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瘋子一世

王子與貧兒 馬克·吐溫 第1頁,共2頁

邁爾斯·亨頓連忙往倫敦橋靠南市那一頭走,一面睜著大眼睛搜尋他所尋找的那幾個人,盼望著很快就能趕上他們。但是結果他卻大失所望。他東問西問,總算有人指點他在南市跟蹤了一段路程;後來就完全找不著蹤影了,他簡直不知如何是好。但是他在那一天還是拼命地找,一直找到天黑。到了黃昏的時候,他把腿都跑酸了,肚子也餓得要命,而他的願望仍舊是一場空;於是他在特巴客棧吃了晚飯,就去睡覺,決定第二天清早就動身,再到全城各處去徹底搜尋一番。他躺在床上一面尋思、一面盤算的時候,隨即就開始這麼推想:只要有機會,那孩子一定會從他那真假不明的父親手裡逃掉;他會不會回到倫敦去,找他原來住過的地方呢?不,他不會那麼辦,他要避免再被人抓住。那麼,他究竟會怎麼辦呢?他從前一直就沒有一個朋友,也沒有人保護他,直到後來遇到我邁爾斯·亨頓,才算是有了救星,所以他只要是無須冒著危險,再到倫敦去,他當然就會要設法再把這個朋友找到。他會往亨頓第去,那才是他所要採取的辦法,因為他知道亨頓正在回家去,他到那兒去可能把他找到。對,亨頓覺得這件事情有把握了——他決不應該再在南市耽擱工夫,必須立刻穿過肯特郡,向僧人洲前進,一路在森林中搜尋,還要找人探詢。現在我們再回來談談那失蹤的小國王吧。

客棧裡的茶房在倫敦橋上看見那個流氓「快要」跟那個年輕人和國王走到一起,但是事實上他並沒有當真跟他們走到一起;他只是緊跟在他們後面走。他什麼話也沒有說。他的左胳臂用掛帶吊著,左眼上戴著一塊綠色的大眼罩;他稍微有點瘸,拄著一根橡木的柺杖。那個年輕人領著國王穿過南市,走了一段曲折的路,不久就走到郊外的大路上了。這時候國王生氣了,他說他要在這兒停住——亨頓應該到這兒來見他,不應該讓他去找亨頓。這樣傲慢無禮,他實在受不了;所以他就要在他所在的地方停住。那年輕人說:

「你打算在這兒待著,難道就讓你的朋友受了傷躺在那邊的樹林裡不管嗎?那也好,隨你的便吧。」

國王的態度立刻就改變了。他大聲問道:

「受傷了?是誰膽敢把他打傷?不過現在先不管這個吧;再領著我往前走吧,往前走吧!快點,小子!你腳上拴著鉛錘嗎?他受傷了,是不是?哼,即令是一個公爵的兒子乾的,我也決不饒他!」

那兒離樹林還有一段相當距離,但是很快就走完了。那年輕人向四周張望了一下,發現地下插著的一根樹枝,那上面還拴著一小塊碎布片,隨後他就引著路走進樹林裡去,還隨時尋找類似的樹枝,過一會兒就要發現一根;這些樹枝顯然是些帶路的標誌,把他引到他所要去的地方。後來他們終於走到了一片空曠的地方,那兒有一座燒焦了的農莊的遺址,附近還有一個日漸倒塌和衰敗的穀倉。四下裡毫無生人的蹤影,絕對的寂靜籠罩著一切。那年輕人走進穀倉裡去,國王急切地在後面緊跟著。那兒什麼人也沒有!國王用驚訝和懷疑的眼光向那年輕人瞥了一下,問道:

「他在什麼地方?」

那年輕人的回答只是表示嘲弄的一聲大笑。國王馬上就大發脾氣;他拿起一塊木頭,正要往那年輕人身上打過去,忽然又聽見另外一聲嘲弄的大笑。這是那個流氓發出來的,他一直都在遠遠地跟著。國王轉過身去,很生氣地說:

「你是誰?你到這裡來幹什麼?」

「別裝糊塗了吧,」那個人說,「安靜點兒。我的化裝並不算化得好,你總不能假裝著認不出你的父親了吧。」

「你不是我的父親。我不認識你。我是國王。你如果把我的僕人藏起來了,就給我去把他找來,否則你幹了壞事,我一定要叫你吃苦頭的。」

約翰·康第用嚴厲而穩重的聲調回答說:

「你分明是瘋了,我也不願意處罰你;可是你要是惹我生氣,我就非收拾你不行。你在這兒胡說八道還不要緊,反正沒有人聽你這些傻話,可是你這張嘴還是要當心才行,不許亂說,免得我們搬了地方之後,惹出是非來。我犯了殺人案,在家裡待不下去了——你也不能再待在家裡,因為我得要你幫忙才行。我已經改了姓,這是個聰明的辦法,改成了霍布斯——約翰·霍布斯;你叫做賈克——千萬要記住。好,你快說吧。你母親在哪兒?你姐姐她們在哪兒?她們都沒有上約定的地方來——你知道她們上哪兒去了嗎?」

