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特孟在這個城市的新環境裡,開始了新的生活。這塊豐饒的土地,這富於誘惑的城市,這般歡暢地迎接他,使他感到無比歡樂,就是隱藏在內心深處的悲哀與知識,也徹底恢復了燦爛的生活,這段時期是戈特孟生活中最快樂、最少煩惱的時期。他在外面接觸到這個富庶主教城的各種藝術、女人,各種愉快的遊樂與光景,在他內心裡所感受的是與時俱增的新感情與藝術的經驗。由於師父的幫助,他得以住在漁市場附近一個鍍金匠的家裡,並且在師父與鍍金匠處學得處理木材、石膏、著色、油漆、金箔等技術。
戈特孟並不是屬於有高度才華的那種不幸的藝術家,而是屬於從未發現真正方法的藝術家。有些人雖有深刻偉大的世界美,心靈中也富有高貴的心像,可是卻不知道把這種心像擴大,變成使人快樂的方法;戈特孟則沒有這種缺點,而毋寧說他是樂於學習手藝並且容易摸到竅門與技巧的人,正像他在工作完畢的晚上,在友人那裡學習古老絃樂器,以及星期日在村中跳舞場裡學習跳舞一樣。他之易學系由於其領悟力是先天的,但他對於木刻仍須認真努力,克服困難與失望,對於任何優美的木材,尤須仔細觀察,慎重處理。當然,他很快就克服了最初的困惑,達到靈巧的地步。可是師父時常對他很不滿意,並說:「戈特孟,好在你不是我的學徒或夥計。我知道你是從路上、從林中來的。有一天你又會回去的。誰都知道你不是市民與手藝人,而是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者,這種人容易受誘惑,什麼都可順從。你是一個不平常的學徒,而且木刻也是你自己喜歡學的,所以你該是一個很好的工人。可是你上星期去遊蕩了兩天,昨天原該在工場裡好好琢磨琢磨的,你卻又睡了半天。」
師父的責備是對的,戈特孟也無由辯白,自知不是一個可靠和勤快的學徒。他一直被自己的某種天性困住了,這對他而言變成了一個難題,這難題要是自己能夠解決,那就好了。他不喜歡做艱難的工作,而那些容易的,只要時間與勞力,只要仔細與耐心,就能完成的工作,他又時常覺得不耐煩。他對這種天性往往連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難道是幾年來的流浪生活使他變得懶惰與不負責任嗎?或者是從他母親處遺傳來的?這到底是缺少了什麼呢?他時常回憶到修道院裡最初幾年的生活,那時他曾是個多麼用功與善良的學生。他不斷回想到,那時為何如此有耐性?而現在耐性又到哪裡去了?他為什麼曾經對拉丁文作文那樣的孜孜不倦?所有希臘文動詞的不定過去式(aoriste)全都記得?難道這些現在對他都不重要了嗎?不,這是由於那時他心中充滿了愛,愛使他奮發。他的好學沒有別的,是為了不斷追求那齊士,為了獲得他的尊敬與賞識。那時他為了要引起自己所喜愛的教師注意,所以能孜孜不倦,直到渴望的目的達到,那齊士成為他的朋友。奇妙的是這個學問出眾的那齊士,要把他這樣無用的人教成學者,卻又一定要他重新記起失去母親的形象。因此,母親的形象在他心中變成了一種支配他本質的根本原動力,使他脫離修道院生活。這種原動力是性:對女性的愛,渴望獨立,渴望漫遊。但自從他看見師父的聖母像之後,他又發現自己要成為一個藝術家,開闢一條新的路徑,而且意志無比堅定。那麼現在又是怎麼回事呢?阻礙是從哪裡來的呢?
