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底,扎克拜媽媽去城裡弔喪回來,帶回了一大塊熟肉。我們都非常高興,當時我有好幾個月都沒吃過肉了(四月底在塔門爾圖,爺爺家舉辦過一場分家拖依,當時倒是宰羊待客了。但家裡只有媽媽參加了宴席,我們三個只啃了些媽媽從宴席上帶回的幾塊吃剩的骨頭。那不能算是吃肉),唯一的油水來自那一小桶快要見底的雪白的羊油脂肪。於是我們三個還沒等到晚飯,就快樂地將其分吃了。雖然又冷又硬,並且沒有鹽,但還是那麼香美可口。
就在我們分吃那塊肉後的十天之內,冬庫爾附近的牧場上一連舉辦了三場拖依!於是飽餐了三頓手抓肉(實際上三頓吃全了的只有斯馬胡力——不,四頓,男方家的婚禮他不但參加了白天的儀式,還參加了夜裡的聚會。而我和卡西各參加了兩場拖依,只吃了兩頓,媽媽只參加了男方家白天的宴席,只吃了一頓),還算盡興。
然而,再往下,從六月到七月中旬擀氈之前,又是四十多天不知肉味,整天饞肉饞得心慌……
還在春牧場時,我就記得家裡有兩根神出鬼沒的羊肋骨,它們不時出現在家裡的各個角落。似乎從沒人在意過它們,畢竟只是兩根光骨頭。卻也沒人想過要扔掉它們,畢竟上面還掛著幾根肉絲。
到了吾塞後,在陰雨綿綿的一天裡,扎克拜媽媽突然吩咐我為大家準備手抓飯。我很犯愁,因為當時除了米飯和固體醬油,就再也沒有其他任何材料了。於是我又想起了那兩根肋骨。我翻遍了儲放食物的角落,總算找到了。它們仍然還是兩根,仍然還是那麼細,仍然乾巴巴的,上面仍然粘著兩三根堅強的肉絲。
雖然已經放了兩個多月,快乾成了一根柴棒,但仔細聞聞,肉的氣息樸素而紮實,絕對沒變質。我原本打算剁成一截一截的用油煎了,再煮進飯裡,算是添點兒肉香。奇怪的是,如此又窄又薄的細骨頭,卻極其堅硬,我揮起菜刀掄圓了剁下去,也只剁出了一道白印,只好囫圇扔進米飯裡煮。不由暗暗佩服這隻羊,不愧是牧放養成的,走了幾千里路,吃天然草料,健壯優質。而在城裡買的那些圈養催肥的牲畜的肉,別說肋骨了,就是豬腳都可以剁開……
吃飯時,大家圍著大盤子從四面進攻,吃著吃著就翻出了那兩根骨頭,頓時樂壞了!——當然,並不是為吃到它而高興,而是為認出了它而高興。都說:李娟真不錯!弄得像真正的抓飯一樣!我得意地說:「當然!和拖依上的一樣。」
當然,真正的抓飯除了新鮮肥嫩的羊骨塊外,還有胡蘿蔔條這一標配,有的還會加洋蔥和葡萄乾。而我家的抓飯,除了拼命放羊油外,頂多煮進去一小塊切碎的土豆。不過,做出來也非常好吃。
有胡蘿蔔和羊排的抓飯是拖依上才會有的諸多美味之一,平時我們很難吃到。至於肉,就更別提了。
據說哈薩克牧人有句諺語是:財產的一半應屬於客人,意為招待客人得盡心盡力。如果有客上門,即使主人不在家,客人也可以自由取用主人家的食物,使用主人家的爐灶(因此牧人的氈房不上鎖)。而為來客宰羊設宴,則是傳統禮性。
每年入冬之初,牧人會大量屠宰牲畜。在嚴酷的漫漫長冬裡,全靠儲備的肉食補充營養,寬慰單調的生活。而在冬天之外,肉類不易儲存。除非是重大的勞動日或節日,平時是不會輕易宰羊的。想要吃肉,只好盼著客人上門了。
那麼,無論做客還是待客,都是幸福的事。尤其在節日和慶典上,大家歡聚一堂,互饋禮物,一邊聊敘友誼一邊享用美食。寂寂深山中,這樣的聚會是牧人最大的享樂吧。
我若是獨自去別人家做客的話,扎克拜媽媽就說:「一定要讓他們宰羊!」
我會豪爽地答應道:「放心,我會帶一條羊腿回家!」
結果主人家一旦真的提出要為我宰羊的時候,我卻又惶惶不安,逃也似的告辭。對我這個漢人來說,如此隆重的款待實在承受不了。
和扎克拜媽媽一起去參加拖依時,卡西也會囑咐我,別忘了從餐桌上抓點兒糖給她帶回家。我樂了,這是小孩子才搞的把戲嘛!便一口答應了,說:「沒問題,我會穿一個有大口袋的外套去。」並掏出口袋裡子給她看。她卻說:「不行,這個口袋還是太小。」我說:「那我就穿兩件外套去好了。」
結果回到家,卡西真的向我要糖了!真慚愧,只在恰秀時拾得落在腳邊的幾顆……
當時主人家撒糖,一窩蜂上前搶糖的全是小孩,我這麼大個人,怎麼好意思和孩子們擠在一起搶?
宴席間的餐布上也堆放了不少糖果,但大家只是取來自個兒吃,只有小孩子才一把一把地往自己口袋裡塞……雖然之前豪邁地應許了卡西,但到了那會兒,臉皮突然薄得不得了,怎麼也下不了手。
倒是媽媽不知何時拿了許多,塞滿了自己外套的兩個口袋。以前她也常常這麼做,為了我們,一點兒也不怕丟人。
她每次從鄰居家串門回來,進門第一件事就是快樂地掏出糖分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