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我們該開工了。」
在外面,在狹長、乾涸的後院裡,我朝左走,走向晾衣架和一棵已經風化、瀕臨枯死的斑克木。我回頭看了一會兒身後的景色:這幢小房子、錫皮屋頂。烈日仍然炙烤著它,但已經在慢慢西斜。我用鐵鏟子和雙手挖土,然後就挖到了。
「見鬼了!」
挖到了狗。
又一次。
「見鬼了!」
挖到了蛇。
這兩樣都只剩下骨頭了。
我們近距離、小心地檢查了它們。
我們把它們放在草坪上。
「好吧,我看這事兒成了。」
這個男人重複了三次,最後一次,當我找到這臺破舊的、像子彈一樣灰的雷明頓打字機時,他嚷得最大聲。它就好像一件武器似的被擺在地下,被三層結實的塑膠包裹得嚴嚴實實,塑膠幾近透明,一個個按鍵看得非常清楚:首先是字母q和w,然後是位於鍵盤中部的f、g、h和j。
有那麼一會兒我就看著它,只是看著:
那些黑色的按鍵,就好像怪獸的牙齒,但它是隻友好的怪獸。
最終,我小心翼翼地把髒兮兮的雙手伸進去,將打字機拉了出來,然後把三個土坑都填平了。我們把它從包裝紙裡面取出來,看著它,又蹲下來仔細檢查。
「真是了不得的東西。」默奇森先生說。「皮毛大衣的切肉刀」在他的兩鬢來回扭動。
「確實如此。」我表示贊同,它的確不同凡響。
「我今天早上起床的時候可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他把它拿起來,然後遞了過來。
「你想留下來一起吃晚飯嗎,馬修?」
說話的是那個老太太,她還處於半震驚的狀態。但是這沒能讓她忘記晚餐的事。
我仍舊蹲著,抬起頭來看她。「謝謝您,默奇森太太,那些餅乾把我吃撐了,現在還沒緩過勁來呢。」我又一次打量這幢房子。它現在像一個打包好的包裹,被放置在陰影中。「我真的應該上路了。」我和他們兩個都握了手,「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感謝你們。」我開始往前走,打字機被穩穩當當地夾在胳膊下。
默奇森先生可不允許這種事發生。
「喂!」他直截了當地大喊一聲。
我還能怎麼辦呢?
一定存在為什麼會從土裡挖出這兩隻動物的合理解釋,我從用舊的晾衣架下轉過身——他們和我們一樣,用的也是希爾斯·霍伊斯特牌的晾衣架——等著他開口。然後他說話了。
「夥計,你是不是忘了什麼東西?」
他朝著狗和蛇的骸骨示意。
我就是這樣開車離開的。
那天,在我那輛舊旅行車的後座上,擺著一條狗的骸骨、一臺打字機和一條棕伊澳蛇瘦長的脊骨。
大約走到一半,我把車停下來。我知道有個地方,雖然去那裡要稍微繞一點路,但那裡能提供一張床,能適當地休息一下,但我決定不去那兒了。我就躺在車裡休息,蛇骨幾乎緊貼著我的脖子。在我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的時候,我的腦中充滿了故事開始之前的故事——在之前以及一切發生之前,在一個鎮子上的一個荒廢了的後院裡,那條蛇殺死了那隻狗,那隻狗殺死了那條蛇,那時,有一個小男孩,就跪在地上……但之後故事才逐漸展開。
不,現階段,你只需要知道這些:
我第二天回到了家裡。
我回到了城裡,回到了阿爾切街,在這裡一切確實在發生,並且有許多不同的發展軌跡。有關我是哪根筋搭錯了才把這隻狗和這條蛇帶回來的爭論,在幾個小時前就消停了,那些本來就要走的離開了,那些本來就要留下的留了下來。回來之後,我和羅裡對汽車後座的東西的爭吵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羅裡只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員。他和別人差不多,知道我們是誰,我們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我們到底是怎樣的人。
一個搖搖欲墜的悲劇之家。
一群彷彿從漫畫書《卡波》中走出來的男孩子,生活充滿鮮血與野獸。
我們彷彿生來就註定與這些歷史遺留物為伴。
在這一問一答的講述過程中,亨利咧嘴笑了,湯米也開始大笑,他們都說:「還是老樣子啊。」我們當中的第四位還在睡覺,我離開的這段時間他一直在睡。
至於我那兩個女兒,她們進來之後,也被這些屍骨嚇到了,並問道:「爸爸,你為什麼要把這些東西帶回家?」
因為他是個白痴。
我立馬就知道羅裡會這樣想,但他絕不會當著我孩子的面這樣講出來。
至於克勞迪婭·鄧巴——婚前還被稱為克勞迪婭·柯克比的她,搖了搖頭,牽起了我的手。她很開心,她是那麼開心,我可能又要失控了,但我確信那是因為我倍感欣慰。
欣慰。
這個詞看起來傻里傻氣,但我選擇這樣純粹又簡潔地把一切都告訴你們,因為這就是我們原本的樣子。尤其是我本人,因為我現在熱愛這個廚房,以及這裡曾有過的要麼棒極了要麼糟透了的家庭歷史。我必須要在這裡做這件事。這裡十分合適。聽到我所做的記錄被一點點敲到紙上,我很欣慰。
在我面前,有一臺破舊的打字機。
它後面是粗糙的木頭桌面。
上面有不配對的撒鹽罐和胡椒罐,還有一堆永遠掃不乾淨的烤麵包渣。大廳的燈光是黃色的,廚房裡的燈光是白色的。我在這裡坐著,思考著,敲打著。我猛烈地敲擊,不停地敲擊著。寫作總是很難,但有話可說的時候會容易一些:
讓我來告訴你關於我們兄弟的事。
關於鄧巴家的第四個男孩,名字叫克萊。
關於他身上所發生的一切。
我們所有人都因他而改變。
疑為作者虛擬的漫畫書。——編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