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伊登走下臺階,一隻手伸進上衣口袋。他掏出一張棕色薄紙和一撮墨西哥菸草,把這兩樣東西熟練地捲成一支紙菸。他把第一口煙深深地吸進肺部,然後慢悠悠地吐出來。「天哪!」他說出聲來,聲音裡帶著敬畏和驚訝。「天哪!」他又是一聲。然而這還不算,他又喃喃地說了一聲:「天哪!」說罷,他伸手到硬領上,把它從襯衫上一把拉下來,塞在口袋裡。這時正在下著一陣涼颼颼的毛毛雨,可是他脫下帽子,光著腦袋讓雨淋,還把背心上的扣子也解開了,大搖大擺地走著,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他只迷迷糊糊地知道在下雨。他心醉神迷,在做著夢,把剛過去的一幕幕情景在腦海裡重新搬演。
他到底碰到了他所憧憬的女人——他過去簡直不大想到她,因為生性不習慣於想到女人,可是他迷迷糊糊地指望有一天會碰到這個女人。他剛才在席上就坐在她身邊。他感到過她的手放在自己手裡的感覺,他直盯著她的眼睛看過,看到了一個美麗的靈魂——可是,那雙眼睛,這靈魂的窗戶,以及賦予這靈魂具體外形的那個肉體,也同樣的美麗。他並不把她的肉體當作肉體看待——這對他是破題兒第一遭,因為他對結交過的那些娘兒們從來只有這麼一個看法。不知怎麼著,她的肉體可就不一樣。他並不把她的肉體看作一個肉體,會受到肉體的種種病痛的折磨。她的肉體不僅僅是她靈魂的衣裝。它是她靈魂所放射出來的一種物體,是她的神性的純潔而優美的結晶。他發覺了她的神性,不由得吃了一驚。這一驚,叫他從夢裡清醒過來,冷靜地思索起來。過去,關於神性,他從沒聽到過一句話,找到過一點線索,看到過一點暗示。他從來就不相信什麼神性。他一向沒有宗教信仰,對牧師先生和他們那一套靈魂永生的說法會不懷惡意地嘲笑。他堅持說,根本沒有什麼來世;生命就是此時此地的事,接下來就是沒結沒了的黑暗。可是他在她眼睛裡看到的卻是靈魂——永生的靈魂,永遠死不了的靈魂。他認得的男人中間沒有一個,也沒有一個女人,給過他這種永生的啟示。可是她給了他。她一眼看到他,就把這啟示悄沒聲兒地傳達給他。他一邊走,她的臉蛋一邊在他眼前閃閃爍爍——這張臉蛋蒼白、嚴肅、甜美、敏感,憐憫而溫柔地微笑著,只有靈魂會這麼笑,並且純潔得到了他從沒想到的程度。她的純潔像給他的當頭一棒,打得他驚跳起來。他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可是純潔,作為人生的一種品性,從沒進過他的頭腦。如今,在她身上,他看出純潔正是善良和潔淨的最高境界,這兩者的總和就等於永久的生命。
於是他的雄心馬上慫恿他去爭取永久的生命。他給她擔水都不配——這他明白;那天晚上他能夠看到她、跟她待在一起、跟她講話,真是天大的幸運、奇妙的意外。這是樁僥倖的事。不是靠本領換來的。他不配有這種好運。他的心情本質上是虔誠的。他謙卑、溫順,滿懷著賤視自己和低聲下氣的心情。罪人們就是懷著這種心情來到懺悔座的。他被定了罪。可是,正像溫順而卑賤的人們在懺悔座看到了幾眼他們未來的光明正大生活的美景,他也同樣看到了幾眼佔有了她以後會達到的境界。