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識迪安是在我跟妻子分手不久後。那時我大病初癒。關於那場病,我不想多說,只能說跟痛苦疲憊的離婚以及萬念俱灰的心境有關。迪安·莫里亞蒂的出現,開啟了我生命中可以稱之為「在路上」的篇章。在此之前,我雖然常夢想前往西部,看看這個國家,但都只是些空泛的計劃,從未真正成行。迪安是浪跡公路的最佳夥伴,因為他就誕生在路上——那是1926年,他的父母正開著輛破舊的汽車途經鹽湖城前往洛杉磯。有關迪安此號人物,最早是查德·吉恩告訴我的,他讓我看幾封迪安從新墨西哥州管教所寫給他的信。那些信引起了我濃厚的興趣,因為信中迪安語氣天真甜蜜,請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關於尼采和各種有趣知識教給他。有一次,我和卡羅爾兩人聊到那些信,還在想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認識這個奇怪的迪安·莫里亞蒂。那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時的迪安不是現在的模樣,還只是監獄裡某個神秘的毛頭小子。接著訊息傳來,迪安出了管教所,將首度前來紐約;還聽說他跟一個叫瑪麗露的女孩結婚了。
我在校園閒逛,查德與蒂姆·格雷說迪安住進哈萊姆區東邊西班牙裔區的一棟冷水公寓,前一晚到的,這是他第一次來紐約,帶著漂亮潑辣的小妞瑪麗露。他倆搭灰狗長途公共汽車,在五十街下車,轉過街角找地方吃東西時,一眼就瞧見赫克託自助餐館。此後它就成為迪安心目中紐約的一大象徵。兩人在那兒買了奶油泡芙跟漂亮的糖霜大蛋糕。
迪安總跟瑪麗露說:「親愛的,我們總算到了紐約。雖然當初我們途經密蘇里時,我沒能跟你詳述我心中的諸種想法,尤其是路過布恩維爾管教所時,我想起自己進出牢獄的麻煩事。但是眼下我們有必要把那些個人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暫擱一旁,好好考慮一下今後的謀生之計……」如此滔滔不絕,便是早年迪安的說話方式。
我跟哥們兒前往冷水公寓,迪安只穿著短褲前來應門,瑪麗露連忙從沙發上彈起。迪安打發公寓主人去廚房,也許是讓她去煮咖啡,而他則開始談他的性愛問題,因為性是他生命裡唯一神聖且重要的事,雖然他還得罵罵咧咧地賣力討生活,等等。從他站在那兒的模樣,你可揣摩他打拼生活不易,他總是邊聽話邊點頭,目光下垂,好像年輕拳擊手在聽訓,並且不斷附和「對,對」與「明白,明白」,令你覺得他句句入耳。他給我的第一印象像年輕時代的吉恩·奧特里——細瘦、窄臀、藍眼,操一口道地的俄克拉何馬州的口音——是個留著大鬢角、賓士於覆雪西部的英雄。其實,迪安在跟瑪麗露結婚,來到東部之前,才在科羅拉多州的埃德·沃爾牧場打過工。瑪麗露是漂亮的金髮妞,滿頭鬈髮像一大片金色海浪。她坐在沙發一角,雙手擱在大腿上,鄉氣未脫的迷濛藍色眼睛瞪得大大的,因為她在西部家鄉時就聽聞過紐約有一種條件極差的灰暗公寓,現在她就像莫迪裡阿尼畫筆下那些超現實主義的女人,體態頎長,神色憔悴,置身於一個莊重的房間。瑪麗露看上去是個甜美的女孩,但其實相當愚蠢,頗能幹些駭人聽聞的事。那晚我們喝啤酒、比腕力,清談到天亮。早上我們在灰暗的天光中呆坐著,抽菸灰缸裡的菸蒂。迪安突然起身,不安地踱著步,若有所思,然後決定是該瑪麗露做早飯和掃地的時間了。「換言之,親愛的,我們得行動起來。我的意思是,否則我們會意志動搖,得不到真正的知識,或者無法落實計劃。」之後,我就走了。
接下來那個星期,迪安向查德吐露,他絕對得跟查德學習如何寫作;查德說我是作家,迪安應該來跟我請教。那時,迪安剛找到一份停車場的工作,跟瑪麗露在他們的霍博肯公寓大吵了一架——天曉得他們為何住到那裡去——瑪麗露氣得抓狂,心底決計要報復,於是她報了警,歇斯底里地捏造了一個罪名,迪安只好逃出霍博肯。他沒地方落腳,奔來新澤西州帕特森我姑媽的住處找我。那晚,我正在看書,聽到敲門聲,開門只見迪安就站在黑暗的門廳裡,彎著腰,卑屈地蹭著腳,對我說:「嘿,還記得我嗎——迪安·莫里亞蒂?我是來向你請教如何寫作的。」
「瑪麗露呢?」我問道。迪安說她接客賺了點錢,回丹佛去了——「那個婊子!」我姑媽在客廳看報紙,有她在,不方便敞開來談,因此我們出門喝了幾杯。我姑媽只瞅了迪安一眼,便判定他是個瘋子。
在酒吧裡,我跟迪安說:「老兄,我很清楚,你來找我不純粹是為了成為作家,畢竟,我對寫作又懂什麼?所知道的不過是,要成功需持之以恆,得有毒鬼們對安非他明的勁頭才行。」他說:「你說得沒錯,我明白你的意思,這些問題我都碰到過,我真正想要的是那些因素得以實現,假如一個人要按照叔本華的二分論來實現任何內在的……」他滔滔不絕起來,我一點也聽不懂,估計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時,他總講些他自己根本不懂的話;換句話說,他只是個剛出獄的小夥子,滿腦子認定自己有絕妙機會成為真正的知識分子,他喜歡套用知識分子的語言與腔調,只是把他從「真正的知識分子」那裡學來的東西胡亂堆砌起來——不過我得老實說,他在其他事情上並非如此天真無知,他和卡羅爾·馬克斯只待了幾個月,就學會了整套術語和行話,成了行家裡手。儘管如此,在其他一些瘋狂的事情上,我們仍然理解彼此。我答應他可以住在我家,直到他找到工作,並說好改天一起到西部闖闖。那是1947年冬天。
一晚,迪安在我家吃完晚飯後——他已經在紐約停車場工作了——站在我身後看我飛快地打字,他說:「來吧,老兄,那些妞兒不等人的,快點。」
我說:「再等一下,我寫完這章就來。」那是全書最棒的一章。更衣之後,我們火速前往紐約跟那些女孩碰頭。公共汽車穿過閃著磷光、空洞詭異的林肯隧道時,我們緊緊相靠,手舞足蹈,興奮地大聲聊天,我開始像迪安一樣狂熱了。他只是一個對生命懷著極大熱情的年輕人,雖說他是個騙子,這也是因為他渴望生活,想和那些原本不可能理會他的人交往。我知道他從我這兒騙吃騙住,騙取「寫作技巧」,他也清楚我知道(這是我倆關係的基礎),但是我不在乎,我們相處得不錯——不糾纏,不迎合;我們就像兩個生怕傷對方心的新朋友互相察言觀色。我開始從他身上學東西,收穫可能跟他一樣多。提到我的寫作,迪安總是說:「放開去寫,你的東西都很棒。」他站在我身後看著我寫作,嘴裡大喊:「棒!就是這樣!哇,真有你的!」或者「喲!」,然後拿手帕抹臉,「天哪,真是有一大堆東西要嘗試,一大堆東西要寫!該如何開始把這些東西統統記錄下來,才能既不顧種種修改和限制,又不擔心語法錯誤與各種文學禁忌……」
「你講得沒錯,終於入門了。」我看到他的臉龐因為興奮與憧憬而閃現神聖光彩,他滔滔不絕如急流瀑布,公共汽車乘客忍不住轉頭瞧這個「過於興奮的瘋子」。他在西部的三分之一的歲月待在臺球房,三分之一在服刑,剩下的三分之一耗在圖書館。冬日,人們常看到迪安帽子也未戴,捧著書急奔檯球房,或者攀入好友家的閣樓,一待就是數天,在那裡讀書或者躲避警察的追捕。
我們前往紐約——我忘了具體情況為何,只記得有兩個黑人女孩——沒有別的女孩。她們約好在便餐店等他,他卻沒現身。我們轉而前往他工作的停車場,他還有幾件事要辦,到停車場後面的小棚屋換衣裳,在有裂紋的鏡子前整理儀容,如此這般,我們出發了。迪安就是在那晚認識了卡羅爾·馬克斯。那是電光火石的一刻。兩顆敏銳的心瞬間就接納了彼此。一雙灼灼的眼睛穿透另一雙灼灼的眼睛——迪安是心地光明的神聖騙徒,卡羅爾則是心靈黑暗、充滿惆悵詩意的騙子。那次之後,我便極少看到迪安,不免有點遺憾。這兩人的充沛精力迎面相撞,相形之下,我則笨拙遲緩,跟不上他們。
一股吞沒一切的瘋狂旋風即將捲起,我所有的朋友與僅存的家人都將捲入這場遮蔽美國夜空的大煙塵。卡羅爾跟迪安提到老布林·李、埃爾默·哈斯爾,還有簡的事情:老布林曾在得克薩斯州種大麻,哈斯爾在賴克斯島蹲監獄,簡則嗑安非他明,抱著女嬰在時代廣場茫然遊走,後來還被扔進貝爾維尤精神病院。迪安也跟卡羅爾提及西部一些不知名人物,譬如湯米·斯納克,此人有內翻足,卻是輪番檯球的高手,撲克能手,一個酷兒聖人。他也提到羅伊·約翰遜與大埃德·東克爾,也提到了他兒時的玩伴、混街頭的夥伴、他數不清的女友、參加過的性派對、春宮圖片、男女英雄偶像,以及諸種冒險。他跟卡羅爾每日在街頭晃盪,探索一切,初時樣樣新鮮,後來卻變得哀傷,一切瞭然,卻也愈發空茫無措了。不過,他們像兩個亢奮的瘋子在街頭起舞,而我在後面蹣跚相隨。我這輩子老愛跟著有趣的人跑,真正能讓我感興趣的人物只有瘋子,他們渴望生活、渴望暢談、渴望得到救贖的人,渴望同時擁有一切。他們從不感到倦怠,從不說些平淡之語,像美妙的黃色焰火筒般燃燒、燃燒、燃燒,爆炸,如蜘蛛爬行於星空,然後你瞧見正中央的藍色火焰砰的一聲,眾人跟著譁然,「哇」!在歌德時代的德國,人們是怎麼稱呼這類年輕人的?迪安迫切希望學習卡羅爾的寫作技巧,拿出唯有騙子才有的「深情靈魂」對卡羅爾發起進攻。「現在,卡羅爾,讓我先說……我要說的是……」我大約兩星期沒見到他們,這段時間,他們沒日沒夜地談心,簡直像中了邪似的,關係已經親密無間了。
接著春天來了,適合旅行的季節,我們這幫散居各處的人都在計劃去這裡或那裡旅遊。我忙著寫小說,寫到計劃中的一半時,我先跟姑媽到南方拜訪我哥哥羅科,回來後,也打算展開生平第一次的西部之旅。
迪安已經走了。卡羅爾跟我到三十四街的灰狗長途汽車站給他送行。汽車站樓上有個攝影間,花兩毛五就可以拍照。卡羅爾拍照時摘下眼鏡,看起來有點邪惡。迪安拍了一張靦腆的側身照。我則拍了一張嚴肅的照片,看起來像年約三十的義大利人,是那種誰說他媽壞話,就會捅誰一刀的傢伙。卡羅爾與迪安把他倆的合照用剃鬚刀從中直直切開,各自保留一半,收在皮夾裡。迪安為了這次回丹佛的盛大之旅,特地穿了一套體面的西裝,他已經結束他在紐約的第一次冒險。說是冒險,其實是在停車場做牛做馬。迪安稱得上全世界最棒的泊車小弟,他能以四十英里的時速倒車擠入狹小的車位,在牆腳前停穩,跳出車子,在擋泥板間奔跑,跳進另一輛車,在狹小的空間以五十英里的時速轉個圈,流暢地停進另一個車位。砰,他火速關上車門,他跳出來時車身都為之晃動;然後他以短跑健將的速度跑到收費亭,開出停車票,又跳進新開進來的一輛車,車主的身體一半還在車內,他就幾乎從對方身體下面穿過,上去發動引擎,車門還半開著,便駛向最近的停車位,弧形轉彎就位,剎車,跳出,奔跑。他一整晚就如此工作八小時,包括下班高峰時間與影院散場的擁擠時段,毫無停歇。他穿著油汙的酒鬼褲、破損的毛皮襯裡夾克,以及一雙走起路來鞋底會啪嗒響的舊鞋。現在他買了一套新衣服準備返鄉:藍色細條紋西裝配馬甲——在第三大道買的,十一元,還搭配懷錶與錶鏈。他帶了一臺手提打字機,打算回到丹佛後一找到工作,就馬上住進合租公寓開始寫作。我們在第七大道的賴克餐廳吃了一頓有德國香腸與豆子的餞別飯,然後迪安坐上了開往芝加哥的汽車,消失於夜色裡。我們的牛仔走了。我暗自發誓一旦春暖花開、大地復甦,我也要跟他一樣上路。
這就是我在路上的經歷的開始,中間發生了許多精彩的事情,不講實在可惜。
