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兩個印第安人穿過莊園,直奔黑奴居住區而去。部落裡的奴隸就都住在那面對面的兩排屋裡,粗磚砌的房子,粉刷得乾乾淨淨,中間夾著一條小巷,倒還陰涼,地下盡是深深淺淺的光腳印子,還有三五個自制的玩偶默默地躺在塵埃裡。就是沒有半個人影兒。
「我就料到會有這一手。」一個印第安人說。
「有個屁。」另一個說。這時雖是晌午時分,巷子裡卻是空蕩蕩的,小屋門洞裡也都闃無一人,起了裂縫、塗了灰泥的煙囪沒有一個冒出炊煙來。
「是啊。咱們當今頭人他的老爺子當年去世的時候也出現過這樣的情況。」
「還當今呢,該叫已故頭人了。」
「對。」
先開口的那個印第安人名叫三筐,年紀興許已有六十了。兩個人都是矮墩墩的,還算結實,儼然一副「自由民」的架勢,大肚子,大腦袋,泥土色寬寬的大臉膛,安詳的臉色看上去迷迷糊糊,彷彿暹羅或蘇門答臘一堵殘壁上雕著的兩個頭像,隱隱出現在薄霧中。那是陽光造成的感覺——陽光奇猛,陰影也就奇濃。他們的頭髮活像燒得光光的土地上長出的蘆葦。三筐還有一隻彩色的鼻菸壺,當個耳墜戴在耳朵上。
「我一直說的,這一套做法不好。想當年,一沒有這些房子,二沒有黑人。那時候自己的光陰自己受用,真是從容自在哪。哪兒像現在,還得給他們找活兒幹,把大半的功夫都花費在他們的身上——這幫人哪,幹起活來就不怕出臭汗。」
「他們簡直像馬,像狗。」
「他們跟這人間世界的什麼東西都不像。他們什麼都不在乎,只有出了臭汗才算滿意。真比白人還討厭。」
「頭人總不見得會親自去找活兒來給他們幹吧。」
「就是這話。養奴隸我不贊成。這種做法不好。當年的世道,那才好呢。現在這一套不行。」
「當年的世道你也沒有見過吧。」
「有人見過,我聽他們說的。反正現在這一套我算是嘗過滋味兒了。出臭汗,那不合人的天性。」
「可不。瞧他們的皮肉,老出汗都成了那個樣子。」
「是啊,都發黑了。連味道也發苦了。」
「你吃過?」
「從前吃過。那時候年紀還輕,胃口也比現在強多了。我眼下可比不得從前咯。」
「是啊。他們現在也值錢了,吃掉不上算了。」
「那種肉有一股子苦味,我受不了。」
「既然白人願意拿馬來換,那吃掉就不上算了。」
他們進了小巷。門前長了青苔的石階下,跟肉骨頭、破葫蘆瓢盤子一起默默躺在塵土裡的,就是那種木削布纏、上插羽毛、做成神像樣子的軟癟癟的玩偶。可是小屋裡全都沒有一點聲息,門洞裡也不見半個人影兒;自從昨天伊塞梯貝哈去世以後,就是這樣的情況了。其實他們倆也早就料到了。
正中那所小屋比別的屋子都要稍微大一些,每到月亮盈虧到一定形狀時,黑人就都聚在這所屋裡,祭禮先在這裡進行,到黃昏以後再移到小溪邊的窪地上,他們的鼓就藏在那邊。一些小東西則都放在這間屋裡,有各種神秘的祭器,還有用紅泥塗了種種標記、作為祭祀記錄的一根根樹枝。地中央是一隻爐子,當頭屋頂上有一洞,爐子裡有一些木柴的冷灰,上面吊著個鐵鍋。百葉窗都關上了。那兩個印第安人在逼人的陽光裡待久了,乍一進屋,眼睛一時什麼也辨不出來,只覺得刷地一下,眼前一片黑暗,黑暗裡依稀有許多眼珠子在滴溜溜打轉,因而恍若滿屋都是黑人。兩個印第安人在門口站住。
