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昏暗的電影院跨入明媚的陽光,我心裡只想著兩件事:保羅·紐曼和搭車回家。真羨慕保羅·紐曼的樣貌。他可真帥,能把我比到井裡去。但我其實也不算醜。我那淺棕色的頭髮幾乎接近紅色,眼睛綠中帶灰——我總盼著眼睛能再灰一點,因為大部分綠眼睛的傢伙都讓我討厭。不過這已經很不錯了,我該知足。我的頭髮比許多夥伴都長,又密又蓬,拖在腦後,齊刷刷地剪一刀,額前的頭髮與兩鬢都留著任其生長。誰讓我們是「油頭」呢?街坊鄰居沒幾個人在乎自己頭髮長短,誰都懶得打理。再說了,我留長髮也蠻好看的。
我得一個人走很長一段路回家,不過這沒什麼,我一向獨來獨往。不為別的,我喜歡一個人看電影,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不受干擾地融入電影,體驗故事裡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和別人一起看電影總覺得不舒服,就好像有人趴在你肩膀上跟你同看一本書。說到看書,我跟別人也不太一樣。我二哥蘇打快十七歲了——我們叫他「蘇打水」——長這麼大沒啃過一頁書。我大哥達雷爾——我們叫他達瑞——整天忙得腳打後腦勺,根本沒工夫看書、畫畫。所以我在家裡是個異類。平時一起混的夥伴們,沒有誰像我這樣酷愛電影和書籍。我一度以為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有此愛好,所以理應保持特立獨行。
蘇打至少還試著理解,這一點比達瑞強得多。不過蘇打本來就與眾不同。他好像對什麼事都能理解。比如,他從來就不會像達瑞那樣天天對我大吼大叫,好像我是個乳臭未乾的小屁孩兒,而實際上我已經十四歲了。我喜歡蘇打勝過所有人,甚至包括我的爸媽。他總是一副無憂無慮的樣子,見誰都笑眯眯的,不像達瑞,天天板著個臉,做夢都別想見他笑一次。不過話說回來,達瑞雖然只有二十歲,卻經歷了許多和他年齡並不相配的事情,所以他長大的速度也就異於常人。蘇打倒像永遠都長不大。我不知道這兩種情況哪一種更好,但總有一天我會弄明白的。
總之,我一邊回想著電影,一邊往家走。這時,我突然渴望有個伴兒。油頭一個人走路是有風險的,很大機率會遇上麻煩,再不然就會有人衝你大喊「油頭」,那種滋味兒可不好受。攔截我們的通常是少爺黨,我也不知道這叫法從何而來,反正說的是西區那些有錢人家的孩子,和我們東區這些孩子被叫作油頭黨一個道理。
我們出身窮苦家庭,跟闊少爺們沒法比,連中產階層都算不上。但要是比誰更瘋、更野,我們絕不會輸給他們。我們和那些少爺不同,他們頂多也就欺負下落單的油頭,砸砸人家的房子,或者聚在一起尋歡作樂,喝得七葷八素。也許前一天報紙還在批評他們不守公序良俗,改天就又大讚他們是對社會有用的青年才俊了。但我們油頭幾乎全是小痞子、街頭混混。我們偷東西,開著破舊的改裝車招搖過市,把加油站堵得水洩不通,偶爾還打群架。不是說我也幹這些事,我要是敢去招惹警察,達瑞非揍死我不可。爸爸媽媽出車禍去世之後,我們兄弟三個要想不分開,就必須得規規矩矩的。所以我和蘇打儘量不惹麻煩,即使幹壞事也竭力不被抓到。總之,我的意思是,大部分油頭都幹過這樣或那樣的不法勾當,這就像我們留長髮,穿藍色牛仔褲和t恤,或者故意把襯衣下襬露在外面,穿皮夾克和網球鞋一樣正常。少爺黨和油頭黨,我沒辦法說誰好誰壞,反正大家就這樣。
