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底都是苦的

浮花浪蕊

75歲的張愛玲1993年完成了《對照記》,這是一本關於她和家人的照片冊。當時世人都還不知道《小團圓》。所以這些為數不多的照片,成為大家瞭解張愛玲家族、瞭解她人生的一個間接底版。

讓人遺憾的是,她的兩任丈夫,不僅沒有照片,更沒有片言隻語。那個胡蘭成,傷了她的心,讓她看透這個人,不屑一提也罷。但是,賴雅,這個痴愛她的男人,也不著一字。或許不放也好,免得讓人一邊窺看,一邊還要嚼舌頭。不過,真有點替張愛玲遺憾。與賴雅在一起的11年,這個高大的美國男人,終於讓她有了家的感覺。

翻看她各個時期的照片,唯獨與賴雅在一起時臉上呈現出來的是平和與幸福。求學時期,她的照片多半顯得木訥茫然。在貴族學校求學,自己除了成績又沒有其他可以攀比的東西,一心就想到英國去,悶頭學習,整個人顯得呆呆的、懨懨的。當時她在學校的寢室最亂,常被拿出來當「髒亂差」的典型。但她也只是淡淡說一句「我忘了」,來掩飾心底的波瀾。成名上海後,她的那些照片,得意又張揚。臉龐無一例外都是高昂著的。我總覺得她過度地透支了這份喜悅,轉而命運直下,痛別胡蘭成、離開大陸、別走香江。

1952年,32歲的張愛玲向香港大學申請復學獲准。7月,她持港大證明經廣州抵達香港。過關時,還有一個小小的插曲。雖然護照上面她用的是別名,可是民兵一眼就認出她就是那個在上海寫小說的作家張愛玲。在那個沒有網際網路,不能進行人肉搜尋的年代,可見她當時真是紅遍了半邊天。所幸當年海關並不像後來這麼嚴格,民兵沒有為難她,問過也就放她過去了。

真是慶幸,要是她沒有走成,接下來的各項政治運動,張愛玲可能都熬不出來。

或許她對大陸的政治空氣太陌生也太恐懼,所以她才會借《浮花浪蕊》中洛貞的心境道:「自從羅湖,她覺得是個陰陽界,走陰間回到陽間。」離開前夕她報了一個旅行團,去了一次西湖。這是她為自己離開大陸蒐集寫作素材。當時一桌遊客吃飯,她只喝了點燒頭,碗裡的東西剩著。同桌的人犀利地瞪她一眼,她趕緊把頭埋在碗裡,心想幸好只是萍水相逢,就算走不成,日後他們也找不到她。還有一次,她去參加一個文代會,就她身上的旗袍網線紗衣分外刺眼,連自己坐在座位上,也覺得不自在。這些感覺,都讓敏感的她如大禍臨頭。再加上與胡蘭成的一段姻緣,說什麼她都脫不了干係。

好在她終於拿到香港大學允許她復學的證明。否則,可能要不了多久她就會走「時代超人」傅雷的路子。

張愛玲拿著港大的復學證明,去學校報到了。可以判斷她的終極目的地不是香港。一紙文憑於她來說,也沒有任何吸引力。照我的想法,她要是好好地把書讀完,拿到文憑,留下來做一個老師,一邊授課一邊寫作,過著安穩的日子。日子越久越吃香,就算到古稀之年,也還有一代代成長起來的「張迷」追捧。她要的不就是一個「現世安穩」嗎?

可惜的是,每個人都只能當馬後炮的諸葛先生,誰能提前參悟人生?看別人或許還能旁觀者清,看自己更是看不透,只能一步一探。不知道接下來的那一步,到底是康莊大道還是懸崖峭壁。有些人乾脆按部就班地等著命運的安排,這樣的人生也好。有時,驚險過了都還不知;有時,運氣也會掉下來。

但是,張愛玲不要這樣的人生。上海寫作的經驗,使她對自己充滿信心。她不是從小立志就要做林語堂嗎?她也有用英文寫作的信心。所以,去美國一搏,像林語堂一樣受人歡迎,就是她最大的目標了。再加上香港離大陸太近,20世紀50年代大陸的政治運動一波接一波,她像許多留在香港的人一樣,對這個殖民地的前景憂心忡忡。香港總給她不安全之感。所以,讀了不到一個學期,她居然匆匆寫信給校方辭掉獎學金,登船去了日本。