可是,這種對她的佔有是虛無縹緲的,跟他一向所瞭解的那種佔有全然不同。雄心鼓著瘋狂的翅膀,直衝雲霄,於是他看到自己跟她一起攀登高峰,跟她有共同的想法,跟她一起欣賞美好和崇高的事物。這是他想望中的靈魂的佔有,聖潔得沒有一點兒粗俗的成分,是一種自由自在的精神上的同志關係,這關係他無法想象究竟是怎麼樣的。他也不去想它。這方面,他壓根兒什麼也不想。感情篡奪了理智的地位,於是他被過去從沒體驗過的感情弄得直打哆嗦,心裡卜卜跳,在感覺的海洋上美妙地漂流著,那裡,感情本身變得崇高,超脫了凡俗,超越了生命的頂巔。
他晃晃蕩蕩地走著,像個醉漢,狂熱地直咕嚕:「天哪!天哪!」
街角上有個警察懷疑地打量著他,跟著留意到他走路一搖一擺的,像個水手。
「你這是哪兒喝的?」警察責問道。
馬丁·伊登回到大地上來了。他好比一種流質的有機體,會迅速地適應環境,隨便什麼角落也好,裂縫也好,都流得進,裝得滿。被這警察一叫,他馬上回復自己的本來面目,明白地瞭解眼前的情況。
「真妙,可不是?」他笑著回答。「我不覺得自己講出聲來了。」
警察的判斷是:「你等會還會唱歌呢。」
「不,不會的。勞駕借個火,我就搭下一輛電車回家。」
他點上了菸捲,說了聲再會,就繼續走去。「這一下不把你弄糊塗了嗎?」他低聲叫道。「這老巡當我喝醉了。」他微微一笑,思量起來。「我看我當真醉了,」他又說,「可是我就不信,一個女人的臉蛋兒會叫我醉。」
他在電報大街上搭上一輛往伯克利的電車。車上滿是年輕人,在唱歌,時不時還大聲喊著大學拉拉隊的口號。他好奇地打量著他們。他們全是大學裡的男生。他們跟她進的是同一家大學,跟她的社會地位是相同的,可以跟她結識,高興的話,每天跟她見面都可以。他奇怪他們竟不想這麼做,這天晚上,情願到外邊來尋歡作樂,不想跟她待在一起,跟她講話,圍著一個圈兒,坐在她身邊,崇拜她,愛慕她。他愈想愈遠了。他看到有一個年輕人,眼睛細得像條縫,嘴唇往下耷拉著。他想,這傢伙準是個壞蛋。在船上,他會是個小偷,牢騷鬼,搬弄是非的人。他,馬丁·伊登,可就比這傢伙強。這一想叫他高興起來。這似乎把他拉得更靠攏她了。他開始拿自己來跟這批學生作比較。他想到自己那肌肉結實的體格;相信就體力來講,自己比他們強。可是他們有一腦袋的知識,使他們能夠講她的那套話——這一想可叫他洩氣了。然而頭腦是派什麼用處的呢?他激動地問。他們所幹的事,他也會幹。他們一向從書本上研究生活,他呢,卻一向在忙著生活。跟他們一樣,他也有一腦袋的知識,儘管這是另外一種知識。他們中間有多少人會把短索打一個死結、會掌舵輪或者當瞭望呢?他的一生展現在他面前:一連串的驚險、英勇、磨難和苦幹的場面。他記起了自己在學習如何生活的過程中碰到的種種失敗和困難。不管怎麼樣,他至少在這方面是有一手的。有一天,他們也不得不開始體驗生活,像他過去那樣親身經受磨鍊。好啊!等他們忙著這麼幹的時候,他可以從書本上去學生活的另一面。
