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hawthorne,1804—1864)的時代,是世界文壇現實主義小說大收穫的季節,英國的狄更斯、特羅洛普、薩克雷和喬治·愛略特;法國的巴爾扎克、福樓拜;俄國的托爾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等,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最高成就。各路文學批評家對他們的創作進行批評和總結,認為這個時期的文學主題是愛情、婚姻和戰爭。今天看來,這樣的評定還是中肯的,不過戰爭題材,恐怕是批評家因人而定,幾乎專為托爾斯泰而設的,難免偏頗。人類伴隨著戰爭成長,但是戰爭在人類生活中所佔的時間,畢竟比例太少;所發生的區域,也畢竟有限;所以,它帶來的後果,無需正面描寫戰爭,一樣可以深入表達。愛情和婚姻呢,則算得上人類永恆的文學主題,是寫實小說中的浪漫要素,至少人類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可以這樣說。
霍桑的《紅字》是浪漫主義作品,寫愛情和婚姻,理所當然,卻又不大容易用一般的道理來評述,因為正面的愛情和婚姻描寫,整部作品裡幾乎不存在,這是所有讀過《紅字》的讀者都難免有的疑問。我認為,儘管《紅字》一般被認為是寫愛情和自尊的,但如若具體起來,卻是從男女之間的那點事兒切入,又不鋪開正面描寫,而只寫那點事兒發生過的結果。這個切入點,是作者的智慧所在,深刻所在,引起讀者的看點所在。只要是人,但凡正常,沒有誰對那點事兒不感興趣的。那點事兒發生之前感興趣,發生之後同樣感興趣,或許更感興趣。所以,說說那點事兒,不難;可怎樣說那點事兒,卻大有講究。自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西方經歷性解放運動,文學作品對那點事兒解禁,如今不把那點事兒寫得赤裸裸,都算不上到位了。霍桑的時代與此正好相反,別說那點事兒,連愛情都需寫得高雅,嚴肅,深沉。不過,《紅字》的背景比霍桑的時代還要遠去二百年,那時候的美國還是英國的殖民地,清教徒營造的宗教氣氛令人窒息,愛情無異於誨淫誨盜。霍桑也正是站在他的更具人性化的時代,審視二百年以前發生的事件,這不僅給了他相當空曠的想象空間,也給了他相當的時代對比度。
霍桑出生在美國的新英格蘭。新英格蘭自然是相對老英格蘭而言的。不僅如此,美國在很長時間裡,在英國人來說,都是新發現的大陸,是新世界。可是在「新世界」裡,人們對待那點事兒的態度非常守舊,非常嚴厲,甚至令舊世界的保守態度望塵莫及。這樣的保守態度,在霍桑的家族史上表現得格外明顯。比如說,霍桑的兩位祖先,都是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權力機關中的要人,據記載,都以清教徒的狂熱迫害過異端;又比如,幼年的霍桑隨寡母住在外公家的塞勒姆鎮,這裡正是美國曆史上發生過著名「驅巫」案的地方。霍桑受過良好的教育,在宗教上深受德國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的影響,主張人在上帝面前仍是人,不在於遵守教會的清規戒律,而在於個人的信仰。在思想上,他是美國思想家和作家愛默生的追隨者,認為美國人在「新的土地上」,是「新的人」,應該有「新的思想」,「每一種自然界都是某種精神的象徵物」。從他上學期間就把自己家族的姓氏hathorne,加了一個字母w,改為hawthorne,看得出他早已在反思祖先的行為,並由此反思美國的歷史了。