是的,我想進一步瞭解迪安,不光因為我是作家,需要新的人生經驗,也不光是我在大學校園晃盪的日子接近尾聲,再待下去已經毫無意義,而是因為我與迪安儘管個性迥異,他卻像我失散已久的兄弟;我只要一看到他瘦削的愁苦臉蛋,長長的鬢角,青筋凸起、汗津津的脖子,就聯想到自己的童年,我在帕特森與帕塞伊克的染料廢棄坑、水潭與河邊玩耍的日子。骯髒的工作服套在他身上十分優雅,找裁縫定製的也做不到,唯有從「自然裁縫」那裡取得「自然樂趣」的人才能穿出這種感覺,迪安就是這樣的人,即便身處艱難的條件。他說話時興奮的語氣也讓我想起昔日玩伴以及兄弟們的聲音,他們在橋樑涵洞下,在摩托車中,在居民小區的曬衣繩下,在昏昏欲睡的午後的臺階上,男孩們彈吉他,兄長在工廠做工。我目前的朋友都是「知識分子」——查德是尼采派人類學家,卡羅爾是喜歡嚴肅地瞪著你低聲談話的超現實主義瘋子,而老布林·李總是拖著長音批判並反對一切——而其他一些人則一副鬼鬼祟祟的罪犯模樣,哈斯爾喜歡擺出時髦的諷刺態度,簡則癱在鋪著東方毯子的沙發上邊看《紐約客》雜誌邊對其嗤之以鼻。迪安有著同樣合乎邏輯、奪目且完整的智慧,而且沒有那令人乏味的「知識分子腔調」。至於他的「邪性」,不是憤世嫉俗或者極盡嘲蔑挖苦之能事,而是肯定生命的美國式歡樂的熱烈迸發;具有西部風格,猶如西部吹來的一陣風,是來自大平原的頌歌,令人耳目一新,是先知早已預言過,而眾人企盼已久的。(至於他偷車,也不過是為了兜風而已。)此外,我所有紐約的朋友總是一副消極的恐怖態度,把我們的社會貶得一文不值,搬出的不是了無新意的掉書袋理由,就是政治學或者精神分析派的邏輯,迪安則在社會中橫衝直撞,飢渴地尋找他的麵包與愛情;他不會擔心這個或那個,他會說:「老兄,只要我能逮住那個小妞,靠在她的雙腿間,一切沒事。」或者說:「兄弟,只要我不愁沒飯吃就好,你聽懂沒?我餓極了,餓扁了,咱們現在就吃東西去!」——通常,我們也真的衝出去吃東西。正如《傳道書》所言:「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份。」
迪安是來自西部的「陽光族人」。雖然姑媽警告我跟他混會惹麻煩,我卻聽到了新的召喚,看到了新的視野,當時我年紀輕輕,對此深信不疑。何況,一點麻煩算什麼,就算迪安最後不再拿我當好友,讓我失望,棄我於病榻或者聽任我在路邊活活餓死(他後來的確如此)——又有什麼關係?我是個年輕作家,我想要上路。
我知道,在旅途某處,我會遇見女孩,會有幻象,會發生所有一切。在這條路上走下去,智慧明珠將會送到我手中。
2
1947年7月,我從退役軍人福利金裡存下了大約五十元,準備前往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爾從舊金山來信,讓我去他那裡,跟他一起搭乘客輪環遊世界。他保證有辦法幫我弄到機房的差使。我回信說,只要跑幾趟太平洋遠洋船,能存夠錢,回姑媽家後可以養活自己,讓我可以完成寫作,就算是老貨輪,我也願意跑。他在米爾市有個木屋,我辦理煩瑣費時的登船手續的過程中,有的是時間,可以在那裡寫作。他跟一個叫李·安的女孩同居;她廚藝很好,屆時一切都會很熱鬧刺激。雷米是我在預備學校認識的老友,在巴黎長大的法國人,瘋瘋癲癲的——我不確定這次他會瘋到什麼程度。他要我十天內抵達。姑媽非常支援我這次西海岸之行;她說我整個冬天辛苦伏案,窩在屋內太久了,此行對我有好處;甚至我說沿路可能要搭便車,她也沒有異議。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我能平安歸來。因此某日清晨,我將寫到一半的大部頭書稿扔在案頭,最後一次摺好舒適的被褥,背上只裝了一點必需品的帆布包,口袋裡揣著五十元,朝太平洋方向出發了。
在帕特森時,我曾花數月時間鑽研美國地圖,甚至還閱讀過拓荒者的書,細細品味普拉特河、錫馬龍河等名字。公路圖上有一條名為六號公路的長長的紅線,起自科德角,一路切過內華達州的伊利,往下探入洛杉磯。我告訴自己只要循著六號公路到伊利即可,滿懷信心出發了。要到六號公路,我得先往北到貝爾山。我遐想著自己到了芝加哥、丹佛、舊金山,要幹些什麼。我在第七大道上了地鐵,在二四二街的終點站下車,搭電車進入揚克斯市;在市中心改搭出城的電車,到達該市邊界的哈得孫河東岸。如果你在阿第倫達克山哈得孫河神秘的源頭丟下一朵玫瑰,想象它一入大海,永不復回,想象一下它會漂過哪些地方——想象那迷人的哈得孫河谷。我開始攔便車上路。換了五趟便車,才抵達我想去的貝爾山橋,從新英格蘭延伸過來的六號公路在這裡拐入。車主放我下來時,正下著傾盆大雨。舉目望去都是山。六號公路跨河而過,繞過圓環,之後沒入曠野。眼前不僅沒有任何車輛,雨還像瓢潑似的澆下,我找不到任何庇護的地方,不得不跑到大松樹下躲雨,但沒什麼用;我開始叫喊、咒罵,猛捶自己的腦袋,責怪自己真是個大傻瓜。我當時已身在紐約北邊四十英里,一路上就一直耿耿於懷:在我啟程旅行的重大日子,我僅僅是往北移動,竟不是朝渴望已久的西部前進。現在,我困陷於最北邊的滯留地。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到了一個廢棄的小型英式加油站,站在滴水的屋簷下。高遠處,樹木森然的貝爾山連續劈下巨雷,讓我對上帝心生畏懼。眼前只見煙霧迷濛的樹木以及慘淡的荒野綿延至天際。我咒罵道:「見鬼,我來這裡幹什麼?」
我吶喊,我要去芝加哥。「此刻,他們正玩得痛快,我卻不在,我何時才能到那兒!」——我如此咒罵不絕。終於有輛車在空空的加油站停下來;兩女一男正在研究地圖。我連忙走向前,在雨中揮動雙臂。他們商量了一下。當然,此刻的我一頭溼發,鞋子浸滿水,看起來完全像瘋子。我真是大笨蛋,穿了這雙鞋上路,一雙墨西哥平底網眼涼鞋,完全不適合在美洲雨夜裡行走,也不適合走崎嶇夜路。不過,他們還是讓我上車了,說可以捎我到北邊的紐堡,比起整晚困在貝爾山的荒野,這自然是較好的選擇,於是我同意了。男子說:「何況這裡沒路到六號公路,如果你想去芝加哥,你最好走紐約的荷蘭隧道,朝匹茲堡的方向開過去。」他講得沒錯。是我自己異想天開,把事情搞砸了,當初坐在火爐邊想出這樣的笨主意,妄想沿著地圖上的紅線而行,就可以穿越美國,以為不必嘗試不同的路徑。
到了紐堡,雨停了,我朝哈得孫河方向走,搭上往紐約去的公共汽車,車上全是從山區度完週末回來的老師,一路上人聲聒噪,我不斷咒罵自己浪費了時間與金錢。我自言自語,本想向西行,結果從白天到晚上,來來去去,往北又往南,折騰了一整天還沒有出發。我發誓明日就得抵達芝加哥,一定要做到,雖然乘公共汽車去芝加哥,會花掉我大部分的錢,可我一點也不在乎,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
3
這是一次尋常的公共汽車之旅,太陽炙熱,車上娃兒啼哭,沿途在賓夕法尼亞州各鎮都有鄉下人陸續上車,直到進入俄亥俄州平原,車子才真正開始賓士,攀上阿什特比拉山,夜間穿過印第安納州。清晨抵達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會弄到一個房間,口袋裡的錢所剩無幾,之後便上床睡覺。我好好睡了一天後,晚上才去探索芝加哥。
從密歇根湖吹來陣陣微風,盧普區飄來博普爵士樂。我在南霍爾斯特德路和北克拉克路閒逛許久,半夜過後,還到叢林走了很長一段路,一輛巡邏車覺得我很可疑,慢慢尾隨。那是1947年,博普爵士樂風靡全美,盧普區樂手的確能玩博普,卻是一股沒精打采的氣息,因為當時博普還處於查理·帕克《鳥類學》階段和邁爾斯·戴維斯所開啟的新時代的交替時期。我坐下聆聽這個代表我們此代人物的夜之聲,想起我分散在東西兩岸的朋友,想到他們同在美國的廣大腹地瘋狂作樂、四處亂闖。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進入西部。美麗暖和的天氣,非常適合搭便車旅行。芝加哥城內交通太複雜,因此我先搭公共汽車到伊利諾伊州的喬利埃特,途經該地的監獄,走過監獄後面一段飄滿落葉、凹凸不平的道路,來到城外攔車。從紐約一路到喬利埃特,我都是搭坐公共汽車,手上的錢已花了大半。
我攔到的第一輛便車是載滿火藥的卡車,車上插了警示紅旗,進入綠色廣袤的伊利諾伊州行駛了三十英里後,司機指出,我們現在走的六號公路會在前面與六十六號公路交會,過了那個點,兩條路將一起向西延伸到無限遠處。下午三點,我在路邊小店吃了蘋果派與冰激凌,一個開著小汽車的女人停下來讓我搭便車。我朝她的車子跑去,感到一陣狂喜。這女人約莫中年,兒子跟我差不多大,她想要找個搭車客跟她輪流開車到艾奧瓦州。好得很。艾奧瓦!離丹佛不遠了,到了丹佛,我就可以休息。前幾個小時,這位女士負責開車,堅持半路停下來參訪一座老教堂,好像我們是遊客。之後由我接手,雖然我稱不上好司機,倒也平安駛過羅克艾蘭,穿越伊利諾伊州,到達艾奧瓦州的達文波特。生平第一次,我看到摯愛的密西西比河,夏日薄霧氤氳,河床乾涸,散發著腥臭味,彷彿是因為沖刷過美國大陸而沾上了它的粗野氣息。羅克艾蘭——鐵軌、棚屋、小商區;跨橋至達文波特,亦復如此,在溫暖的中西部陽光下,整個城鎮散發著鋸末味。中年女士在此要轉另一條路前往艾奧瓦的家鄉,於是我下車了。
太陽開始下山了。喝了幾杯冰啤酒後,我走了很長一段路到小鎮邊界。男人們下班開車回家,有戴鐵路工人帽的,有戴棒球帽的,不一而是,跟其他城鎮下班的情形並無二致。其中一人載我一程上山,放我在草原邊上一個偏僻的十字路口下車。這個地方很美,但往來的只有農用車;車主們對我投來狐疑的目光,然後把車子哐啷哐啷地開走了,牛隻緊隨其後。這裡看不到一輛卡車,只偶爾有幾輛汽車飛馳而過。一個小夥子開著改裝車從我面前駛過,領巾飛揚。這時太陽已經完全落下山,我只身站在紫黑的暮色裡,開始感到有些害怕。艾奧瓦鄉間幾乎沒有路燈;再過一會兒,往來的車輛誰也瞧不見我。幸好這時有個要返回達文波特的男人載我回市區。但這樣,我就又回到了原點。
我坐在公共汽車站,仔細思索。又吃了一個蘋果派與冰激凌;這一路我幾乎只吃這個,營養好,味道也不錯。我還是決定去冒一下險。在車站咖啡館盯了女侍者半小時後,我從達文波特市區搭乘公共汽車,到了市郊,不過,這次是在加油站下車。這裡總有大卡車轟隆而過,兩分鐘內,就有卡車停下載我。我奔過去,在心底歡呼。哇,這司機真是個怪人,高大威猛,雙眼暴突,聲音嘶啞,又是摔門,又是猛踩,車子上路後,他也根本不理會我。這樣,我疲憊的靈魂可以好好喘息一下,搭便車最大的麻煩就是得跟各式人物談話,要讓他們覺得讓你搭車不是個錯誤,甚至還得逗他們開心。假如你一路都要搭便車,不找旅館睡覺,這會十分累人。由於這個司機不得不扯開嗓門說話,以壓過引擎的轟鳴,而我也要高聲回應,於是,我們都覺得自在了。他一路疾駛到艾奧瓦市,大聲跟我說一些他的趣事,比如經過限速規定不合理的城市時,他如何逃過法律的處罰,他一遍又一遍地說:「那些該死的警察可別想找我的碴兒!」車子進入艾奧瓦市時,他看見後面有輛卡車,由於他在艾奧瓦市得改道行駛,所以閃起車燈向後面的卡車示意,之後他減速,我帶著背包下車,後面的卡車司機明白我要換車,就停了下來。眨眼間,我又登上後面這輛高大的卡車,準備今晚趕幾百英里,快樂至極!這位司機跟剛剛那位一樣瘋狂,也喜歡大嚷,我要做的只是往座椅上一靠,上路嘍。現在,在星空下,越過艾奧瓦大草原與內布拉斯加平原,我可以看到丹佛市隱隱浮現於前方,有如《聖經》中的應許之地,還可以看到遠處更為遼闊的舊金山,有如暗夜明珠般熠熠生輝。司機一面把車開得飛快,一面滔滔不絕地講了數小時故事,然後在某個艾奧瓦小鎮停車。就是在這個城鎮,幾年後,我跟迪安被警察攔下,因為我們的凱迪拉克很像贓車。卡車司機在座椅上休息了幾個小時,我也睡了。醒來後,我沿著一堵只有一盞孤燈照耀的孤獨磚牆散步。每條小街的盡頭,都是默默沉思的草原,玉米散發出夜露的香氣。
破曉時,司機猛然驚醒。我們再度隆隆出發,一小時後,綠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可看見得梅因的煙塵。司機要在此吃早飯,不想太趕,所以我獨自繼續前往得梅因,搭上了兩個艾奧瓦大學的男生的便車,走了約莫四英里;坐在嶄新舒適的汽車裡,平順迅速地直奔進城,沿途聽他們講些考試的事,這經驗真的很奇特。現在我想大睡一天,於是到基督教青年會找房間。沒有空房,我本能地沿著鐵道而行——得梅因鐵道有很多——在機車庫附近找到一家昏暗的平原客棧,拉上老舊的黃色百葉窗,將煙塵滾滾的調車場隔絕在外,房間內有張乾淨的大硬床,枕邊的牆壁上則刻著一些下流的字句,我整個白天都在呼呼大睡。醒來時,太陽已經血紅。這真是我一生中最特殊、最奇怪的時刻,不知自己置身何處——離家已遠,旅行的疲憊將我蝕透,待在一間從未見過的便宜旅館的房間裡,聽著外面蒸汽的噝噝聲、裡面老舊木板的嘎吱響、樓上的腳步聲,以及一切淒涼的聲音。抬頭看到開裂的天花板,整整十五秒,我不知道自己是誰。我不害怕;只覺自己變成另一個人,一個陌生人,有如鬼魂附身的幽靈人。我已經跨越半個美國,站在人生的分水嶺,身後是我在東部的年輕歲月,前方是我在西部的未來時光,或許正因此,這種陌生的感覺才會產生,產生於這個血紅黃昏的奇妙午後。
