼詩集和赫伯特·斯賓塞的哲學著作放在一起這一點,可以見到他的閱讀興趣如何廣泛。大仲馬的小說,是他所熱愛的,他坐在火爐邊閱讀著,度過冬天的漫長夜晚;此外,與班揚和莎士比亞在一起的,還有蒙田、賀拉斯、佩皮斯、赫茲利特、彭斯、海涅、濟慈、斯泰恩,以及菲爾丁。這當然是五顏六色的一群。斯蒂文森如何在以上這些作家和其他許多作家的影響下操練他的寫作技巧,有他自己在多年後所寫、如今已成名文的一段文章講得很明白:

「我經常在口袋裡放著兩個本子,一本是閱讀的書,另一本是筆記本。走路的時候,我的心裡不停地針對所見的事物尋求適當的描寫字眼;到我坐下在路旁的時候,我有時讀書,有時手裡拿上一支鉛筆和一本廉價抄本,記下當地風景的特點,或者把隨口吟成的幾個詩節寫了下來。我就這樣在文字堆裡過生活。我這樣寫下來的東西,沒有別的用途;那是有意識地寫來作練習的。我希望成為一名作家的心情,並沒有超過我曾發誓說的想要學習寫作的願望(儘管我也有成為作家的心願)。……每逢我讀到一本特別使我歡喜的書或書內這樣一個章節,其中恰到好處地說明一件事物或者產生某種效應,在其風格上具有某種顯著的力量或者某種可喜的特色,我一定立刻坐下來,設法令自己模仿那優點。……我一直用這個方法孜孜不倦地模仿赫茲利特、蘭姆、華茲華斯、托馬斯·布朗爵士、笛福、霍桑、蒙田、波特萊爾,以及其他優秀作家。」

斯蒂文森用這個方法練習筆頭從而寫成的隨筆、詩歌,以及戲劇或對話,有時刊於當地出版的小冊子,有時刊登於《愛丁堡大學雜誌》,後者為一種期刊,出版不久便停刊了,是由他自己和思辨學社一些朋友編輯的。正當他有一篇文章發表在《倫敦文粹》(londonportfolio)上、使他接觸到更多公眾的時候,肺結核病明顯徵象的初次發現使他的終身事業突然受到中斷的威脅。他在移居南方的醫囑下,到裡維埃拉地區的門託尼度過了1873—1874年的冬天。在這裡,由於與西德尼·科爾文(sidneycolvin)和安德魯·蘭(andrewlang)的交往而得到激勵,他的身體逐漸恢復健康,到夏天就回返愛丁堡。不久,他又結識了萊斯利·斯蒂芬(lesliestephen)、威廉·亨利(williame·henley)和埃德蒙·戈斯(edmundgosse),於是住到倫敦,住在薩瓦伊爾俱樂部裡。嗣後幾年,他往來於愛丁堡和倫敦兩地,又幾次往法國作長期旅行。每到一地,他都是以討人歡喜的夥伴出名的。他喜愛巴黎,但他最喜歡的,還是結交那些在楓丹白露森林附近的巴比松鎮上形成一種社團的藝術家們。為了經常進行露天活動,他和沃爾特·辛普森爵士多次在法國中部幾處河谷地帶徒步旅行,又有一次,像遊記書上所寫的那樣,從比利時劃遊艇南下到塞納河。有一次,他離開家鄉獨自來到山地市鎮莫納斯提埃,就如他的遊記所述,趕著毛驢橫過塞文山區,一路上隨處與偶然相識的人閒聊,到夜裡睡在星光下。

