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瘋子一世

王子與貧兒 馬克·吐溫 第2頁,共2頁

他們三個就站起來,把他們的破衣服脫掉一部分,露出背來,那上面留下了從前捱打的時候留下的橫一道、豎一道的鞭痕;他們當中有一個把頭髮撥開,露出原來有左耳朵的地方;另外有一個露出肩膀上的烙印——一個「遊」字sup/sup——和一隻殘缺的耳朵;第三個說:

「我叫約柯爾,從前是種莊稼的,家裡的日子本來過得挺好,有親愛的妻兒子女——現在我的境況和行業都有點兒不同了;老婆和孩子全都丟了;也許他們上了天堂,也許到——也許到另外那個地方sup/sup去了——可是我得謝謝仁慈的上帝,因為他們總算不在英國了!我那好心腸的、無罪的老母親靠伺候病人賺飯吃;後來有一個病人死了,大夫也不知道是怎麼死的,於是人家硬說我母親是個巫婆,活活地把她燒死,我的孩子們就在旁邊看著,哭得要命。哼,英國的法律!——大家都站起來吧,拿起酒杯!——大家一齊來,還要歡呼一聲!——咱們為這仁慈的英國法律乾杯,謝謝它把我母親從這英國地獄裡救出去了!謝謝你們,夥計們,謝謝大家。我到處討飯,挨家挨戶地討——我和我老婆——還揹著捱餓的孩子們——可是餓肚子在英國也算是犯罪——於是他們脫掉我們的衣服,拿鞭子打著我們走過三個城市遊街。請你們大家再為這仁慈的英國法律乾一杯吧!——因為它的鞭子喝飽了我的瑪麗的血,很快就把她從這個地獄裡救出去了。她在那兒的爛死崗子裡躺下了,誰也不能再傷害她。還有那些孩子呢——法律拿鞭子打著我從這個城市到那個城市遊街的時候,他們就餓死了。再喝口酒吧,夥計們——只喝一點兒——為那幾個孩子喝一點兒,他們可真是沒有礙過誰的事呀。後來我又討飯——討點兒殘湯剩飯吃,結果就讓他們套上腳枷,刺掉一隻耳朵——瞧,這就是剩下的墩子;我又去討飯,瞧,另外這隻耳朵又只剩下這麼個墩子了。可是我還是隻好討飯,後來就讓他們賣出去當奴隸——我臉上這塊髒地方底下,我要是洗乾淨的話,你們就可以看見一個通紅的‘奴’字,這是烙鐵給我留下的!奴隸!你們懂得這兩個字的意思吧!英國的奴隸呀——這就是你們面前站著的這個人。我從主人那兒逃出來了,我要是讓人家逮著的話——哼,咱們英國這個法律定出這麼兇的辦法,真是該遭雷打——我得讓人家絞死呀!」sup/sup

陰沉沉的空中忽然傳來一個爽朗的聲音:

「你決不會!——那條法律從今天起就作廢了!」

大家都轉過頭去,看見小國王那古怪有趣的身影兒急忙走過來;等他在火光中出現,看得清清楚楚的時候,大家就紛紛探詢起來:

「這是誰?怎麼回事?你是誰呀,小把戲?」

這孩子在大家的驚訝和懷疑的眼光之中大大方方地站著,用帝王的尊嚴風度回答說:

「我是英國的國王愛德華。」

於是大家爆發出一陣瘋狂的大笑,這一半是表示嘲笑,一半是表示他們喜歡這個玩笑開得很好。國王生氣了。他嚴厲地說:

「你們這些無禮的遊民,皇上給你們開這麼大的恩典,你們就是這樣表示感謝的嗎?」

他用憤怒的聲音說了一些別的話,還做了一些激動的手勢,但是他的話被大家的狂笑聲和嘲笑的喊聲所淹沒了。「約翰·霍布斯」大聲嚷了好幾次,要叫大家在那一陣喧囂之中聽得見他的話,後來總算達到目的了——他說:

「夥計們,他是我的兒子,是個做大夢的傢伙,是個傻瓜,地道的瘋子——別理他——他真想著他是國王哪。」

「我的確是國王呀,」愛德華轉過臉去對他說,「你遲早總有一天會知道,那時候就該你倒霉。你剛才供出了殺人的罪——那就該處你絞刑。」

「你打算去告我呀!——你?我要是抓著你的話……」

「嘖!嘖!」魁偉的幫頭趕快插嘴,才救了國王,他嘴裡幫了忙,一面還伸出拳頭,把霍布斯打倒,「你對國王和幫頭都不尊敬嗎?你要是再在我面前這麼無禮,我就要親手把你絞死。」然後他又對國王陛下說,「孩子,你千萬不要嚇唬自己的夥伴;你到別處去可得當心你的嘴,別說自己人的壞話。只要你這瘋子頭腦高興當國王的話,那你就當吧,可是你別惹出禍來。你快把剛才說出來的稱呼甩開吧——那是犯大逆不道的罪;我們雖然犯了些小小的過錯,算是壞人,可是我們當中誰也不會壞到背叛皇上呀;我們對皇上都是很敬愛、很忠心的。你看我是不是說的真話吧。喂——大家一齊喊:‘大英皇上愛德華萬歲!’」