電車穿過奧克蘭和伯克利之間那個疏疏落落地散佈著住房的區域,他留心著找一幢熟悉的二層樓房,它的門面上橫掛著一塊冠冕堂皇的招牌:希金波森零售店。馬丁·伊登在這街角上下了車。他抬頭對招牌瞅了一會兒。他看到的不僅僅是這幾個字樣,還有另外的意義。從這幾個字樣裡,似乎跳出來一個卑鄙吝嗇、自高自大、見不得人的小人物。伯納德·希金波森娶了他的姐姐,因此馬丁對他認識得很清楚。他用前門鑰匙開門進去,爬上樓梯到二樓。他姐夫就住在這兒。伙食鋪子在樓下。空氣裡有一股爛蔬菜的氣味。他一步一摸索地穿過過道,不知他那不少外甥和外甥女當中的哪一個在那兒擱了一輛玩具車,使他絆了一下,直撞在一扇門上,響亮地砰的一聲。「這小氣鬼,」他想,「真吝嗇,都不肯花兩分錢點點煤氣燈,免得房客們摔斷脖子。」
他摸到了門把手,走進一間點著燈的屋子,他姐姐跟伯納德·希金波森坐在裡頭。她在補他的一條褲子,他呢,瘦削的身子佔著兩把椅子,腳上穿著雙破舊的便鞋,在第二把椅子的邊上掛下來。他正在看報,從報紙頂上對馬丁望了一眼,露出一雙陰沉、不老實而咄咄逼人的眼睛。馬丁·伊登一看到他,總免不了感到一陣厭惡。他猜不透他姐姐看上了這個人的什麼地方。他覺得此人十足像條害蟲,心裡老是激起一股衝動,恨不得把他一腳踩死。「總有一天我會把他的臉揍得稀巴爛,」他時常這樣安慰自己,就暫時不去難為他了。那雙惡狠狠的眼睛,活像黃鼠狼的眼睛,這會兒正抱怨地望著他呢。
「怎麼啦,」馬丁責問。「有話就說吧。」
「我那扇門還是上星期新漆的,」希金波森先生一半發牢騷、一半威嚇地說。「你不是不知道,工會規定的工錢要多少。還不小心點兒。」
馬丁本想回答,可是再一想,還不是白費口舌!他把眼光從這個卑鄙不堪的人身上,移到牆上一幅五彩石印畫上。這幅畫叫他吃了一驚。他一向喜歡它,可是如今看來,好像他還是第一回看到它似的。這幅畫真庸俗,正是這麼回事,跟這屋子裡的其他東西都一樣。他回想到剛離開的那所屋子,於是又看到那些油畫,接著,又看到她,一邊跟他握手道別,一邊帶著柔媚動人的神情瞅著他。他忘了自己在什麼地方,忘了眼前的伯納德·希金波森,直到這位紳士先生責問道:
「見了鬼不成?」
馬丁清醒過來,朝這雙譏誚、刻毒、怯懦的圓滾滾的眼睛一望,於是像出現在銀幕上似的,眼前陡地出現了這位主人在下面店堂裡做生意時的眼睛——那雙自滿、油滑、諂媚的奉承人的眼睛。
「對,」馬丁回答。「我見了一個鬼。明兒見。明兒見,葛特露。」
他動身走出屋去,邋遢的地毯上有一道縫脫了線,把他絆了一下。
「別把門兒砰地關上,」希金波森先生警告他。
他感到血管裡鮮血熱辣辣地蠕動著,可是按捺住了,隨手輕輕帶上了門。
希金波森先生對他老婆得意洋洋地望著。
「他喝了酒,」他壓低了嗓門嘶啞地說。「我早跟你說過他會喝個醉的。」
她無可奈何地點點頭。
「他的眼睛怪亮的,」她承認,「他脖子上沒有硬領,出去的時候可戴著。可是,也許他只喝了一兩杯吧。」
「他站都站不住啦,」她丈夫一口咬定說。「我留心看著他。他不會好好兒走,不絆腳不成。你自個兒也聽到的,他在過道上差一點摔了一跤。」
「我想那是給愛麗絲的車子絆了,」她說。「他在暗裡看不見。」
希金波森先生開始扯高嗓門,怒火也上升了。他整天待在店堂裡,抹殺了自己的個性,要等到晚上,跟一家人一起的時候,才恢復本來面目。
「說真的,你這位寶貝兄弟喝醉啦。」
作者「傑克·倫敦」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