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趕腳》與呂劇的由來

戲裡戲外 劉玉堂 第1頁,共1頁

查閱我所看到的有關呂劇的資料,其名稱的由來,大抵有四種說法:一說,呂劇是由說唱藝術山東琴書、化妝揚琴演變而來的。不論劇情長短,故事性都很強,從頭到尾表述細緻,演唱明白,用琴書藝人的話說就是「順藤摸瓜,一捋到底」,並且呂劇的主弦是墜琴,演奏時須捋上捋下,故藝人們稱自己的戲為「捋戲」,後改寫成「呂戲」。二說,1900年前後,廣饒藝人時殿元、譚秉倫、崔興樂等第一次將山東琴書改作化妝表演,上演節目為《王小趕腳》。他們用竹竿、布或紙紮成驢形,前掛驢頭後系驢臀,近似當地雜耍中「跑驢」的形式,用琴書曲調做以演出。劇中人且歌且舞,表演活潑生動,使多年坐唱的琴書成了表演藝術。因他們流動演出時挑著道具驢頭、驢臀,故有人叫他們是「唱驢戲」的。由於驢字不雅,遂將「驢」字寫成「呂」字,名曰「呂戲」或「呂劇」。

另兩種說法分別是:因琴書演員多為夫妻同臺,演出劇目又多是表現夫妻鬥嘴、男女定情之類的「兩口子戲」,兩口為「呂」,故稱「呂劇」。另有一說是,琴書為當莊戲或叫花子戲,常到一個村子裡面拉著場子討飯要小錢,二十五戶為一閭,遂稱之為「閭劇」,後改為「呂劇」。

——都有道理。比較沒有爭議的是:呂劇由山東琴書演變而來。呂劇是窮人的藝術,其內容多表現下層的民間生活、風俗民情,充滿普通百姓的感情與生活氣息,故為廣大群眾所喜聞樂見,尤為鄉下人所喜歡。而其名稱則是新中國成立之後才正式命名的。按照周恩來一個好的劇目可以成就或挽救一個劇種的觀點,我寧願相信第二種說法,即因了《王小趕腳》,才有了呂劇這樣一個劇種。從這個意義上說,《王小趕腳》便是呂劇的開山之作、奠基之作。

《王小趕腳》說的是,一位小媳婦回孃家,和趕毛驢的小孩一路行走,一路說笑、逗樂,打情罵俏,表現了下層百姓的淳樸與樂觀。該劇語近男女私情,有性挑逗之嫌,之所以能讓人接受,是因為和小媳婦調情的是一個小孩,被設定成一個情竇初開的形象。有時候他很明白地說一些「壞話」,可也只是說,並沒有威脅性。小媳婦高興有這種交流,觀眾更是樂不可支。

一開場,半大不小的毛孩子王小即開始誇耀他的小毛驢多麼可愛和能跑,爾後說了四句定場詩:「為人別趕腳,趕腳受辛勞,人家騎著驢,我得跟著跑。」他這個趕腳的身份,應該相當於現在的計程車司機,但車並不是他自己的,他只是受僱於公司,開開車而已。王小也是,那頭小毛驢也不是他的,他只是為掌櫃的扛活而已,是個打工仔。

小媳婦一出場即唱了一大段「二姑娘要回孃家住幾天」。這個唱段應該是全劇的精華所在,十分好聽,也十分有特色,容我將其全部引錄下來:

六月三伏好熱的天,二姑娘行程奔走陽關,俺婆家住在了二十里堡,俺孃家住在了張家灣,俺在婆門得了一場病,陰陰陽陽的七八天,大口吃姜不覺得辣,大碗地喝醋不覺得酸,人人都說俺是那個樣兒的病,俺不是價,怎麼渾身發酸不愛動彈?二姐今年才二十二,嫁了個丈夫他三十三,二十二三十三,他比我大著那十一年。人人都說俺女婿大,嗨,大不大的俺可不嫌,他知道疼俺。今天我要回俺孃家去,俺丈夫一把拉我到床跟前,我問他還有什麼話,他偷偷地遞給俺二百錢,他說道,這一百給你僱毛驢,那一百餓了你打打尖。還問我,今天你回到你孃家去,不知道幾時才回還。我說道,多說不過一個月,少說也得二十天。俺丈夫一聽就呱耷了臉,停了半天才開言。漫說住上一個月,一天如同隔三年。我連忙堵住他的嘴,讓別人聽去落笑談。我說道俺又不是那秤鉤子,怎能掛著你的心肝?你只管在家等著俺,怎麼還等不了這幾天,俺丈夫送我到大門外,遞給我個包袱沉甸甸,他望著我走過村東大槐樹,才扛起鋤頭去鋤田,天又熱路又遠,敢多昝才走到張家灣,黃土地裡還好走,沙土地裡犯了難,將包袱摔在了就地上,誰的毛驢樹上拴?