國王繃著臉回答說:

「你不要說這些莫名其妙的話,讓我傷腦筋吧。我的母親已經死了;我姐姐她們都在皇宮裡。」

站在附近的那個年輕人爆發出一陣嘲弄的大笑,國王想要向他撲過去,可是康第——照他自稱的姓,就是霍布斯——把他擋住,一面說:

「別笑了,雨果,你別惹他吧;他的神經錯亂了,你對他這種態度叫他心煩。你坐下吧,賈克,安靜點兒;我還要給你點東西吃哩。」

霍布斯和雨果低聲交談起來,國王從這兩個討厭的傢伙身邊儘量走開。他躲到穀倉另外一頭的陰暗地方,發現那兒在土地上鋪了一英尺厚的稻草。他就在那上面躺下,扯了一些草蓋在身上,代替毯子,隨即就一心一意地沉思起來了。他有許多傷心事,但是那些較小的苦痛都被最主要的一件傷心事所淹沒,完全忘記了——那就是,他死掉了父親。在世界上其餘的人心目中,亨利八世的名字是使人戰慄的,它使人聯想到一個吃人的惡魔,鼻孔裡噴出殺人的毒氣,手裡乾的事無非是給人以災難和死亡;但是對於這個孩子,他的名字帶來的卻只有愉快的感覺,它所喚起的形象滿臉都是溫柔和慈愛的神色。他心裡回想起他的父親和他自己之間一連串親愛的往事,很親切地仔細回味著,他那暢流的眼淚證明他心頭縈繞著的悲傷是多麼深厚和真切。那天下午漸漸消耗過去的時候,這孩子終於因悲哀而睏倦,漸漸轉入寧靜而舒適的酣睡了。

過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之後——他也說不清是多久了——他的意識勉強掙扎著達到一種半醒狀態,於是他閉著眼睛躺著,恍恍惚惚地尋思著他究竟是在什麼地方,剛才發生過一些什麼事情;這時候他聽到了一陣低沉的響聲,那就是雨點打在屋頂上的淒涼的聲音。他感到一種舒適的滋味浸透全身,但是這種感覺馬上又被一陣尖聲的嬉笑和粗聲的鬨笑混合起來的聲音所打破了。這陣笑聲很討厭地把他驚醒了,於是他把頭上蓋的稻草揭開了,看看這種打擾的聲音是哪兒來的。一幅可怕和難看的情景映入他的眼簾。穀倉的另一頭有一堆熊熊的火正在當中的地上燃燒著;火的周圍有一群亂七八糟、男女混雜的、衣衫襤褸的流浪漢和歹徒,東歪西倒和趴在地上的都有;通紅的火光把他們照得怪可怕的;這些角色,他在書裡和夢中都從來沒有見過。他們當中有身材高大、體格壯健的男人,皮膚因風吹日曬而黑黃,披著長頭髮,穿著稀奇古怪的破爛衣服;也有中等身材、相貌野蠻的青年,穿著相似的衣裳;還有瞎眼的乞丐,眼睛上戴著眼罩,或是扎著繃帶;還有瘸腿的,裝著木腿或是拄著丁字杖;還有一個相貌兇惡的小販,帶著他販賣的一包東西;此外還有一個磨刀匠,一個補鍋匠,一個剃頭匠兼外科醫生,各人帶著本行的行頭;女人當中有一些是還沒有完全長大的姑娘,有一些正在青春時期,還有一些是年老的、滿臉皺紋的母夜叉,她們個個都是嗓子很大、臉皮很厚、滿嘴說下流話的傢伙;個個都滿身油泥,邋遢不堪;另外還有三個臉上生瘡的小娃娃;還有兩條餓得很瘦的賤狗,脖子上套著繩子,它們是給瞎子引路的。

黑夜來到了,那一夥人剛剛飽餐完畢,正在開始狂歡作樂,大家把酒罐子遞來遞去,喝個不停。一陣普遍的呼聲爆發了:

「唱個歌!蝙蝠和木腿阿三唱個歌吧!」

幾個瞎子當中有一個站起來,揭掉他那雙好極了的眼睛上蒙著的眼罩,丟開那張寫著他的苦難的紙牌子,準備唱歌。木腿阿三把他那條累贅的木腿取下來,用他那雙健全的真腿在他那位壞蛋同伴身邊站著;然後他們就拉開嗓子唱了一首嘻嘻哈哈的小調,每唱到一節末了的時候,就由全體夥伴們齊聲歡呼地和唱著。後來唱到了最後一節,大家那種半醉的熱情就達到了頂點,於是人人都跟著一起唱,一直從頭唱到末尾,唱出一股洪亮的邪惡聲音,把屋樑都震動了。那一段動人的歌詞是這樣的:

再見吧,我們的窩,

不要忘記,遙遠的路在我們面前;