這點,在《紅字》一書中,作為背景,一再提及,一再交待,甚至不惜用三萬字的篇幅,寫了一個代前言,取名《海關》,附在前邊。說到這篇文字,霍桑說:「這本書有一個前言,把我在海關的生活寫在一篇速寫裡,這裡那裡有一兩處發揮想象力的筆觸,也許比正本敘述都更有吸引力。後者顯然缺乏陽光。」正是在這個「代前言」裡,他說他發現了一塊紅布片兒,「仔細檢視,認得出是一個字母的樣子。它是那個大寫的a字母」。圍繞著a字母的出現,前前後後兩千多字,迷惑了許多讀者和研究者,讓他們以為這是真的,而非虛構。實際上,恰恰相反。後來的研究者們斷定,霍桑從來沒有發現過什麼紅布片兒上的a字母。他創作這部小說的唯一根據是當初殖民地的法律裡明確規定,凡是犯有通姦罪的女人,胸前都要戴上代表通姦罪的a字母,即英文adultery(通姦)第一個字母的大寫體。把男女之間的那點事兒,具體為一個象徵物,明明白白地掛在胸口上,這種懲罰看似文明,可設身處地為承受者想一想,是真夠人受的。霍桑用《海關》這樣一齣搭戲(京劇裡叫帽戲),吊起了讀者的胃口,接下來的正本戲顯然更有看頭了。
a字母的事兒一旦發生得不正常,不合法,其結果最能考驗人的態度。一般說《紅字》這部小說是寫愛情和自尊的,主要表現在小說的女主人公赫斯特·普林身上。她從牢獄出來,胸前戴著刺繡精美的紅字,懷裡抱著剛剛出生的私生女,這一形象在牢獄門口一亮相,就奠定了她在美國文學、也可以說世界文學中不朽的地位。「赫斯特·普林比以往任何時候更有貴婦人的樣子」,原因就是她偏偏做出了a字母的事兒!這是作者的態度。但是,在她所處的社會生活中,儘管是一個孤單的事件,一生中只發生了一次,她卻不得不戴著羞辱的沉重的紅字,用一生的修行和善舉進行懺悔。值得注意的是,她的失身懷孕,首先不是她的道德墮落,而是宗教狂熱的獻身。在《迷惑中的牧師》一章中,牧師遇見了最年輕的少女會員,有這樣一段描寫
他教會中的那些處女在他周圍變得臉色蒼白,成了與宗教感情密不可分的激情的犧牲品,她們竟然把這種激情想象為全部宗教,公開把這種激情帶進她們雪白的胸脯,當作她們在祭臺前義不容辭的獻祭。
世界上的許多邪教都有處女獻身,這是普遍現象。任何一種信仰,不論是宗教的,或是什麼主義的,一旦發展到邪教的地步,這樣的現象在所難免。在某種教義的煽動下,多數人的行為都是盲從的,盲目的。思考是在盲從和盲目產生不良的結果之後。赫斯特·普林戴上了a字母,被排斥在社會之外,每天的考驗都不盡相同,人身失去了自由,但她沿襲了思考的自由。從旁觀察芸芸眾生,她明白如果真相遍地可見的話,除了她自己胸前的紅字,許多人胸前都會有一個紅字。這種思考很深刻,一下子觸到了男女性關係的要害男女私情古來有之,區別僅僅在於公開和隱秘,有結果和沒有結果(所以,避孕套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發明之一)。因此她經過多年的磨難、觀察和思考,和迪梅斯戴爾牧師說:「那是一種情慾難耐的罪過,算不上原則性的,甚至不是有目的而為。」又說:「我們倆所做的事情,有它自身的神聖性。」這是赫斯特·普林這個女性形象逐漸豐滿的重大要素。作者對她的這種轉變這樣評價:「值得注意的是,思考最放得開的人,往往對社會外部的條例默然接受,不越雷池半步。思想足以讓他們滿足,不會把思想本身在行動的血肉之軀上浪擲。」由此,赫斯特能夠認識到,儘管在上帝面前,她的靈魂喪失了,可她仍然要盡她所能,為別的靈魂服務。