「是嘛,」三筐說,「我就說過這種做法不好。」
「這個地方我簡直待不下去。」那另一個說。
「那是因為你聞到有股味兒,黑人一害怕就有這麼股味兒。我們害怕時不發出這種味兒。」
「這個地方我簡直待不下去。」
「你也害怕得有股臭味兒了。」
「咱們嗅到的味兒只怕是伊塞梯貝哈身上來的。」
「對咯。其實他心裡有數。他知道咱們會撲空。他臨死的時候早就料到咱們今天跑來非撲空不可。」一派幽暗混濁之中,黑人的眼睛在四下裡打轉,黑人的氣味在周圍盪漾。三筐衝著屋裡說:「我是三筐,你們都認識我的。我們是奉頭人的命令來的。我們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嗎?」黑人沒有言語。他們那股味兒,他們身上那股臭氣,似乎在熱烘烘靜止的空氣裡時起時伏。他們似乎是在那裡一齊苦苦思索一件年代久遠的事,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他們就像是一條章魚,他們就像一棵大樹見了老根,就在泥土刨開的一瞬間,露出了底下那長久不見陽光,鬱憤難舒的一大堆,糾結盤曲,粗而奇臭。「說吧,」三筐又接下去說,「我們的差使你們都清楚。我們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嗎?」
「他們在琢磨什麼呢,」那另一個說,「這個地方我是待不下去了。」
「他們肯定知道點情況。」三筐說。
「你是說他們把他藏起來了?」
「不,他是逃走的。昨兒晚上就逃走了。這事從前有過先例,當今的頭人他爺爺去世的時候就發生過這樣的事。為了抓那個人我們花了三天功夫。杜姆也就拖了三天沒嚥氣,一個勁兒地念叨:‘我的馬,我的狗,我都見到了,就是見不到我的奴隸呀。你們把他怎麼啦,弄得我不能安安心心閉上眼?’」
「他們可不想送命。」
「就是。他們都是牛脾氣。這就老是給我們添麻煩。這幫子人呀,不懂得榮譽,不曉得體面,盡搗亂。」
「這個地方我待不下去了。」
「我也是。不過話說回來,他們到底是野蠻人,當然不懂得尊重風俗習慣。所以我說眼前這一套做法不行。」
「就是。他們都是牛脾氣。他們寧肯在毒日頭底下幹活,也不肯陪著酋長入土為安。現在這個人又逃走了,真是!」
黑人沒有說一句話,也沒有出一點聲。白白的眼珠子直打轉,目光憤激地剋制著。一股子臭氣濃極了。那另一個印第安人說:「是的,他們害怕了。咱們這該怎麼辦呢?」
「去回稟頭人。」
「莫克土貝肯聽?」
「他不聽又怎麼樣呢?他心裡是不大想管,可他到底是當今的頭人啊。」
「對,他是頭人了。他現在可以把那雙紅跟鞋一直穿在腳上了。」兩個人就轉身出了門。門框裡其實並沒有門。這裡哪一間屋子都沒有門。
「他以前早穿過了。」三筐說。
「那是揹著伊塞梯貝哈偷偷穿的。如今那可是他的鞋了,他是頭人了。」
「就是。為了這事伊塞梯貝哈還不高興呢。我聽人說的。據我所知,他曾經對莫克土貝說過:‘等你做了頭人,這鞋就歸你。沒到時候,鞋還是我的。’可現在莫克土貝當上頭人了,他就可以穿個痛快了。」
