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用了兩週的時間修建小屋。莫德不聽我的話,一定要幫忙,她細嫩的雙手被磨得血跡斑斑。她從前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現在卻承擔起一個農婦的工作,並且沒有一句怨言,這實在很難得。她幫我運來石頭,還做著一些輕鬆的工作,比如煮飯、拾木頭等。
我們的小屋雖然有了牆壁,但還缺少屋頂。青苔和苔原草當然不行,帆還要用在船上,雨布也漏雨了。我突然想起溫特斯說過,他曾經用海豹皮做成屋頂,我想我們也有海豹呀!
第二天,為了能獵殺海豹,我開始學習打槍。我用了30顆子彈,才打死三隻海豹。馬上,我意識到,不等我學會打獵,子彈就會用完。我又想起水手們都是用棒子打海豹的。可是莫德反對這個提議,她覺得那太殘忍了。
「我們是拿海豹的命來救我們的命,它們被棒子打死,總比挨槍子兒好受得多吧。再說了,我用棍子打。」
「那也一樣慘。」她一陣慌亂,「我幹些什麼?」
「拾柴做飯。」我說。
「你一個人去太危險了,我幫不上大忙,但可以幫些小忙呀。」她堅決反對。
「那誰拿棍子?」我問。
「你啊。我說不定會尖叫,可我會轉過身去。」
「那很危險呀!」我笑了起來。
她假裝灑脫地說:「我會自己決定什麼時候睜眼,什麼時候閉眼的。」
第二天,我們來到海豹的居住地,這裡吼聲震天。我沒打過海豹,心裡沒底,莫德和我一樣擔心。看著那些海豹閃著光亮的牙齒,還真令人膽戰心寒。
我自言自語地說:「海豹一定怕人,要是我一上岸,把它們嚇跑了怎麼辦?」
莫德說:「我聽說有人鑽進大雁的窩裡,被大雁啄死了。」
我叫道:「大雁?」
「是的,我小時候,哥哥告訴我的。」
「我肯定能用棍子打死海豹。」我被她的話氣瘋了,我可不想在她面前做個懦夫。
我手裡拿著只有半米長的棍子,朝一隻被「妻妾們」圍著的公海豹走去。那些「妻妾們」都散開了。當我和公海豹距離不到兩米時,它先向我撲來了。它的嘴張得大大的,尖利的牙閃閃發光,樣子很可怕。我轉身就跑,海豹在後面緊追不捨,雖然它的姿態不優美,但是它的速度很快。我剛到小艇上,海豹就趕來了。它一口咬住槳,木板立刻碎了。我和莫德都愣住了。海豹又游到水裡,咬住小艇的底部,猛烈地搖晃著小艇。
「我的天!我們還是回去吧!」莫德說。
我搖搖頭,「人家都是這樣做的,為什麼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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