最初他對這些也不明白,所知道的只是他對可尊敬的倪克勞師父的愛與對那齊士的愛是不同的。往往師父對他的懷疑與憤怒,反而使他高興,這表示他與師父的心意並不一致。從倪克勞手裡完成的雕像有些的確是最好的,是戈特孟視為模範的,可是師父的為人對他並非模範。
倪克勞師父是個把聖母像雕刻得最痛苦與最美麗的藝術家,而且也是預言者與智者,用最深刻的經驗與預感,以魔術般的手腕構成明顯的人像。其次,倪克勞師父是個嚴厲可怕的家長與公會會長,也是個帶著女兒與一個醜陋老媽子的鰥夫,一家人過的是一種平靜而壓抑的生活,他本身就是生活在平靜、調和,很有秩序與寬裕的生活裡,激烈反對戈特孟那種強烈的衝動。
雖然戈特孟崇拜師父,從來不許別人懷疑師父,或是批評師父,可是經過一年之後,他對師父已經無所不知了。這位師父對他是重要的,他愛師父,同樣恨師父,師父使他不安,逼得他不斷想知道師父隱秘的性質與生活。他注意到師父家裡有足夠的房間,卻不讓徒弟和夥計住在家裡,而且師父是極少出門,也難得請客的。戈特孟觀察到師父喜愛漂亮的女兒,喜愛到令人感動與嫉妒的程度,她也避開任何人。戈特孟知道這位鰥夫在嚴肅與早已節慾的背後,衝動的活力還很旺盛,只要他有事出外接洽,經過兩三天出門之後,回來時往往顯得格外年輕奔放。有一次,戈特孟發現倪克勞到別的市鎮去演講雕刻,利用晚上偷偷地去宿娼。回來時,還有好幾天情緒不寧,性情暴躁。
除了這種好奇心之外,還有些別的事情使他不安,他非常喜歡師父的漂亮女兒李斯佩,可是卻很少見面。她從不到工場來,而他也摸不清,到底是她冷酷無情,還是師父不讓她見人,或是她生性如此?師父再也不邀他同桌吃飯,連和她相遇都不容易。李斯佩是個極可愛而保守的千金小姐,要想不和她結婚而談愛是不可能的。而且誰要想娶她,也必須是上流家庭的子弟,而且還須是上級公會的會員,要有房子與財產。
李斯佩的姿色不同於吉卜賽女人與蛾眉村女,戈特孟在看見她的頭幾天就已心神不寧了。他對她一見傾心,同時也產生疑慮,甚至煩惱。她很穩重、純潔,有教養而貞淑,卻不天真,而且一舉一動都顯得冷酷、驕傲,所以她的純潔並不令他感動,也對她無計可施,對於那些過分純潔的女孩,他是無從誘惑的,可是正由於如此更刺激戈特孟的慾望,引起他的遐思。她的美姿印在他心裡,他希望把她雕個像,不過不是像現在這樣,而是奮起的、有情感的、煩惱的李斯佩,不是純潔的處女,而是贖罪的婦女。戈特孟時常渴望這個安靜、美麗而驕傲的臉,不管是快感或痛苦,他都希望有天能揭開其秘密,把它暴露出來。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面孔盤據在戈特孟心裡,雖然不是念念不忘,至少希望在成為藝術家後,能把這個面孔表現出來,可是這個面孔總是時隱時現——這就是他母親的臉孔,是他長時不見的臉孔,是他與那齊士談話之後,從失去記憶的深淵裡,發掘出來的臉孔。在那些漫遊的日子當中,愛情之夜,憧憬之時,有生命之危的當兒,瀕死之際,母親的面容漸漸地變了,變得豐盈、深刻而多姿,這不再是他自己母親的臉,而是由他母親的臉與臉色漸漸變成的另一個面孔,也就是夏娃(eva)——人類之母的像。倪克勞師父在幾個聖母像裡所表現的,正是這種完全而強烈的痛苦,這些在戈特孟看來是無與倫比的。所以他自己一度希望過,要是他成熟得有足夠把握時,他要做個「夏娃·母親」的像,把它作為心中最可愛寶貴之物。不過這個母親的像是從他記憶中的母親像經過不斷的變化與成長而來的。他要透過母親的形象裡雕出同時包容有吉卜賽女郎李瑟、騎土女兒麗娣雅,以及另外幾個女人面孔的特徵的面容。這個他根本的母親的雕像,不僅要把所有他愛過的女人的面孔雕刻在這上面,還要把他的每一種感觸與體驗,統統從這個像上表現出來。如果以後他完成了這個作品,那麼顯而易見的,這不是表現某一個特定的女人,而是作為人類最初之母的生命之像。戈特孟相信他常在夢中看見母親,但是她的面孔卻是夏娃的面孔,除了把生與喜樂、死與痛苦在夏娃的臉上表現出來之外,他還有什麼能做的呢?