原本她認為日本是去美國的一條捷徑,但沒成功。關於她這一趟去日本做了些什麼,不得而知。坊間有人說,她去投靠炎櫻時發現炎櫻與胡蘭成在一起。不知道真假,但我想她在日本的經歷一定很不愉快,否則,她一定會留下些文字寫下記憶。按照她的個性,三緘其口的事情,都是讓她痛徹體膚的。

三個月後,她再次回到香港。這時她在港大的後路已經斷了,就在她請辭獎學金時,關於到底給不給她獎學金的討論還在激烈地爭辯著,幫她申請到復學許可的那位老教授,正在為她據理力爭。老師們都知道,當年日本人打進香港時,張愛玲可是一連拿了兩個獎學金的,這樣的成績畢業以後可以直接保送進牛津大學。

張愛玲或許並不知就裡,貿然辭掉獎學金離開學校,不僅讓這位教授大為生氣,校方還讓她補交學費。日本一行,還有「後遺症」。不久以後,當她應徵當譯員時,人家對她的身份進行調查,還有人懷疑她是共產黨間諜。說好到港是為了讀書,學業都沒完成就神秘赴日,行蹤如此不定,也難怪有人猜疑。

好在她後來在美國新聞處找到一份差事,翻譯了不少英文作品。工作期間,她最大的收穫就是認識了後來成為她工作上最重要的支援者——宋淇、鄺文美夫婦。這兩口子後來一直是她作品的第一讀者,張愛玲身後,把自己的所有版權無償地留給了他們。

翻譯期間,張愛玲投入精力最多的還是她的創作。這一次,在香港的三年,是她創作生涯的第二個高峰。她寫出了《秧歌》和《赤地之戀》兩部長篇。1954年,《秧歌》英文版在美國出版,得到評論界的極大讚賞。這時,她根據1953年美國的難民法令——允許少數學有所長的人到美國,可以向大使館提起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這次,她成功了。

1955年,正是秋風颯颯之時,她乘船離開香港。前往陌生的國度——美國。

輪船起航時,她一定兩手緊緊地抓著船欄,屹立在船舷邊。對著滔滔黃浪,前方是一個茫然無親、人地生疏的國度,咫尺天涯。一切都是未知,遙遠又渺茫。或許,一個家族都會有些特別的脾氣不自覺地傳承下來。打她祖父那一輩開始,堅硬就像炮烙一樣印在身上。張愛玲痛定思痛與胡蘭成分手後,再沒有與他有任何瓜葛,斷得個乾乾淨淨。而她晚年像她崇拜的嘉寶一樣,離群索居,也乾淨利落。20世紀八九十年代,政策放鬆,她有機會回上海探親,但都婉轉地拒絕了:「去過的地方就不想再去了。」但凡她存心想對誰關上心門,都做得很徹底。

這次離開香港,前路根本看不清,但她也敢。

美國夢與胡適

1955年11月,張愛玲抵達美國紐約。她在這裡舉目無親,一開始不知落腳何處,過了一段時間聽炎櫻的熟人介紹搬到一個女子職業宿舍。這個住處是救世軍所辦,是慈善機構建立的濟貧性質的簡陋房子,條件艱苦、環境也比較惡劣。投奔者大多是貧寒、失業的人。

救世軍是出名救濟貧民的,誰聽見了都會駭笑,就連住在那裡的女孩子們提起來也都訕訕的嗤笑著。唯有年齡限制,也有幾位胖太太,大概與教會有關係的,似乎打算在此終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稱中尉、少校。餐廳裡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鮑艾裡(thebowery)的流浪漢,她們暫時收容的,都是酒鬼,有個小老頭子,藍眼睛白鎊鎊的,有氣無力靠在咖啡爐上站著。

但張愛玲安之若素。

早在香港時,張愛玲就把自己寫的《秧歌》寄給胡適。信上寫:希望這本書能「有一點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這正是胡適對其鍾愛的《海上花》所下的考語。數月有,胡先生回信,對這本書肯定有加。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飢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作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功夫。