再見吧,土地,等待我們的

是樹上的領結和不醒的長眠。

我們將在夜裡打鞦韆,

在空中搖搖晃晃;

留下我們那些破舊東西,

冤家將要拿去分贓。

隨後大家就開始談話;他們並不是用歌詞那樣的賊幫黑語來談,因為只有他們擔心讓外人聽見的時候,才用黑話交談。他們在談話中透出了訊息,原來「約翰·霍布斯」根本就不是一個剛入夥的生手,而是從前曾經一度在這一幫裡受過訓練的角色。大家叫他講一講近來的經歷,當他說到「偶然」打死了一個人的時候,大家都表示頗為滿意;隨後他又說明那個人是個神父,於是他就受到全體的喝彩,並且還不得不陪每個人喝一杯酒。老夥計們興高采烈地歡迎他,新交的朋友們也以能和他握手為榮。人家問他為什麼「一去那麼幾個月不回來」。他回答說:

「倫敦比鄉下好,並且近來這幾年還比鄉下安全些,因為法律太嚴厲,而且執行起來又很認真。要不是因為出了那樁事情,那我還是要在那兒待下去。我本來已經打定了主意要住在倫敦,一輩子也不打算再到鄉下來了——可是後來出了這個案子,我的主意就完了。」

他問現在幫裡有多少人。名叫「幫頭」的賊幫首領回答說:

「二十五位結結實實的溜門子的、二仙傳道的、溜兜兒的、追孫兒的、討百家飯的,連那些追孫兒的丫頭和婆娘和別的娘兒們都算在內sup/sup。一多半都在這兒,其餘的往東邊走,打冬天的起發sup/sup去了。咱們等天亮就跟上去。」

「我在這兒看見眾位老實的弟兄姐妹,可是沒有肉疙瘩。他到哪兒去了?」

「可憐的小夥子,他現在啃硫磺去了,像他那麼胃口不好,實在是太辣了。他今年夏天不知在什麼地方跟人家吵架,讓人家打死了。」

「這真叫我聽了傷心;肉疙瘩是個能幹人,也挺有膽量哩。」

「他就是這樣,真的。他的姑娘黑貝西還跟我們在一起,可是她現在不在這兒,跟他們往東去了;她是個好姑娘,態度挺不錯,舉動也挺溫和,從來沒有誰看見她常常喝醉,一個禮拜裡頂多也不過有四天吧。」

「她向來是挺守規矩的——我還記得很清楚——真是個標緻姑娘,很值得誇獎。她母親比她隨便些,不那麼認真;她是個愛吵架的、脾氣醜的刁婆娘,可是天生有些鬼聰明,比一般女人強。」

「就因為這個,她把命都送掉了。她因為會相掌,還有些別的算命的本事,後來就出了名,人家都管她叫做巫婆。官家把她抓去,在慢火上給她活活地烤死了。我看見她臨死的時候那股勇敢勁兒,實在是感動得很,心裡真有些難受——火焰直往上升,燒到她臉上,把她那挺稀的頭髮都燒著了,圍著她那灰白的頭燒得噼噼啪啪地響,可是她老是咒她周圍張嘴瞪眼看熱鬧的那些人,衝他們破口大罵——我是說咒罵他們嗎?——對,咒罵他們!嘿,你哪怕活上一千歲,也聽不見那麼罵得在行的。哎,從她死後,她這門本事就絕種了。現在還有些模仿她的,可是都小裡小氣,太沒勁兒,算不上真正的罵功。」

幫頭嘆了口氣;聽的人也同情地嘆息;一陣普遍的沮喪情緒暫時降臨這一夥人身上,因為連這些硬心腸的流浪者的感情也並沒有完全麻木,他們偶然在特別適當的情況下,就會感覺到一陣曇花一現的哀悼和悲傷——譬如像這次,他們惋惜著這樣一個既有天才又有素養的角色離開了人間,沒有留下後繼者的時候,就有這種感觸。但是這些哀悼者隨後一齊暢飲了一番,很快就把精神恢復過來了。

「咱們的夥伴還有別人遭了殃嗎?」霍布斯問道。

「有幾個——是呀。特別是新入夥的——譬如那些小莊稼人,他們的地讓人家奪掉了,變成了牧羊場,他們就弄得無路可走,只好捱餓。他們到外面討飯吃,就讓人家抓來捆在大車後面,從腰帶往上都脫得精光,拿鞭子抽打,打得皮破血流;然後給他們套上腳枷,再拿棍子打;後來他們又當叫化子,又挨鞭子,還讓人家刺掉一隻耳朵;他們第三次又去討飯吃——可憐的倒霉鬼,他們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呢?——結果就讓人家拿燒紅的烙鐵在臉上烙上記號,賣出去當奴隸;他們逃出來,又讓人家抓回去,活活地給絞死。這不過說個大概情形,我也說得挺快。我們這夥裡有些人沒有這麼倒霉。喂,約柯爾,朋斯,霍紀,你們站出來——把你們掛的彩露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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