從中我們知道這是個性格開朗、愛說愛笑的小媳婦,話裡話外地透著夫妻恩愛、懷孕成功的某種幸福感。這樣的農村少婦跟半大不小的毛孩子到成塊兒,是很容易發生點故事的。

兩人一碰面兒,少不得就要討價還價。二姑娘討價,有她的理由,她丈夫給了她二百錢,說的是這一百給你僱毛驢,那一百餓了你打打尖,她肯定會往一百個說。王小卻趁機要佔她的便宜,他先要跟她攥攥手。他要求攥手,也有他的道理,牲口市上的生意都是通過攥手伸手指頭成交的。二姑娘不同意,要跟他明著來,侍講到一百六十個錢,二姑娘再也不添了,王小就又使開了壞,連著問了幾遍「你不添了?你這一輩子也不添了?」這對一個剛剛懷孕的小媳婦,當然就不是什麼好話,二姑娘聽出他是在變著法地咒她,遂要另找別人。當聽到別人爭著要去的時候,王小又嘲笑別人:「你去、你去,你家去!」

上路不久,二姑娘突然有不適之感。王小知她有病之後讓她下來,不去了,說是先前就因為一個病人騎著毛驢死到了半路上,讓他吃了官司。二姑娘始才告訴他,她這病死不了人,「只是陰陰陽陽地七八天,大口吃姜不覺得辣,大口喝醋不覺得酸」。王小就又說,「你這個病,你不說我也知道……」

由此,我們可以揣測出王小應該是個十五六或十六七的小青年,當然也可以理解為他天天趕腳,什麼人都接觸,因此有點貧嘴,甚至油嘴滑舌,也有點壞,是那種不甘寂寞的主兒,但那也不會太小。我說他情竇初開,而不是懵懂天真,也緣於此。

該戲讓人感到親切的是,它有著濃郁的生活氣息和極強的地域特色。看此戲能讓我們想象到他二位是走在濟南郊區的某一條路上,很可能就在章丘及濟南之間。你從其中的唱詞「過了小清河就是濟南」,及對濟南風景的描摹中也能看得出來。

兩人說說笑笑地走著,快到張家灣的時候,二姑娘想逗逗他。待到一個交叉路口,二姑娘加了一鞭,一拐彎兒,跑了,找不著了。王小問幕後人:「一個小娘們兒騎著小黑驢往哪去了?」那幕後人也有點貧嘴,囉囉了半天,還是一個沒看見。待王小說那小娘們兒是個柺子(騙子)時,幕後人才告訴他:「那小娘們兒往南去了,你快往東攆吧!」王小問:「她往南去了,怎麼還往東攆呢?」幕後人就說,「高粱地裡有條小道呀!」

到得張家灣,為驢錢的事兒,兩人又逗了半天。可最後二姑娘還是多給了他二十,一百八,讓他路上打打尖——整個一齣喜劇。

該劇情節細緻生動,群眾語彙豐富,表演樸實自然,非常生活化。因此,在廣大農村極有觀眾緣。全國不少劇種也都上演過此戲,我所看到或聽到就有評劇、豫劇、黃梅戲、五音戲等。有一年,在一個小型的文藝座談會上,聽五音戲名家霍俊萍唱「二姑娘要回孃家住幾天」,真的是又酸又甜,味道十足的。聽過呂劇名家林建華、董硯萍、焦黎唱此段,也都各有特色,十分耐看耐聽。

我看呂劇,有一個突出的印象,即小戲往往比大戲還叫彩,還有生命力,其中也包括「文革」後期的《三定樁》《都願意》等。竊以為這與呂劇與生俱來的特色有關,它就適合演這些生活化的小場景、小情趣;就像黃梅戲可以演《打豬草》《天仙配》,可演莎士比亞還是不靈一樣。永遠不要小瞧那些真正來自生活的小戲,怕的是大戲演不了,小戲也忽略了,整個劇種也就萎縮了——當然這是我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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