後來,胡適之先生還把他讀過的那本《秧歌》寄還予她。上面通篇濃圈密點。恐怕沒有任何一篇評論能如胡適之先生通篇圈點的書這樣沉甸甸的了。

到美國後,張愛玲拉上炎櫻一起去看胡先生。說起來,他們兩家還是舊交。胡適之父親的仕途起點,是張愛玲的祖父提攜的。她的母親與姑姑也與他同桌打過牌。胡適之如此認真對待張愛玲,或許有一些還張家的恩的情分,但也確實是欣賞張愛玲。

我真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作者按:指《醒世姻緣》和《海上花》)的效果單止產生了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不過此時的胡適之先生,並沒有享受到在大陸的地位,在美國沒有受到追捧。美國人哪裡瞭解新文化思潮、哪裡懂得五四運動。胡先生曾不好意思地笑著說過:在這邊寫文章都是要改的。想當年胡先生在國內學術界、社會上是怎樣的地位和身份?僅他這一句話,就一言難盡。炎櫻在外面打聽了一下也說,這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

張愛玲看到這位當年在國內呼風喚雨,神明一樣的人物,在美國是這樣的境遇,她會不會暗自心驚,且驚且恐。大洋彼岸的人對中國文化是這麼的陌生和拒絕。而她的寫作又該何去何從?英雄末路尚且如此,她的路又該怎麼走?

胡適之先生對這位晚輩很關心,擔心她孤身一人寂寞可憐,感恩節邀請她去中國館子。他又去她居住的女子宿舍探望她,看到張愛玲在這樣的環境下還精神抖擻地思考寫作,對張肯於吃苦,沒有虛榮心頗有讚賞之意。

後來張愛玲寫了一篇《憶胡適之》的文章,懷念與胡先生的點滴交往。在眾多的追憶胡適之燦若星辰的學術生涯的熱鬧文章中,這篇讀來悲風涼涼的小文,細膩傳神地折射出了胡適之當年在美國的一些際遇。張愛玲深深體會到胡適之先生晚年的落寂心境。

我送到大門外,在臺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鎊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眯眯的老是望著,看怔住了。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裡,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我出來沒穿大衣,裡面暖氣太熱,只穿著件大挖領的夏衣,倒也一點都不冷,站久了只覺得風颼颼的。我也跟著向河上望過去微笑著,可是彷彿有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里從時代的深處吹出來,吹得眼睛都睜不開。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適之先生。

在胡適之的身上不知道張愛玲有沒有窺到自己的寫作命運。她接下來的事業也不順利。當年美國人對《秧歌》的熱情,完全是從政治上考慮。要他們真正理解中國文化,根本難以辦到。就算是21世紀,中國文學想在英文寫作中打出一條路來,也是萬分艱難的。用英文寫作的中國人或者華裔,總不可避免地要把文本異化為外國人領會異邦的窺看鏡。不怪、不驚、不奇,似乎就不能入他們的法眼。

賴雅,你也在這裡嗎?

張愛玲在救世軍的女子宿舍住得並不久,第二年,也就是1956年,她得到愛德華·麥克道威爾寫作基金會為期兩年的寫作獎金。同年2月,她搬到該基金會所在地——新罕普什爾州。

在這裡,她遇見了——賴雅。

1956年3月13日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營地幽幽的大廳裡,爐火發著銀藍的光。新罕普什爾的冬天異常寒冷,誰也不知道幾天以後一年之中最猛烈的暴風雪即將襲擊這一地區。由於冷,大廳裡遊樂、閒談的人不像往常那麼多,初來乍到的張愛玲帶著新鮮的目光,暗自打量這裡的一切。巨大的吊燈自天而降,一個個黃色的小燈泡緊密地擠在一起,發出暖暖的一團一團的小火焰。大廳的木質桌子上了年頭,桌子四周一圈,磨得鋥亮光滑。有些地方,似乎著了酒,深一塊淺一塊,像是白蘭地。也不知是哪個粗心的人灑的。

這時沙發那邊突然爆發出一陣笑聲,吸引人不由自主地把目光移過去。張愛玲看到一個高大魁梧的男人正站在格子布沙發後面侃侃而談,鼻子挺拔且大。他熱情洋溢地表達自己的觀點,眉宇舒展自然,身旁聚集著好些人。人群不時「轟」的一聲笑出來。聲音最響亮的,仍是那個男人。張愛玲心想:這種口若懸河的說話方式,勢必口沫四濺,坐在沙發上的禿頂男人不知作何感想了。等會兒回到房間後,張愛玲一想到這裡,就大笑出聲來。她還是上海時的那個樣子,不笑則以,一笑,就是開懷大笑,樂出聲。抿口淺笑,似乎她學不會!

