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節

一九一〇年九月的某一天——羅傑·巴頓五金批發公司交給年輕的羅斯科·巴頓經營數年之後——一個看上去大約二十歲的男子,以一名一年級新生的身份入讀劍橋市的哈佛大學。他沒有重複以前的錯誤,愚蠢地說自己已經經歷過五十歲,也沒提及自己兒子早在十年前正是從這所學校畢業的。

他獲批入學,幾乎立刻在班裡佔據了不容小覷的重要地位,部分是緣於他似乎比其他平均年齡十八的新生顯得成熟一些。

然而他的成功主要還得歸功於他在與耶魯的橄欖球比賽中令人驚豔的表現。他在球場上堅定、冷酷、橫衝直撞,為哈佛奪得七次達陣得分sup/sup以及十四次射門得分sup/sup的佳績——並且還有一次是讓耶魯隊共十一名球員依次不省人事地被抬出賽場。他是校園內最有名的風雲人物。

可是說起來奇怪,到大學三年級時,他幾乎無法入選橄欖球隊。教練說他體重下滑;而在一些觀察力敏銳的人眼裡,其身高也縮水了。他沒有再得過達陣得分——事實上,他被留在隊裡的主要原因是想憑著他的赫赫大名,讓耶魯隊自亂陣腳,士氣瓦解。

到了四年級,他再也沒辦法入選球隊。他變得非常瘦小,非常孱弱。有一天還被幾個二年級生當成了新生——這事讓他備感羞辱。人們把他看作神童——一個絕對不到十六歲的大學四年級生。他常常為班上其他一些同學的老於世故感到震驚。課程呢,對他來說似乎也難了一些——門門都太高深了。他曾聽同學談到過聖·米達思學校——那是一所有名的預科學校——他們中許多人以前都在那裡接受過大學入學前的預科培訓。他決定在大學畢業後到聖·米達思去,藏在一幫身材相仿的男孩兒當中的生活,對他來說也許更為意氣相投。

一九一四年大學畢業,他懷揣著哈佛大學的畢業證書回到巴爾的摩家中。希爾特加已經搬去義大利定居,因此本傑明便與兒子羅斯科同住。雖然大體上,每個人都歡迎他回家,但羅斯科對他明顯熱情寥寥——甚至當本傑明像個無所事事的青少年在屋裡閒晃時,他可以看得出兒子在嫌他妨礙了自己的生活。羅斯科已經結婚了,在巴爾的摩社交界中也算有頭有臉。他可不希望和什麼醜聞扯上干係。

本傑明已不再是社交新媛和年輕大學生中的討喜人物。他覺得除了與三四個十五歲的鄰家男孩相伴以外,其他也再沒什麼可做的。所以去聖·米達思學校讀書的念頭又再冒了出來。

「是這麼回事,」一天他對羅斯科說,「我跟你提過好幾遍了,我想去上預科學校。」

「那就去吧,」羅斯科簡短地回答。這件事使他莫名厭煩,很希望能夠避而不談。

「我一個人去不了啊,」本傑明無助地說,「你得幫我申請,還得把我帶過去。」

「我沒時間,」羅斯科一口拒絕,眼睛眯縫著,不安地看著他父親。「事實上,」他接著說,「你最好別再這樣繼續下去了,最好馬上停下來。你最好……你最好……」他頓了頓,苦於尋找合適詞語不得而面孔漲得通紅——「你最好馬上調轉頭往另一個方向走。這個玩笑已經開得太大了,再也不好笑啦。你……你得注意注意!」

本傑明看著他,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還有一件事兒,」羅斯科繼續說,「家裡來客人時,你要叫我‘叔叔’……不是‘羅斯科’,是‘叔叔’,你聽明白了嗎?一個十五歲的小孩直呼我的名字也太荒唐了。要不然……你就一直叫我‘叔叔’得了,這樣你才會習慣。」

羅斯科嚴厲地瞪了他父親一眼,轉身離去。

達陣(touchdown)是美式足球(橄欖球)中常見的得分方式之一。當進攻方球員帶球進入對方達陣區或者在達陣區中合法接住了傳來的球,即為成功達陣。達陣成功可以為本隊贏得6分。得分的一方可以獲得一次一分加踢或者兩分轉換的進攻機會。

射門(fieldgoal,簡寫fg),得3分。方法是把球踢過球門橫杆之上及兩條門柱之間,射門時球必須先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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