1876年秋天,當他和一批英國及美國的藝術家們同在格雷茲(「平原上一個美麗而又淒涼的村子」)住居時,他遇見了奧斯朋夫人(本名芬妮·範·德格里夫特)。其時她在婚姻生活破裂之後,帶了兩個孩子從加利福尼亞來到國外。兩人一見就愛上了。然而,隨後卻被迫分離了三年。斯蒂文森回到英國,對他父親和其他一切人瞞住了戀愛的事,只跟少數幾個親密朋友談了;而奧斯朋夫人則亦被召回加利福尼亞。斯蒂文森聞知她病了,儘管當時他只靠父親的少量接濟過日子,但卻不顧一切決定和她結為夫婦。因此在1879年夏天,他搭乘輪船上的二等艙橫渡大洋,向西作長途航行。到紐約後,他借住在一家廉價的寄宿所裡,有一天晚上,聽見一個愛爾蘭小女孩給她的妹妹高聲誦讀他的《攜驢旅行記》(travelswithadonkey,1879),心裡大為高興。他拿他的作品向紐約幾家雜誌投稿,可是得不到編輯們的一點青睞。於是他搭上一列移民火車去往舊金山。這種方式的旅行,艱苦備嚐,幾乎毀了他的生命。奧斯朋夫人與丈夫辦了離婚手續,於1880年5月19日跟斯蒂文森結婚。他們在舊金山迤北山地裡買了一所廢棄的礦工住房,在這裡,妻子的悉心護理使患病的丈夫恢復了健康;他在散文《西爾弗拉多的蟄居者》(thesilveradosquatters)中曾經描述了這所住房。這個青年人海陸奔波以贏得新娘的浪漫故事,具見於《非正式移民》(theamateuremigrant)與《橫過大草原》(acrosstheplains)二文。他們的婚姻,儘管朋友們有些擔心,事實上是一場非常精誠的結合。

1880年夏季將盡時,斯蒂文森偕同新婦回英國看望他的父親。以後幾年裡,他們在英格蘭、蘇格蘭和歐洲大陸居住過好幾處地方,最後定居於英吉利海峽邊上的布恩默思。此時肺結核病的病象已很明顯了,可是,儘管疾病迅速侵襲,這一段時間卻是斯蒂文森文學活動最旺盛的時期,是他聲譽鵲起的時期。可以肯定地說,他已有某些驚人的作品贏得公眾的讚譽了。散文集《給少年男女》(virginibuspuerisque)中有幾篇富有魅力的文章已於此時發表,同時在短篇小說方面,他也已掌握了完美的寫作技巧。自從愛倫·坡以來,沒有一篇小說是足以與《借宿》(alodgingforthenight,1877)和《馬雷特洛瓦老爹家的大門》(thesireofmalétroit'sdoor,1878)媲美的。早期作品還有《內河航行記》(aninlandvoyage,1878)和《攜驢旅行記》。但當時由於某種原因,斯蒂文森還不能掌握到廣大的讀者群。他的廣大讀者是其後由《金銀島》(treasureisland)和《化身博士》(thestrangecaseofdr.jekyllandmr.hyde)所贏得的。前者一經出版,立刻成了最受人歡迎的冒險故事之一;後者被人們引用於上千個講壇,其構築一部分出於夢境。

接著出版了《誘拐》(kidnapped),是個蘇格蘭故事,這本小說在我們看來,即使不能說是他的最好作品,也是近乎最好的一本。這本書耗盡了他的精力,接著他父親又於1887年5月8日去世,他好不容易才從父喪的悲痛與抑鬱中存活過來;待他恢復健康到足以出海航行的時候,他立即自渡大西洋,這回是和他的夫人及母親同行的,意在尋求一處振奮精神的生活環境。9月初到達紐約,此時他發現,他的名聲業已先他而到達了。報章雜誌的編輯們,幾年前曾經冷淡對待,甚至揮斥了這個流浪漢的,現在都急切爭取他供應短篇論文和小說稿件了。這一年的冬天,他居住在阿迪隆達克山區薩拉納克萊克一個導遊人的小屋裡,儘管天氣嚴寒,並有許多不舒服的地方,他還是動筆寫作了《白蘭垂小爵爺》(themasterofballantrae),又寫了幾篇文采動人的故事和散文。最轟動讀者的,也許是他在《斯克里布納雜誌》上發表的十二篇文章中的一篇論佈道題目「我們是塵土和影子」的文章,那佈道題,或者如斯蒂文森仿照托馬斯·布朗爵士的方法所作的精細題解,講的是「這種人是多麼古怪的幽靈,病變成黏結的塵土,互動提起兩腳,要不然就是躺下來熟睡了」。

