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議會大廈就是家室,
那麼,完美的國家就會到來,
共和主義者將會自由自在。
論及國家時,我們應該牢記,它的一切制度儘管在我們出世以前業已存在,然而,它們並不是原始固有的;它們決不會凌駕於公民之上,相反,它們之中的條條款款曾經都是某一個人的行為表現;各種法律和習俗都是人們在應付某種情況時的權宜之計;它們都是可以模仿,可以更改的;我們能夠使之日臻完美,也能夠使之錦上添花。在青年公民的心目中,社會是一個幻象。它僵臥在他們的面前,具有某些名稱、人物和制度,猶如一棵棵橡樹,它們把根都扎向中心,將自己在四周排列得井然有序。然而,老政治家明白,社會是流動易變的;沒有什麼根與中心可言;然而,任何微粒都有可能突然變成運動的中心,進而驅動整個體系圍繞它旋轉。庇西特拉圖、克倫威爾等意志堅強的人物這樣做過一個時期;而柏拉圖、保羅等擁有真理的人,永遠都在這樣做。政治依賴於必要的基礎,不可對它輕舉妄動。共和國有許多青年公民,他們相信:是法律創造了城市;他們相信:政策和生活方式的重大改變,以及居民的職業、貿易、教育和宗教都可以通過投票決定取捨;他們相信:任何措施,儘管荒唐可笑,只要能夠獲得足夠的贊同使之成為法律,都可以強加在一個民族頭上。然而,只有賢者懂得:愚蠢的立法不過是一條沙結的繩,擰一下就會蕩然無存;國家必須遵循而不是領導公民的性格和進步;再強悍的僭主都會遽然倒臺;唯有那些依賴理念的人才會永立不敗之地。盛行的政府形式就是能夠接受它的公民們的修養的表現。法律無非是一本備忘錄。我們是迷信的,我們尊崇法律,它在人們的性格中所具有的那種勃勃生氣就是它的威力。法律站在那裡說:昨天,我們是如何如何地協調一致,而今天,你們對這條法規有何感受?我們的法律是一種貨幣,上面拓印著我們的肖像,它很快就變得無法辨認,久而久之,我們又得將它送回造幣廠。天性不講民主,也不贊成君主立憲,只主張獨斷專行。她的權威不允許她那魯莽透頂的兒子進行絲毫的愚弄或削弱。公眾的思想一旦表現得更為明智,法典的殘暴和木訥就會昭然若揭。法典把話講不清楚,所以人必須叫它講清楚。與此同時,對一般思想的教育從來沒有停止過。純真質樸的人們的幻想有預言的作用。稚嫩而富有詩才的青年今日所夢想、所祈求、所描繪,但又避開高談闊論之譏的一切,必定很快成為公眾團體的決議,隨即,就被作為冤情和人權法案貫穿於衝突和戰爭的始終;繼而,必將成為成功的法律和機構而百年不衰,直至它反過來又被新的祈願和藍圖取而代之。國家的歷史勾勒著思想進步的輪廓;國家的歷史遠遠追隨著微妙的文化和志向。
政治理論控制了人們的思想,人們已經在他們的法律和革命中把它做了儘可能完美的表達。政治理論的要旨在於,政府存在的目的有兩個——一是保護人身,二是保護財產。關於人,人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因為天性相同。當然,這種權益會竭盡所能要求一種民主。然而,儘管人的一切權利都是平等的,但由於接近理性的途徑不同,他們的財產所有權就大相徑庭。有的人只擁有自己的幾件衣服,有的人則擁有一個縣。這種意外主要取決於每個人手段的高低和德行的優劣;其次,還取決於遺產,所以,這種意外的出現就不會平等,當然,所得的權利也就有天壤之別。個人權利一般來講是相同的,因此就需要一個以人口比率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政府,而財產則需要一個以佔有者和佔有的比率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政府。拉班牧養著牛羊,他希望他的牧群受到邊境官員的關照,以防米甸人把它們趕走,因此,他要納稅。