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得為邁克爾·鄧巴講幾句公道話。
他對於下定決心這件事的態度很積極。
在要求母親幫自己篩選這二十四個偉大的女人之後,他終於得以留存這個印著偉大男人們的掛曆——這二十四個女人中也包括阿黛爾本人,因為他說她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打字員。
這項工程花了好幾天的時間,用了一堆百科全書,但他們相當輕鬆地找出了這些改變世界的女人:
瑪麗·居里,特蕾莎修女。
勃朗特三姐妹。
(「這樣的話,她們是不是可以算成三個人?」)
艾拉·費茲傑拉。
抹大拉的馬麗亞!
這張名單可以一直寫下去。
但話說回來,他才八歲,和其他小男孩一樣有種男性獨有的優越感,只有那些偉大的男人才能進入他的臥室、他的世界。只有男人的海報才能被掛在牆上。
儘管如此,我還是要承認這個事實。
這樣說很奇怪,但這種生活還不錯——一個小男孩,生活在時鐘嘀嘀嗒嗒、眾生汗流浹背的現實世界裡,但他也存在於另一個時間維度中,在那個維度中與擁有一位父親最為相近的事,就是他擁有這些印在紙上的偉大的歷史人物。就算別的沒什麼,至少在這些年裡,這些男人讓他對這個世界產生了好奇心。
十一歲的時候,他知道了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他查閱了他的事蹟。關於相對論,他什麼也沒搞明白(只知道那是很天才的理論),但他依然熱愛這個老頭那像被電擊過的頭髮,在屬於他的那個頁面上伸出舌頭做著鬼臉。十二歲的時候,他晚上躺在床上,想象自己正在與傳奇般的捷克長跑運動員艾米爾·扎託貝克進行高原訓練。十三歲的時候,他了解到貝多芬晚年居然連一個音符都聽不到,這讓他大為驚異。
然後——到了十四歲的時候:
真正的衝擊來臨,那是十二月初的時候,他把掛曆從牆上的釘子上取下來。
幾分鐘之後,他拿著它坐了下來。
又過了幾分鐘,他還在盯著那一頁。
「上帝啊。」
在之前的幾年裡,每次掛曆翻到這最後一頁,很多個清晨,很多個傍晚,他都會看著這尊巨人,《大衛》或者《大衛的雕像》是它更加廣為人知的名字——但直到現在,他才第一次真正地看清它。他當即做出決定,會一生鍾情於它。等到他再次站起身的時候,都不知道就這樣盯著大衛臉上的表情看了多久了——那是一尊用堅定的決心雕刻出的雕像。心意已決。心懷恐懼。
在角落處,還有另外一幅小一點的畫。是畫在西斯廷教堂穹頂的《創造亞當》。是幅天頂壁畫。
又一次,他這樣說道:
「上帝啊……」
怎麼會有人能夠創造出這樣的作品?
然後,他開始跑去借書看,羽毛鎮的公共圖書館和高中圖書館總共就只有三本與米開朗基羅相關的書。第一遍,他是一本接一本讀的,後來就是好幾本同時讀。他每晚都會讀這幾本書,床頭燈徹夜亮著,直至清晨。他的下一個目標是找出米開朗基羅的一些作品,默記在心裡,然後再臨摹出來。
有的時候他會想,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受。
為什麼是米開朗基羅?