但是我必須停止抱怨,繼續上路,於是我拿起背包,跟坐在痰盂旁年邁的旅館前臺告別,出去吃東西。仍是蘋果派與冰激凌——越深入艾奧瓦州,蘋果派就越大,冰激凌就越濃郁。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處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女孩——是剛放學返家的高中生。但是我沒時間遐想,告訴自己到了丹佛一定要狂歡一番。卡羅爾已在丹佛;迪安也在;蒂姆·格雷與查德·吉恩都在那裡,那是他們的故鄉;瑪麗露也在那裡;有人提到還有另一大幫人,包括雷·羅林斯跟他漂亮的金髮妹妹巴貝·羅林斯;迪安認識的兩個女侍者——貝當古姐妹;連我大學寫作班的老友羅蘭·梅傑也在那裡。我滿懷愉悅地期盼著跟他們碰面。因此我與漂亮女孩匆匆擦身而過,全世界最美麗的女孩都在得梅因。
一個傢伙開著一輛裡面都是工具的貨車,彷彿是安裝了輪子的工具棚,他站著開車,好像現代送奶工。我坐他的車爬上長長的山坡,然後又馬上搭上另一個農夫的便車,他跟兒子要去艾奧瓦的埃德爾。到了埃德爾,我在鎮上加油站旁的大榆樹下認識了另一個搭車客。他是典型的紐約人,愛爾蘭裔,大半職業生涯都是替郵局開卡車,現在要去丹佛找個女人,展開新生活。我猜他大概是因為出了什麼事才逃離紐約的,極有可能是犯了事。此人年約三十,有著通紅的酒糟鼻,要在平常,我對這種年輕酒鬼很快就會厭倦,只是此刻我渴望任何人類間的友誼。他身穿破舊的毛衣、鬆垮的褲子,連個旅行袋都沒有,隨身只有牙刷與手帕。他說我們該一起搭便車。我本該推拒,因為他這模樣上路,實在不宜。不過,我們還是共乘一輛便車到艾奧瓦的斯圖爾特,車主沉默寡言。到了斯圖爾特,我們才是真的被困住了。我們站在售票處前,等待西行的車輛,可一等就是五小時,直到太陽都下山了。為了打發時間,我們先是講各自的經歷,然後他開始講黃色笑話,接著我們踢小石頭,發出各式怪聲。後來我們乏味了。我打算花一元喝點啤酒;於是我們走進斯圖爾特的一家老酒館,喝了幾杯。結果這傢伙大醉,活像回到了醉倒在紐約第九大道的生活,他興致盎然,湊近我耳邊大嚷他的各式下流的夢想。我開始有點喜歡這個人了;倒不是因他是好人(後來發現他的確是),而是因為他對事物熱情的態度。我們摸黑回到車站,當然,沒有車輛停下,也沒有多少人來往。我們一直等到凌晨三點。我們想在售票處的長板凳上睡覺,電報聲卻整晚嘀嗒響,外面的貨運車也一直砰砰地撞個沒完,無法入眠。我們不懂如何跳上一輛遮得嚴嚴實實的貨運列車,以前從沒扒過,不清楚它們是東行還是往西,也不知該挑選貨車廂、平臺車,還是除過凍的冷藏車。諸如此類的事情,我們都不懂。因此天快亮時,往內布拉斯加的奧馬哈線公共汽車一抵達,我們便跳上去,加入睡得東倒西歪的乘客——他的車費,我也幫他付了。他叫埃迪,讓我想起住在紐約布朗克斯的姻親表兄,總是一臉笑容好脾氣的傢伙,所以我才答應結伴,這有點像跟老友旅行,可以沿路胡扯。
天亮時,我們抵達康瑟爾布拉夫斯。我探頭觀望。去年冬天,我讀了許多關於拓荒的書,一撥撥趕著大篷車的移民在這裡開完會後,分道前往俄勒岡或者聖菲;現在眺望過去,灰色沉鬱的晨曦中只剩下各式小巧可愛的郊區木屋。然後我們到了奧馬哈,天哪,我生平第一次看到牛仔,那人頭戴寬邊高頂帽,足蹬得克薩斯皮靴,沿著肉品批發倉庫淒涼單調的牆壁前行,跟東部清晨沿著磚牆行走的慘淡人物並無不同,只是打扮有異。我們下了公共汽車,步行爬上山丘,這片漫長的丘陵是由浩蕩的密蘇里河歷經無數歲月沖刷而成的,奧馬哈市就沿著丘陵而建。我們走入曠野,在路邊伸出拇指。一個戴寬邊高頂帽的有錢牧場主捎了我們短短一程,他說,普拉特河谷就跟埃及的尼羅河谷一樣宏偉,當他如是說時,我望著遠處沿著河床蜿蜒的高大樹叢和周遭鬱鬱蔥蔥的綠色田地,幾乎就要同意此君的說法了。我們站在另一個十字路口攔車,天色變得陰暗,一個帽頂不太高的六尺壯漢招呼我們過去,問我們是否會開車。埃迪當然會,他還有駕照,我沒有。這位牛仔有兩輛車要開回蒙大拿州。他要我們開其中一輛到格蘭德艾蘭找他妻子,她會接手。當時他正往北走,因此這趟便車到那兒就得下車,不過也深入內布拉斯加州足足一百英里,我們當然馬上答應。埃迪一人開車在前,我和牛仔跟在後面,出城沒多久,埃迪就興高采烈,狂飆到時速九十英里。牛仔大嚷:「該死的,這傢伙在幹嗎?!」只好開足馬力緊追,兩人好像賽車一樣。我一度以為埃迪要開車逃跑——可能他本意真是如此。但是牛仔跟得很緊,追上後就猛按喇叭。埃迪減緩車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車。「見鬼,你開這麼快會爆胎的。能不能開慢點?」
「該死,我真的開到九十了嗎?」埃迪說,「路況很好,我根本沒注意。」
「你開慢點,我們還想完好無損地抵達格蘭德艾蘭。」
「當然。」我們繼續前行。埃迪已經沒那麼興奮,甚至可能開始昏昏欲睡。我們沿著蜿蜒於綠野間的普拉特河,穿越了內布拉斯加州一百英里。
牛仔說:「大蕭條時代,我每個月至少扒一次火車。那個年代,你常看到數百人共同搭乘平臺車廂或者貨車廂,他們不全是流浪漢,東西奔波的各色失業的人都有,不過有人真的只是流浪。整個西部都是這種光景。那個年代,司閘員不會刁難你。現在就不知道了。我不喜歡內布拉斯加。30年代中期,這裡啥都沒有,放眼望過去,都是巨大的沙塵團。你簡直喘不上氣。連土地都是黑色的。那時我就在這裡。照我說,他們大可將內布拉斯加還給印第安人。全世界我最恨這個鬼地方。我現在住在蒙大拿的米蘇拉,那是我的家,你改天有空該來看看這個上帝的國度。」到了下午,他也講累了,我便沉沉睡去——不過,這傢伙講話真是有趣。
我們在路邊停下來填飽肚皮。牛仔去找地方補備胎,我跟埃迪走進一間家常小餐館,剛坐下便聽見一陣笑聲,這樣響亮的笑聲我從未聽過。只見一個粗魯的內布拉斯加老農夫跟一群男子走進餐館;那天,他粗獷的笑聲可說是響徹平原,響徹他們整個灰色的世界。眾人跟著笑。他這人才不為任何事煩心,但是他對每個人都極其關心。我心想,哇,聽聽這人的笑聲。這就是西部。我已經置身西部了。他龍捲風一樣走入餐館,大聲呼喚「毛兒」,說她做的櫻桃派是全內布拉斯加州最甜的。我點了一塊,上面還堆了一大勺小山一樣的冰激凌。他說:「毛兒,你趕快弄點東西給我吃,否則,我蠢起來,要活活吞了我自個兒。」他一屁股坐在櫃檯高腳凳上,呵呵地笑著。「哦,丟點豆子進去。」西部精神的化身就坐在我旁邊。我真希望能夠了解他的粗獷人生,除了大笑大嚷,他還做些什麼。真帶勁,我心想。牛仔回來了,我們繼續往格蘭德艾蘭進發。
沒多久我們就到了。牛仔去接妻子,奔向等待他的命運,埃迪跟我繼續上路。幾個年輕牛仔——全是不到二十歲的鄉村小夥子,一路吵吵嚷嚷——開著一輛拼裝起來的破車,載了我們一程。我們在公路旁下車,天上飄起了細雨。一個一言不發的老人——天知道他為什麼要讓我們上車——載我們到謝爾頓鎮。在謝爾頓,埃迪絕望地站在公路邊,一群矮壯的奧馬哈印第安人盯著他,他們無處可去,無事可做。公路對面是鐵軌,巨大的水塔上面漆著「謝爾頓」幾個字。埃迪驚奇地說:「該死,我來過這個鎮了。是好幾年前的事,還是戰時。那天深夜,大家都在睡覺。我跑到月臺抽菸,在這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四周一片漆黑,我抬頭就瞅見水塔上漆著的‘謝爾頓’三個字。我們坐的是往西海岸的火車,全車每個烏龜王八蛋都在呼呼大睡,我們在這站只停留幾分鐘,大概是為了補充燃料之類的,接著繼續走。該死,就是這個謝爾頓!從那時起,我就恨透了這地方!」我們就這樣卡在謝爾頓。跟我們當時在艾奧瓦州的達文波特一樣,不知怎的,只有農用車往來,偶爾才看見一輛遊客的車子,但這種情況往往更糟,因為都是老先生開車,老太太要麼埋首在研究地圖,要麼對著外面的景緻指指點點,有時還會靠在座椅上打量著一切,神情疑神疑鬼。
毛毛雨變大了,埃迪覺得冷;他穿得不多。我從帆布背袋摸出一件羊毛格子襯衫給他穿上。他覺得好些了。我呢,感冒了。在一家破舊的印第安小店買了止咳糖漿,又前往一個小得要命的郵局給姑媽寄一張明信片。回到灰濛濛的公路上。有「謝爾頓」三個字的水塔又出現眼前。開往羅克艾蘭的火車飛馳而過,普爾曼臥鋪車廂乘客的模糊臉龐也閃了過去。列車呼嘯著奔過平原,前往我們憧憬的方向。雨下大了。
一個戴牛仔帽的瘦高傢伙逆向停車,朝我們走過來,他看起來像個治安官。我們開始暗中編造說辭對付他。他緩步走來。「你們兩位要去哪裡嗎?還是隻是隨便走走?」我們不明白他的意思。不過,這是個好問題。
「有什麼事?」我說。
「是這樣的。我在幾英里外擺了一個露天遊樂場,正在找幾個願意賺外快的大小夥子。我有特許證,可以玩輪盤賭和套木環,就是那種用木環套玩具娃娃的遊戲,全憑手氣。兩位小兄弟如果願意幫忙,可以抽三成。」
「包食宿?」
「有床位住,但不包餐。你們得進城填飽肚子。我們這是巡迴的。」我們想了一下。他說:「機會難得哦。」他說道,耐心等待我們的決定。這有點莫名其妙,不知該怎麼回答,我呢,絕對不要困在遊樂場。我得趕去丹佛跟哥們兒相聚呢。
我說:「不知道呢,我必須趕路,可能沒時間。」埃迪也這麼回答。那老傢伙就揮揮手,閒散地走回車子,開走了。那件事就這樣結束。我跟埃迪拿這件事開玩笑,不知道跟遊樂場巡迴會是什麼滋味。我想象風塵滾滾的平原暗夜,內布拉斯加人攜老扶幼打我面前經過,臉頰紅撲撲的小朋友崇拜地張望著,我則拿些不值錢的遊樂場玩意兒詐騙他們的鈔票,鐵定覺得自己就是魔鬼本尊。摩天輪在平原地區的黑夜裡轉圈,還有,老天,旋轉木馬的悲傷音樂不斷在耳邊迴盪——我則睡在鍍金篷車的粗麻布的墊子上,心裡想著何時可以趕赴自己的目的地。
我發現,作為旅伴,埃迪總是心不在焉。一個老人駕著一臺古怪的舊裝置緩緩駛來,那是鋁板做的,四四方方像個盒子——是輛拖車,毫無疑問,只不過是內布拉斯加居民自制的怪模怪樣的旅行拖車。他開得非常慢,在我們面前停下來。我們衝上前;老人說他只能載一人;埃迪二話不說就跳上去,咔嗒咔嗒地緩慢消失在我的視線中,身上還穿著我的羊毛格子襯衫。嗚呼,我就此跟襯衫告別吧;反正它也只有紀念價值。我在這個令人憎惡的謝爾頓等了許久,好幾個小時吧,我一直以為要入夜了,其實才下午而已,只是天色很黑。丹佛,丹佛,我要怎樣才能到達丹佛?正當我打算放棄,喝杯咖啡坐坐,一個年輕人開著一輛嶄新的汽車停了下來。我狂奔過去。
「上哪裡?」
「丹佛。」
「我大約可以載你一百英里。」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你救了我一命。」
「我以前也搭便車,因此我樂意停下來載人。」
「如果我有車,我也會。」我們聊天,他訴說生平故事,不算太有趣。我開始打瞌睡,醒來時,正在戈森堡外,他讓我下了車。
4
我這輩子最精彩的搭車之旅就要開始了。一輛卡車後面拖著平板拖車,上面橫躺了六七個男子,司機是明尼蘇達州的兩名年輕金髮農夫,只要有人攔車,他們都樂意帶上——他們就是你最想遇見的那種滿臉笑容、樂和帥氣的鄉巴佬,兩人都穿棉襯衫、工裝褲,再沒別的什麼;他們手腕粗大,態度誠懇,遇見任何人、任何事都笑臉相迎。我追上去問:「還有空位嗎?」他們說:「當然有,上來,大家都有位置。」
我還沒攀上平板拖車,卡車便轟隆出發;我搖搖晃晃,有人拉住我,讓我可以坐下。有人遞了一瓶快要見底的劣質威士忌給我。迎著狂野又抒情、夾雜著綿綿細雨的內布拉斯加空氣,我大飲一口。戴棒球帽的男孩大吼:「哈哈,出發嘍!」卡車加速至七十英里,超越了所有車子。「我從得梅因就搭上這輛鬼玩意兒。這兩個傢伙從不停車。你想撒尿,得大叫‘小便暫停’,否則就得往車外面撒。扶穩了,老兄,扶穩。」
我瞧瞧同車的人。有兩個是北達科他州的年輕農家男孩,戴紅色棒球帽,這是那裡農村青年的標準帽子。這個暑期,父親讓他們出去跑跑,他們要去打工幫忙收割。還有兩個搭車客是俄亥俄州哥倫布的城市青年,他們是高中橄欖球隊員,嘴裡嚼著口香糖,眨著眼睛,迎著微風唱歌。他們說整個暑假都在搭便車環遊美國。「我們要去洛杉磯!」他們大嚷道。
「到了那兒要幹嗎?」
「幹嗎?我們也不知道。誰在乎啊?」
還有一個高瘦的傢伙,表情鬼鬼祟祟的。我問:「你是哪裡人?」我就躺在他旁邊;平板拖車沒有扶手,得躺著,否則隨時可能摔出去。他緩緩轉頭看著我說:「蒙——大——拿。」