「對,」那另一個說,「他現在是頭人了。以前他老是揹著伊塞梯貝哈偷偷兒穿,不知道伊塞梯貝哈曉得不曉得。伊塞梯貝哈人還沒老,就一命嗚呼了,莫克土貝接位當了頭人,紅跟鞋也就歸了他了。對這事兒你有什麼感想?」
「我根本就不去想,」三筐說,「你想了?」
「我也不想。」另一個說。
「好,」三筐說,「算你聰明。」
二
酋長府坐落在一個土墩上,四周都是櫟樹。正面就是一層,是一艘輪船的艙面船室原封不動擱在那兒。說起來那還是伊塞梯貝哈的父親杜姆手裡的事了。有一次碰到一艘輪船在岸上擱了淺,杜姆就帶了奴隸把艙面船室拆下來,用柏樹幹當活動輪子,從陸上拉回到家裡,行程十二英里,歷時五個月。他當時的所謂酋長府,其實總共就是一堵磚牆,輪船拉來,便橫靠在牆上。如今那百葉門門楣高處標明船室名稱的金字上方雖還伸出了洛可可式的簷口,卻早已邊損漆落、光彩黯淡了。
杜姆生下來的時候,身份不過是個小酋長,他是個「明哥」,酋長家有三個外甥,他便是其中之一。年輕的時候他從密西西比河北段坐上一艘龍骨船,作了一次新奧爾良之行。當時新奧爾良還是一座歐洲人的城市,在那裡他結識了一位「舍爾·布朗迪」騎士德·維特雷,此人的社會身份從表面上看也跟杜姆相當。杜姆得了這個保駕將軍的護衛,就冒充舅家土地的世襲繼承人,以酋長、頭人的身份出現在新奧爾良河濱一帶的強徒賭棍之中。正是這個德·維特雷騎士,管他叫作杜姆,杜姆的名字就是由此而來的。
這兩個人到處形影不離——一個是印第安人,矮胖身材,一臉獷悍粗野的神氣,叫人摸不清底細;一個是巴黎人,一直流落在海外,據說是卡隆特萊的相識,威爾金森將軍的密友。後來兩個人忽然又雙雙銷聲匿跡,原來常去的那些曖昧的去處從此再也見不到他們的蹤影,只留下了一些傳奇般的風聞,說是杜姆贏得錢的數目大到如此這般,另外還提到了一個大姑娘,是西印度一家相當有錢的大人家的小姐,說杜姆失蹤以後,那姑娘的兄長、一家的嗣子,還帶了把手槍,到杜姆以前常到的地方去找過他,找了好一陣子才作罷。
六個月以後,那個大姑娘搭上了去聖路易斯的班船,從此也不見了。班船一天深夜在密西西比河北段的一個木碼頭上靠了岸,姑娘由一個黑人侍女伴著下了船。有四個印第安人趕了一輛馬車來迎接她。她那時早已有了身孕,所以馬車不敢走快,走了三天才到,到莊園一看,杜姆已是這裡的酋長了。杜姆對她絕口不談自己這酋長是怎麼當上的,只說舅父和表兄都突然亡故了。當時的酋長府無非就是一堵磚牆,是叫無所事事的奴隸砌起來的。靠牆支起了一個單坡的茅草屋頂,下面隔成幾個房間,肉骨頭和垃圾滿地亂丟,這就是府第了。四外上萬英畝一大片,是稀世少有的林野,宛如皇家的獵苑,鹿群到處自在吃草,好像家養的一樣。就在伊塞梯貝哈墜地前不久,杜姆和姑娘匆匆結了婚,主持婚禮的是一位巡迴牧師兼奴隸販子,他騎了一頭騾子,鞍子上綁著一把布傘,還有足足三加侖的一罈威士忌。其後杜姆又不斷地弄奴隸來,並且學了白人的樣,種上了一部分土地。不過他始終沒有那麼多活兒給奴隸幹。大部分奴隸根本無事可做,還是把非洲叢林中的那套生活全部照搬過來過,只有逢到杜姆請客的日子那才遭殃:杜姆會放出狗來把他們當獵物追逐,以娛賓客。