戈特孟在這一年中學了不少,素描的手法也很有進步。師父除了木雕之外,也已教他試作黏土的塑像。他第一件成功的作品是個一尺多高的黏土像,那是麗娣雅之妹尤麗安甜美而富誘惑的姿態,深得師父的稱許,他本來希望用銅鎔鑄的,可是沒有實現,這個像要是給神父拿去用就未免太不貞潔、太世俗了。接著他用木頭雕刻那齊士的像,雕成如使徒約翰的像,因為倪克勞喜歡,所以在完成時把它加入人家定做的耶穌釘十字架的像中,這項工作本來是由兩個助手做了好久的,最後才交給師父完工。
戈特孟在雕那齊士像的時候,灌注了深厚的愛,並且在這工作中又發現了自己,發現了他作為藝術家的天職與靈魂。這一來,他漸漸地越了軌,而且時常如此:色情、舞會與酗酒、賭博、爭吵,整天或幾天都不去工場,或者工作時無精打采。但是他在雕使徒約翰像時,不斷把他喜歡而想著的姿態,純熟地從木頭上表現出來,他只在心裡有準備時工作,這時的工作是專心與謙虛的。由於他專心,不喜也不悲,不知生的快樂,也不知生的短暫,他的心中又有了那種虔敬的、光明的、純潔的感情,這種感情曾經是戈特孟熱衷朋友、樂於被朋友指導時所有的。站在雕像前面,用真正的意志造像的不是戈特孟自己,而是另一個人,是那齊士,是他正在揮動藝術家的手,把生命從以往與變化中跨出來,把他的本質表現在純粹的塑像裡。
戈特孟純粹的作品經常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完成的,然而他卻沒有忘記師父是怎樣完成聖母像的,所以在後來的星期日,他還時常去修道院看師父以前所作的那些雕像——那些雕像有幾個最好的放在上面的廊下,正是用這種神秘與神聖的方法制成的——以便自己也會做出如師父所作的那種與眾不同的、唯一的,更神秘而充滿神聖的雕像,也就是人類共同之母的形象。啊,只有人的手才能做出那種僅有的藝術作品啊!這種作品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沒有被野心與虛榮所汙染的!可是他也早已知道,事實並非如此,人也可以造出別種像的,像美觀的與賞心悅目的東西,用優越的技巧製造的東西,都是為了愛好藝術的人而做的,可以裝飾教堂與會議室的。但是美好的東西不一定是神聖的或有真正靈魂的像。他知道倪克勞與別的師父所作的許多作品,不管外形如何的優雅,做工如何的精細,也只不過是用來消遣的東西而已。對他來說,這些技巧上的快樂,由於名譽心或好玩而製作出來的東西,卻是悲哀與可恥的。
當他興起這種念頭時,他開始變得死般的悲哀。他認為雕出美如天使的像,或是其他玩具,即使再美好,也不是藝術家值得做的事。這些對於手藝人,市民與易於滿足的人,也許是值得的,但對他卻不。他認為如果藝術與藝術界不像太陽那樣燃燒,不像風暴那樣狂飆,只是看重愉快、舒適與些許的幸福,都將是沒有價值的。他尋求的是別的。一個美麗得像小花邊細工的瑪麗亞王冠,用金箔紙包得如鍍金般光滑美麗,即使能賣好的價錢,也不配稱為藝術品。師父倪克勞為什麼願把這種工作都全部接受下來呢?他為什麼要僱兩個助手呢?當市議員與修道院院長到他這裡定做大門和講臺時,他為什麼手持碼尺,聽他們講上個把鐘點呢?這隻有一個理由,一個卑俗的理由:師父自以為是有名的藝術家,一個訂單絡繹不絕的藝術家,因此他要積聚金錢,卻不是為了事業或享受,而是為了女兒的嫁妝、襟飾與緞子衣裳,為了滿是貴重的被蓋與胡桃木床,彷彿這位美麗的小姐不曉得在任何干草堆上也同樣可以做愛似的。
