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馬丁伊登 傑克·倫敦 第1頁,共2頁

摩斯先生在都城飯店的賬房間裡跟馬丁會面。究竟他是碰巧為了別的事到那兒去的呢,還是乾脆為了請他去吃飯才上那兒的,馬丁可始終吃不準,然而覺得第二種假設比較近情。總而言之,請他去吃飯的是摩斯先生——羅絲的父親,他曾經禁止他上門,解除他們的婚約。

馬丁可並不惱火。他連架子也不擺。他原諒摩斯先生,一邊心想,不知道這麼低聲下氣地移樽就教,究竟是什麼味兒。他沒有一口回絕,卻含糊其辭地說了些推託話,還問候他家裡的人,特別是摩斯太太和羅絲。他一點不遲疑而很自然地說出她的名字,儘管暗暗吃驚,自己心裡竟一點兒也不激動,不像過去那樣,總不免脈搏加快,熱血湧上腮幫。

請他吃飯的人真不少,有些他答應了。有些人為了要請他吃飯,特地託人介紹,跟他認識。他儘想著這樁愈化愈大的小事,還是想不通。伯納德·希金波森也請他去吃飯啦。他更想不通了。他想起那些餓得走投無路的日子,那時候誰也不來請他去吃飯。那時候,他才想吃飯想得慌呢,那時候,因為沒有飯吃,弄得手足無力、頭昏眼花,光因為捱了餓,體重都減輕了。矛盾就在這裡。他想吃飯的時候,誰也不來請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萬頓飯,胃口也愈來愈差了,人家可偏偏一次次地硬來請他。什麼道理呢?這裡頭沒有公道,也不是由於他本身的價值。他始終沒有變呀。他所寫的那些作品當時就全完工了。摩斯先生和摩斯太太責備他是個遊手好閒的人,是個懶鬼,還借了羅絲的嘴,慫恿他進一家寫字間去當文書。這還不算,他們明明知道他已經完工了好些作品。羅絲把他的一篇篇稿子轉交給他們過。他們看過的。正是因為這些作品,他的大名才登在每張報上,而正是因為他的大名登在每張報上,他們才來請他吃飯。

有一樁事是肯定的:摩斯一家人當初不願意憑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來歡迎他。因此,他們如今歡迎他,也不會是因為他本人或者他的作品,而是因為他的名望,因為他是個出人頭地的名人,還有——為什麼不歡迎他呢?——因為他手頭有十萬左右的金元啊。資產階級社會就是這樣衡量人的,他是誰呀,竟想指望不這麼樣?可是他是有自尊心的。他瞧不起這種衡量人的辦法。他希望人家憑他本人,或者憑他的作品來衡量他,說到頭來,他的作品就是他的自我表現呀。麗茜就是這樣衡量他的。對她說來,他的作品根本無足輕重。她看重的是他,是他本人。鉛皮匠吉美跟過去的那幫夥伴,全是這樣衡量他的。他跟他們廝混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裡,這一點不知被證實過多少次;那星期日在貝冢公園的事就是個證明。他的作品,都無所謂!他們喜歡的光是馬特·伊登,幫裡的一個,一個很好的傢伙,他們願為他大打出手。

再說,還有羅絲。她曾經喜歡過他本人,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然而,儘管她喜歡他,她更喜歡的還是資產階級衡量人的標準。她所以反對他寫作,他以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的作品賣不到錢。她對他的《情詩一束》就提過這樣的意見。她也曾慫恿他去找份工作。不錯,她用了個高雅的字眼,「職位」,可是意義是一樣的,而釘住在他頭腦裡的還是那個普通的說法。他把所有的作品全念給她聽過——詩歌啦、短篇小說啦、論文啦——譬如說《維基—維基》,《太陽的恥辱》,什麼都念給她聽過。然而她始終如一地慫恿他去找事做,去工作——天哪!他犧牲了睡眠,耗盡了精力,為來為去為了要配得上她,好像這一切都算不上工作似的。