雅各沒有牛羊,所以用不著害怕米甸人,當然也用不著向官員納稅。拉班和雅各都擁有同等的權利來選舉官員,以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然而,只有拉班,而不是雅各,應當選舉保護牛羊的官員,這似乎是順理成章的。如果出現要不要額外增加官員或建造瞭望臺的問題,拉班、以撒以及那些必須賣掉部分牛羊來換取對剩餘牧群保護的人,對此一定不會比雅各更加贊成,也不認為比雅各擁有更多的權利;因為,後者是一位青年人,是一位旅行者,他口中的麵包不是自己的,而是拉班他們的。
在原始社會,所有者創造了自己的財富。在任何公正的社群裡,只要財富由所有者親手獲得,財產,就應該制定財產法;人,就應該制定人權法,這樣的主張便應運而生。
然而,財產卻會通過贈送或繼承傳給那些不創造財產的人。一方面,贈品使得財產落在新的所有者手中與勞動使它為第一個所有者佔有同樣無可厚非;另一方面,法律確定了對遺產的所有權。在人們看來,這種所有權都是有效的,因為,根據他們的判斷,公眾對此頷首默許。
然而,雖說人們樂於接受財產應當制定產權法、人應該制定人權法的原則,但要把它充分體現出來,倒並非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因為,人和財產在一切交易中摻雜相混。最後,問題似乎這樣地得到了解決——根據斯巴達人所謂的「公正的就算平等,平等的不算公正」的原則,有產者應當比無產者享有更多的公民選舉權,這就成為正當的區別。
這條原則似乎已不再表現得像從前那樣不證自明。部分原因是,人們已經開始懷疑:法律是否過於重視財產,是否在我們的慣例中允許了一種富人剝削窮人,並使窮人永遠貧窮的結構;然而,主要原因則是,人們懷著一種本能的意識——不管是怎樣朦朧且難以言傳——按目前的財產保有權,關於財產的一切法律都十分有害,它對人的影響是敗壞性的:事實上,國家應該考慮的唯一的利益是人,財產總是跟隨人的;政府的最高目標就是要提高人的文化素養。如果人們能夠接受教育,制度就會隨著人的改善而改善,而道德情感就會寫出國家的法律。
如果很難把這個問題擺公平,那麼,當我們注意到自己的自然防衛時,危險就比較少。保衛我們的哨兵要比我們共同選舉出的那種地方長官對我們的警戒出色。社會主要是由青年及愚人組成的。那些年長的人已經看穿了法庭和政客的偽善,他們死後,並沒有給子孫後代留下任何智慧。青年人,非常相信自己的報紙,他們的父輩在這個年齡時也是這樣。由於大多數公民的無知和輕信,國家不日將趨於崩潰。然而,還存在著一些限制,統治者的愚蠢和野心是無法超越它們的。人有人的法則,物有物的規律,萬物都不容小看。財產要受到保護。不播種不施肥,莊稼就不會生長;然而,如果農民沒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收穫可能,他也不會去播種和鋤草。無論採用什麼方式,人和財產必將發揮各自合理的影響。他們發揮自己的力量,就像物質產生自己的引力一樣堅定。不管你把一磅土包得多麼巧妙,然後把它分而又分;再將它熔化成液體;再將它蒸發成氣體;它所稱的重量還是一磅。這包土也將充分依賴一磅之重吸引和排斥其他物質。一個人的天性、才智以及道德力量會在任何法律或滅絕人性的暴政之下發揮出自己的威力——要麼公開,要麼隱蔽;要麼合法,要麼違法;要麼依賴公理,要麼使用強權。
個人影響的範圍是不可能確定的,因為人是道德或超自然力量的工具。一種觀念,如公民自由、宗教情感,要是迷住了千千萬萬人的心靈,那麼,在一個觀念的支配下,人的力量不再是計算的物件。一個國家萬眾一心要自由,要征服,就很容易推翻統計學家的計算,並採取一些他們力所不及的過火行動;就像希臘人、撒克遜人、瑞士人、美國人、法國人曾經做過的那樣。