戈特孟在作這種觀察時,連來自孃胎裡的血液都激動了,流浪者的誇耀與輕視,使他打從骨子裡反對安居與擁有財產的人。他有時甚至反對得幾度想要逃走和抗議。
師父對於他的態度也有幾分生氣,經常後悔為什麼當初要讓這個沒有信用而難對付的年輕人進來。他的忍耐時常面臨嚴重考驗,他知道戈特孟的品行,知道他對財物滿不在乎,知道他有浪費癖,許多談情說愛與時常毆鬥的事情也使他越發急躁。他已經把一個吉卜賽人,一個沒有信用的夥計收進來了,他也看不慣這個流氓的眼睛緊盯著自己的女兒李斯佩。雖然如此,師父對他還是忍耐再三,這並非由於義務感與膽怯,而是因為看見他雕成了使徒約翰的像。師父真是徹頭徹尾地看不透,像這樣一個從森林裡跑出來毫無經驗的流浪者,怎麼會畫出那樣動人、那樣美妙的藍圖?他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收留他的。無疑的,戈特孟雖然有脾氣,然而他斷斷續續地完成了這個作品,這是其他夥計所不能夠勝任的,甚至巨匠要完成這種作品也是不容易的。因此,即使師父很討厭他,時常責備他,甚至常常大發雷霆,可是對於約翰的像,他卻隻字不提。
戈特孟昔時的青春年少,那種人見人愛、一副天真無邪的人品,在這幾年裡已漸漸地起了變化,變成了美男子,很能贏得異性的芳心,卻不為同性所激賞。戈特孟的情緒與內在的性格,自從那齊士把他從修道院的酣睡中喚醒之後,再經過了流浪生活的磨鍊,已經有了很多的改變,早已從漂亮、溫和、虔誠與被眾人所喜愛的修道院學生,變成了一個完全不同的人。那齊士提醒了他,傳授他女人的知識,然後放浪生活又使他飽受風霜。他已經沒有朋友,心裡只有女人,女人容易贏得他,只要對他頻送秋波,他就經不起美目盼兮,這正是求愛的回答。何況戈特孟對於美還有極敏感的神經,尤其喜歡年輕的小姐。但在缺乏那種物件的時候,就是姿色稍差或青春已過的女人,他也來者不拒。他往往逗留舞場,接近任何年輕的姑娘,即使對方是個沒有人喜歡的女人,也能獲得他的同情,不但是同情,而且是永遠的好奇。只要他開始對某一女人情有獨鍾,他就會一心一意喜歡上她幾個星期,也許幾小時。經驗告訴他,每個女人都是美的,都能給予男人溫存。即使相貌平庸的女人,不受男人喜歡的女人,也會有熱情之火,不乏柔情蜜意;每個女人都有她的神秘與魔力,能獲得男人的關懷。就是徐娘半老、姿色平平的女人,也能經由某種別的動作尋求彌補的。當然,年輕貌美的女人是要比那些老醜的更能贏得他的。他從不中途退卻,有些女人在他三兩天的恩愛之後,對他倍覺依戀;而有些女人則一夜之後,就把他棄之如敝屣了。
戈特孟認為愛與快感是真正能夠溫暖生命的,只有這些才能使生命富有價值。他不知道名譽心是什麼,他認為主教和乞丐是一樣的。他也看不起儲蓄、財產,所以在他有了錢時,他就毫不顧惜地把錢花在女人的愛與性的嬉戲上,而且經常樂此不疲。他覺得情慾是迅速、短暫的熊熊野火,一觸即發,瞬間又逝——這些似乎都是他所有體驗的中心,並且形成他生命中的一切悲觀論調。他把慾望視同那些悲哀與過去的恐懼一般單純,認為愛即是獻身。另一方面,愛又是憂,是喜。在愛的喜悅達於緊張的頂端時,接著就是煙消雲散;內心深處馬上感到憂鬱與孤獨,把人生明朗的一面又突然吞噬了。死亡與歡喜是相同的,有人把愛或情慾稱為生命之母,也有人把它叫做墳墓或自取滅亡。人類之母的夏娃是幸福與死亡的根源,是永生與長逝在其中糅合成愛與殘酷的一體。