斯蒂文森害怕在阿迪隆達克山區再過一個冬天釀成的後果,因此決意試一試太平洋上的溫暖空氣。運氣很好,他居然在舊金山租到了一艘適於在南太平洋航行的快艇。1888年6月28日,他偕同妻子、母親和繼子,乘坐「卡斯科」號駛出了金門大橋——從此不再回來了。以後幾年裡,他搭乘這一艘和其他幾艘縱帆船,在波利尼西亞群島各個荒僻而又美麗的島嶼間航行,留居各個島嶼幾天、幾星期或者幾個月。第一次巡航之後,他在檀香山附近定居了一段時間,租住了花園中的一座巨大樓閣,在這裡寫完《白蘭垂小爵爺》。在檀香山的留居期間,他還多次出去旅行,所以生活有很多變化,最特出的一次旅行是往莫洛凱島與麻風病患者共同生活了一個星期,與這些苦難中人親密交往,不顧一切後果,從不採取預防傳染的措施。在麻風病人居住區,他聽說了達米安神父的故事,這位教士為了使這些無家可歸者得到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安慰而給他們服務,結果傳染上了麻風病,並因此而喪生。第二年,檀香山有一位教士抨擊紀念達米安神父的舉動,斯蒂文森寫了他的那篇著名的《致牧師海德博士的公開信》(openlettertothereverenddr.hyde),是近代最有打擊力的一篇譴責文章。

斯蒂文森在太平洋上往來漫遊之際,留戀於薩摩亞群島的美麗景色,因此就決定在這裡安家長住。他選擇了群島主島烏波盧島的海港阿皮亞的山上高地作為居住地點,購買了這裡的四百英畝荒地,修建了他的住宅——一所佈局散漫的木結構房屋,牆壁油漆成綠色,蓋上紅色瓦楞鐵皮的屋頂。屋子前面有一片翠綠草地,後面聳立著伐亞山。他的這塊地產可以從五條小溪獲得灌溉,因此恰當地命名為「伐伊利馬」,是薩摩亞語「五條河流」的意思。在這個林中住宅的寧靜環境中,斯蒂文森度過了他短短一生中的最後幾年,過的幾乎是一個封建領主的生活,土著們十分敬仰他、尊重他,大家稱他為「圖西塔拉」,意思是「寫故事的人」。他的文學活動持續到最後一息,他在這裡寫了《沉船打撈者》(thewrecker)、《大衛·巴爾福》(davidbalfour)和《聖艾夫斯》(st.ives)。1894年12月3日晚上,當他正在寫作《赫米斯頓的威爾》(weirofhermiston)時,突然之間病倒了;這部作品如果寫成,可能是他的傑作。幾小時後他就去世了。他的遺體由薩摩亞土著們用肩膀扛上伐亞山的頂巔,安葬在俯瞰大洋的一條狹窄山脊上。過不多久,在他的葬地用巨大的水泥條塊建起了一座墳墓,刻上了英文和薩摩亞文的適當銘文。

他的死亡雖是令人悲惋的,但他的一生,我們可以細細辨識一下,卻有傳奇故事的魅力使人蕩氣迴腸。和拜倫、濟慈及雪萊一樣,他也是在工作中間死去的。只要他能多活上一年,他就可以有維多利亞時期偉大小說之一留傳於後世了。而就現有成績來說,他也已遠遠越過英語世界的範圍在被人們聞知、閱讀和喜愛的許多小說、散文和遊記上給後世留下了一座永不磨滅的豐碑。

克勞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