這樁小事就這樣愈化愈大了。他身體健康,精神正常,吃得調和,睡得充分,可是這樁愈化愈大的小事變成了他心頭一個擺脫不了的疙瘩了。早就完工的作品。這句話盡纏住了他的頭腦。有個星期日,在希金波森零售店樓上,他坐在伯納德·希金波森對面,吃著豐盛的晚飯,他使勁剋制了自己,才沒有大聲說出這些話來:

「那是早就完工的作品呀!如今你可請我吃東西了,想當初,你聽我捱餓,不許我上你的門,因為我不肯找份工作,就認為我該死。可是那些作品早就完工,全完工啦。我這會在講話的時候,你把自己想說的話硬壓住了,不讓說出口來,為了仔細地聽我說話,隨我說什麼,總是恭恭敬敬、聚精會神地聽。我跟你說你那幫人全糟糕透頂,多半是幫騙子手,可是你非但不大發雷霆,反而嗯嗯呃呃的,承認我說的話大有道理。為什麼呢?因為我成了名;因為我多的是錢。可不是因為我是馬丁·伊登,一個很好的傢伙,而且不見得是個傻瓜。我大可以跟你說,月亮是生乳酪做成的,你呢,也會同意這說法,至少不會駁斥它,因為我有錢,堆得山樣高。可是那全是早就完工的作品;說真的,當你拿我當腳下的泥土吐唾沫的時候,這些作品早就完工啦。」

然而馬丁沒有大聲地講出來。這套想法咬齧著他的頭腦,不斷地折磨著他,可是他還是笑盈盈的,忍耐下來了。他的話愈來愈少,伯納德·希金波森就控制了這局面,只顧大講特講。他自己也乾得很成功,對這點感到自豪。他是一手打天下的。沒有誰幫過他的忙。他不欠誰的恩情。他盡了作為一個公民的義務,供養著一個人口眾多的家庭。再說,還有那家希金波森零售店呢,那是他憑著自己的本領,苦心經營的成績。他熱愛希金波森零售店,就像有些人熱愛自己的老婆一樣。他跟馬丁推心置腹地談,說他費了多少心血,動了多少腦筋,才把這鋪子搞起來。他對這家鋪子還有些新的打算,野心勃勃的打算。這一個地區發展得很快。鋪子實在太小了。如果他有更多的地方,他就能添裝二十來種省力、省錢的改進裝置。他遲早能做到。他發奮努力,指望有一天能夠把隔壁那塊地基買下來,再蓋一座兩層樓的木屋。他可以把樓面租給人家,用這兩座房子的底層全部做希金波森零售店的店堂。他講到要做一塊新招牌,橫掛在兩座房子的門面上,從這頭一直到那頭,眼睛裡不由得閃閃發亮。

馬丁並不聽他講。他自己頭腦里老是震響著「早就完工的作品」這句話,把對方的嘮叨給淹沒了。這句話叫他差一點發狂,他想忘了它。

「你剛才說過要多少錢?」他突然問。

他姐夫正在一五一十談在這一地區做生意的機會,談到一半頓住了。他剛才並沒有說過要多少錢。可是他知道。他盤算過好幾十回啦。

「照眼前的木料價錢算起來,」他說,「四千塊錢夠了。」

「連招牌也在內嗎?」

「這我可沒有算進去。房子一蓋好,招牌總少不了呀。」

「那麼地基要多少?」

「再加三千塊錢。」

他把身子朝前衝著,舔著嘴唇,雙手緊張地一忽兒張開,一忽兒握緊,眼睜睜地看馬丁開了一張支票。等到支票遞到他手裡,他一望數目是——七千元整。

「我——我至多隻付得起六釐錢哪,」他聲音都沙啞了。

馬丁想笑,結果沒有笑,反而問道:

「那是多少錢?」

「讓我算算看。六釐錢——六乘七——四百二十塊錢。」

「那是三十五塊錢一個月,對不?」

希金波森點點頭。

「那好,如果你不反對的話,我們可以這樣辦。」馬丁朝葛特露望望。「如果你肯拿這每個月三十五塊錢找個人來做飯、洗衣裳、擦地板的話,你就可以把這筆本金留著自己用。如果你保證葛特露不再苦苦幹活,這七千塊錢就給你了。幹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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