赫斯特·普林從行為上的「貴婦人」轉化為思想上的自由人,也是迪梅斯戴爾牧師從狂熱的宗教活動家成為有血有肉的人的過程。他是一個畢業於牛津大學的高材生,獻身宗教是他從小確立的志向。從老英格蘭來到新英格蘭,他一路激情,一路名聲,成了當地教會宣講教義的明星,擁有各階層各個年齡段的崇拜者(「粉絲」)。他的事業貌似神聖、偉大,實際上只是一種虛妄社會的需要;他以為是響應社會,實際上被社會所利用。這是信仰走向極端的必然現象。好像什麼都不重要,就剩他那點信仰至高無上。精神是一切,肉體是拖累。因為無法協調精神和肉體,肉體上發生的a字母事兒,使他的靈魂不再安生。他就是a字母罪過的另一半,卻一直沒有勇氣公開承認。他在從事神聖、偉大的事業,即宣講經文,拯救眾生靈魂,可他本人的靈魂無法自救。一個職業宗教活動家,卻被不安的靈魂折騰得睡不好覺,只得夜遊,像一個沒有著落的幽靈。直到小說的尾聲部分,他的形象才逐漸清晰起來,卻又是赫斯特·普林拯救他的靈魂的結果。《紅字》的小說時間的跨度是七年,他飽受了七年內心的折磨。他才三十來歲,卻總把一隻手按在胸口上,面無血色,走路需要拄了柺杖。為了把他從折磨中拯救出來,赫斯特向他說明,和他一起生活的老人羅傑·奇林沃思是她的前夫。這下,迪梅斯戴爾牧師受不了了,這意味著他在眾人面前的神聖形象,在他的情敵監視下完全破碎了。這是一個男人不堪忍受的。他先向赫斯特發脾氣
「……,赫斯特·普林,你根本、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多麼可怕啊!多麼可恥!——多麼丟人!——一顆有病的、有罪的心暴露給那隻幸災樂禍地窺視的眼睛,那是多麼醜陋不堪啊!女人,女人哪,你對這件事情應負責任!我不能寬恕你!」
隨後向赫斯特求救
「你給我撐撐腰吧!教教我幹些什麼!」
赫斯特回答說
「把你這種虛假的生活換成一種真實的生活。」
然而,一個人轉換生活並不容易。有時候,生活的轉換比生死轉換都困難。人活在世,自身的生存只是一種自然現象,生存的價值卻取決於社會,取決於周圍人。常言道,活出個樣子給人看。這是生活的魔圈兒,多數人都逃脫不了。迪梅斯戴爾牧師最後選擇了公開身份,袒露內心裡的紅字,承認罪過,其意義也在這裡。站在赫斯特·普林第一次公開受辱的絞刑架上,他向眾人懺悔道
「賜予我這個燃燒的折磨,讓我在胸膛上承受!把那個黑暗可怕的老人派遣來,讓這種折磨總是如同紅火炙烤一樣!把我帶到這裡,在眾人面前,以這種勝利的恥辱的死亡形式而死!倘若這些痛苦一直沒有,那我倒是永遠沒救了!讚揚上帝的美名吧!他的意願會完成的!別了!」
迪梅斯戴爾牧師說完這最後一句話,就嚥氣死了,但他勇於承擔社會角色的責任的男人形象,卻從此站立起來。
除了男女主人公,《紅字》還有兩個次要的角色。一個是赫斯特·普林的前夫羅傑·奇林沃思,他本來是一個純粹而正直的人,具備一個學者和醫生的眼光,看得出人肉體的疾病往往與精神息息相關,卻因為仇恨心理變成了一個魔鬼。另一個是小波兒,精靈一樣的孩子,是一種罪惡激情的沃土栽種出的花朵,是另一種形式的紅字,賦予生命的紅字。這兩個人物的塑造雖不乏一些亮點,但看得出,作者仍是為了完善男女主人公的形象,證明他們所犯罪孽的正當性。