我本可以等達瑞或蘇打下班後再去看電影,說不定他們會陪我,儘管蘇打根本坐不了一場電影的時間,而達瑞對電影又毫無興趣,他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夠豐富多彩,不需要再去了解別人的故事。但起碼他們可以送我,坐車也好,走路也罷。再不濟我也可以拉上一個哥們兒。有四個小子和我們三兄弟從小玩到大,關係處得和自家人差不多。像我們這樣的社群,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彼此之間都熟得不能再熟了。早知道我該提前跟達瑞說一聲,好讓他下班回家時接我一下,或者讓「兩毛五」馬修斯開車跑一趟也行,他肯定不會拒絕。可我有時候就是不知道動腦子。幹出這種蠢事通常能把我大哥達瑞氣得跳腳,因為按道理我應該是很聰明的。我腦瓜好使,不管是上學還是其他方面都表現不錯,但我偏偏不用,你說氣人不?可能因為我喜歡一個人走走轉轉吧。
不過,當我瞥見跟在身後的那輛紅色雪佛蘭科威爾轎車時,我忽然覺得我也不是那麼喜歡一個人走走轉轉了。此時我離家還有兩個街區,心裡一慌,不由得加快了腳步。我還從來沒有嘗過被人攔截的滋味兒,但我見過約翰尼被四個少爺黨欺負之後畏畏縮縮的樣子,他連自己的影子都怕呢。而他都已經十六歲了。
我知道,這會兒走多快都沒用了,因為眨眼間那輛科威爾就停在了我身邊,五個少爺黨跳下車。我心裡別提有多害怕了。雖然我長得挺結實,可相比其他十四歲的同齡人,個頭卻有點矮,尤其眼前這幾個傢伙個個都比我高大威猛。我下意識地把手插進褲兜,低下頭,思考如果現在撒腿逃跑還來不來得及。約翰尼的樣子浮現在眼前,他鼻青臉腫,臉上還被刀子劃過。我至今還記得當初我們找到他時的情景——他躲在空地拐角,快哭暈過去了。約翰尼一向皮實,能讓他哭的情況不多。
雖然很冷,但我身上卻直冒汗。我能感覺到手心溼漉漉的,汗珠像蠕動的蚯蚓沿著後背往下滾。我特別害怕的時候就會這個樣子。我悄悄環顧左右,想找個汽水瓶或棍子之類的東西——蘇打的死黨史蒂夫·蘭德爾就曾經用一個爛汽水瓶硬是幹贏了四個少爺黨——可我身邊什麼都沒有。所以我只好呆頭呆腦地站在原地,任憑他們把我圍住。我總是忘記用腦子。他們臉上掛著志得意滿的笑,就這樣慢慢地、悄沒聲兒地湊了上來。
「嘿,油頭!」其中一個假裝客氣地同我打招呼,「你走運了。瞧你那長頭髮都油成什麼樣子了,今天哥兒幾個幫你拾掇拾掇。」
他穿的是一件馬德拉斯棉布襯衫。我至今還記得清楚,藍色的馬德拉斯棉布。另一個同夥兒笑了笑,低聲罵了我一句。我大腦一片空白,不知道該說什麼。遇到這種只能等著受欺負的情況,好像也沒什麼可說的,所以我就老老實實把嘴閉著。
「剪個頭吧,油頭?」一箇中等身材的金髮小子從後褲兜裡掏出一把刀,「啪」的一聲彈出刀身。
我終於想到該說什麼。「不。」我邊說邊往後退,躲避著對方的小刀。結果可想而知,我正好退進一個傢伙的懷裡。他們一下子就把我放倒在地,死死摁住我的胳膊和腿。然後一個傢伙騎在我的胸口上,膝蓋壓著我的胳膊肘。你們根本想象不到那有多疼。我聞到濃濃的鬚後水和菸草的味道,心想也許在他們揍我之前我已經被燻死了。我害怕極了,倒盼著自己能死得快一點。我拼命掙扎,差一點就掙脫了。結果他們更加死命地按住我,騎在我胸口上的那個傢伙還趁機給了我幾拳。於是,我便老老實實待著不動,只不過一邊喘氣兒,一邊騰出嘴來罵他們幾句。這時,一把小刀橫在了我的脖子下。
「要不然咱們從下巴這裡開始收拾?」
我突然意識到他們很可能會要我的命。這下我可慌了。我聲嘶力竭地叫喊起來。我喊蘇打,喊達瑞,喊隨便誰的名字。有隻手試圖捂住我的嘴,我毫不猶豫地狠狠咬了一口,齒縫間頓時一股子血腥味兒。我聽見有人氣急敗壞地罵,接著身上又捱了一通老拳,隨後他們把一塊手帕團起來塞進我的嘴巴。其間有個人一直在說:「該死的,快把他的嘴堵上,快堵上!」
這時,我聽到一陣大呼小叫,伴隨著急促紛亂的腳步聲由遠及近而來。少爺黨們不再管我,跳起來就跑。我躺在地上大口地喘氣,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反正有人從我身上跳過,有人從我身邊跑過,我恍恍惚惚的,搞不清是怎麼回事。隨後有人叉住我兩邊腋下,把我從地上拉了起來。是大哥達瑞。