那個大鼻子的高個男人就是賴雅。這次見面兩個人並沒有交談。

想象著兩個人的第一次會面,真像是美國好萊塢電影裡英格麗·鮑曼碰到愛德華大夫時的情景。這樣一個高大、英俊,穿西褲、襯衣談笑風生的男人,是很容易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

第二天,我們的男女主人公有了第一次短暫的談話。短短幾分鐘的時間,張愛玲給賴雅留下了「端莊大方、和藹可親」的良好印象。這個形象與張愛玲留給讀者的感覺截然不同,與胡蘭成第一次見她更不相同。

或許是因為大洋彼岸的陌生,誰管你是不是李鴻章的後代,也不會去讀什麼《孽海花》,更沒有讀過《金鎖記》或《封鎖》。盛名難卻,有著這些累贅外衣的張愛玲常讓人覺得難以親近。其實不是她倨傲,而是她根本就不知道該如何言行才能不辜負那些窺看的慾望。

反而面對一個放鬆、不帶任何目的的陌生人,張愛玲不由自主地放鬆下來。就像在旅行途中,窗外是飛馳而過的風景,列車轟隆。對面坐著一個溫和的男人,他和你聊著諸如天氣、閱讀等話題。這時,你不再需要任何戒備和矯飾,也隨意閒散地說著話。有時候,還會掏幾句心窩子。誰都知道,火車一停,這輩子就很難再遇見。

賴雅天性熱情友善,對人總是一股腦的熱腸子。寫作營地的晚餐後,他不是與人高談闊論、玩紙牌遊戲,就是來者不拒地幫人改稿子。他像一道火焰,熱烈洋溢地釋放著自己的光芒和熱量。

孤身一人前途無著落的張愛玲,這時碰到賴雅,一下子從腳底暖到了心窩。賴雅就像一團火苗,發出光和暖,溫熱了這個中國女子。

這時新罕普什爾正是漫天大雪,皚皚白雪阻擋了一切出路。這兩個人,不問前路地相愛了。

1956年5月14日,鶯飛草長。這天,是賴雅在麥克道威爾營地的最後一日。張愛玲堅持送到車站。站臺前,張愛玲向賴雅傾訴了自己在美國的困境,卻不是讓對方承擔自己。面對這樣一個「飽藏強烈能量」的男人——多年以後張愛玲這樣形容,她更多的是敞亮自己的狀態,讓對方瞭解自己的一切。雖然,沒有媒妁之言,也沒有將來明確的打算,但是,這個男人給了她安全感和溫暖感。所以,面對他,一切都是自然。

身處拮据的張愛玲,一雙慧眼早就看出這個也來營地獲取免費居住和寫作的美國男人,經濟狀況並不好。所以,她亦不要他負擔什麼。反而,臨別贈金。這一舉動,在當時她自己的那種狀態來看,似比虞姬對項羽的理解,讓人唏噓。

當年胡蘭成匿名潛逃,張愛玲一直給他匯錢匯物,情傷分手之際,還給了他30萬元的「分手費」。這是因為,她知道,胡要繼續逃亡,又不敢光明正大地謀生,手頭無錢。與賴雅,日後倆人的生活也是她一人承擔起養家餬口的重擔。後來從美國回香港寫劇本賺錢養家,熬得兩眼因潰瘍而出血。這樣一個女人,大家卻因為她難以接近,而說她「冷」。哪知她一旦為一個人付出,就這樣掏心掏肺、肝膽相照。兩個男人,兩次婚姻,都只差要了她的性命。

結婚,但不要孩子

如果沒有一樁意外,她與賴雅,可能就靠著書信往返,亦或相約於某個免費的寫作營地,讓兩地情亦濃亦淡、亦親亦疏地牽連。愛,不能坐實在瑣碎平凡的家庭生活時,就只能飄蕩在旅途間。

1956年7月5日,張愛玲的一封信寄到正在薩拉託卡泉鎮的賴雅手上,信中說自己懷上了賴雅的孩子。這個訊息對兩個人而言,都不會帶來新生父母的那種喜悅。張愛玲自己就是孩子一樣的人,胡蘭成就從她的身上發現孩子氣質的存在。而她日常生活中能力的欠缺,也使她根本沒有精力來照顧小孩。她本身也不喜歡小孩,對生育這件事充滿恐懼。

憑空製造出這樣一雙眼睛,這樣的有評判力的腦子,這樣的身體,知道最細緻的痛苦也知道快樂,憑空製造了一個人,然後半飢半飽半明半昧地養大他……造人是危險的工作。

……

我們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時間也有限,可做,該做的事又有那麼多——憑什麼我們要大量製造一批遲早要被淘汰的廢物?

