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連忙擺手。
3
他們吸了一會兒煙,兩眼馬上變亮了,話也多起來。興兒拍拍肚子:「好一頓飽吃。」又說:「俺姊妹倆,吃不愁,穿不愁,一天到晚滿山走。天黑下來,俺就找個草窩,鋪一鋪,軟軟和和摟抱著一睡,比什麼都好,給個縣長俺也不換哪!」
看來「縣長」在他那兒是最重要的一種人生參照。
「夜裡不冷嗎?天再冷下去怎麼辦?」梅子非常牽掛這兩個人。
「天冷草多,人老覺多。」
梅子給逗笑了。
「睡在草窩裡,兩個人摟抱著,使勁摟抱,還怕天冷嗎?俺和俺姊妹就這樣過冬哩。」
小女人笑著,一邊笑一邊偎在細長男人懷裡,還把兩隻手插進男人的腋窩。看上去,他們在一起的樣子有點兒像長頸鹿馱了一隻小猴,令人忍不住要發笑。
興兒又說:「你倆看來也是有福的人,知道在野地裡摟抱著睡覺,這滋味才叫好哩。姊妹們在一塊兒別吵也別鬧,有點兒吃物一塊兒分了吃,比什麼都好……」
我深以為然地點點頭。這時候我才多少認定了,他身邊的女人就是他的妻子或戀人。我很想問一句他們什麼時候結婚、為什麼不在一個地方定居下來?但又怕惹他不高興,就打住了。
他告訴我們,他們本來打算今晚就在靠近我們帳篷的那個灌木叢裡睡覺。他說那裡已經鋪好了一個草窩。
我問:「如果夜裡感冒了怎麼辦?
興兒說:「你是說病倒嗎?哪能病倒哩!俺和姊妹從來不得病。」
他說這個夜晚有這麼好的一堆火,就不到草窩裡去了,他們要在火堆旁邊過夜。我想請他們到帳篷裡睡,可我看到了梅子擔心的眼神,就沒有說出來。
又玩了一會兒,我剛說要睡覺,興兒突然從懷裡摸出了一副骯髒不堪的撲克牌,搖晃了一下,非邀請我和梅子一塊兒打幾回撲克不可。梅子吞吞吐吐地推讓,那個矮小的女人就大大咧咧說:
「姊妹,耍耍牌兒吧,耍耍牌兒夜短。」
她一邊說一邊牽上梅子的衣袖往火堆跟前拉。
我們有點兒拗不過他們,只得玩起來。後來我才發現:原來興兒和這個小女人玩牌的技術高明得不得了,前幾盤我們很快就輸掉了。興兒伸出黑乎乎的手問:
「給點兒什麼?」
這時候我才明白他是在賭博。我有點兒不高興了,但又不願惹他,就從衣兜裡摸出了一個打火機——這是準備路上點火用的。他接過打火機看了看,說了句「也行」,就從領口那兒一下溜了進去。
接下去我和梅子說什麼也不想幹了,可是這一對「姊妹」非堅持「再幹幾盤」不可,說如果我們怕輸東西,他們就讓著我們好了,而且還說賭輸贏的東西可以小到不能再小——針頭線腦、菸捲、玉米餅、花生米,反正只要有點兒東西就行。興兒解釋說:「總歸要賭點兒什麼。說到底俺也不是為了東西,是為了一點兒‘意思’,是吧?總不能白乾吧!」
經他這樣一說,我覺得倒也沒什麼,就把香菸和糖果拿出來。可是再幹下去時,我又有些後悔了。因為我漸漸發覺,興兒和他那個矮小的姊妹原來不僅打牌的技術高明,而且還很會作假:儘管手腳麻利,最後也還是被我發覺了。他們會偷牌,會在暗中飛快地調換。
我不忍戳穿他們的把戲,也就陪著玩下來。只是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我拿出來的所有糖果和香菸就全部輸光了。
那個小女人剝開糖紙,把糖果放到嘴裡,咔咔地咬碎了,說:「贏來的東西就是甜哪。」
我覺得這是一對有趣的、同時也是一對無可救藥的山間流浪人。
4
總算可以睡覺了。我們進了帳篷,發覺他們兩人仍遲遲不願睡去。這兩個人遇上了我們大概很興奮吧,一直坐在火邊咕噥著,還互相脫了衣服,低頭認認真真地捉蝨子。他們兩個在那兒折騰,我們也就不能入睡了。再到後來,他們離火堆很近很近摟抱著,剛一躺倒就發出了呼呼的鼾聲。