剩下的兩個搭車客是密西西比的吉恩跟他的徒弟。吉恩是個皮膚黝黑的小個子,經常扒貨運車流浪各地,這個流浪漢三十歲,臉龐卻顯年輕,看不出確切年紀。他雙腿盤坐在平板拖車上,望著田野,連續數百英里不發一語,終於他轉身問我:「你要去哪裡?」
「丹佛。」
「我有個妹妹在丹佛,不過已經好幾年沒瞅過她。」他的聲音緩慢悅耳。他很有耐心。他照看的那個男孩十六歲,金髮,高個子,也是一身流浪漢的襤褸打扮。換言之,由於火車上的煤灰、平板拖車上的汙泥,再加上他還常常在地上過夜,他的破舊衣服已經被弄得又黑又髒。金髮男孩也很沉默,好像在逃避什麼,從他直視前方、不時憂慮地舔舔嘴唇的模樣來看,不難猜出他可能惹了事犯了法。蒙大拿瘦子偶爾會端出諂媚或者諷刺的笑容跟他們說話。他們毫不理會。蒙大拿瘦子一副阿諛奉承的模樣。當他直對著你的臉,臉上長時間掛著傻笑,僵硬而愚蠢,我就感到非常害怕。
他問我:「你有錢嗎?」
「見鬼,哪裡有,到丹佛之前,大概只夠我買一品脫的啤酒。你呢?」
「我知道哪裡能弄到錢。」
「哪裡?」
「到處都可以。你在暗巷裡總能騙到一兩個呆瓜的錢,不是嗎?」
「我想也是。」
「我真需要錢時,不見得幹不出來這樣的事。我要到蒙大拿去瞧我爸,到了夏延就得下車,再想別的辦法去那兒。這些瘋狂小子要直奔洛杉磯呢。」
「直奔?」
「一路直奔,你如果也要去洛杉磯,就賺到了。」
我仔細思考了一會兒;整夜賓士在內布拉斯加、懷俄明,清晨抵達猶他州的沙漠,下午就可能到內華達州的沙漠,光是想到能在可預知的時間裡抵達洛杉磯,我差點就想變更計劃了。但是我得去丹佛,也一樣得在夏延下車,再搭九十英里便車往南到丹佛。
那對明尼蘇達州農家小子決定在北普拉特停車吃飯,我真是開心;終於可以好好瞧瞧他們。下車後他們衝我們大家笑笑。一個喊:「小便暫停。」另一個喊:「吃飯時間。」不過,我們這夥人中只有他們有錢吃一頓真正的飯,因此,我們蹣跚著跟隨其後,進入一家全是女人經營的餐館。我們坐下來吃漢堡包、喝咖啡,等待這對兄弟大吃大喝風捲殘雲,活像回到他們老媽的廚房一樣。他們是兄弟,從洛杉磯運農用機械回明尼蘇達,十分賺錢。從明尼蘇達往洛杉磯這一段,平板拖車是空的,所以他們沿途收搭車客。這是他們第五次去洛杉磯運貨,享受得很。他們什麼都喜歡,臉上永遠掛著笑容。我試著跟他們攀談——對我來說,這就像搭船的人去笨拙地討好船長,我得到的唯一反應是露出健康大白牙的燦爛笑容。
同車客人都擠進這家餐館,只有那對流浪漢,吉恩跟金髮少年沒有。我們回來時他們還坐在板車上,淒涼無依。天色漸暗,司機抽起煙來,我想趁機去買威士忌,抵禦夜間的寒風。我跟司機講這件事,他們又笑了。「快去快回。」
我向他們保證:「你們也可以喝幾口。」
「哦,不用,我們不喝酒的,快點去。」
蒙大拿瘦子跟那兩個高中生隨著我在北普拉特街頭亂逛,終於找到一家賣威士忌的酒鋪。瘦子跟他們都湊了點錢,我買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侖裝的酒。主街兩旁的建築都像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的,面容嚴肅的高大男人站在裝飾著門面的房子前,看著我們這群人走過;每條淒涼的街道後面則是廣袤的平原風景。北普拉特的空氣與他地略有不同,具體是如何不同,我一時說不上來。五分鐘後我才恍然大悟。我們回到車上,卡車轟鳴著上路。天色快速變暗,我們都喝了一點酒,猛一抬頭,普拉特翠綠的田野逐漸消失,緊接著的是一望無際、艾草叢生的平坦荒地。我為之震懾。
我對蒙大拿瘦子大喊:「這是什麼鬼地方啊?」
「從現在開始,沿途都是放牧地。孩子,再給我喝一口。」
兩個高中生高喊:「哈哈,再見,哥倫布市。要是斯帕基跟那些哥們兒也在這裡,會說什麼?真是的!」
兩位卡車車主輪流開車;現在這個開車的把油門加大到了極限。路況也變了;路面中間凸起,路肩鬆軟,兩旁都有四英尺深的水溝,因此卡車搖搖晃晃從路的一側顛簸到另一側——對面並無來車,真是奇蹟——我還以為我們都會空翻摔出去。不過這對兄弟的開車技術的確高明,你瞧瞧這卡車如何閃避內布拉斯加道路上的突起物——科羅拉多州的公路到處是突起物,這時我才想到我們雖沒真正進入科羅拉多州,但的確從它北面經過,丹佛就在西南方數百英里之外。我歡欣地大叫。大家傳遞酒瓶。夜空中繁星耀眼,漸行漸遠的沙丘淹沒在暮色之中。我覺得自己像一支飛馳的箭,離弦而出。
一路上,密西西比的吉恩都盤腿而坐,沉心冥思,突然間,他側過身來跟我說:「這些平原讓我想起得克薩斯州。」
「你是從得克薩斯州來的?」
「先生,不是,我是米西西壁的葛蘭威爾人。」這就是他說話的方式。
「那男孩是哪裡來的?」
「他在密西西比闖了禍,我主動提出幫他一把。他從未獨自旅行,還是個孩子,我只是盡力照應他。」吉恩是白人,言談之間卻有一股飽經滄桑的黑人老者的智慧,讓我想起紐約的癮君子埃爾默·哈斯爾;不過,相比於哈斯爾,他扒火車、是個浪遊的傳奇人物,年復一年地橫穿美國,冬日朝南行,夏日往北走,因為他找不到一個可以久待而不膩的地方,也因為他無處可去,四海為家,總是在星光下(經常是西部星光)前行復前行。
「我去過奧格登幾次,如果你要搭便車到奧格登,我有幾個朋友,可以讓你待一陣子。」
「我要從夏延去丹佛。」
「哎,從夏延直接到奧格登,不是天天都能搭上這樣的便車。」
很誘人的提議,不過,奧格登有什麼?「奧格登是什麼地方?」我問道。
「多數哥們兒都會選擇經過那裡,在那裡碰頭;保證可以見到你要見的人。」
早年跑船時,我曾遇見一個大骨架的瘦高個子,路易斯安那人,叫作「大瘦個兒哈澤德」,本名威廉·霍姆斯·哈澤德,他是自願當流浪漢。小時候,他看到一個流浪漢跟他媽媽乞討一塊餡餅,他媽媽給了,流浪漢走開後,小威廉問道:「媽,那人是幹什麼的?」「怎麼了?那人是流浪漢。」「媽,我長大後也要當流浪漢。」「閉嘴,我們哈澤德家可不出流浪漢。」他始終沒忘記那天。長大後,他曾在路易斯安那大學踢過一陣子橄欖球,最後還是變成流浪漢。大瘦個兒跟我經常一面徹夜漫談,一面嚼菸葉,往紙杯裡吐菸草渣。他與密西西比的吉恩毫無疑問有許多神似之處,我問:「你會不會湊巧認識一個叫大瘦個兒哈澤德的人啊?」
他說:「是那個笑聲很響亮的高個子?」
「嗯,聽起來有點像。他是路易斯安那拉斯頓人。」
「沒錯。有時大家叫他路易斯安那瘦子。先生,沒錯,我還真見過大瘦個兒。」
「他在得克薩斯州東部的油田工作過?」
「得克薩斯州東部,沒錯。現在他幫人趕牛。」
一點沒錯;我還是不敢相信吉恩真的認識大瘦個兒,我找他好多年了。「他在紐約的拖船工作過?」
「這個嘛,我就不知道了。」
「我想你是在西部認識他的。」
「應該是。紐約,沒去過。」
「我的媽呀,你還真的認識他,太吃驚了。這個國家這麼大,我卻知道你肯定認識他。」
「是的,先生,我跟大瘦個兒熟得很。他手頭只要有錢,都願意慷慨分享。不過,他也是個硬漢子,手下不留情的;我見過他在夏延一拳就把警察打翻在地。」聽起來的確是大瘦個兒,他總是對著空氣練習揮拳;看起來像拳王傑克·登普西,不過是個愛喝酒的年輕登普西。
「媽的!」我迎風嚷道,又喝了一大口,現在感覺好得不得了。風灌進敞篷的車廂,颳走了每一口酒的苦澀,只留下痛快舒暢的感覺沉澱在我的胃裡。「夏延,我來了!」我大叫,「丹佛,你的孩子要來了。」
蒙大拿瘦子轉身面對我,指著我的鞋子發表了一番評論:「把那玩意兒栽到土裡,八成會長出東西來?」他的臉上沒有一絲笑容,但其他人都笑得前仰後合。沒錯,這真是全美國模樣最蠢的一雙鞋;我特意穿它上路,是因為不想在炎熱的長途跋涉中,兩腳泡在汗水裡,除了貝爾山那場大雨,它堪稱旅途可能有的最佳良伴。所以,我跟著他們一起笑。這雙鞋現在已經破舊不堪,染色的皮革豎了起來,活像腳上長了新鮮的菠蘿切片,我的腳趾露在鞋外。我又喝了一大口,放聲大笑。彷彿夢境,我們在暗夜裡穿過許多位於十字路口的小鎮,看到不少在鎮上閒蕩的收割短工與牛仔。他們齊刷刷地轉過腦袋看我們,當我們駛往城鎮的另一頭,還可以看到他們在綿延的夜色中拍腿而笑——我們這群人看起來還真可笑。
每年的收割季節,此處男人頗多。達科他州男孩蠢蠢欲動,他們說:「下一次小便暫停,我們就要閃人了,這裡看起來有很多活可幹。」
「你們結束這邊的活後,繼續往北走就行了,」蒙大拿瘦子建議道,「順著收割的地區一直走到加拿大邊境。」兩個男孩輕描淡寫地點頭。他們對蒙大拿瘦子的建議不太重視。
一路上,那個年輕的金髮逃亡者始終維持同一坐姿;偶爾吉恩會從入定狀態中醒過來,瞧著黑暗原野在車旁飛馳,彎身對著男孩耳朵輕語。男孩點點頭。吉恩的確很照顧他,照顧他的情緒,也安撫他的恐懼。想象不出他們要去什麼鬼地方,做什麼事。他們沒煙,我幾乎把整盒給他們了,我很喜歡這兩個人。他們總是萬分感謝,十分有禮。從不開口要煙,我都是主動給他們。蒙大拿瘦子也有煙,卻吝於分享。車子賓士經過另一個十字路口的小鎮,經過另一群穿牛仔褲的瘦高男子,他們有如沙漠裡的飛蛾群聚於街燈下,然後我們的車子再度沒入墨黑的夜色,天上的星星分外晶亮,因為我們已經攀上西部高原的山丘,空氣越來越稀薄,他們說現在我們每前進一英里,地勢就高了一英尺,四周沒有樹木遮擋,星星閃爍,彷彿觸手可及。車子飛奔,我看到路邊鼠尾草叢裡站著一頭面色沉鬱的白臉乳牛。這一路跟搭火車差不多,車行平穩,路線筆直。
不久,我們到了一個小鎮,車速減緩,蒙大拿瘦子喊:「啊,小便暫停!」明尼蘇達小子並未停車,直直穿過城鎮。蒙大拿瘦子說:「該死,我憋不住了。」
有人說:「到邊上去撒。」
「好吧。」他慢慢移動,在眾目睽睽之下他蹲著一點點地往後部移,努力維持平衡,直到兩條腿掛到車外。有人敲前面的窗子提醒開車的兩兄弟。他們轉過臉來看,綻放出燦爛的笑容。正當蒙大拿瘦子打算撒尿時,姿勢本來就已經不穩,那對兄弟還故意以七十英里的時速左搖右晃地猛開過去。瘦子往後一倒;我們瞧見一泡尿像鯨魚噴水,躍入空中;他掙扎著恢復坐姿。卡車又突然一歪,蒙大拿瘦子倒到一邊,尿全落在身上。眾人鬨笑中,我們聽到他低聲咒罵,像是遠處山邊傳來的哀鳴:「該死……該死……」他不知道我們故意整他,像《聖經》裡的約伯那樣苦苦掙扎。他如此這般完事後,衣服溼得都可以擰出水來了,還得小心翼翼地回到原來的位置,表情無比愁苦,惹得大家都大笑,只有那個金髮男孩沒笑,明尼蘇達兄弟在駕駛座上哈哈大笑。作為補償,我把酒瓶遞給蒙大拿瘦子。
「見鬼,」他說,「他們是故意的?」
「肯定是的。」
「該死,我沒看出來。我在內布拉斯加時,也幹過這種事,根本不像現在這樣難堪。」
突然間,我們駛進了奧加拉拉,這時駕駛座的兄弟才回頭喊:「小便暫停!」語氣裡高興得要命。蒙大拿瘦子站在車邊生著悶氣,為自己錯過了機會而懊惱不已。達科他州的兩個小夥子跟眾人道別,打算在此地找份收割短工的工作。我們看著他們沒入夜色,走向城鎮另一頭亮著燈光的棚屋,一個穿牛仔褲的守夜者說負責招工的頭兒都在那裡。我得買菸;吉恩與金髮男孩跟我下車舒展腿腳。我走進一個完全出乎意料的所在,那是供當地青少年男女流連的冷飲小店,孤零零地立在平原上。幾個年輕人正伴著點唱機的音樂跳舞,看見我們進來,便停止舞步。吉恩與金髮男孩站在那裡,沒看任何人。他們只想買香菸。店裡有幾個漂亮女孩。其中一人朝金髮男孩拋媚眼,他沒看見,不過,就算他看見,也不會在乎。他看起來十分哀傷,魂不守舍。
我替他們一人買了一包煙,他們道了謝。卡車要開了。時近半夜,外面很冷。吉恩流浪全美的次數,十根手指與十根腳趾都數不過來。他說,此刻最好是緊緊相靠,躲在防水油布下,否則我們全會凍僵。於是,我們就以這種方式,配上剩下的威士忌,儘管溫度降到冰點,耳朵凍得生疼,還算保持了暖和。車子在高原上越爬越高,星星就越來越明亮。我們已進入懷俄明州。平躺在板車上,凝視著美妙的蒼穹,我為自己在能短短的時間內從悲慘的貝爾山來到此處而感到自豪,想到丹佛市就在前方,我激動不已——無論等在前面的是什麼。密西西比的吉恩開始唱歌,歌聲悠揚靜謐,有濃濃的密西西比口音,歌詞很簡單:「我愛上一個美麗女孩,她年方二八,甜蜜無比,誰都不如她美麗。」他重複吟唱,偶爾插進幾句不同的歌詞,都在懷念那個與他已經走散的女孩,他是多麼渴望回到她的身邊,可是為時已晚。
我說:「吉恩,這是我聽過最美的歌。」
