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口是殺人的地方。
城樓靠河,烏鴉總是棲在城牆上,凝視河水裡湧蕩著的夕陽或晨星。船到了,船客們鑽出船篷,忽覺世界明亮耀目,臉上紅紅的興奮,便開放在滿河的搗衣聲及其回聲之中。外地人東張西望,鼻樑幾乎承受不住凌空欲下的樓影,還有斑駁的青苔,蓬生的蒿草,以及城門上「古道雄關」幾個漢隸大字。他們顧盼之間不免暗生一絲驚愕,覺得這裡一定發生過什麼大事,只是無從打聽。
船客們的竹揹簍裡,多揹著窮人的營生。他們有時付不起船資,就用勞力作為抵償。從辰州到這裡溯水上行,一路上三十六灘。每遇到河道狹窄處,嘩嘩白浪一排排自天而下,船靠岸略停,不用吩咐,這時候自有一些船客挽起褲腳下船,依次搭上一條纖索,拉著船體逆水而上,就算是給船家交錢。纖索悠悠彎彎地懸垂,似乎並未吃上力,卻不知縴夫們何以拉得一個個都四肢伏地,一顆顆屁股高高翹起被太陽燒烤。他們脹得臉紅脖子粗,額上青筋暴出,大口喘氣的嘴巴幾乎就要啃著地,啃著河岸上粉紅色的野花,啃著巖鷹偶爾投撒過來的影子。本地人把行船叫做爬船,我開始以為是對划船的誤讀,後來才覺得叫爬船也很切——縴夫們一路上確實就像狗一樣爬著。
他們沿著河爬進山來,是為了這裡的桐油、竹木、砂金、獸皮、還有鴉片和槍。揣度外鄉人的目光,首先來自北門口的一些老嫗。她們端坐街面上,守著面前小攤上的粽粑、甜酒和醋蘿蔔,臉上佈滿如網皺紋,面色油黑光亮,酷似一件件煙熏火燎過的根雕。如果不是逢集,街麵人少,她們便少有買賣,但她們仍然天天守在這裡,似乎不是為了買賣,只是要列陣迎接暮色,靜觀歲月在小城裡的流逝。
過了街口,有臭糞和飛蠅,有漢子們抽著煙三兩相聚,便是牛馬場了。這裡買牛不論老少,用一根竹條箍量牛的前肋,再以拳寬比量竹條,依長短定出價格。水牛至十六拳為大,黃牛至十三拳為大,此為「拳牛」。買馬則須論老少,看牙口,看毛色,還用木棒從地面比至鞍脊,高至十三拳為大,此為「比馬」。至於木柴買賣,人們從不用秤,只是把劈柴碼成四方垛,用腳比量柴垛的長短,就算估出價格。他們對腳的大小從不注意和計較。
北門口以前是殺人的地方。
買賣若談成了,漢子們一高興,大多會去飯店喝酒。店堂裡支著幾口鐵鍋,鍋下炭火不熄,鍋裡渾湯長留,周圍有躥來躥去的狗,還有雜亂的板凳或矮椅,留住客人們在木板上的餘溫。新來的客人一進門,對認識和不認識的人都點頭笑笑,叫一碟牛肉或豬腳,選一口鍋倒入,從容燙熱下酒。若是客人多了,鍋不夠用,店家會取來鐵質隔網插入湯鍋,將一鍋隔成兩區或三區,讓兩三撥客人各得其所。這樣一來,鍋中食料雖有分隔,但油湯隔網相串,故名「百家湯」;因常年不絕,淺了便加水,加水又見淺,再得名「萬年湯」。這種老湯熬煮各種肉骨和菜蔬,翻滾著熱辣辣的紅油,不知被多少雙筷子攪和過,黏糊糊聚天地百味之精華與千家萬戶之和氣,最讓客人們歡喜。
酒到三分,他們臉上放出紅光,忍不住一手托腮,開始相邀對歌。與拉山歌不一樣,這種近距離對歌不在乎聲高,只在乎辭巧,因此托腮幾成歌手的標準動作,有點像以手遮嘴講點悄悄話。他們上一板,下一板,一接上頭便要比個輸贏,常常唱得涼涼暮色流進店來,注入他們的衣袖和他們空空的酒碗,還遲遲不肯散去。在這時候,聽歌人其實比唱歌人還忙碌,目光齊刷刷地隨著歌聲在對歌者之間來回轉移,待歌聲一落,便評議歌詞的優劣。這句好。這句殺得有勁。張老闆肚子裡文章好多呵。諸如此類。他們精確地審度形勢,及時地表彰優勝,巧妙地挑唆情緒,促成一場場詩歌的拼殺。歌手不鬥氣他們不開心,真鬥氣了他們又急急勸解,甚至掏錢買酒給歌手們一些安撫。