我和梅子不知什麼時候也睡著了,醒來時發現那兩個人還沒有醒,還在相摟著呼呼大睡——我和梅子都覺得他們的睡姿有趣極了,同時有些說不出的感動。
醒來後梅子就去做飯,她這一次要準備四個人的飯了。正淘米,火邊的那兩個人搓搓眼睛,一睜眼就大聲喊:
「一頓好睡!」
吃過早飯我們就要上路了,可興兒正玩興十足,我們又不忍心馬上把他倆拋開;我漸漸覺得這兩人十分有趣。
興兒小聲問我:「你媳婦多大了?」
我告訴他多大了。
他對在我耳邊上小聲咕噥:「她長得真好看哪——怎麼這麼好看?」
我沒法回答。
他還是問得很認真:「你說她怎麼長這麼好?」
我有點兒不好意思,指指他那個小女人:「她不是也很好看嗎?」
「那當然哩,」興兒拍起了尖尖的膝蓋,「說到底她們都是好東西呀,你想想,在冬天裡咱要是沒個女人摟抱著,凍也凍死了,渴也渴死了,餓也餓死了。一句話,死個十回八回也不稀罕!」
我被他逗笑了。我說:「你看,你那個姊妹身體很單薄,我是說她很瘦小,身體一定很弱,你可要好好照顧她呀。」
「那還用說?俺對她老好了。俺過河蹚溝,都是把她揣在懷裡。什麼重活也不讓她做,逮個麻雀子燒了,都是把‘肉棗’塞到她嘴裡。俺這一輩子也就這麼一個依靠了,走哪兒帶哪兒。俺用衣襟揣著她走的路,你這半輩子也走不完……」
他的話讓我的心口熱乎乎的。我瞥一眼梅子,發現她正在那兒收拾東西……太陽已經從山崖上升起來了。我們不得不啟程了。臨走時我說:
「興兒,我們一塊兒往前走一段怎麼樣?我們一塊兒翻過前面的那座山好嗎?」
興兒回頭和那個小女人商量了一會兒。好像他們在爭論什麼。爭了一會兒,興兒搓搓手過來了,對我說:
「我也想跟你們合夥,可是……還是算了吧。你們是好人,實話實說,我們兩個手不老實,在一塊兒時間久了,說不定會把你們的東西偷來。」
他倒真夠坦率。我看看他那兩隻黑乎乎的手,有點兒不相信。興兒把手舉起來,說:
「這是真的。我這人啊,哪裡都好,就是有一樁毛病改不掉:手不老實,見了好東西手就發癢,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把相中的東西摸索過來,就是好朋友的東西也不行。」
我笑了。
他把兩隻手使勁往一塊兒碰著,「有一回,我看中了一戶人家的蘆花大公雞,先是逗著它玩,再後來就設法把它偷來了。人家兄弟幾個一開始也待我不薄,後來見我偷了他們的雞,就把我抓住。我伸出右手說,當時就是這隻手發了癢,是它逮住了那隻雞的——‘你們真要夠朋友,就把這隻手給我用斧子剁去。你們今個不給我把這隻手剁去,就是他媽的王八蛋,就不算真朋友!’那幾個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沒有一個敢操斧子的。我就把手一擺說:‘不剁?那這隻手就歸我了,啊?以後丟了什麼東西可別再埋怨我……’打那兒以後我就再也沒去找那幾個兄弟玩,因為他們不夠朋友!」
他的奇怪邏輯讓我忍俊不禁。梅子大驚失色地看著我,又看看對方……最後,我握了握他那隻本該剁去的手,告別了。
我和梅子揹著東西走了。
直走了很遠,他們倆還在河灘上望著我們,目送我們遠行。我想:這個河灘上度過的夜晚是很難忘掉的,也許很久以後還會記得起來。這兩個人哪,在這片山野裡到處遊蕩,我們有一天還會再碰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