他過馬路的時候,會發現自己嘴裡唸叨著他的名字。
或者嘟囔著他最愛的幾部作品,排序不分先後:
《半人馬之戰》。
《大衛》。
《摩西》。《哀悼基督》。
《奴隸》,有時也被命名為《囚徒》。
《奴隸》的幾部作品因它們自身的未完成性引起了邁克爾強烈的興趣——這些巨大的人像,就這麼被困在了大理石裡。有一本書叫作《米開朗基羅:大師》,花很大篇幅描述了這四座雕像的細枝末節,以及它們現在被收藏在佛羅倫薩國立美術學院的長廊裡的原因。它們引導著人們關注到《大衛》(但其中兩座後來流失到了巴黎)。在穹頂下的光亮處,站立著一位王子——完美的化身——在他的左右以及簇擁著他的,是這些憂傷但又令人著迷的「奴隸」,每一個都掙扎著想要衝破大理石的牢籠,永不停歇,為了同一個目標:
他們所有人身上都有白色的凹陷。
他們的手全部被封在了大理石裡。
他們的胳膊肘和肋骨已成型,四肢扭曲,所有的身體部位都在掙扎中彎折;這是一種能讓人產生幽閉恐懼症的角力,他們正為了獲得空氣、為了活下去而掙扎著,與此同時,一批批遊客從他們身邊經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身上:
站立在前方,熠熠生輝的那位王子。
《奴隸》系列中有一部作品叫作《阿特拉斯》(關於這部作品,從圖書館借來的那本書上有很多不同角度的圖片),人像肩上扛著大理石稜柱,還在為了掙脫高度與寬度上的束縛而戰鬥:他的大理石胳膊上似乎起了疹子,雙腿似乎在奮力站立。
像大多數人一樣,正值青春期的邁克爾·鄧巴也被大衛迷住了,但他同時也對那些美麗又殘破的奴隸雕像產生了共情。有時候他會記起一條線,或者是一個位面,然後就會把腦海裡想到的臨摹在紙上。有時(這會讓他覺得有點尷尬)他甚至希望自己能成為米開朗基羅,哪怕只有一兩天也好。通常,他躺在床上還沒睡著的時候,就會陷入這樣的幻想,但他也很清楚——他晚生了好幾個世紀,羽毛鎮與義大利也相隔著千山萬水。而且(我倒覺得這是最棒的部分),他在學校的藝術課上總是成績不佳,到了十四歲的時候,他甚至沒資格繼續選修這門課了。
除此之外,他房間的天花板是平的,而且只有三米乘四米這麼一點兒大。
***
就阿黛爾而言,她一直鼓勵著他。
一直以來,她都會給他買新的掛曆和一本本書:有講世界偉大的自然奇觀的,也有講人造奇觀的。其中包括其他藝術家——卡拉瓦喬、倫勃朗、畢加索、梵高等。他讀了那些書,臨摹了他們的作品。他尤其喜歡梵高的一幅郵差肖像畫(也許是為了致敬哈蒂先生)。隨著時間流逝,每過完一個月,他都會從掛曆上把畫像剪下來,再把它們貼到牆上。當時機成熟後,他在學校裡又選修了藝術課,並逐漸超過了其他人。
但是,他永遠也放不下最初獲得的這本掛曆。
它永遠在他的臥室裡佔據著核心位置。
每當阿黛爾開起有關它的玩笑時,他總會說:「不管怎麼說,我得出門了。」
「那你這是要去哪兒呢?」
他會露出近似咧嘴一笑的表情,因為他回想起了掛曆上備註的內容。「當然是去沃爾特家了。」而實際上他是要出門遛狗。
「那他今晚要給你做什麼吃呢?」
「義大利麵。」
「又是那玩意兒?」
「我會給你帶回來一些的。」
「別費勁了,我很可能趴在桌子上直接睡著了。」她拍了拍那臺老打字機。
「好吧,但你不要太累了,好嗎?」
「我?」她把一張新的白紙放進打字機的紙槽。「不會,我只是給幾個朋友寫信,然後就完事兒了。」
他們都大笑起來。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也許只是單純地感到快樂。
他動身離開。
十六歲起,他的身體開始發育,髮型也變了。
他不再是那個要竭盡全力才能扛得起打字機的瘦小男孩,而是一個長著水綠色雙眸的英俊男孩,有一頭烏黑的捲髮和讓人忍不住回頭的體格。
那時,他已經在足球方面展示出天賦,在其他被認為是很重要的事情上也開始嶄露頭角。總而言之,就是在幾乎所有體育運動方面都顯示出潛力。
但邁克爾·鄧巴對體育運動毫無興趣。
當然了,他還是繼續留在校足球隊擔當後衛,踢得還算不錯。他能擋住對方,截下球,但總是會先確認對方球員有沒有受傷。他還可以衝鋒,可以給別的隊員傳球助攻,也可以自己打門。
離開運動場,他身上特有的一種善良的品質讓他與眾不同。他同時還具備一種奇特的一心一意的品質。在他找到歸屬之前,他寧願忍受煎熬,也不願展示出真實的自我;他其實抱有一種更強烈的希望——希望找到一個完完全全理解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