「也是我所知道的最甜蜜的歌。」他微笑著說。
「我希望你平安抵達想去的地方,而且順心愉快。」
「我一向到處流浪,從不待在一個地方。」
蒙大拿瘦子睡著了,醒來後對我說:「嘿,老黑,在你去丹佛前,今晚要不要跟我一起探探夏延啊?」
「好啊!」我醉得不行,什麼事都願意幹。
卡車行至夏延市的郊區,我看到當地電臺高聳的天線上的紅燈,突然間,車子駛入一條擁擠的街道,兩邊人行道上行人摩肩接踵。蒙大拿瘦子說:「活見鬼啦,正好碰上‘西部原野周’。」到處都是穿皮靴、戴寬邊高頂帽的肥胖生意人,伴著他們打扮得像牛仔女郎的健壯妻子,在夏延老城的木板人行道上熙來攘往,歡鬧不已。遠處,是夏延新市區燈光綿延的細長公路,不過,慶典集中在夏延舊城區。有人朝天開空槍。酒吧沙龍里的顧客多得擠到了街上。我真是眼界大開,另一方面,又覺得荒唐:我第一次到西部,就看到他們居然淪落到得用這種荒謬的手法來維繫昔日的傲人傳統。在此,我們不得不下車告別;那對明尼蘇達州兄弟對流連此地毫無興致。看著他們離去,我感到難受,因為我意識到此後我們可能不會再相見,不過,世事就是如此。「今晚你們可會凍壞屁股,」我警告他們,「明天下午呢,又會在沙漠裡被太陽烤焦。」
吉恩說:「只要熬過這個冰冷的晚上,我們就沒事了。」然後卡車穿過擁擠的人群離去了,沒人注意到縮在防水布下的那兩個男孩的怪模樣,他們像嬰兒一樣在棉被下張目看著這座城市。我看著卡車消失於夜色裡。
5
我跟蒙大拿瘦子在一起,開始逛酒吧。我身上大約有七元,那一夜就愚蠢地揮霍掉五元。一開始,我們跟那些牛仔打扮的遊客、油井工人、農場主人,在酒吧、門口、人行道上擠來擠去。有一陣子,瘦子喝了很多威士忌與啤酒,暈頭轉向地在街上瞎跑,我使勁搖晃他。他的酒品約莫如此;先是眼睛呆滯,然後就拉著陌生人聊起來。我進入一家墨西哥辣味店吃飯,女侍者是漂亮的墨西哥女孩,我吃了飯,在賬單背後為她寫了一首短短的情詩。辣味店空蕩蕩的,客人們都跑到他處喝酒。我要女侍者看賬單背面。她看了之後笑了。在那首短詩中,我表示希望她能同我一起欣賞夜色。
她說:「小鬼,我很樂意,但是我跟男友有約會。」
「你不能甩掉他嗎?」
「不行,不行,我做不出這種事。」她哀傷地說,我喜歡她的口吻。
我說:「改天,我再來。」她說:「隨時歡迎,小鬼。」我賴著不走,只為繼續瞧她,又喝了一杯咖啡。她的男友臭著臉走進餐館,問她何時可以下班。她急忙開始關店。我只得閃人。臨走前,我衝她一笑。外面還是一如既往地瘋狂喧囂,那些打酒嗝的胖子喝得更醉,更加吵鬧了。真滑稽。我看到幾個戴著高聳頭飾的印第安酋長,擠在臉色通紅的酒鬼中間,面容十分嚴肅。我瞅見瘦子在街頭踉踉蹌蹌地走著,便趕上前和他同行。
他說:「我剛寫了一張明信片給我在蒙大拿的父親。你找得到郵筒丟進去嗎?」這是個奇怪的要求。他把明信片交給我,又踉蹌著推開酒吧的旋轉門,進去了。我拿著明信片去找郵筒,趁機瞄了一眼。「親愛的老爸,我星期三返家。一切平安。希望你也一樣。理查德。」這讓我對瘦子的印象大為改觀,他對老爸真是溫柔有禮。我回酒吧跟瘦子會合。我們相中兩個女孩,一個年輕漂亮的金髮女孩,一個豐腴的棕發女孩。她們不聲不響,繃著臉,但是我們想和她們親熱。我們帶她們上一家快要打烊的破舊夜總會,我把剩下的兩元都用來給她們買威士忌,瘦子跟我喝啤酒。我有些醉意了,但毫不在乎;一切都很好,我志在那個嬌小的金髮女孩,全身心地渴望著她,想一舉全力進攻,我抱著她,想傾訴這一切。夜總會打烊了,我們只好漫步在破敗骯髒的街頭。我抬頭瞧見美妙的星星依舊高掛天空,閃耀熱烈。兩位女孩想去公共汽車站,所以我們就一起去了,不過,她們是要去跟某個水手碰頭,他正在車站等她們。水手是豐腴女孩的表親,還帶了自己的朋友。我對金髮女孩說:「你怎麼啦?」她說想回家,她家在科羅拉多州,夏延南面的邊界線過去一點的地方。我說:「我陪你去搭公共汽車。」
她說:「不,公共汽車停在高速公路旁,我得獨自穿過該死的草原,我整個下午都在看那片討厭的草原,我今晚可不打算再走一遍。」
「哦,聽著,我們可以在開滿花朵的草原上愜意地散步。」
「那兒沒花,」她說,「我想去紐約。受夠了這個鬼地方。除了夏延,沒地方可去,即便在夏延,也什麼都沒有。」
「紐約也什麼都沒有。」
「胡說,才不是呢。」她嘟著嘴說。
公共汽車站裡都是人,都快擠到門邊。各種各樣的人在等車回家,或者只是閒蕩;還有不少印第安人,眼神冰冷地打量著一切。金髮女孩擺脫我的滔滔不絕,湊到水手那群人中去了。瘦子在長板凳上打瞌睡。我坐下來。全國各地的公共汽車站地面都是一個樣,滿地的菸頭與痰,散發出一種公共汽車站特有的哀傷。那一剎那,這裡跟紐瓦克並無兩樣,不過這裡有我喜歡的開闊廣袤。我懊悔自己破壞了此行的純粹,我為何不是省下每分每釐,而是虛耗時光,拖拖沓沓,跟這個沉悶的女孩鬼混,花光了所有的錢。我懊惱不已。可我已經好久沒睡覺,累得沒有力氣咒罵與抱怨自己,倒頭就睡;我蜷縮在板凳上,以帆布背袋當枕頭,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八點,才在車站裡數百個乘客熙來攘往的吵鬧聲與夢境般的低語聲中醒來。
我醒來時頭劇烈地痛著。瘦子已經走了——我猜,他去蒙大拿了。我步出車站,站在清冷的空氣中,生平第一次瞧見遠處落基山脈白雪皚皚的山頭。我深呼吸了一下,得馬上前往丹佛。我先吃了頓簡便的早餐,只有吐司、雞蛋跟咖啡,然後直奔城外的高速公路。「西部原野周」慶典仍在進行;有牛仔特技大賽,整個城鎮即將再度陷入喧鬧與沸騰。我把這些拋諸腦後,心中急著見丹佛的那群朋友。我踏上跨越鐵路的高架橋,來到棚屋聚集處,此處分出兩條高速路,兩路均通向丹佛。我挑選了靠近山脈的路,這樣我沿路都可以看到山,然後朝那個方向走去。這一次我幾乎立刻就攔到便車,一個來自康涅狄格州的年輕人載我一程,他開著輛破舊的汽車正環遊美國,四處採風;老爸是東部的一個編輯。沿路他滔滔不絕,我則因為昨日的酒精和高山反應噁心反胃。我一度差點把頭伸出窗外去嘔吐。不過,等到他在科羅拉多州的朗蒙特把我放下來時,我已經恢復正常,甚至可以跟他談論我的旅行趣事。他祝我一路順利。
朗蒙特非常漂亮。一棵巨大的老樹下有片碧綠的草坪,是加油站所有的。我問加油站員工,我能在草坪上睡覺嗎?他說當然可以;所以我把羊毛襯衫鋪在地上,平躺在上面,胳膊外展,一隻眼睛盯著豔陽下山頂積雪的落基山脈。我甜甜地睡了兩小時,唯一的干擾是偶爾造訪的科羅拉多州螞蟻。我欣喜地想著——我終於置身科羅拉多了!媽的!媽的!媽的!我做到了!那兩小時的睡眠中,我頻頻做夢,東部生活的片段活像蛛網纏繞夢中。醒來後我先到男盥洗室梳洗一番,頓覺舒爽無比,精神奕奕,到路邊小棧喝了一大杯濃濃的奶昔,安撫了發燙難受的胃部。
順便一提,幫我打奶昔的是個漂亮的科羅拉多女孩;她還滿臉笑容;這令我感激莫名,彌補了昨夜的缺憾。我告訴自己,不知道在丹佛又會是怎樣的一段經歷!我再度踏上熱得發燙的公路,搭上一輛嶄新的汽車,車主是約莫三十五歲的丹佛生意人,時速達到七十英里。我沿路激動不已。隨著時間一分一分地過去,我計算著已經走完的里程,就在前面,越過那些起伏的金色麥田,遠處是白雪覆蓋的埃斯蒂斯山,老丹佛終於在望了。我想象自己當晚就跟大夥逛酒吧,在他們眼中,我一定是那麼陌生,那麼衣衫襤褸,像那個漫遊大地、傳播晦澀預言的先知,我說出來的唯一字眼是「哇」!車主跟我熱切地深談了一番,各自描繪著生活的藍圖,不知不覺中,我們已經穿過丹佛郊區的蔬果批發市場;眼前是煙囪、煙霧、鐵路、紅磚建築,再過去就是市中心的灰石大樓,我到了丹佛了。他讓我在拉里默街下車。我帶著全世界最愉悅的笑容,穿過街上的老流浪漢與疲憊牛仔,蹣跚向前。
6
那時,我跟迪安還沒那麼熟,我想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查德·吉恩,打電話去他家時,是他母親接的。她說:「薩爾,你到丹佛去幹嗎?」查德是瘦削的金髮男孩,有張巫醫一樣奇怪的臉龐,和他對人類學與史前印第安人的研究興趣恰恰般配。他鼻尖微微下鉤,在蓬鬆的金色頭髮下呈現奶油色;他俊美優雅,就像那種在公路酒館跳舞、玩橄欖球的西部大帥哥。他講話微帶顫抖的鼻音,曾和我說:「薩爾,大平原印第安人最讓我喜歡的地方就是,他們誇耀自己剝了敵人的頭皮,卻他媽的表現出很不好意思的樣子。拉斯頓在《偏遠的西部生活》中曾提到,有個印第安人因為剝了太多頭皮,羞得滿臉通紅,火速奔進草原躲避,以‘彰顯’自己的壯舉。媽的,這點真是吸引我。」
在丹佛那個昏昏欲睡的午後,查德的母親找到他的下落,他正在當地博物館研究印第安編籃。我打電話到那裡找他,他開著破舊的福特雙門小汽車來接我,這是他去山裡挖掘印第安文物的交通工具。他到公共汽車站接我時,身穿牛仔褲,滿臉笑容。我呢,背包墊在屁股下,坐在車站地面上跟昨日在夏延車站碰到的水手聊天,問他金髮女孩的下落。他十分煩悶,根本懶得回話。我上了查德的車子,首先,他要去州政府大樓拿一些地圖,接著要去看一個老師,然後還有……我只想喝啤酒。腦海裡一直有一個問題:迪安在哪裡,在幹些什麼。出於某個奇怪的原因,查德決定不再跟迪安做朋友,壓根不知道他住在哪裡。
「卡羅爾·馬克斯也在丹佛嗎?」
「是的。」但是他跟卡羅爾也不說話了。查德就是此時開始同我們這一夥人疏遠的。那天下午,我打算在查德家睡午覺。聽說蒂姆·格雷在科爾法克斯大道幫我找了一間公寓,羅蘭·梅傑已經住進去,等著我去。我嗅聞到某種陰謀,這一陰謀似乎把我們這夥人分成兩派:一派是查德、蒂姆、梅傑,以及羅林斯兄妹,他們連成一氣漠視迪安與卡羅爾。而我呢,恰好夾在這場有趣的戰爭中間。
這是一場帶有社會意味的戰爭。迪安的老爸是個酒鬼,還是拉里默街上聲名狼藉的酒鬼,迪安實際上是拉里默附近的街坊撫養長大的。他六歲時就得上法庭請求釋放他老爸。迪安曾在拉里默街乞討,他老爸與一個老酒友就躲在附近巷弄的破酒瓶堆裡,等迪安送錢來。迪安長大後,開始流連於格萊納姆的檯球房,他在丹佛創下竊車的最高紀錄,被送進管教所。十一歲到十七歲間,他多數時間都是在管教所度過的。他的專長是偷車,瞄準下午放學的高中女孩,載她們到山區兜風,和她們親熱,然後下山,在鎮上隨便一家有空房的旅館的澡缸裡睡覺。他的父親原本是個受人尊敬、努力打拼的錫匠,後來嗜酒成性,還喜歡喝葡萄酒,這比染上威士忌酒癮更糟,最後落魄成扒火車貨車廂的貨色,冬日到得克薩斯,夏日回丹佛。迪安母親早逝,他有幾個同母異父的兄弟,但是他們都討厭迪安。唯有檯球房的小子是他真正的哥們兒。迪安擁有美國新風潮信徒的無限活力,他、卡羅爾,以及那群檯球房夥伴,成為那年丹佛地區最有名的「地下怪物」,卡羅爾在格蘭特街還有個地下室公寓,還真是個絕妙的象徵。我們經常在那個地下室通宵達旦地鬼混,卡羅爾、迪安、我、湯姆·斯納克、埃德·東克爾、羅伊·約翰遜。後來還有更多這類人物加入。
我在丹佛的第一個下午,就睡在查德的房間,查德回圖書館幹活,他母親則在一樓忙家務。那是悶熱的高原7月。要不是有查德老爸的發明,我根本不可能睡著。查德的父親七十來歲,是個大好人,年邁體弱,瘦削無神,常用饒有趣味、慢條斯理的語氣講故事;他的故事都很有意思,譬如80年代他在北達科他州平原的童年,喜歡騎光溜溜的小馬,拿著棍棒追逐美洲土狼作為消遣。後來他在俄克拉何馬州的長柄區擔任鄉村教師,最後成為丹佛的生意人,擁有許多發明專利。他仍保留了位於大街修車廠樓上的辦公室——他的翻蓋書桌以及他昔日快意賺錢時代留下的無數塵封的檔案,都還放在那裡。他發明了一種奇特的冷氣機。在窗框裡裝上普通風扇,用一條管子將冷水通到旋轉的扇葉前。在風扇四英尺範圍內,效果十分理想。在炎熱的天氣裡,冷水就變成蒸汽,樓下還是熱不可當。查德的床就在風扇正下方,床前方還有一個大型的歌德半身塑像凝視著我,我舒服地睡去,只不過二十分鐘後醒來時,覺得凍得要死。我蓋上毯子,還是覺得冷。實在太冷了,我無法入睡,只好下樓。老先生問我他的發明如何。我說太有效啦,這話當然是指一定範圍之內。我喜歡這個老頭。他記憶力很差。「我發明過一種去汙劑,東部某些大公司紛紛盜仿。好多年來,我都想索賠,要是我當時有錢聘得起像樣的律師就好了……」現在請律師當然太晚了,他只能垂頭呆坐屋內。那天晚上,查德的母親煮了一頓豐盛的飯,有查德叔叔在山上獵來的鹿肉。不過,迪安究竟在何方呢?