同樣,財產自己的引力屬於一點一滴的財產。一分錢,就是一定量的穀物或其他商品的代表。它的價值寓於動物人的必需品之中。它純粹是溫暖,是麵包,是水,是土地。法律可以隨意處置財產的所有者,法律正義的力量將仍然依附著這一分錢。法律,也許會異想天開,說道:人人將擁有權力,只有財產的所有者除外,他們沒有選舉權。然而,根據一種更高階的法律,財產將年復一年地寫出尊重財產的每一條法令。非所有者將會變成所有者的抄寫員。所有者想幹什麼,財產的一切權力就會照辦,或訴諸法律,或無視法律。當然,我說的是所有的財產,不僅僅指大的房地產。當富人獲得的選票少(這是司空見慣的事了)時,正說明窮人的共有資金超過了他們的積累。每個人都擁有一點東西,哪怕只是一頭牛,一輛小推車,或者自己的一雙手,所以,他就有了那種可支配的財產。
因此,就有必要保護人權和財權,防止地方官吏的狠毒或愚行的侵害,這種必要性決定了統治的形式和手段。每個民族及其思維習慣都有自己特有的形式和手段,絕對不能轉嫁給其他的社會形態。在這個國家,我們對於我們的政治制度深感自負;它們在這一點上是獨一無二的:就今人的記憶所及,它們萌生於民眾的性格和狀況,它們依舊忠實地反映著民眾的性格和狀況,因而,我們喜愛它們勝過歷史上的別的任何制度,把它們說得天花亂墜。它們並不見得比別的制度優越,只不過對我們更加合適罷了。我們也許善於維護現代民主體制的優勢,然而,對於其他社會形態而言,由於那裡的宗教尊崇君主體制,方便的則是那一種,而不是這一種。民主備受我們歡迎,是因為民主與當代的宗教情感更為和諧一致。我們生來就是民主主義者,所以就沒有資格評價君主制度。而我們的父輩,生活在君主觀念之中,對於他們,相對而言,君主制也是正確的。然而,我們的制度儘管與時代精神合拍,並沒有免除那些使其他社會體制失信的實際缺陷。現存的每一個國家都是腐敗的。誠實的人切不可過於虔誠地遵從法律。古往今來,「政治」一詞表示的就是「奸詐」,暗示國家就是一場騙局,所以對政府的什麼諷刺能抵得上「政治」這個字眼所傳達的嚴厲責難呢?
很多國家都分成若干黨派,充當政府的反對者和擁護者,這些黨派也有同樣的利弊。黨派是憑直覺建立起來的,因此,要達到低階的目標,直覺的指引勝過領袖的睿智。它們的起因中,並沒有任何悖理的東西,只是過分地注意實在而持久的關係而已。我們譴責一個政黨也許就像譴責東風或寒霜一樣沒有道理;因為,政黨的成員絕大多數都說不清他們的社會地位,只是為保護他們切身的利益而努力奮鬥。當他們秉承某個領袖的意旨放棄這個深厚、天然的基礎,只是考慮個人利益,全力以赴堅持和維護根本不屬於他們的體制的目標時,我們與他們的爭吵即告開始。一個黨派一直遭受著要人的敗壞。儘管我們寬恕了組織的欺詐,對他們的領袖卻不能輕饒。他們撈取了指揮的群眾的馴服和熱忱這樣的報酬。一般而論,我們的黨派只是講時務的黨派,而不是講原則的黨派,種植業的利益同商業利益互相牴觸;有資本家的黨,有勞動者的黨;有道德本質相同的黨,也有在支援他們的許多措施時能夠輕易互換立場的黨。講原則的黨,如像宗教派別,自由貿易黨,提倡普選的黨,主張廢奴的黨,鼓吹廢除極刑的黨,它們都退化成要人了,否則倒能激發出熱情。在我們這個國家,主要黨派的弊端(這一點可以被當作這些輿論團體的一個樣板)就是,它們沒有紮根於它們應有的深厚而必要的土地上,而常常在採取對全民毫無用處的區域性而暫時的措施時暴跳如雷。現在,兩大黨幾乎分治了整個國家:在我看來,一個具有最偉大的事業,另一個擁有最優秀的人才。哲學家、詩人或宗教人士無疑要與民主黨人一道投票支援自由貿易和普選權,贊成廢除刑法中的殘暴行為,贊成千方百計為青年和貧困者提供致富、掌權的途徑。然而,當所謂的人民黨把這些人作為自由主義的代表向他們推薦時,他們卻難以接受;因為,在那些人的靈魂深處,根本沒有那些給「民主」的名義賦予它所包含的希望和美德的目的。