作者在《英文筆記》裡說:「……把《紅字》的最後一章剛剛寫完,我便把它念給我的妻子聽——確切地講是盡力把它念出來,因為我的聲音起伏不定,忽高忽低,彷彿我被拋在暴風雨過後漸漸平息的大海上,隨波逐浪。」《紅字》一書的重大成就之一,是書中無處不在的象徵手法。以a字母為象徵的主旋律,監獄、教堂、絞刑架、總督的過廳、森林、天空、流星、溪水、青苔老樹、陽光、遊行隊伍、選舉講演、墳墓……等等,都發揮了各自本身意義之外的象徵意義。為了取得象徵手法在表達上的力量,霍桑在漢字十五六萬字的篇幅中,統共使用了六百七十五個感嘆號;為了把意義表達得更深一層,統共使用了四百九十七個破折號;為了把多層含義表達得更細一些,統共使用了四百九十三個分號。這在別的小說家的作品裡,不論霍桑的同時代作家還是或前或後的作家,是從來沒有過的。這雖然與霍桑的寫作風格有關係,與當時英國流行的文風有一點關係,但是作者顯然在標點的運用上花費了心血,尤其感嘆號。無論是我翻譯過的作品,還是我所接觸到的作品,從莎士比亞到意識流作品,沒有一部作品像《紅字》一樣,在標點符號上花費這樣的心血。就是被作者稱之為前言的《海關》一文,三萬多漢字,同在一本書裡,僅僅二十七個感嘆號,而正文中同樣的篇幅,少說也會用到一百掛零個感嘆號。作者試圖把小說寫出多麼深厚的力量,以此可見一斑。
美國學者亞歷山大·埃里奧特這樣說:「這本書的結構像一齣戲,開場、中心和尾聲,都在殖民地波士頓公共廣場上的頸手枷臺上演出。」美國的經典小說,自然是美國人評論更到位。全書共二十四章,從時間上看,前六章為一個單位,以後的十八章,都發生在七年之後。從內容上看,前六章仍然是一個單位,主要引出劇中的人物,尤以女主人公赫斯特·普林的出場最著名。七章到十二章是一個單位,劇中主要人物的相互關係和衝突逐漸展開,羅傑·奇林沃思身體畸形,學識高深,以複雜的復仇心理和行為窺探迪梅斯戴爾牧師的內心世界,堪稱美國文學史上的一種典型。十三章到十九章,劇中人物的性格描寫深入而細化,情節因此頗具戲劇性,普林的堅強和堅韌、迪梅斯戴爾牧師的激情和怯懦、小波兒的怪異和開朗,都寫出很高水平。二十章到二十四章,以迪梅斯戴爾牧師在公眾面前承擔責任並死去,寫出了悲劇性高潮,又用最後短短一章,給了一個陰鬱的詩意的傳奇般的結尾。基本上六章為單位算一幕戲,每一章為一場次,四幕悲劇的結構很平衡,很勻稱。作為一部長篇小說,《紅字》具備這樣的結構,不同凡響。
亞歷山大·埃里奧特又說:「普林(prynne)、迪梅(dimme)、奇爾(chill)、波兒(pearl),請注意這些名字的音節發音怎樣加強了書中無處不在的氣氛,霍桑營造的那種獨特的效果。」毫無疑問,《紅字》是霍桑醞釀的一場海洋風暴,故事中主要人物的名字,都要為這場風暴推波助瀾的。prynne(普林),dimme(dale迪梅斯戴爾),chill(ingworth奇林沃思),pearl(波兒),這四個人姓名簡稱的音節的發音,都在強調書中壓抑而悲憤的調子prin,主要、原則(在「赫斯特·普林」這個名字裡,「普林」應是姓。按合法夫妻的名分,「普林」應是羅傑·奇林沃思的,而非赫斯特的。由此看得出,作者選用名字,是同樣用心的);dim,朦朧的,模糊的;chill,冷的,寒的;pearl,珍珠,精華,精粹。這樣的刻意追求,英語讀者一定能夠感受到的。即便翻譯成漢語,這些名字傳達出來的含義,在一篇小說中也是很有分量的。這裡正好要順帶說一下的是,因為是翻譯文字,這些英語上的發音是不可能在譯文中一一體現的,因此本書的譯名遵循了現今流行的譯法,基本上採用了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第四版)的通譯,自然主要是為了照顧發音上的特點。本來是遵循目前翻譯的通例,卻和美國學者的研究成果不謀而合,可算幸事。
蘇福忠
二〇〇七年三月於二人居
一九八四年版《紅字》的前言,彭尼洛亞爾出版社。
一九八四年版《紅字》的前言,彭尼洛亞爾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