唱到鬥氣時,歌手們常有的詛咒之辭是「你爛嘴爛舌講鬼話,北門口去啃泥巴」。北門口是殺人的地方。「北門口去啃泥巴」一語自然惡毒。這裡的人都知道,以前只要銅號聲一響,北門口就特別熱鬧。不用士兵吆喝,攤販們紛紛閃避,讓出城門下那一塊地坪空空蕩蕩,任蝴蝶在那裡翻飛嬉舞。因為人們已有經驗,有些死囚性子烈,死到臨頭還要發點脾氣,把士兵的手咬去一塊皮肉,或者一路上把貨攤嘩啦啦踢個遍。有一次,一口炸油餅的油鍋被死囚踢翻,揚起一匹金浪,燙著了一條狗。這條狗的屁股頭至今還紅鮮鮮地潰爛了一塊,難以擺脫蒼蠅的追繞。出於同樣的理由,娃崽們此時最讓人懸心。他們聞號而動,焦急萬分地迅跑,小小赤腳在麻石街上幾乎不發出什麼聲音,接下來在大人們腰邊或胯下鑽擠,一心把殺人場面看個真切。母親們免不了到處尋找自己的娃崽,一旦找到便咒罵,便揪耳,便打屁股,把他們雞一樣提回家去。
原來的劊子手姓曾。姓曾的老了以後,又換上了一個姓周的,人稱周矮子,周老二。姓周的比姓曾的殺得好,動刀前不用喝酒壯膽,下刀時也不大聲唸咒,自己身上乾乾淨淨,從不曾沾一滴血。他不用板刀,只用柺子刀,每次刀口朝外,貼在自己右臂一側,聽到行刑官下令,便從死囚身後抄上去,橫肘一抹,人頭落地,動作輕捷利落,旁人還來不及看清刀下奧秘,他的差事就已經完成。人們說,他還可以雙刀斬雙頭,動作一次性完成,叫左右開弓,叫陰差陽錯,此絕技不輕易示人。
要是他事先得了死者親屬的銀錢,自然會在刀下做點手腳,橫肘一抹時看似威猛,刀卻極有分寸地暗暗帶住,留下一兩寸未斷的頸皮,連線死者的頭顱和身軀,這叫留一個全屍。至於沒有親屬來事先打點的,或是獐頭鼠目面相刁惡的,痛哭流涕貪生怕死的,周老二一聲冷笑,嚓——人頭便揚起黑髮滴溜溜地旋轉,旋得飛快,旋出老遠,一直旋到街邊的糞水溝裡,五官被糞水汙得一塌糊塗。腦袋受了這等折磨,身軀還必定撲通一聲向前撲倒,算是最後服罪一拜,尊嚴蕩然無存。
這種死法,自然讓各位看客目光僵直,倒抽一口冷氣,很長一段時間內還精神恍惚。據說有一姦夫,雖然姦情並未敗露,但自從在北門口看過一次殺人,已嚇得魂不附體,瘋瘋癲癲幾日以後,一根繩子上了吊。
周老二殺人殺得名氣大了,便殺出了新規矩。每次完成差事,他提著柺子刀從北門口大搖大擺回家,見到肉案,不用問是誰的,不用看是什麼肉,隨心所欲砍上一刀,三斤就是三斤,五斤就是五斤,掛在刀尖上,揚長而去,無須說話更無須付錢。這叫做吃「揩刀肉」,誰也奈何他不得。以至後來一聽到北門口號響,街上的肉販子都神色慌張,趕緊收拾攤子躲避,怕被周老二撞見。
周老二沒碰上肉案,氣不打一處來,便用刀尖戳幾個饃,戳一串餅,也算聊作退而求其次的補償。他的柺子刀瀉一道寒光,是他這一天白吃白喝的特權,指向哪裡,哪裡就得有貢獻,哪裡就有人賠笑臉。有些人也許是想早早與他拉好關係,見他來了總是尊稱「二爺」,又是搬椅子,又是泡茶水或切瓜剝果,阿諛奉承之辭不絕於嘴,似乎只有把這位爺侍候好了,自己日後才有全屍的可能。
「劉麻子他膽敢躲老子!」周老二咬牙切齒,指的是一個肉販子。
討好者跟著憤憤:躲什麼躲?二爺不是看得起你,會到你的案子上揩刀麼?
或者說:這傢伙不仁義,將來總要落在我們二爺手裡。
只是此語的意思稍嫌含混,不知「落在二爺手裡」一語,是指到時候砍下豬肉還是砍下人肉?