我們美國的激進主義精神具有破壞性和盲目性;沒有仁愛,沒有遠大而神聖的目標,只有出於仇恨和自私的破壞性;另一方面,最穩健、最能幹、最有涵養的人組成的保守黨卻膽小怕事,僅以保護財產為己任。它不維護任何權利,不追逐任何實利,不指責任何罪行,不提出任何慷慨的政策,它不創造,不寫作,不珍愛藝術,不鼓勵宗教,不創辦學校,不促進科學,不解放奴隸,不幫助窮人、印第安人和外國移民。無論這兩黨誰來掌權,世界都不會期望在科學、藝術或人道方面得到與該國資力完全相稱的利益。
我不會因為這些缺陷就對我們的共和國喪失信心。我們不會任憑機緣隨意擺佈。在野蠻的黨派之爭中,人性總髮現自己受到人們的珍視,就像人們發現植物學家的罪犯的孩子們像其他孩子,都具有一種健康的道德情感一樣。封建國家的臣民對於我們墮落為無政府狀態的民主制度大為驚恐。我們中間的年長者與謹小慎微的人正學著歐洲的樣子懷著某種恐懼觀望著我們洶湧澎湃的自由。有人說,我們肆意解釋憲法,輿論又蠻橫無理,所以我們無所依託。一位外國觀察家認為,他在我們神聖的婚姻中找到了護身符;另一位則認為,他在我們的加爾文教義中找到了保障。費希爾·艾姆斯將君主制和共和國做了比較,更巧妙地闡述了民眾安全的實質。他說:「君主制就像一條一帆風順的商船,可有時會觸礁沉入海底;而共和國則好比一方永不沉沒的木排,不過你的腳總是泡在水裡。」當我們受到事物法則的眷顧時,任何制度都不會重要到令人感到危險的程度。只要肺部的壓力足以承受,無論多少噸的大氣壓頂,對於我們都無關緊要。只要反作用力和作用力相等,即便質量增大千倍,也無法摧毀我們。極有陰極、陽極之分,力有向心、離心之別,兩極和兩力無處不在,每一種作用力都會能動地產生自己的反作用力。自由放任會導致鐵一般的良心。缺少自由,由於加強了法規和禮儀,就導致了良心的麻木不仁。哪裡的領袖人物越是飛揚跋扈,越是唯我獨尊,「私刑」才會在那裡盛行。暴徒之所以不能長存,是因為眾人的利益不需要它的存在;只有正義才能滿足所有人的要求。
我們必須依賴法則。人性用法律表現自己,就像用雕像、歌曲或鐵路表現出的一樣典型,所以各個國家法典的摘要就會成為共同良心的一種寫照。政府起源於人們的道德同一性。一個政府成立的理由也被看成另一個政府成立的理由,也被看成其他任何一個政府成立的理由。無論黨派怎樣眾多,怎樣固執己見,總有一條使各黨皆大歡喜的折中路線。每個人在他自己心靈的決定中發現了對他最簡單的要求和行為的一種認可;他把這種認可美其名曰「真理」和「神聖」。在這些決定中,全體公民才找到了一種完全的一致,而且只有在這些決定中,而不是在什麼好吃,什麼好穿,什麼好玩,或者每個人有權要求多少土地或社會援助之類的決定中。人們現在力圖將這種真理和公正運用到丈量土地、分配工作、保護生命財產等方面。毫無疑問,他們的最初努力是非常笨拙的。然而,首腦就是絕對權力;或者說,所有的政府都是骯髒的神權統治。每個團體試圖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思想依據就是聖賢的意志。事實上,這樣的聖賢它根本就無法找到。它千方百計做出了種種笨拙而又認真的努力來維護那位聖賢的政府,如鼓動全民對每項議案發表意見;採用雙軌制選舉辦法選出全民代表,或者挑選最優秀的公民,或者乾脆把政府交給一個有權選擇自己代理人的人士,以保證辦事效率和國內安定。各種政體代表著一個永久的政府,它為朝朝代代所共有;不受人數的限制,在兩個人存在的地方無可挑剔,在只有一個人的地方也稱心如意。