同時,兩人經濟上都比較拮据。負擔自己都夠嗆,還要加上一個孩子,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生個小盛也好,」起初汝狄說,也有點遲疑。

九莉笑道:「我不要。在最好的情形下也不想要——又有錢,又有可靠的人帶。」

以張愛玲的個性,如果是她自己能解決得了的事情,她也不會寫信去告訴賴雅。何況,這麼一寫,極容易讓人誤會是那種拿事兒要挾男人的女子。

想必,當她得知自己懷孕後是怎樣的恐懼和無助。何況她從來沒有過懷孕的經驗,與胡蘭成時沒有,如《小團圓》中和燕山一起時,亦沒有。

這件事情,賴雅做得很男人。他當天提筆寫信向張愛玲求婚,這時窗外大雨傾盆,賴雅冒雨跑到郵局,把這封信投進了綠色的郵筒。賴雅下定決心步入婚姻的殿堂,著實不易。因為他每個月就只有50多美元的養老金,連養活自己都困難,更別說支撐一個家庭了。我想如果沒有對一個女人強烈的感情,一個男人是不會這麼快就下決心的。

不過,這封勇敢的求婚信,還沒有寄送到當事人的手中,當事人就趕來了。在這個舉目無親的地方,一切都生疏,連下一步該怎麼做她都不知道。這時,她太需要一個肩膀靠一靠了。

數日的盤桓,兩個人作出了一致的重大決定:結婚,但不要孩子。

十幾年後她在紐約,那天破例下午洗澡。在等打胎的來,先洗個澡,正如有些西方主婦在女傭來上工之前先忙著打掃一番。

急死了,都已經四個月了。她在小說上看見說三個月已經不能打了,危險。好容易找到的這個人倒居然肯。

懷孕期間乳房較飽滿,在浴缸裡一躺下來也還是平了下來。就像已經是個蒼白失血的女屍,在水中載沉載浮。

女人總是要把命拼上去的。

她穿上黑套頭背心,淡茶褐色斜紋布窄腳袴。汝狄只喜歡她穿長袴子與鄉居的衣裙。已經扣不上,紐扣挪過了,但是比比說看不出來。

「生個小盛也好。」起初汝狄說,也有點遲疑。

九莉笑道:「我不要。在最好的情形下也不想要——又有錢,又有可靠的人帶。」

……

他(打胎的)走了。

沒一會,汝狄回來了,去開碗櫥把一把劈柴斧放還原處。這裡有個壁爐,冬天有暖氣,生火純為情調。

「我沒出去,」他說,「就在樓梯口,聽見電梯上來,看見他進去。剛才我去看看他們這裡有些什麼,看見這把斧頭,就拿著,想著你要是有個什麼,我殺了這狗孃養的。」

……

夜間她在浴室燈下看見抽水馬桶裡的男胎,在她驚恐的眼睛裡足有十吋長,筆直的欹立在白磁壁上與水中,肌肉上抹上一層淡淡的血水,成為新刨的木頭的淡橙色。凹處凝聚的鮮血勾畫出它的輪廓來,線條分明,一雙環眼大得不合比例,雙眼突出,抿著翅膀,是從前站在門頭上的木雕的鳥。

恐怖到極點的一剎那間,她扳動機鈕。以為衝不下去,竟在波濤洶湧中消失了。

就這樣,張愛玲和賴雅把他們唯一的孩子打掉了。

自己愛的人正好愛著自己

儘管有著懷孕的恐懼,但是張愛玲在這個小鎮上與賴雅相聚的那些日子,應該是愉快幸福的。畢竟一個男人開口向你求婚,雖然不能承諾任何未來,但是,此時此刻,他是愛你的。對於孤身飄零的張愛玲來說,在美國有一個家,比什麼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