不過,周老二也有碰到對頭威風掃地的時候。這一次,縣衙釋出文告,處決一個土匪頭。此人是個黑大漢,魁偉身材,從監房一直罵到北門口,又大喊「姓彭的你在雲家灣等呵——」不知話裡隱有什麼故事。他臨刑前拒不低頭,更不求全屍,捱過第一刀以後,揚著血脖子差一點站起來,捱過第二刀以後,腦袋雖已栽倒,但罵聲仍在繼續。最後,他捱了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讓周老二頗費一番手腳,拖泥帶水地很沒面子。更重要的是,他估計周老二在身後靠近,很有心計地突然改變姿勢,由雙膝跪地改為盤腿而坐,雙腿朝前頂著,暗暗用力,確保自己倒下時是坐死而不是跪死,是仰死而不是俯死。頸腔向後一翻,鮮血還噴濺過來,噴紅周老二衣襟,使他狼狽不堪,少見地汙了身子。見此情景,看客們都暗暗敬佩,有位後生情不自禁大喊一聲「好——」,興沖沖地一個勁捲衣袖,似乎受到什麼啟發,就要上場去比試比試什麼。
土匪頭身坯肥大。要抬他去遊鄉示眾,四個人還抬不動他,只好把他攔腰鋸斷,分開負擔。鋸到骨頭的時候,發現骨頭太硬,怪不得周老二大費周折,於是嘎嘎鋸骨聲從北門口一直順著石階滾下,蹦跳到河灘上,驚動了河邊的船客——大家不知道是什麼聲音。恰逢天氣很熱,為了防止屍體速腐,保證四鄉百姓都受到警示,兵丁們給他全身抹上消毒去蟲的石灰。他們沒有料到的是,石灰漚過的人肉慢慢變成了綠色,兵丁們只好抬著這綠手綠腳綠腦袋,如抬著一個地府陰曹的厲鬼,走進稻草垛子散發出來的炎炎初秋。
像以前某些土匪頭一樣,黑大漢在伏法前已被從頭到腳搜過多次,未搜出什麼珍奇,以至眾人疑心他腰纏萬貫的傳說恐是虛名。不過,他的小老婆最後趕到北門口,嚎哭一陣以後,從容脫去亡人的鞋子,套在腳趾頭的八個金戒指一亮,跳入圍觀者的眼中。有人立即捶胸頓足,娘哎娘哎地悔恨自己剛才粗心,詛咒自己的命運。
這都是一些傳說。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此地官匪難分。有些官軍脫了制服便成了土匪,有些土匪穿上制服又成了官軍。但不管是哪些人穿制服,坐衙門,貼文告,周老二照舊一把柺子刀幹他的差事。曾經有一次,一位新來的長官倡導新制,用槍斃代替斬首,差點端了周老二的飯碗。不過這位長官很快便被更新的長官當土匪給斬了,一切又回覆舊規矩。人們也覺得還是舊規矩讓人放心。用周老二的話來說,放槍嘣一下就了事,放個屁一樣,殺沒有殺威,死沒有死相,還費鐵子,成何體統?
這位倡導新制的長官是外來人,號召富人減租,要求窮人讀書,令眾人頗感新奇。他不抽鴉片,不納妾,不嫖娼,不賭錢,不收禮,還不坐轎子,也不準手下人這般逍遙。一位強姦民女的結拜兄弟,被他割耳朵下了大牢,令百姓拍手叫好深為敬佩。但跟著他長久了,他手下人便漸漸覺得清苦乏味,沒有多少好處。連錢都不能賭,連女人都不能嫖,那不等於跟著他坐牢麼?百姓們開始還覺得他仁義,但後來發現這傢伙自己走路,自己掃地和擦燈罩,哪像個官呢?發現這傢伙不常殺人,那還有誰怕呢?再想想,不像個官的人,大家都不怕的人,能把衙門坐得長久?
他們開始叫他「王聖人」,後來叫他「王癲子」,見他和善如常並不氣惱這一綽號,更認定他確確實實癲了,去北門口啃泥巴,恐怕是遲早的事。
又一支軍隊來了,把王癲子一夥趕到霸王嶺,連攻十六日沒攻上去。最後傳下命令,凡下嶺投降的,只要辦一桌謝罪酒飯,洗心革面,三年之間欠租的減租,欠捐的免捐,祖墳一律受到保護。其中獻上王癲子的更可得重賞。這一招果然靈,不到兩天,王癲子便由他們的幾名衛士五花大綁押下嶺來。
北門口的號又吹響了。人們擁擠著爭看墨跡未乾的文告。聽文告上說,匪首王犯文彬,江西某州某縣人氏,慣以偽善欺世,實為衣冠禽獸,曾奸宿其嬸其嫂其媳,每天還食人肉若干……眾人看此文告都大吃一驚:還有這樣的事?還有這樣喪盡天良的畜生?一些曾經在王癲子管束下很少逍遙的人,一看文告更加上火:他孃的只准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呵?他原來也是一腸子屎,為何倒壓著我們當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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