7
接下來幾天就如w.c.費爾茲所說的「充滿明顯的危險」——還有瘋狂。我搬去跟梅傑住在蒂姆雙親的豪華公寓裡。我們一人一間臥房,有小廚房,冰箱裡有食物,還有極寬敞的客廳,梅傑就穿著絲質晨袍坐那兒寫他最新的一篇海明威風格的短篇故事。梅傑是個紅臉蛋、暴躁易怒、瞧什麼東西都不順眼的矮胖子,但是當真實生活在夜晚對他甜蜜相迎時,他也可以即刻擺出世上最迷人溫暖的笑容。此刻,他坐在書桌前,而我只穿著黃褐色棉褲,在厚軟的地毯上跳來跳去。他正在寫小說,故事描述某個傢伙初抵丹佛的經歷。那傢伙叫菲爾。同行夥伴是神秘的沉默男子薩姆。菲爾出去熟悉丹佛,被一群附庸風雅的傢伙纏上。故事寫他如喪考妣地回到旅館房間,說:「薩姆,他們也到了丹佛。」薩姆只是哀傷地望著窗外說:「是的,我知道。」故事重點是薩姆不需要出門就知道此事,因為美國到處充斥著附庸風雅的人,他們把美國的血都吸乾了。梅傑跟我十分要好;他認為我跟附庸風雅的人士相距十萬八千里。他跟海明威一樣,喜歡好酒。回憶起不久前的法國之行時,他說:「是啊,薩爾,如果你跟我能高高坐在巴斯克鄉間,啜飲1919年的普瓦尼翁酒,你就知道世界上除了貨車廂外,還有別的。」
「我知道。只是我很愛貨車廂,喜歡看車廂上的名字,譬如‘密蘇里太平洋號’‘大北方號’‘羅克艾蘭線’。梅傑,老天,我沿路搭便車來到這兒,經歷了很多事情,真想都告訴你。」
羅林斯的家隔這兒只有幾條街。這是頗和樂的一家人——母親還年輕,和人合資經營一家年久失修的破敗旅館,生有五男兩女。最野的兒子就是雷,他是蒂姆的童年好友。雷風風火火地來找我,我們兩人立刻看對眼,相偕去科爾法克斯大道逛酒吧。雷有個妹妹叫巴貝,喜歡打網球、玩衝浪,是個典型的西部金髮美女。她跟蒂姆是一對。梅傑只是行經丹佛,卻派頭十足地借住在別人家的公寓裡,他經常和蒂姆的妹妹貝蒂出去玩。只有我沒有女伴。我逢人就問:「迪安在哪裡?」他們個個笑著說不知道。
終於,有下文了。卡羅爾來電話了,把他的地下室住址告訴我。我說:「你在丹佛做什麼?我的意思是你現在在做什麼?究竟發生了何事?」
「哦,你來了再說。」
我衝過去見他。他在五月百貨公司上夜班;瘋瘋癲癲的雷在酒吧打電話到他上班處找人,讓五月百貨的門房去跟卡羅爾說有人死了。卡羅爾立即想到是我死了。雷在電話中說:「薩爾來丹佛了。」並且把我的地址與電話給了他。
「迪安在哪裡?」
「迪安也在丹佛。我跟你說吧。」卡羅爾說迪安同時泡兩個女人,一個是他的前妻瑪麗露,她窩在旅館等他。另一個女孩是卡米爾,窩在另一個旅館。「他來回奔波,還要抽空來找我,結束我們未完成的事。」
「什麼事?」
卡羅爾說:「迪安跟我進入一個了不起的時期。兩人相處時,要絕對誠實,心裡想些什麼都要一五一十地告知對方。我們還得藉助安非他明。我們盤腿坐在床上,面對面。我終於讓迪安明白,他可以做成任何想做的事,他可以做丹佛市市長,娶百萬富婆,或者成為蘭波以降最好的詩人。但他還是時不時要衝去看迷你汽車比賽。我也跟著去了。他在賽車場又叫又跳,興奮極了。薩爾,你知道,迪安很痴迷於這類事情。」卡羅爾從靈魂深處「嗯」了一聲,又陷入了對這件事的思考。
「行程是怎樣的?」我知道迪安的生活必有日程表。
「安排如下:半小時前我下班,這期間他在旅館跟瑪麗露纏綿,我便有時間梳洗更衣。一點整,他從瑪麗露下榻處趕去找卡米爾,跟她親熱——當然她們兩人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這讓我有時間在一點半抵達卡米爾處,迪安跟我一起走。不過,卡米爾已經開始恨我了,所以迪安必須苦苦哀求才能脫身。然後我們回到這個地下室,清談至清晨六點,一般會談到更晚,但是迪安的關係非常複雜,他時間緊迫。六點,他回去瑪麗露下榻的旅館——明天他四處跑,去辦理他的離婚手續——瑪麗露完全贊成離婚,不過她堅持離婚前還是得做愛。她說她愛迪安——卡米爾也這麼說。」
然後他告訴我迪安是如何認識卡米爾的。檯球房的夥計羅伊·約翰遜在酒吧認識卡米爾,帶她上旅館;炫耀心壓倒了理智,他邀請哥們兒都到旅館一睹卡米爾芳容。大家圍著卡米爾坐著聊天。只有迪安例外,他只管瞧著窗外的景色。眾人閃了以後,迪安只是望著卡米爾,指著腕錶,做了一個「四」的手勢,表示他四點要來找她,然後他也走了。三點,卡米爾送走羅伊,鎖上了門。四點,大門重新為迪安而開。我真想馬上見到這個瘋子啊!況且他答應幫我介紹女孩。迪安認識丹佛所有的女孩。
卡羅爾跟我深夜逛丹佛破敗的街道。空氣溫和,星光閃耀,每條卵石路小巷都充滿了各種可能,我彷彿置身夢中。我們來到迪安的公寓,迪安跟卡米爾正吵著架。那是一棟老舊的紅磚建築,周圍是木頭停車棚與從圍籬後面冒出來的老樹。我們爬上鋪了地毯的樓梯。卡羅爾敲門後急忙躲到我身後,不想讓卡米爾瞧見他。我站在門口。迪安赤身裸體來應門,我看見床上有個褐發女郎,黑色蕾絲遮住迷人的奶油色大腿,她用微帶詫異的神色望著我們。
迪安大叫:「哎呀,薩——爾!嗯——啊——沒錯,你也該到了,你這個臭小子終於上了這條老路啦。現在呢,你聽著,我們必須,馬上,馬上就……卡米爾——」他轉過身對她說,「薩爾來了,我在紐——約的老朋友,這是他到丹佛的第一晚,我一定得帶他出去逛逛,幫他安排個女孩。」
「那你何時會回來?」
「現在是,」他低頭看錶,「一點十四分整。我三點十四分準時回來與你甜蜜溫存一小時,親愛的,真正甜蜜的溫存。之後呢,就我們按先前講好的,我得去見那個獨腳律師辦理離婚手續,半夜碰頭。這確實很奇怪,不過,我先前已經詳——詳——細——細解釋過了。」(這是託詞,他要去跟卡羅爾密會。後者此時還躲在外面。)迪安接著說:「因此,此刻我得穿上衣服,套上褲子,回到我的生活中去,就是我外面的生活,街頭種種,一如我們先前協議的。現在是一點十五分整,時間不等人,不等人的——」
「好吧,迪安,記得三點回來哦。」
「一言為定,親愛的,請記住,不是三點,是三點十四分。你我是否瞭解彼此靈魂中最深刻、最美妙的東西,親愛的?」他彎身親吻卡米爾好幾次。牆上掛著一幅迪安的裸像,是卡米爾的作品,畫像中,迪安那話兒十分偉岸。我簡直目瞪口呆。這一切瘋狂極了。
我們匆匆踏入夜色。卡羅爾在小巷跟我們會合,一起前往丹佛市墨西哥裔區的心臟地帶。這裡的巷弄極其狹窄,彎彎曲曲,十分詭異,是我從未見過的。我們在人們安眠的靜寂中大聲談話。「薩爾,」迪安說,「此時此刻,我就有個女孩在等你——只要她已經下班了。」他抬手看錶,「她是女侍者,麗塔·貝當古,非常好的妞,有點性方面的障礙,我試圖矯正過,不過你能對付的。老兄,你是個痴情的老手。我們馬上去找她——我們該帶點啤酒,不對,她們自己有啤酒,媽的!」他重擊自己的掌心,「今晚我還得去和她妹妹瑪麗約會。」
「什麼?」卡羅爾說,「我還以為今晚我們要敘舊!」
「是啊,完事之後啊。」
「哦,丹佛人真沒意思!」卡羅爾仰天大叫。
「他是不是全世界最棒最好的傢伙?」迪安輕捶我的肋骨,「你瞧瞧他,瞧瞧!」卡羅爾開始在熱鬧的街上像猴子一樣跳起舞來,我多次在紐約街頭見他跳過。
我只能說:「那,我們在丹佛到底要幹些什麼?」
「薩爾,明天,我知道哪裡有份工作給你,」迪安恢復正經口吻,「只要我能從瑪麗露那裡脫身一小時,就直奔你的公寓,跟梅傑寒暄兩句,然後帶你去坐電車。(媽的,我到現在都沒車。)我們到卡馬戈市場,你立馬就可以上班,這個星期五就能領薪水。老實講,我們幾個都徹底破產了,我好幾個星期都抽不出時間打工。星期五晚上呢,我們三個老夥計——薩爾、迪安、卡羅爾——一定得一起去看迷你汽車比賽,城裡的一個傢伙會讓我們搭便車……」迪安就這樣滔滔不絕到了夜晚。
我們來到那對女侍者姐妹的住處。準備介紹給我的那個還在上班,迪安自己想要的那個在家。我們全坐在沙發上。我說好打電話給雷的,就順便約他一起來,他馬上趕來。一進門,雷就脫掉外面的罩衫與背心,開始擁抱全然陌生的瑪麗·貝當古。酒瓶四處亂滾。三點了。迪安趕去跟卡米爾甜蜜約會一小時。之後準時回來。女侍者姐妹中的另一個也下班了。我們迫切需要一輛車,況且,我們也太喧鬧了。雷打電話給一個有車的好友,那人來了後,我們一幫人全擠進去;卡羅爾坐在後面,還企圖進行與迪安約好的談話,但是場面太混亂了。我大叫:「都去我的公寓吧!」就這樣辦。車子一抵達公寓門口,我就跳下車,在草地上倒立,身上的鑰匙全掉出來,後來再也沒找到。我們大叫著狂奔進公寓。梅傑穿著絲質晨袍擋在門口。
「我不允許你們在蒂姆的公寓這樣瞎胡鬧!」
我們齊聲大叫:「什麼!」場面一片混亂。雷抱著一個女侍者在草地上打滾。梅傑堅持不讓我們進門。我們威脅說要打電話給蒂姆,確認我們可以在公寓舉行派對,順便邀請他來。最終,我們一夥人還是回了丹佛市中心。突然間,我發現自己獨自站在街頭,身無分文。我花掉了身上最後的一元。
我步行足足五英里才回到科爾法克斯大道上的公寓,躺回舒服的床上。梅傑還得幫我開門。我仍在想迪安與卡羅爾有沒有進行他們的交心對話。晚點就知道了。丹佛的夜晚十分涼爽,我睡得跟死人一樣。
8
接下來,眾人開始計劃一場盛大的山中游。早上就開始做安排,可是一通電話讓事情變得複雜——是我在路上結識的老朋友埃迪。他還記得我提過的一些名字,胡亂試了試,居然打電話找到了我,現在我有機會拿回我的襯衫。埃迪跟女友目前住在科爾法克斯大道附近。他問我知道哪裡有工作機會。我叫他過來,心想迪安可能知道。迪安來了,行色匆匆,梅傑與我正趕著吃早飯。迪安連坐下來的時間都沒有。「我有很多事要做,事實上幾乎沒時間帶你去卡馬戈市場,但還是走吧,老兄。」
「等一下,這是我在路上認識的朋友埃迪。」
梅傑到丹佛來是為了能有充裕的時間寫作,看到我與迪安心急火燎的樣子,覺得十分有趣。梅傑對迪安表現得異常恭敬有禮。迪安視若無睹。梅傑對迪安如此說話:「莫里亞蒂,我聽說你同時跟三個妞睡覺?」迪安雙腳蹭著小地毯,回答道:「哦,是的,哦,是的,是這樣。」然後低頭看錶,梅傑則哼了一聲。我也覺得跟著迪安東奔西跑,好像聽話的綿羊——梅傑堅稱迪安是個笨蛋。迪安當然不是,不知怎的,我很想向每個人證明。
我們跟埃迪碰面。迪安對他也是愛理不理。我們三人搭電車橫穿正午燠熱的丹佛去找工作。我想到找工作就心煩。埃迪仍是老樣子,沿路說個不停。市場有個人願意僱我們兩個。清晨四點上班,一直到下午六點。那人說:「我喜歡聘用熱愛工作的人。」
埃迪說:「那你用對人了。」我則沒那麼大的把握,說:「看來我乾脆不要睡覺了。」實在有太多其他有趣的事情可做。
第二天早晨,埃迪現身工作地點;我沒有。我有棲身之處,梅傑買了食物放在冰箱,條件是我負責做飯洗碗。與此同時,我還有各種各樣的活動可以參加。有一晚,羅林斯兄妹在住處舉辦盛大的派對。他們的母親旅行去了。雷·羅林斯呼朋引眾,叫大家帶威士忌來。然後他翻看電話簿,尋找女孩。由我負責招待那些朋友。一大堆女孩應邀前來。我打電話給卡羅爾,問迪安在幹什麼。卡羅爾說,迪安當晚三點會去他的住處。派對結束後,我就去找卡羅爾了。