杜姆去世那年,兒子伊塞梯貝哈年方十九。他不但繼承了那一大片土地,還繼承了五倍於當年的黑奴,這麼多奴隸,他可實在沒有一點用處。雖然頭人的頭銜是歸了他,管理部族卻另有一個掌權的集團,都是他的堂表兄弟、叔伯舅舅之類;就為了這個黑人問題,後來他們終於坐下來舉行了一次機密會議,在輪船房門門楣高處的金字映照下,一個個坐在那裡,神情嚴肅,莫測高深。
「吃他們不是個辦法。」一個人說。
「怎麼?」
「他們人太多了。」
「這倒是真的,」又有人說,「咱們要是一開這個例,那就勢必把他們全吃了。那麼多肉食,人吃了不好。」
「他們的肉恐怕跟鹿肉也差不多吧,我看礙不了事。」
「咱們可以殺掉一些,殺了別吃。」伊塞梯貝哈說。
他們對他瞅了好一會兒。有個人說:「那為什麼呢?」
「是啊,」又有一個人說,「這事可使不得。殺掉他們太可惜了。你想想,咱們為了找事給他們幹,為他們費的心還少嗎?咱們應該學白人的做法。」
「怎麼個做法?」伊塞梯貝哈問。
「多開地,多種莊稼,讓黑人吃飽,多多繁殖,繁殖出來就賣掉。咱們也可以開墾土地,種上莊稼,繁殖出黑人來,賣給白人,好換錢。」
「可換了這些錢來又怎麼辦呢?」又有個人問。
他們想了半晌。
「這就將來再說吧。」前一個人說。他們還是坐在那裡,神情肅然,莫測高深。
「這麼說就要幹活咯。」那後一個人說。
「讓黑人幹去。」前一個人說。
「對,讓黑人幹。出臭汗可不好受,身上溼淋淋的,弄得毛孔都張開了。」
「到晚上就受涼了。」
「對,讓黑人幹去。他們好像挺喜歡出汗似的。」
於是他們就叫黑人開墾了土地,種上了莊稼。本來奴隸全都住在一個大圍欄裡,圍欄一角架上一個單坡屋頂,真跟豬圈差不多。現在可也造起奴舍來了,弄了好些小屋,把年輕的男女黑奴配了對,派在小屋裡住;過了五年,伊塞梯貝哈便向孟菲斯的一個奴隸販子賣出了四十名奴隸,拿了這筆錢,在他新奧爾良那位舅舅的指引下,出了一趟洋。那時「舍爾·布朗迪」騎士德·維特雷已是巴黎的一個龍鍾老翁了,頭戴假髮,身穿緊身背心,一張牙齒盡落的皺皮老臉總是留著幾分心眼兒,做出一副怪里怪氣的苦相,似有無限的悲痛。他向伊塞梯貝哈借了三百塊錢;作為答謝,就介紹伊塞梯貝哈踏進了某些「圈子」。一年後伊塞梯貝哈渡洋而歸,帶回了三樣東西:一張描金大床,一對多枝大燭臺(據說蓬巴杜當年就常在這燭臺的光映照下對鏡梳妝,路易王則總是隔著她的粉肩對自己鏡中的臉兒嘻嘻傻笑),還有就是一雙紅跟輕便鞋。鞋子太小,他穿不下,因為他向來是光腳板慣了的,這次為出洋到新奧爾良,才第一次穿上了鞋。
他特意用棉紙把鞋包得好好的帶回家來,平時鞍囊裡塞滿了防蟲蛀的香柏皮,他總留下一個口袋,一直把鞋藏在那兒,只是偶爾才取出來給兒子莫克土貝玩玩。莫克土貝那時三歲,扁扁的大臉盤兒很像黃種人,老是罩著一副打不破、摸不透的木然的神氣,可是一見鞋子就立刻判若兩人了。