「你沒事吧,小馬?」
他搖晃著我的身體,搞得我更加頭昏腦漲。儘管視野還沒清晰起來,但我已經知道他是達瑞,這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聲音,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的動作。真希望他能對我溫柔點。
「我沒事,達瑞,別晃了,我沒事。」
他立刻停下:「不好意思啊!」
實際上他並沒有不好意思。達瑞無論幹什麼都不會不好意思。我覺得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達瑞長得很像爸爸,但他的行事作風和爸爸正好相反。爸爸去世時才四十歲,因為他看上去很年輕,像二十五歲,以至於很多人都誤以為他和達瑞是兄弟,而非父子。可他們的相似僅限於體形、容貌——我爸爸對人可從來不粗魯。
達瑞身高六英尺兩英寸,肩膀寬厚,肌肉發達,深棕色的頭髮前撅後翹,像牛啃過的草窩——和爸爸一樣。但達瑞的眼睛和爸爸不同,他的眼珠像兩顆淡綠色的冰球,放射出堅毅果決的神采,正如他身體的其他部位。雖然只有二十歲,但他看上去老成得多,渾身上下透著冷酷、強悍和精明。如果不是眼睛給人兇巴巴的感覺,他其實也帥得很呢。達瑞頭腦比較簡單,理解不了複雜的東西,但他喜歡動腦。
我又坐回地上,揉著被捶得生疼的臉。
達瑞把握緊的拳頭塞進口袋:「他們打得不狠吧?」
不,他們打得可狠了。我渾身疼得厲害,尤其胸口,像要炸了一樣。而且因為緊張,我雙手直哆嗦。說實在的,我都快要哭了。可這些是不能跟達瑞說的。
「我沒事。」
蘇打邁著大步跑過來。這時我才回過神,剛才那陣喧鬧是夥伴們來救我了。他一屁股在我旁邊坐下,扳著我的腦袋檢查了一圈。
「嘿,小馬,你被劃了一刀。」
我一臉茫然地看著他:「有嗎?」
他掏出手帕,用舌頭潤溼一個角,輕輕按在我腦袋一側:「你這血流得跟殺豬似的。」
「不會吧?」
「不信你看。」他把手帕拿到我面前,像變戲法似的,那上面果然有片紅色,「他們對你動刀子了?」
我記得有個傢伙說「剪個頭吧,油頭?」肯定是他們堵我嘴時手滑了。
「是。」我說。
在我認識的人當中,二哥蘇打長得最帥。和達瑞不同,蘇打的帥透著一絲電影明星的氣質,就是走在街上會有人停下來看他的那種。他沒有達瑞高,也沒有達瑞魁梧,但他有張輪廓分明且敏感多情的臉,看著有點玩世不恭,實則善解人意、體貼入微。他頭髮金黃偏暗,像絲綢一樣又長又直,一水兒梳向腦後,夏天被陽光一照就變成閃閃發亮的小麥黃。他深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時而脈脈含情,時而冷若冰霜。蘇打的眼睛像爸爸,但又獨一無二,他不需要酒精也能表現出醉眼迷離的神態,比如在飆車或跳舞的時候。在我們社群,想找一個從來不喝酒的年輕人是很難的,但蘇打卻做到了滴酒不沾——他不需要。因為平淡的生活也能讓他陶醉。而且他理解每一個人。
他湊近我仔細端詳,我急忙把頭扭到一邊,因為實話告訴你吧,我離放聲大哭就差那麼一丁點兒了。我的臉肯定白得嚇人,而我的身體就像風中的樹葉一樣瑟瑟發抖。
蘇打一隻手扶住我的肩膀,輕聲說道:「別怕,小馬,他們不會再來欺負你了。」
「我知道。」我說,但地面開始模糊,我能感覺到兩行熱淚滾下臉頰。我懊惱地抹了下臉。「我只是被嚇到了,沒別的。」我顫抖著深吸了口氣,止住哭。當著達瑞的面可不能哭,除非我像約翰尼上次一樣傷得那麼重。可和約翰尼相比,我簡直毫髮無損。
蘇打揉了揉我的頭髮:「放心吧,小馬,你一個零件沒少。」