卡羅爾的地下室公寓位於格蘭特街的一個老式紅磚樓房裡,附近有一個教堂。走進巷弄,步下幾級石階,推開一扇老朽的門,穿過一個彷彿地窖的地方,便能看見卡羅爾家的木門。他的住處有點像東正教聖徒的房間:僅有一張床,一根蠟燭照明,石牆滲著水汽,房內還有他草草自制的一尊聖像。他朗誦自己的詩,謂之《丹佛的沉悶》,詩裡描寫了他清晨醒來,聽見「俗氣的鴿子」在地窖外的街上咕咕叫;還瞧見「哀愁的夜鶯」在枝頭打盹,讓他想起母親。陰鬱的灰色籠罩全城。那座無論從城裡哪個角落朝西望去都能看見的山脈,雄偉綿延的落基山脈,也不過是「紙糊」的幻象。整個宇宙都瘋了,傾斜,而且異常詭異。他筆下的迪安是「彩虹之子」,以飽受折磨的陽具扛起所有苦痛。他稱迪安為「俄狄浦斯·埃迪」,「看到窗臺上的泡泡糖便一定要弄掉」。卡羅爾整日在地下室對著一本巨大的日記本沉思,詳細記錄每天發生的事——迪安的所言所行。
迪安準時回來。「一切都搞定了。我要跟瑪麗露離婚,再娶卡米爾,跟她一起搬到舊金山。不過在這之前,親愛的卡羅爾,你跟我要先到得克薩斯州瞧瞧老布林·李那個酷傢伙,兩位一再提及,我卻未能謀面,之後,我才去舊金山。」
卡羅爾與迪安開始談論正事。他們面對面盤腿坐在床上,直視對方,我懶洋洋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觀看。他們從抽象概念開始,就此展開討論,接著又提醒對方再談談先前忙亂中忘記的另一個抽象觀點,迪安為此道歉,說他回頭會再談這個問題,還舉例給出了滿意的解釋。
卡羅爾說:「我們橫渡瓦茲湖時,我正想跟你說,我覺得你對迷你汽車賽有點狂熱,你還記得嗎?就在那時你指著一個穿著鬆垮褲子的老流浪漢說,他看起來就跟你父親一個模樣。」
「對,對,我當然記得。不僅如此,這事還讓我思緒奔湧,想起另一件事。真是瘋狂,我必須告訴你,但我忘記了,經你提醒……」如此,兩個新觀點誕生。他們對此進行仔細爬梳。卡羅爾問迪安是否誠實,特別是是否打心眼裡說了實話。
「你幹嗎又提這事?」
「我還想知道最後一件事……」
「不過,親愛的薩爾,你坐在這兒從頭聽到尾。讓我們來問問薩爾有什麼看法。」
我說:「卡羅爾,世間沒有所謂的最後一件事。我們總是懷抱希望,想要一網打盡,但是沒人能辦到。」
卡羅爾說:「不,不,不,你這是胡說八道,是沃爾夫式的浪漫主義狗屎!」
迪安說:「我沒那個意思,我們讓薩爾自行判斷。老實說,卡羅爾,你不覺得薩爾坐在那裡研究我們的模樣頗神氣嗎?這瘋小子可是跑了半個美國來到此處——老薩爾是不會開口的,老薩爾才不會說。」
「不是不肯說,」我抗議道,「我只是不明白你們想說什麼,或者想弄明白什麼。無論如何,這工程對任何人來說都太浩大。」
「你總是講消極話。」
「那你們究竟在搞什麼?」
「你跟他說。」
「不,你說。」
「根本沒什麼好說的。」我笑著說。我戴上卡羅爾的帽子,把它拉下來遮住我的眼睛。「我要睡了。」我說。
「可憐的薩爾一天到晚想睡覺。」我不出聲。他們繼續討論:「那天你跟我借五分錢,去付炸雞排賬單——」
「老兄,不是,是墨西哥辣菜!記得嗎?在‘得克薩斯州之星’。」
「我把它跟星期二的事弄混了。你跟我借五分錢時,注意聽,當時你說:‘卡羅爾,這是我最後一次麻煩你。’你那語氣彷彿我也認為你以後都不該麻煩我了。」
「不,不,不。我沒那個意思——現在你仔細回想,親愛的朋友,那晚瑪麗露在房內哭,我只好向你求助,語氣格外誠懇。你我都知道那是裝出來的,背後是有目的的,藉由表演,我得以呈現——等等,我要說的不是這個。」
「當然不是這個!因為你忘了——不過,我不再指責你。我當時的回答是‘好的’……」就這樣一來一往,他們講了一整夜。破曉時,我抬頭看,他們還在為早上的事糾纏不清。「我告訴你我必須睡覺,因為瑪麗露的緣故,今早十點我得去那兒,至於你方才所言——人其實不需要睡覺,我並沒有以斷然的口氣否定。只是,只是啊,在此我必須提醒你,我啊,實實在在,單純地,不管如何,得睡覺了。老兄,我是說我眼皮都快睜不開了,紅腫、痠痛、疲倦、累到不行……」
卡羅爾說:「啊,孩子。」
「我們得睡覺了。關掉機器吧。」
卡羅爾扯開嗓子喊:「哪能說關就關!」此刻,晨鳥初啼。
「聽我說,我舉起手,」迪安說,「就代表對話結束,簡簡單單,不容爭辯,我們停止對話,睡覺去。」
「你不能說關就關。」
「關掉機器。」我說,他們轉頭看我。
「原來,他一直都醒著,在聽著呢。薩爾,你有啥看法?」我說他們是一對十足的瘋子,我一整晚聽他們說話,就好像看著一塊手錶在不停運轉,功能奇佳,甚至可達貝爾杜的高標準,而且還是用世界上最小、最精細的零件製造。他倆都笑了。我指著他倆說:「你們繼續這樣下去,兩人都會瘋掉。不過,如果決定繼續,請讓我知道進展。」
走出卡羅爾的地下室,我搭電車回公寓。巨大的太陽在東邊平原升起,卡羅爾口中的「紙糊山」已被染紅。
9
晚上,我忙著籌備山中行,已經有五天沒見到迪安或卡羅爾。這個週末,巴貝·羅林斯可以用她老闆的車。我們帶了西裝掛在車窗上,出發前往森特勒爾城,雷·羅林斯開車,蒂姆懶洋洋地坐在後座,巴貝坐在前座。這是我第一次進入落基山脈。森特勒爾城是古老的礦區,一度被封為「全世界最富有的一平方英里」。此地的銀礦是貨真價實的「礦層」,被幾個浪遊山中的貪婪者發現。這幾人一夜致富,並在沿著陡坡而建的棚屋中間蓋起一棟美麗的小歌劇院。莉蓮·拉塞爾來這兒唱過,還有歐洲的歌劇明星。後來,森特勒爾城變成廢墟,直到一些精力旺盛、富有新西部精神的商會型人士決定讓它起死回生。他們讓歌劇院恢復昔日榮光,每天夏天,大都會歌劇院的名角都會到此表演,成了著名的節日慶典。遊客自各地湧進,好萊塢影星也會光臨。我們駛入山區,發現狹小的街道上擠滿時髦遊客。
我想起了梅傑小說裡的薩姆,真是一點沒錯。梅傑也來了,對著眾人展露客套的燦爛笑容,對任何事都由衷地「嗯啊」附和。他抓緊我的臂膀大叫:「薩爾,你瞧瞧這個老鎮,想想百年前,媽的,應該只有六七十年前,這裡還有歌劇院呢!」
「是啊,」我學著他小說主角的口吻說,「不過,他們也來了。」
梅傑咒罵道:「都是些渾蛋。」但轉身便挽著貝蒂·格雷,找樂子去了。
巴貝是頗有生意頭腦的金髮女郎,知道森特勒爾城邊角上有棟古老的礦工房子,我們只需要打掃打掃,週末就有地方可住,還可以舉辦大型派對。那是個破舊的老棚屋,積灰盈寸。它有前廊,屋後還有水井。蒂姆跟雷捲起袖子開始打掃,是個大工程,耗掉了整個下午,一直持續到夜裡。不過他們有整箱啤酒陪伴,也就不多話了。
我呢,準備下午參觀歌劇院,挽著巴貝同行,身上是蒂姆的西裝。僅僅數天前,我像個流浪漢一樣抵達丹佛。現在則打扮得體面有樣,臂彎裡還有個打扮漂亮的金髮妞,在劇院大廳的水晶吊燈下,與高尚人士行禮聊天。不知道密西西比的吉恩此刻看到我,會說些什麼。
那天的劇目是《費德里奧》,男中音從嘎吱作響的地牢石門走出,高唱:「何其陰鬱呀!」我也為之垂淚。這正是我對生命的感覺。我完全沉浸於歌劇裡,忘記了自己的瘋狂生活,迷失於貝多芬的偉大悲愴之聲,以及充滿倫勃朗暗鬱色彩的故事裡。
丹佛·d.多爾在劇院外的街道,驕傲地問我:「喏,薩爾,你覺得今年的演出如何?」他跟歌劇圈有點淵源。
「何其陰鬱!何其陰鬱!」我說,「棒極了。」
他官腔官調地說:「接下來,你該認識一下那些演出者。」幸好,一陣忙亂,他忘了此事,人也消失無蹤。
巴貝跟我回到棚屋。我脫掉衣服,加入打掃陣容。清潔工作極其浩繁。梅傑坐在已經打掃完畢的客廳中央,面前的小桌子上放了啤酒與杯子,拒絕幫忙。我們拿著掃把、水桶忙進忙出,他以緬懷的口吻說:「要是你們找個時間跟我一起去邦多勒喝仙山露酒,聽當地樂手演出,才知道什麼叫生活。還有啊,夏天去諾曼底,那裡的木屐,還有上等的陳年蘋果白蘭地。來吧,薩姆,」他對著一個看不見的夥伴說:「拿出在水裡冰鎮的酒,看看我們釣魚時,這酒冰透了沒。」這完全是海明威風格。
我們對著屋外來往的女孩大喊:「進來幫忙打掃,晚上都可以來參加我們的盛大派對。」她們果然加入,我們有了大批幫手。最後,歌劇院合唱隊的歌手也參與進來,多數是年輕人。太陽漸漸西沉。
結束一天的工作,蒂姆、雷和我決定為盛大的派對打扮打扮。到城鎮另一頭,找到歌劇演員的租屋處。遠處飄來晚場演出的音樂聲。雷說:「正好,拿點他們的剃鬚刀、毛巾,夠我們打扮了。」我們還拿了梳子、古龍水、剃鬚膏,雙手滿滿地走進浴室,一邊唱歌一邊洗澡。蒂姆不斷說:「很棒,不是嗎?使用歌劇演員的洗澡間、毛巾、剃鬚膏,還有電動剃鬚刀。」
良夜正美。森特勒爾城海拔兩英里;這個高度一開始讓你頭暈,然後疲倦,整個靈魂感覺在發燒。我們摸黑走過狹窄的巷子,來到燈火輝煌的歌劇院門口,直接右轉進入有旋轉門的古老酒吧。此時,多數遊客都在劇院。我們的第一輪是在這兒喝特大杯的啤酒。酒吧裡還有自動鋼琴。從後門望出去,就是月色下的山景。我大聲歡呼。狂歡夜開始了。
我們趕回棚屋,盛大派對的一切準備就緒。巴貝、貝蒂跟那群女孩煮了豆子與德國香腸當下酒菜,我們跳舞、狂飲啤酒。歌劇結束,大批女孩湧進我們的木屋。雷、蒂姆跟我忍不住舔舔嘴唇,摟著她們就跳。沒有音樂伴奏,只是跳舞。屋裡塞滿了人。來客有人自己帶酒,我們不時奔去酒吧再奔回。
這個夜越來越瘋狂了。真希望迪安跟卡羅爾也在此——但是我突然明白就算他們來了,也會覺得格格不入,不會快樂。他們就像歌劇裡從石頭地牢走出的人,何其陰鬱,他們從地下室躥起,是美國的邋遢嬉皮士,也是我逐漸加入的新的一代——垮掉的一代。
合唱隊的男孩也現身了。開始演唱《溫柔的阿德琳》,有人唱「請把啤酒遞給我」或者「你幹嗎拉長了臉」,還有男中音拖著長音大唱「費——德——裡——奧!」,我則大唱「我啊,何其陰鬱!」。派對裡的女孩棒極了,跑到後院跟我們依偎親熱。屋內還有其他房間,床上積灰,並未打掃,我拉住一個女孩同坐在床上正聊天時,突然劇院裡一批引座員衝進來,也不打情罵俏,上來就摟住女孩親。全是青少年,喝得爛醉,沒禮貌,過度興奮——他們毀了派對。不到五分鐘,所有單身女孩都跑光,氣氛轉為校園兄弟會式的派對,有人敲酒瓶,有人大吼大叫。
雷、蒂姆跟我決定轉進酒吧。梅傑不見人影,巴貝與貝蒂也不知道跑哪裡去了。我們踉蹌著步入夜色。劇院觀眾擠滿街上的所有酒吧,從櫃檯到牆壁沒有一點空隙。梅傑隔著人群對我們喊,態度熱切、戴著眼鏡的丹佛·多爾逢人就握手,嘴裡說著:「午安,您好嗎?」午夜來臨時,多爾仍會講:「午安,您好嗎?」有一次,我看見他和一個要員到外面去,回來時挽著一箇中年女子。不一會兒,他又跑到街上跟幾個劇院年輕的引座員聊天。再過一會兒,他跟我握手,壓根不認得我,說:「新年快樂,小夥子。」他醉的並不是酒精,而是醺然於他喜歡的氣氛——摩肩接踵的擁擠人群。人人都認識他!他不時大喊「新年快樂」,有時又喊「聖誕快樂」。他老是這樣。碰到聖誕節,他卻說「萬聖節快樂」。