每個人的天性在他自己看來就是他的同類的性格的一幅充分的廣告。我的對與錯也就是他們的對與錯。當我做適合於我的事,避免不適合我的事時,我和我的鄰居經常不謀而合;而且還要為同一目標合作一個時期。然而,每當我發現自制能力不足,又開始越俎代庖時,我就會逾越真理,就會與他形成一種虛假的關係。也許,我的技藝或力量遠勝於他,使他無法充分表達自己的錯誤意識;然而,這不過是一個謊言,一個使我倆都會受到傷害的謊言。愛與本性無法維持這種假裝,它必須由一個可行的謊言,即一種暴力來推行。這種包辦代替就是像醜怪一樣存在於世界各個政府中的大錯。這在多人之間和兩人之間都是一回事,只不過沒有那樣露骨而已。我能洞察事必躬親與差人代理之間的巨大區別;但是,假定世界上有四分之一的人告訴我必須做的事,我也許會被這種情況搞得暈頭轉向,連他們命令的荒謬都看不清楚。所以,一切公共的目的與個人的目的相比,都顯得模糊而虛幻。這是因為任何法律,除了人們為自己制定的,都是荒唐可笑的。如果我將自己擺在我孩子的位置上,我們處在同一種思想境界,我們看到事物原來如此這般,那麼,那種知覺就是我與他的法律。
我倆同在一處,都在行動。然而,如果我不把他帶進那樣的思想,只是窺測他的企圖,而且,僅僅通過揣摸他的心思就去命令他幹這幹那,他無論如何是不會服從的。政府的由來正是如此——一個人的行動正好是另一個人的枷鎖。一個不可能認識我的人向我徵稅;當他在遠處看著我的時候,就命令我把一部分勞動去滿足這種或那種古怪的目的,它不是我想到的,而是他想到的。且看結果如何,在所有的債務中,人們最不情願的就是納稅。這是對政府何等辛辣的諷刺!人們認為,除去這些稅款,他們把錢花在哪裡都值得。
因此,我們進行的統治越少越好——統治越少,法律就會越少,私人授權也越少。要消除合法政府的這種弊端,只有依賴個性的影響和個人的發展,依賴主事人出面替換代理人,依賴聖賢的出現;必須承認,現存政府只不過是對聖賢的蹩腳的模仿而已。世間萬物所衍生,以及自由、修養、交流、革命所形成和提供的正是個性;自然的目的,就是給她的國王完成這種加冕。國家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培養聖賢。聖賢一齣現,國家就隨即消亡。有了個性,國家便沒有必要。聖賢就是國家。聖賢無須陸軍、海軍和城堡,因為他愛民至深;聖賢無須用賄賂、宴席、宮殿去籠絡好友;聖賢無須憑藉地利、天時;聖賢無須藏書,因為他從來就不用思考;聖賢無須教堂,因為他就是先知;聖賢無須法典,因為法律由他制定;聖賢無須金錢,因為他就是價值;聖賢無須道路,因為他以四海為家;聖賢無須經驗,因為造物主借其身而生,借其目而視;聖賢無須私交,因為他具有吸引全人類祈禱和虔誠的魔力,就無須栽培幾個人與他分享優越而充滿詩意的生活。聖賢與常人之間建立起一種天使般的關係;對他們來說,他的記憶就像毒藥,而他的存在則是乳香和花朵。
我們認為,我們的文明將近如日中天,然而,我們卻依然處在雞鳴晨星時分。在我們野蠻的社會中,個性的影響仍處在幼年時期。作為一種政治力量,作為一個要把一切統治者都從寶座上拉下采的合法君主,它的存在簡直還沒有被猜疑到。馬爾薩斯和李嘉圖把它忽略了;《年鑑》上對它隻字不提;《會話詞典》中沒有把它收入;總統諮文和女王演說對它不讚一詞,然而,這並不等於它決不存在。天才和虔誠投進世界的每一種思想都在改變世界。競技場上的格鬥士透過實力和虛套的披風感受到價值的存在。在我看來,貿易的競爭和野心的較量正是這種神性的表白。在這些領域的成功無非是一些可憐的補償;也就是羞赧的靈魂試圖遮掩自己的裸體所用的無花果樹葉。我處處都會發現這般勉強的忠心。正因為我們懂得了我們應當付出多少,所以我們就急欲展示一種小才以代替價值。這種偉大個性權利的良心時時縈繞在我們的心頭,然而,我們辜負了這種良心。我們人人都有一點才氣,都能幹出一些有益的、優美的、艱鉅的、有趣的或者賺錢的事情。我們那樣做,就等於對別人和自己表示歉意;因為沒有達到一種美好而平等的生活的標準。