莫克土貝的生母是個娟秀的姑娘,是有一次在瓜田裡當班幹活的時候讓伊塞梯貝哈看見的。伊塞梯貝哈收住了腳步,盯住她瞧了好一陣——壯實的大腿,挺拔的腰背,恬靜的神態。那天他本來打算要到小溪邊上去釣魚,這一下就再也不走了。很可能他一邊呆呆地瞧著那個渾然不覺的姑娘,一邊就在心裡想起了自己的母親,自己那位扇子搖搖、緞帶飄飄的母親,就有黑人的血統,是個城裡來的私奔女,為了那件丟人的事鬧得沸沸揚揚,叫人笑話。結果,那個姑娘不過年就生下了莫克土貝。莫克土貝才三歲就已經穿不下那雙鞋了。在靜靜的炎熱的下午,看他發了狠勁,死不認輸,硬是要跟鞋子拼命,伊塞梯貝哈就在心裡暗暗好笑。這莫克土貝鬥鞋的場面,他看了好多年,也笑了好多年,因為莫克土貝始終不肯死心,總想穿上,一直到十六歲上才罷手不幹。應該說,那是伊塞梯貝哈以為他罷手不幹了。其實他只是沒在伊塞梯貝哈的面前幹罷了。後來還是伊塞梯貝哈新娶的那位夫人告訴了丈夫,說是鞋子早已給莫克土貝偷去藏起來了。伊塞梯貝哈這一下可笑不起來了。他把那位夫人打發開,獨自一人想了想,喃喃自語道:「唉,我倒也還想多活幾年呢。」他派人把莫克土貝叫來,對他說:「我把鞋子給你吧。」
莫克土貝那時二十五歲,還沒娶親。伊塞梯貝哈個兒不高,不過比兒子還是高出了六英寸,體重也輕了近一百磅。莫克土貝早已害上了肥胖病,大大的臉盤兒痴呆蒼白,手腳浮腫。「鞋子現在就歸你了。」伊塞梯貝哈說完,便冷眼瞧著他。莫克土貝可只是進門時瞧過他一眼,那是匆匆的、謹慎的一眼,遮遮掩掩。
他說了聲「謝謝」。
伊塞梯貝哈對他直瞅了。他真不知道莫克土貝這雙眼睛到底算是見到了什麼沒有,到底算是看著什麼沒有,「怎麼,鞋子給了你,總不見得還是無動於衷吧?」
莫克土貝仍然只是一聲「謝謝」。伊塞梯貝哈當時正在用鼻菸,有個白人教了他一種用法,就是撮點菸末在嘴唇裡邊,用一根橡膠樹或錦葵的嫩枝兒,挑著煙末往牙上搽。
「唉,」他說,「人哪有長生不老的呢。」他望了望兒子,這回可是輪到他自己的目光茫然,什麼也看不見了,他沉思了片刻。誰也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麼,只聽見一句,像是低聲自語:「是啊。可杜姆的舅父並沒有紅跟鞋。」他又望了望兒子,兒子是又胖又呆。「歸根結底一句話,人心隔肚皮,誰保得定人家不是在暗暗打什麼主意呢,等到明白過來可就來不及了。」他坐在一把繃著鹿皮條的藤條椅裡尋思,「那雙鞋他根本就穿不下。他那一身肥肉,不但弄得他洩氣,連我也覺得灰心。那雙鞋他根本就穿不下。可是這能怪我嗎?」
他又活了五年,就去世了。他是一天晚上突然得病的,雖然醫生穿上了鼬皮背心來了,還燒了樹枝條,可沒捱到第二天中午他就嚥了氣。
那也就是昨天。如今墓坑早已挖好,高親貴戚也都已紛至沓來,十二個小時沒有斷過,有坐大車的,有騎馬的,也有徒步的,一是來吃烤狗肉、玉米豆、煨白薯,二才是來參加葬禮。
三
三筐他們回酋長府來了。路上三筐說:「總得要三天!總得要三天!弄得吃喝都招待不上來!這種事我可見識過。」
另一個印第安人名叫路易斯·伯雷。「天這麼熱,三天他都發臭啦。」
「是嘛。這幫子黑人,就是給人添麻煩,叫人操心。」
「也許用不到三天吧。」
「他們逃得可遠哩。是啊,只怕頭人等不到入土,就要叫我們聞聞他那股臭味了。你瞧著吧,我說的不會錯。」
快近酋長府了。
「他現在就可以穿那雙鞋了,」伯雷說,「可以當眾穿了。」
「暫時還不能穿。」三筐說。伯雷對他瞧瞧。三筐便又說:「先得帶隊去抓人。」
「莫克土貝去抓人?」伯雷說,「你看他會去?連說話都還覺得吃力呢,他會去?」
