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們睡在葡萄園裡。這一天我也仿效吉姆不睡帳篷,在地上鋪了層墊子就躺,宇宙在我的眼前展開。這天流星很多,細小的蒼白閃光一道又一道劃過夜空。
「日本有個傳說,只要對流星連說三次自己的願望就會實現。」
「哦?美國也一樣。」
「是嗎?」
「我們這裡只要講一次就好了,連說三次不太可能吧?」
「試試看吧?」
「好。」
流星毫不停留地一閃而過。
「錢,錢,錢。」
「美女,美女,美……哈哈,果然行不通!」
兩人的笑聲漸漸被吸進夜空中,周遭飄來葡萄酒的芳香。
「偶爾和別人搭檔也還不賴嘛。」
聽到吉姆這麼說,我有點意外地看著他。燭光中,只看到他露出一臉怪笑。
我和他在舊金山告別,說:「打算先在城裡休息一下,恢復體力。」吉姆卻說:
「我討厭城市,先走了!」
「好!那我們來交換地址吧?」
和在旅途中相遇的同伴交換住址,雖然有一半是出於社交禮儀,那時我卻是真心想和吉姆再會。我任性地猜想對方的心情也與我相同吧?
沒想到吉姆臉色一沉,輕描淡寫地推掉我的請求。
「唉,有緣的話自然會再相遇。」
我有點震驚,兩個人一起騎了三天腳踏車,我以為自己已經和討厭人群的他混熟了。原來我們之間,還是有著高高的壁壘哪!不知吉姆是否明白我的心情,我們笑著握手道別後,他只說了句「祝你好運」,就踩著腳踏車離開了。
我帶著點寂寥,目送他的背影穿過城市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