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沒有中學國文教授的經驗的;雖然做過兩年中學學生,但是那是十幾年前的經驗,現在已不適用了。況且當這個學制根本動搖的時代,我們全沒有現成的標準可以依據,也沒有過去的經驗可以參考。我這個完全門外漢居然敢來高談中學國文的教授,真是不自量力了!
但是門外漢有時也有一點用處。「內行」的教育家,因為專做這一項事業,眼光總注視在他的「本行」,跳不出習慣法的範圍。他們籌畫的改革,總不免被成見拘束住了,很不容易有根本的改革。門外旁觀的人,因為思想比較自由些,也許有時還能供給一點新鮮的意見,意外的參考材料。古人說的「愚者一得」,大概也是這個道理。這就是我這回敢來演說《中學國文的教授》的理由了。
一、中學國文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現在沒有過去的標準可以依據,應該自己先定一個理想的標準。究竟中學的國文應該做到什麼地位?究竟我們期望中學畢業生的國文到什麼程度?
民國元年(1912年)的《中學校令施行細則》第三條說:
國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語言文字,能自由發表思想,並使略解高深文字,涵養文學之興趣,兼以啟發智德。
這一條因為也是理想的,並不曾實行,故現在看來還沒有什麼大錯誤。即如「通解普通語言文字」一句,在當初不過是欺人的門面話,實在當時中學的國文與「普通語言」是無有關係的;但是到了現在國語進行的時候,這六個字反更有意義了。又如「並使略解高深文字」一句,當日很難定一個界說,現在把國語和古文分開,把古文來解「高深文字」,這句話便更容易解說了。
元年定的理想標準,照這八年的成績看來,可算得完全失敗。失敗的原因並不在理想太高,實在是因為方法大錯了。標準定的是「通解普通語言文字」,但是事實上中學校教授的並不是普通的語言文字,乃是少數文人用的文字,語言更用不著了!標準又定「能自由發表思想」,但是事實上中學教員並不許學生自由發表思想,卻硬要他們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學古人的聲調文體,說古人的話——只不要自由發表思想!事實上的方法和理想上的標準相差這樣遠,怪不得要失敗了!
我承認元年定的標準不算過高,故斟酌現在情形,暫定一箇中學國文的理想標準:
(1)人人都用國語(白話)自由發表思想——作文,演說,談話——都能明白通暢,沒有文法上的錯誤。
(2)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書籍,如《二十四史》《資治通鑑》之類。
(3)人人能作文法通順的古文。
(4)人人有懂得一點古文文學的機會。
這些要求不算苛求嗎?
二、假定的中學國文課程
定了標準,方才可談中學國文的課程。現行的部定課程是:
第一年:講讀,作文,習字——共七。
第二年:講讀,作文,習字,文字源流——共七。
第三年:講讀,作文,習字,文法要略——共五。
第四年:講讀,作文,文法要略,文學史——共五。
依我們看來,現在中學校各項功課平均每週男校三十四時,女校三十三時,未免太重了。我們主張國文每週至多不能過五時,四周總數應在二十時以下。現在假定每週五時,暫定課程表如下:
年一:國語文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共五。
年二:國語文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共五。
年三:演說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共五。
年四:辯論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共五。
這表裡刪去的學科是習字、文字源流、文學史、文法要略四項。寫字決不是每週一小時的課堂習字能夠教得好的,故可刪去。現有的《文法要略》《文字源流》,都是不通文法和不懂文字學的人編的,讀了無益,反有害。(孫中山先生曾指出《文法要略》的大錯,如謂鵠與猿為本名字,與諸葛亮、王猛同一類。)文學史更不能存在。不先懂得一點文學,就讀文學史,記得許多李益、李頎、老杜、小杜的名字,卻不知道他們的著作,有什麼用處?
又這表上「國語文」只有兩時。我的理由是:
(1)第三、四年的演說和辯論都是國語與國語文的實習,故這兩年可以不用國語文了。
(2)我假定學生在兩級小學時已有了七年的國語,可以夠用了。
三、國語文的教材與教授法
先說「國語文」的教材。共分三部:
(1)看小說。看二十部以上,五十部以下的白話小說。例如《水滸》《紅樓夢》《西遊記》《儒林外史》《鏡花緣》《七俠五義》《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恨海》《九命奇冤》《文明小史》《官場現形記》《老殘遊記》《俠隱記》《續俠隱記》,等等。此外有好的短篇白話小說,也可以選讀。
(2)白話的戲劇。此時還不多,將來一定會多的。
(3)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因為我假定學生在兩級小學已有了七年的白話文,故中學只教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如章太炎的《說六書》之類。
教材一層,最須說明的大概是小說一項。一定有人說《紅樓夢》《水滸傳》等書,有許多淫穢的地方,不宜用作課本。我的理由是:
(l)這些書是禁不絕的。你們不許學生看,學生還是要偷看。與其偷看,不如當官看,不如有教員指導他們看。舉一個極端的例:《金瓶梅》的真本是犯禁的,很不容易得著;但是假的《金瓶梅》——石印的,刪去最精彩的部分,只留最淫穢的部分——卻仍舊在各地火車站公然出賣!列位熱心名教的先生們可知道嗎?我雖然不主張用《金瓶梅》作中學課本,但是我反對這種「塞住耳朵吃海蜇」的辦法!
(2)還有一個救弊的辦法,就是西洋人所謂「洗淨了的版本」(expurgatededition),把那些淫穢的部分刪節去,專作「學校用本」(即如柏拉圖的「一夕話」(symposium)有兩譯本,一是全本,一是節本)。商務印書館新出一種《儒林外史》,比齊省堂本少四回,刪去的四回是沈瓊枝一段事蹟,因為有瓊花觀求子一節,故刪去了。這種辦法不礙本書的價值,很可以照辦。如《水滸》的潘金蓮一段儘可刪改一點,便可作中學堂用本了。
次說國語文的教授法。
(1)小說與戲劇,先由教員指定分量——自何處起,自何處止——由學生自己閱看。講堂上只有討論,不用講解。
(2)指定分量之法,須用一件事的始末起結作一次的教材。如《水滸》劫「生辰綱」一件事作一次,鬧江州又作一次;《儒林外史》嚴貢生兄弟作一次,杜少卿作一次,婁家弟兄又作一次;又《西遊記》前八回作一次。
(3)課堂上討論,須跟著材料變換,不能一定。例如《鏡花緣》上寫林之洋在女兒國穿耳纏足一段,是問題小說,教員應該使學生明白作者「設身處地」的意思,藉此引起他們研究社會問題的興趣。又如《西遊記》前八回是神話滑稽小說,教員應該使學生懂得作者為什麼要寫一個莊嚴的天宮盛會被一個猴子搞亂了。又如《儒林外史》寫鮑文卿一段,教員應該使學生把嚴貢生一段比較著看,使他們知道什麼叫做人類平等,什麼叫做衣冠禽獸。
(4)無論是小說,是戲劇,教員應該點出佈局,描寫的技術,文章的體裁,等等。
(5)讀戲劇時,可選精彩的部分令學生分任戲裡的人物,高聲演讀。若能在臺上演做,那更好了。
(6)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也由學生自己預備,上課時教員指導學生討論。討論應注重:
1本文的解剖:分段,分小節。
2本文的材料如何分配使用。
3本文的論理:看好文章的思想條理,遠勝於讀一部法式的論理學。
四、演說與辯論
須認明這兩項是國語與國語文的實用教法。凡能演說,能辯論的人,沒有不會做國語文的。做文章的第一個條件只是思想有條理,有層次。演說辯論最能幫助學生養成有條理系統的思想能力。
(1)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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