儘管我們極力使這點才氣引起同伴的注意,但它並不能使我們滿意。它可能迷惑他們的眼睛,然而,卻不會舒展我們的眉頭,在我們出外漫步時,也不能給我們以強者的安寧。我們一邊行走,一邊在懺悔。我們的才能就是一種贖罪。我們會情不自禁、含垢忍辱地思考我們輝煌的一瞬,認為它好得有點過分,而不認為它是許多行動中的一次行動,是我們永久能力的一次合理表現。大多數有才幹的人在社會上都會感受到一種無言的呼籲。每個人好像都在說:「我並不是全心全意的。」總統和參議員歷盡千辛萬苦爬到如此高的位置,不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個位置特別愜意,而是為了藉此表明自身的真正價值,並要在我們眼前證明他們的男子氣概。這把引人注目的交椅是由於具有了可憐、冷漠、堅強的本性而給他們的補償。他們必須不遺餘力地做力所能及的一切。這就像森林中的某類動物一樣,它們除了一條善於捲纏的尾巴一無所有,它們必須攀緣或爬行。如果有誰發現自己的天性如此豐富多彩,能與最傑出的人物建立起牢固的關係,並能藉助自己行為的莊嚴和優美將他周圍的生活創造得和諧寧靜,難道他就能避開組委會和報界的歡心,就能覬覦政客的那種華而不實的關係?毫無疑問,能夠誠實的人是不會當一個騙子的。
時代的傾向偏愛自治觀念,儘管有法規,還是讓個人聽命他自己的組織的獎懲。這種獎懲發揮的作用大得簡直使我們難以置信,而我們卻在依賴人為的約束。這種動向在現代史上一直非常顯著。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盲目和可恥的。然而,革命的性質沒有受到起義者罪惡的影響,因為這是一種純粹的道德力量。它在歷史上從未被任何黨派所採用,也不可能被採用。它將個人從整個黨派中分化出來,同時,又把他跟民族聯合起來。它答應要承認比個人自由或財產安全更高的權利,一個人有被僱傭、被信任、被熱愛、被尊重的權利。仁愛的力量,作為立國之本,還未曾得到人們的嘗試。如果不強迫所有棘手的抗議者參與某項社會公約,我們一定想象不到一切會陷入如此混亂的境地;當暴力統治末日臨頭的時候,我們也不會為修築公路、傳送信件、保障勞動成果等提心吊膽。難道我們現行的辦法竟是如此優越,以至於一切競爭都會歸於枉然嗎?難道就沒有一個充滿友愛的國家能夠設計出更為理想的辦法嗎?另一方面,不要讓最保守、最膽小怕事的人因為過早地交出刺刀和暴力制度而感到恐懼,因為,根據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法則,情況只能如此:哪裡的人自私自利,哪裡總會有暴力政府存在;然而,一旦他們非常純潔,足以鄭重拋棄這種暴力法典,他們就會十分聰明,能夠看清郵局、公路、商業、財產交換、博物館、圖書館、科學藝術機構等公共目標是怎樣得到滿足的。
我們生活在一個低劣的國家裡,我們還要違心地為暴力政府大唱讚歌,在宗教色彩最濃、文明程度最高的國家中,在最虔誠、最有教養的人中間,就沒有對道德情感的依賴,沒有對事物統一的充分信仰使他們相信:沒有人為的條條框框,社會也能維持得像太陽系一樣好;沒有監獄和私產充公的暗示,平民百姓也會通情達理,成為一個稱心如意的好鄰居。令人奇怪的是,任何人身上也從來沒有過對正直力量的充分信任去激發他一展宏圖,要根據公正和仁愛的原則復興國家。所有自稱有這種藍圖的人算不上地道的改革家,他們在某種程度上承認了腐敗國家的霸權。現在有些人——如果我可以用「一些」這個說法的話——不過,更確切地說,我只是和一個人在交談。在他看來,任何逆境的壓力一刻也不能阻礙千千萬萬的人像朋友、情侶那樣相互傳達最高尚、最淳樸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