他知道通往母親之路,通往死亡與快樂之路,不是用語言與意識,而是用他血液中的深刻知識。生命這東西是父性方面的,是精神,是意志,是那齊士住的地方,不是他的故鄉。現在戈特孟才完全開始瞭解他朋友的話,那齊士是與他相反的人。他也把這種差異雕進約翰像裡,並明顯地表現出來。戈特孟對那齊士的嚮往不僅是流了淚,而且還夢見了他。他要去追他,可是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由於某種神秘的感覺,戈特孟也看穿了各種秘密,這就是他所謂的藝術家存在的秘密。有時他覺得藝術的秘密非常可厭,他對這些不用思索,就能在許多比喻中感覺到所謂「藝術」就是由父母的世界,也就是精神與血的結合而來的。藝術是從感覺的東西開始,而在抽象的事物裡終止的;或者,它是從純粹的理想世界開始,而在血汙的肉體裡終止的。凡是真正崇高的藝術作品,不僅是魔術一般的佳作,也是充滿永久秘密的作品。例如師父的那個聖母像,以及所有其他大藝術家的純粹結晶。無疑,藝術作品是有著可笑的雙重面孔的,所謂衝動與純粹精神是並列的。但是戈特孟如果要製作把母親變成夏娃的像,就得把這兩個臉孔的比例作最好的排程。
戈特孟為了要克服自己本性的深刻矛盾,至少須把他認為莊麗的這種新比喻形式巧妙地展示出來,作為藝術家生活中的可能性。但是藝術不是純粹的禮物,不是不勞而獲的東西,而是要付出高價犧牲的。戈特孟為藝術付出三年多最高昂、最寶貴的犧牲,才認識了愛的喜悅是自由的。自由生活,在曠野裡逍遙,過任意的放浪生活、獨身與獨立地生活,這都是他久已放棄了的。當他時常在工作中變得憤怒或意興闌珊時,別人都以為他情緒不佳是由於反抗與不能自制,而他自己則認為這是由於這種生活有如奴隸,其程度使他難以忍受。他認為他沒有服從師父、公會與生活的必要,他要服從的是藝術。藝術是精神的女神,他不必要這些沒有用的繁瑣規章。這個女神的頭上只需要屋頂,需要工具、木材、黏土、繪具與金子,需要勞動與忍耐。他為這個女神犧牲了在荒野林中的自由與興奮、冒險的苦中作樂、貧苦的誇耀,他始終在咬緊牙關。
他又發現了另一部分的犧牲,因為奴隸般生活的秩序與居住,剝奪了他某些戀愛的冒險,以及與情敵爭風吃醋的機會。這些被禁止的野性,被鉗制住的力量,此刻都從他本性的孔隙裡流出來了,他變成一個有名的與可怕的暴亂者。在他到女人身邊去的路上,或從舞場出來的歸途中,經常會在黑暗的小巷中被人襲擊,捱了幾棒,而他也會猛地反身,與敵相搏,不是捱了拳,就是掉了發或咬傷頸子。這種滋味他覺得不錯,像出了氣似的,而且也因此博得女人的青睞。
這種暴亂倒使他每天的日子好過了,什麼都有意義了,所以能一直耐心做著使徒約翰的像。他現在工作的時間延長了,雕像的臉與手是最後的精細工作,需要聚精會神、虔誠與忍耐。而後他終於在工場後面的小木屋裡完成了這件工作。在一個大清早,戈特孟拿了一把掃帚,把小屋打掃乾淨,清除了約翰發裡的木屑,在雕像前站了約莫有一個多小時,一股偉大的體驗之感油然而生,也許他能再度過這樣的生活,也許是最後一次。他的心裡有種感動,如同男人舉行婚禮那天,被任命為騎士的日子,或者在妻子生了頭胎那天的感覺一樣。這是高度的美感,深刻的嚴肅,同時也有暗自害怕的情愫,它是過去的經驗與安排好了的現實生活所交織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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