「不去又怎麼辦呢?快要發臭的可是他的親爸爸。」
「這倒是真的,」伯雷說,「他要穿這雙鞋倒還得付出點代價哩。是呀,其實他這雙鞋也並不是白拿的。你說呢?」
「你說呢?」
「你說呢?」
「我什麼也說不上。」
「我也說不上。反正這雙鞋伊塞梯貝哈現在也不用了。莫克土貝要拿著就拿著吧,伊塞梯貝哈也不會計較了。」
「就是。人總是要死的。」
「就是。他要拿著就拿著吧,死了一個頭人照樣還有一個頭人。」
門廊是樹皮蓋的頂,下面用剝了皮的柏樹幹做支柱,比那輪船艙面上最高的一間屋還高出許多,底下的廊道沒鋪石子,僅僅是一長條踩硬了的泥土地,逢到颳風下雨的日子,騾馬就都拴在那兒。在輪船甲板的船頭那邊,坐著個老頭和兩個女人。一個女人在煺雞毛,一個女人在剝玉米。老頭在說話。他光著腳,穿一件長長的亞麻布禮服大衣,戴一頂海狸皮帽。
「這世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他說,「都叫白人給敗壞了。我們的日子多少年來一直過得蠻好,可後來白人偏要把他們的黑人硬塞給我們。以前,上了年紀了,就在陰頭裡一坐,吃吃玉米煨鹿肉,抽抽菸,講講人生的榮耀,談談正經的大事,可現在呢?為了照應那幫子愛出臭汗的傢伙,連老頭子都累得命也沒啦。」一見三筐和伯雷穿過甲板走來,他就收住了話頭,抬頭對他們瞧瞧。昏花的老眼透著一股怨氣,臉上小皺紋多得數不清。他問了聲:「他也逃走了吧?」
「對,」伯雷說,「逃走了。」
「我就知道會逃走。我早對他們說了。這一來就得等三個星期,當年杜姆去世的時候就等了三個星期。不信你們瞧。」
「是三天,不是三個星期。」伯雷說。
「那時候你在啦?」
「沒在,」伯雷說,「不過我聽人家說的。」
「嗐,那時候我可在哪,」老頭兒說,「整整三個星期,沼澤地裡,荊棘叢中,哪兒沒有跑到……」那兩個可只管往裡走,由他一個人去絮叨。
早先的輪船大廳如今只剩了慢慢朽爛的一副空架。亮錚錚的紅木雕花只發過短短一陣子光彩,而今幾經發黴變色,早已成了一團團玄之又玄的圖案,只剩下框子的窗子像是眼珠子上長了白內障。大廳裡放著幾袋東西,不是種子便是糧食,還有四輪大車的一副前輪軸,車軸上兩個c型彈簧因為沒有壓上分量,都鬆開了婀娜的身子,發鏽了。一個角落裡有隻柳條籠子,裡邊一隻小狐狸在無聲無息地不停來回奔跑;三隻精瘦的鬥雞在塵土裡亂踩,滿地是斑斑的糞幹。
他們穿過那堵磚牆,走進一間圓木壘壁、裂縫累累的大房間。那四輪大車的後輪軸就放在這間屋裡,卸下的車身也橫倒了擱在一邊,窗洞上釘滿了柳條,柳條縫裡又伸進了好幾個雞頭,都雞冠凌亂,默默地瞪出了憤憤的溜圓小眼,那都是還小的鬥雞。腳下是壓得很堅實的泥地。一個角落裡靠牆擱著一把簡陋的耕犁和兩把手工削成的船槳。頂棚上掛下四根鹿皮條,伊塞梯貝哈從巴黎帶來的那張描金大床就吊在那裡。床上一無墊子,二無彈簧,如今床架上一豎一橫,齊齊整整繃著許多皮條,做成個網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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