酒吧裡有個頗受敬重的男高音。多爾特意讓我去見見他,我希望能免則免。此君好像叫鄧南遮之類的,老婆陪伴在側。兩人臭著臉坐在桌旁。酒吧裡有個阿根廷遊客。雷推了推他,請他讓路。他轉過身破口大罵。雷把酒杯遞給我,一拳將那人打趴在黃銅欄杆上。那人一時不省人事。有人開始尖叫,我跟蒂姆拉著雷趕緊逃出酒吧。場面混亂至極,治安官沒法推開人群察看是哪個傢伙出事了。沒人能指認出雷。我們又拐進別家酒吧。梅傑從一條黑暗的街道踉踉蹌蹌地走過來:「發生什麼了?有人打架?儘管叫我啊。」鬨笑聲四起。我抬頭瞧月亮裡的樹影,又彷彿看見老礦工的鬼影,遐想山中精靈不知對此景有何感想。大分水嶺的東面是一片寂靜,除了颯颯風聲,就只有我們在峽谷裡的鬨鬧聲;大分水嶺的西面則是廣袤的「大西麓」,這塊大高原直抵斯廷博特斯普林斯,而後山勢陡降,一直延伸至科羅拉多州西部與猶他州的沙漠;此刻夜色深黑,我們在山之一隅憤怒地叫嚷,真乃浩瀚大地上爛醉的美國人。我們身處美洲屋脊,卻只想放聲大叫,我想——夜色裡,飛越東邊平原,可能會看見一個白髮老人手拿《聖經》朝我們這兒走來,隨時可能抵達,讓我們噤聲。
雷堅持要回他打架的那家酒吧。蒂姆跟我雖不贊同,卻也只能跟著走。他走向男高音鄧南遮,朝他的臉上潑酒。我們連忙拉他往外跑。合唱隊的一個男中音加入我們,一起去了一家普通酒吧。雷大罵女侍者婊子。一群沉著臉的男子沿著吧檯而坐,他們十分討厭遊客。其中一人說:「我數到十,你們這幾個小子最好給我滾出去。」我們照辦了,踉蹌著回到棚屋,倒頭睡覺。
清晨我醒來,一翻身,床墊便揚起好大一陣灰塵。我猛力拉窗戶,可窗戶被釘死了。蒂姆跟我同床,也是一陣猛咳、打噴嚏。我們的早餐就是走了氣的啤酒。巴貝從旅館過來,我們收拾好東西,就一起走了。
一切彷彿都在土崩瓦解。我們才跨出門要上車,巴貝就滑了一跤,跌個狗吃屎。可憐的女孩,累壞了。她哥哥、蒂姆還有我連忙拉她起身,一起上車;梅傑、貝蒂也跟上來。我們要回丹佛去,真是悲哀的旅程。
不知不覺我們就下了山,俯瞰丹佛廣大的海蝕平原;熱氣如烤箱蒸騰。眾人開始唱歌,我則迫不及待想前往舊金山。
10
那晚我找到卡羅爾,讓大吃一驚的是,原來他和迪安也在森特勒爾城。
「你們都幹了些什麼?」
「哦,我們逛酒吧啊。迪安偷了一輛車,我們就以九十英里的時速在彎曲山路上狂飆下山。」
「我沒瞧見你們。」
「我們根本不知道你們也去了。」
「嗯,老兄,我要去舊金山了。」
「迪安幫你安排了今晚跟麗塔約會。」
「嗯,好吧,我往後推一推吧。」我身無分文,寫了航空信請我姑媽匯五十元給我,並說明這是我最後一次跟她要錢。一旦我上了船,她馬上能收回借給我的錢。
然後我去見麗塔·貝當古,帶她回公寓。我在漆黑的小客廳跟她聊了許久,才將她弄進臥房。她是個善良的小女孩,單純誠懇,對性方面的事恐懼萬分。我跟她說做愛是美好的事。我想證明給她看。她給我機會證明,但是我操之過急,未能成事。她在黑暗中嘆氣。我問:「你對人生有何期望?」我經常這麼問女孩。
「我不知道,」她說,「我就是個端盤子的,想辦法過活。」她打起哈欠來。我伸手遮住她的嘴,叫她不要打哈欠。我告訴她,我對生命充滿激情,我和她可以一起做很多事。我嘴裡如此說,心裡卻打算兩天後離開丹佛。她厭倦地轉過身。我們平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懷疑上帝做了什麼,讓人生如此悲哀。我跟麗塔初步約好在舊金山碰頭。
我陪麗塔步行回家,感覺我在丹佛的時光接近尾聲了。回程時,我跟一群流浪漢躺在老教堂的草地上,聽他們說話,勾起我上路流浪的慾望。偶爾會有一兩個流浪漢起身,跟路人索討一毛錢。他們談到收割隊伍已經逐漸北移的事。此時天氣溫和、草地柔軟。我想起身去找麗塔,跟她訴說許多事情,這次,我要認真跟她做愛,打消她對男人的恐懼。美國年輕男女的相處時光其實很悲哀;他們得故作老練,見面就上床,無須通過對話認識彼此。我講的不是談情說愛,而是敞開靈魂誠懇對話,因為生命是神聖的,分分秒秒都珍貴。我聽見丹佛和里奧格蘭德西部鐵路公司的火車轟然駛進山區。我想到更遠的地方追逐星辰。
梅傑與我夜半對坐,悵然聊天。「你讀過《非洲的青山》沒有?我認為那是海明威最好的作品。」我們互祝好運,約定在舊金山碰面。然後,我跟雷在街上一棵幽深的大樹下告別。「雷,再會啦,我們何時再相見?」我去找卡羅爾與迪安——他們都不見蹤影了。蒂姆朝我揮揮手說:「喲,要走啦?」我們稱呼彼此為「喲」。我說:「對。」接下來幾天我在丹佛街頭閒逛。
拉里默街上的每一個酒鬼看起來都像迪安的父親,他們管那個錫匠叫老迪安·莫里亞蒂。我走進迪安跟父親住過的溫莎旅館,一個坐滑板車的無腿男當時跟他們同住一房;一晚,他的滑板車轟隆隆駛過地板,跑來摸了熟睡的迪安一把,迪安被嚇醒過來。我也看見那個在柯蒂斯街與十五街轉角處賣報紙的短腿侏儒婦人。我逛了柯蒂斯街破敗悲哀的低階酒館,瞧見穿紅襯衫與牛仔褲的年輕孩子、滿地的花生殼、電影院的遮篷,還有射擊館。街頭燈火璀璨,周圍是茫茫的夜色,夜色盡頭就是西部。我該走了。
黎明時分,我找到卡羅爾,讀了一些他的大部頭日記,當晚就睡在那兒。早晨,外頭下著毛毛雨,天色灰濛濛的,身高六英尺的大個子埃德·東克爾跟帥小子羅伊·約翰遜,以及雙足畸形的檯球高手湯姆·斯納克都來了。他們笑容尷尬地圍坐在一起,聆聽卡羅爾朗誦他那些具有末世色彩的瘋狂詩歌。我癱坐在椅子上,精疲力竭。卡羅爾大喊:「噢,爾等丹佛怪胎!」我們魚貫走出卡羅爾的住處,進入典型的丹佛鵝卵石小巷,兩旁有緩緩冒煙的焚化爐。查德曾告訴我:「小時候,我常在這條巷子裡滾鐵環玩呢。」我十分想看他滾鐵環的光景;想看看十年前的丹佛,那時他們還是孩子;想看看在落基山脈陽光燦爛、櫻花盛開的春日早晨,在充滿希望的快樂小巷裡,他們一幫人開心地滾鐵環。而迪安則衣著襤褸,渾身骯髒,獨自忙著他熱衷的事。
羅伊與我在毛毛細雨中步行;先到埃迪女友住處取回我的羊毛格子襯衫,那件代表內布拉斯加州謝爾頓鎮的襯衫。襯衫已經包好放在那裡,一副無盡哀愁的模樣。羅伊說他會在舊金山跟我會合。大家都要去舊金山。我發現錢已匯到。太陽已經探出了頭,蒂姆陪我搭電車到公共汽車站。我買了前往舊金山的公共汽車票,五十元少了一半,下午兩點上了車。蒂姆跟我揮手告別,車子駛出聞名遐邇、人潮滾滾的丹佛街頭。我暗自發誓:「以上帝之名,我總有一天會回來,看看還會發生什麼新鮮事!」上車前最後一通電話,迪安說他跟卡羅爾可能會到西海岸與我會合;我仔細思索,赫然發現在丹佛期間,我跟迪安說話的時間不到五分鐘。
11
我遲了兩個星期才見到雷米·邦克爾。從丹佛到舊金山的公共汽車一路平順,只是越接近舊金山,我的整個魂魄就越迫切地要飛撲過去。我們再度經過夏延,這次是在午間抵達,然後往西跨過山脈;午夜時分在克雷斯頓穿越大分水嶺,破曉時來到鹽湖城——這是一個到處都是草坪灑水器的城市,根本就是迪安最不可能出生的地方。公共汽車在豔陽下直驅內華達州,傍晚時分抵達裡諾城,經過燈火閃爍的唐人街,隨後攀高進入內華達山脈,松樹、星星、山中棚屋,處處點出舊金山的浪漫——公共汽車後排有個小女孩哇哇大哭:「媽媽,什麼時候才會回到家,才會回到特拉基?」特拉基到了,一個鄉氣的城鎮,公共汽車下山進入薩克拉門託平原。我突然察覺自己已經身在加州了。溫暖、帶有棕櫚氣味的空氣,讓你想親吻,當然,還有棕櫚樹。高速公路傍著歷史上有名的薩克拉門託河,我們沿路而行,再度進入山中;一會兒上坡,一會兒下坡;眼前突然出現廣闊的海灣,天色即將放明,懶洋洋的舊金山燈光像花環妝點著海灣。車行至奧克蘭海灣大橋,我紮實地睡了一場好覺,這是我離開丹佛後第一次睡得這麼香。因此當公共汽車駛進市場街與第四街交會處的車站時,我猛然驚醒,這才想到我離開新澤西帕特森的姑媽家已經有三千兩百英里。我像枯槁的鬼魂一樣晃盪著下了車,眼前就是舊金山——長長的淒涼街道,電車的纜線全都淹沒在白色的濃霧裡。我踉蹌著逛了幾個街區。在米申街與第三街交叉處,幾個怪異的流浪漢跟我伸手索錢。某處傳來音樂聲。「天哪,晚點我一定要把這地方探索一番!不過眼下先找到雷米·邦克爾再說。」
雷米所在的米爾市在山谷裡,由一堆棚屋組成,棚屋是戰爭期間專為海軍造船廠工人搭建的平宅;它位於一道很深的峽谷裡,圍繞山谷的邊坡密密地種滿了樹。山谷裡有些專賣店,還有專為平宅居民設的理髮店與裁縫店。人們說,這是美國唯一一個黑白人士自願共處的社群,堪稱我見過最瘋狂最歡樂的地方,後來再也不得見。雷米的小屋門上釘著一張三星期前寫的字條。
薩爾·帕拉代斯!
沒人在家的話,爬窗戶進來。
雷米·邦克爾
經過風吹日曬,字條已經變成灰色。
我爬窗進去,赫然發現雷米在家,跟女友李·安正睡覺呢。後來,他告訴我那張床是從商船上偷來的;想想看,一個甲板機械員半夜偷偷把床弄走,然後奮力搖櫓,把床弄上岸。這多少說明了雷米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不惜耗費筆墨細細描述舊金山的一切,因為它跟我的所有事緊密相關。好多年前,雷米跟我相識於大學預備學校;不過,真正讓我們湊在一起的是我的前妻。雷米先於我認識她。一晚,他跑到我的宿舍說:「帕拉代斯,起床,大師來看你了。」那是下午四點,大學時代,我一天到晚睡覺。我從床上爬起來,穿褲子時,幾枚硬幣掉到地板上。雷米說:「好啦,好啦,你有必要這樣‘揮金’嗎?我剛認識全世界最酷的女孩,今晚就要帶她去‘獅穴’。」他拖著我去見那個女孩。一星期後,她就跟了我。雷米是身材高壯的黑皮膚法國人(有點像二十出頭的馬賽黑市商人)。因為他是法國人,講美式英語時總夾帶黑人爵士樂用語;其實他的英語十分地道,法語當然也完美無瑕。他穿著時髦,比較接近大學生風格,經常跟漂亮金髮妞出遊,出手闊綽。他沒埋怨我搶走他的女友,只是這事讓我們緊緊相連;雷米對我忠心耿耿,真情真意,天知道為什麼。
我在米爾市找到他的那天上午,他正心緒消沉,這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常見的狀態。他還在等著上船,因此無所事事,為了過活,他在峽谷那一頭的棚屋當特勤警察。他的女人李·安說話尖刻,每天都要斥罵他。他們整個星期省吃儉用,星期六晚跑出去玩,三小時就把五十元花光了。雷米在屋內只著內褲,戴著可笑的軍帽。李·安戴著鬈髮髮夾走來走去。他們整個星期在家就穿成這副德行對罵,我這輩子還沒聽過這麼多的咆哮。不過到了星期六晚上,他們好似一對成功的好萊塢大人物,和和氣氣地相視而笑,上城裡玩耍去了。
雷米醒來,見我爬窗進來。他那無可匹敵的洪亮笑聲立刻在我耳中響起。「啊——,帕拉代斯爬窗進來,他真的照字條說的做了。你去哪裡了?遲到了兩個星期!」他猛拍我的背,捶李·安的肋骨,靠在牆上又是叫又是笑,他用力拍桌子,聲音響徹整個米爾市,綿延不絕的「啊——」更是響徹峽谷。他大叫:「帕拉代斯!舉世無雙、無可取代的帕拉代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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