「大英皇上愛德華萬歲!」

響應的呼聲從那形形色色的一群人當中像響雷一般發出來,以致那歪歪斜斜的房屋隨著這陣喊聲震動了。小國王臉上暫時露出了喜色,他微微地點一點頭,用莊嚴的自自然然的態度說:

「我謝謝你們,我的善良的百姓。」

這個意外的結果又使大家笑得直不起腰來。等到稍微恢復了幾分安靜的時候,幫頭就一本正經而又含著和善的語調說:

「丟開這一套吧,孩子,這不是個聰明的玩笑,並且還不妥當。你要是非得異想天開地開開心不可,那也不要緊,可是你得改個稱呼才行。」

有一個補鍋匠尖聲地喊著,提出一個建議:

「瘋子一世,傻子國的皇上!」

這個稱號立刻就受到了歡迎,每個人都拉開嗓子響應,大家吼成了一片:

「傻子國皇上瘋子一世萬歲!」跟著又是一陣怪聲喊叫和喝倒彩的聲音,還有一陣又一陣打雷似的鬨笑。

「把他擁過來,給他戴上王冠!」

「給他穿上御袍!」

「給他權標!」

「請他登寶座!」

這些喊聲之外,還有二十來種別的喊聲,都一齊喊出來了;幾乎在這個遭殃的小可憐蟲還沒有來得及透過一口氣的時候,他就被那些人拿一隻洋鐵盆當做王冠給他戴上了,身上也讓他們披上了一條破毯子,算是御袍,他們還把他擁到一隻木桶上登了寶座,又把補鍋匠的焊烙鐵塞到他手裡,當作權標。然後大家一齊圍著他跪倒在地下,齊聲發出一陣譏諷的哭訴聲和嘲笑的哀求聲,同時還把他們那又髒又破的袖子和圍裙擦著眼睛:

「善心的皇上啊,請您給我們開恩吧!」

「高貴的陛下啊,請您寬待我們這些哀求的可憐蟲吧!」

「可憐您的奴才吧,請皇上踢我們一腳,叫我們痛快痛快吧!」

「皇恩浩蕩的天子哪,請您把仁慈的光輝照在我們身上,讓我們高興高興、溫暖溫暖吧!」

「請您把御腳在地下踩一踩,給它沾上點福氣,好讓我們來吃那地下的土,把我們也變得高貴一點吧!」

「皇上啊,請您開恩,在我們身上啐口唾沫,讓我們的子子孫孫說起您的恩典,永遠都覺得得意洋洋、快快活活吧!」

但是那幽默的補鍋匠表演了那天晚上最精彩的節目,把榮譽都奪去了。他跪下來,假裝著親吻國王的腳,結果被他憤怒地踢了一下;他捱了這一腳,就到處找人討一塊布片,要貼在他臉上被國王的腳踢過的地方,他說那塊地方一定要好好地保護起來,不讓齷齪的空氣接觸,還說他可以到大路上去到處走,揭開來給別人看,每回收一百個先令,準能發財。他的笑話說得非常有趣,因此他就成了那一群骯髒的歹徒當中最受人羨慕的角色了。

羞恥和憤怒的眼淚在那小國王的眼睛裡迸出來了;他心裡這麼想著,「假如我讓他們受了很深的冤屈,他們對我也不能比這更狠心呀——可是我答應給他們施個恩,一點也沒有虧待他們——他們可偏要這麼以怨報德!」

註釋

「溜門子的」是溜進人家去行竊的小偷;「二仙傳道的」是兩人合夥行竊的賊;「溜兜兒的」是扒手;「追孫兒的」是追隨行乞的乞丐;「討百家飯的」是挨家挨戶行乞的乞丐。這些名稱都是賊幫和乞丐們自己當中通用的。

「打起發」是賊話,意思是行乞、行竊或搶劫。

當時反動統治者實行「圈地法」,把農民弄得沒有生路,逼得他們四處流浪,又給他們加上「遊蕩」的罪名。

指地獄。

懲治奴隸的法律——這麼年輕的一個國王和這麼無知的一個農民是容易犯錯誤的——現在這件事情就是一個例子。這個農民是「預先」受著這種法律的禍害,而國王所痛罵的法律當時還沒有出現:因為這種可怕的法令是在這位小國王本人在位的期間產生的。但是我們從他那仁慈的性格就可以知道,這種法令決不是他所提議的。——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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