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們所知,在一小撮擁有特殊寵物人員的花名冊裡,唯有我們養了一頭騾子。
那是怎樣的一頭騾子啊。
我們正在討論的這頭騾子叫阿喀琉斯,這其中還有一個相當長的背景故事,從中我們可以知道它是如何在我們這個位於城中賽馬區的郊區後院安身的。這一方面與廢棄的馬廄、房子後面的跑馬場、過期的社群規章制度和一個拼寫能力極差的老胖子有關。另一方面與我們死去的母親、逃走的父親和年紀最輕的湯米·鄧巴有關。
當時,並不是所有家人都知道這件事,所以這頭騾子的到來極具爭議。一次,在和羅裡激烈爭吵後——
「喂,湯米,那是怎麼回事啊?」
「什麼?」
「你說什麼?你在逗我嗎?後院裡有隻驢子!」
「那不是驢,那是頭騾子。」
「有什麼區別嗎?」
「驢就是驢,騾子是雜交出來的,是——」
「就算它是夸特馬和設得蘭矮種馬雜交出來的我也不管!它在我們的晾衣架底下做什麼?」
「它正在吃草啊。」
「我又沒瞎!」
不知怎的,我們竟然成功地留下了它。
或者更準確地說,是騾子自己留了下來。
當然,就和湯米養過的絕大部分寵物一樣,阿喀琉斯也有一些問題。最值得一提的是,這頭騾子懷有雄心壯志。後門的紗窗壞掉很久了,後門半開的時候它就會踱進屋子裡,更別提後門完全開啟的時候了。這種事每週至少都會發生一次,所以我每週都至少大發一次脾氣。差不多就像這樣:
「我主耶——穌啊!」類似這種褻瀆的表達,我那段時間說得十分猖狂,人人都知道我會在「耶穌」中間停頓一下並格外強調「我主」這個詞。「要是我每次都教訓你們這幫混蛋,恐怕已經說了該死的不下一百遍了吧!把後門關緊了!」
諸如此類。
讓我們再次回到謀殺犯身邊,他怎麼可能知道這些呢?
他應該能猜到,他抵達的這個時候我們也許都不在家。他應該能意識到他需要做出選擇,是用自己以前的舊鑰匙還是就在前面的門廊等著——就為了問那唯一的一個問題,為了表明他的立場。
他預料到會受人嘲諷,甚至打算欣然接受這些嘲諷。
但沒有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事。
這是怎樣的一記猛擊啊:
那座傷人的小房子,寂靜在持續發起襲擊。
還有那個如竊賊和扒手一樣的騾子。
大約在六點一刻的時候,他一步一步走過阿爾切街。那個肩頭負重的野獸眨了眨眼睛。
就是這麼回事。
謀殺犯在房子裡看到的第一雙眼睛屬於阿喀琉斯,而阿喀琉斯絕不容小覷。它正在廚房裡,離後門有幾步遠,就站在冰箱前面,它的臉歪歪斜斜的、耷拉得老長,擺著慣常的「你看什麼看」的表情。它的鼻息很重,嘴巴甚至嚼了嚼。漠不關心。掌控大局。如果它正在琢磨喝啤酒,那它的表演是相當逼真了。
然後呢?
現在,阿喀琉斯似乎掌握了所有的話語權。
先是這座城市,然後是這頭騾子。
理論上講,這似乎也多少有一點點道理。如果說城市裡的某個地方可能會出現一頭類似馬的生物,那應該就是這裡,因為這裡有馬廄、跑馬場,遠處還會傳來賽馬解說員的聲音。
但是為什麼是一頭騾子?
這種震驚感難以言表,周圍的環境也幫不上什麼忙。此刻這個廚房彷彿擁有了自己專屬的地理結構和氣候特徵:
潮溼的牆壁。
乾裂的地板。
一大堆沒洗的髒盤子一直堆到水槽邊。
還有就是這熱氣,這該死的熱氣。
這股熱浪如此強勁,就連騾子一向警惕好戰的狀態都被熱氣暫時舒緩了下來。房子裡比外面還熱,這可不是輕描淡寫地隨便一說。
即便如此,沒過多久阿喀琉斯就又恢復了警覺。謀殺犯以為自己已經脫水脫到開始產生幻覺了。這世界上有這麼多的廚房,他卻偏偏進了這一個。有那麼一瞬間,他想要把自己的指關節揉進眼窩,好把這樣的幻覺從視線裡挖出去,但是徒勞無功。
這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
他很確信這隻動物——這頭毛色不均、薑黃色和淺棕色毛混雜、面部毛髮濃密、雙眼渾圓、鼻孔肥大、普普通通的灰色騾子,正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站在開裂的地板上,如同一個勝利者一樣,這讓謀殺犯明白了一件事:
一個謀殺犯也許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他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絕對不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