我只好咧嘴衝他笑笑——不管發生什麼,蘇打總有辦法讓你笑。我猜這可能是因為他自己就喜歡笑吧。「你指定有毛病,蘇打,你不正常。」
達瑞看著我們,好像恨不得要扳著我倆的腦袋撞一下。「你們兩個都有毛病。」他說。
蘇打揚了揚一側的眉毛——這是他跟兩毛五學的小動作——嬉皮笑臉地說:「應該是祖傳的。」
達瑞一愣,隨後也咧嘴笑起來。蘇打可不像別人那麼怕達瑞,而且他特別喜歡戲弄達瑞。我寧可去戲弄一頭成年的灰熊也不會招惹達瑞。可奇怪的是,達瑞似乎也很喜歡被蘇打戲弄。
除了我的兩個哥哥,其他夥伴都去追那幾個少爺黨了。對方灰溜溜地鑽進車子瘋狂逃離,他們就朝車子扔石頭。這時,他們回來了,四個精壯的小夥子,個個都不是好惹的主兒。我從小和他們一起長大,早被他們接納為這個小團伙的一員,儘管我比他們小一截。但我畢竟是達瑞和蘇打的小弟弟,況且我嘴巴很嚴,從不會亂說話。
史蒂夫·蘭德爾十七歲,生得又高又瘦,濃密的頭髮油乎乎的,還偏要梳成卷兒。他聰明、自信,從上學起就是蘇打最好的哥們兒。史蒂夫是個車瘋子,在社群裡他能輕而易舉地搞來一個輪轂,動作比誰都快,動靜比誰都小。他對車瞭如指掌,只要是帶輪子的,他幾乎都能開。他和蘇打在同一個加油站打工——史蒂夫是兼職,蘇打是全職——他們的加油站是城裡生意最好的。至於為什麼,可能是因為史蒂夫懂車已經聲名遠揚,也可能是因為蘇打一向招女孩子喜歡,誰知道呢。我喜歡史蒂夫,純粹是因為他是蘇打的好哥們兒。不過他可不怎麼喜歡我,因為他覺得我是個累贅,還是個小屁孩兒。沒女生的時候不管去哪裡蘇打都會帶上我,這讓史蒂夫很不爽。可這不能怪我啊。每次都是蘇打主動帶我,而我從來沒有要求過。蘇打從來不會把我當小孩子看。
「兩毛五」馬修斯是我們這群死黨中年齡最大,且最有頭腦的。他身高大約六英尺,生得孔武有力,對自己那長長的鏽褐色的連鬢鬍子特別引以為豪。他有一雙灰眼睛,整日嬉皮笑臉的,滿嘴跑火車。他不說俏皮話會難受死,這也是他的保命法寶。誰也別想讓他閉嘴,就像那些說書的,只要一開口,總得說夠兩毛五分錢的。所以大家都叫他「兩毛五」。就連他的老師都不記得他本名叫基思,而我們甚至忘了他還有本名。人生對兩毛五來說就是個大笑話。他是出了名的「三隻手」,同樣出名的還有他那把黑把兒的彈簧刀(當然這刀也是他順來的)。他就喜歡跟警察過不去,沒辦法,他忍不住。從他嘴裡飛出來的俏皮話能把人笑死,所以他必須讓警察們也聽聽,好給他們單調乏味的生活增添點兒樂趣(他是這麼對我說的)。他喜歡打架,喜歡金髮美女,而最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喜歡上學。可問題是他都十八歲半了還在上初中,而且學了那麼多年什麼都沒學會。他去學校純粹是為了混日子。我挺喜歡他的,因為他能逗我們笑,笑我們自己,也笑別的東西。看見他,我總能想到威爾·羅傑斯——可能是因為他的笑容。
要說我們這一群人裡真正的人物,還得是達拉斯·溫斯頓——我們叫他「大力」。以前我很喜歡畫他生氣時的模樣,因為只需寥寥幾筆就能勾勒出他的性格特點。他的臉型好似精靈,高顴骨、尖下巴,牙齒像動物的,又尖又小,耳朵像山貓。他的頭髮黃得發白,平時不喜歡剪頭,也不用髮油,就那麼一綹綹地掛在額前,或在耳根子後面和後脖頸上堆成卷兒。他的眼睛藍瑩瑩的,像燃燒的冰,陰森中透著對全世界的恨意。大力曾在紐約最亂的地界待過三年,十歲時就進過局子。所以他比我們所有人都橫,比我們所有人都強悍、冷酷、圓滑、卑鄙。他身上已經不存在油頭小子和綠林好漢的差別。他和城裡那些幫派分子一樣豪橫,比如蒂姆幫。
在紐約時,大力經常參與幫派之爭,可我們這裡基本找不到有組織的幫派,大部分都只是一些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結成的小團伙,即使有衝突也往往發生在社會階層之間。至於鬥爭形式,不過是俗稱的打群架。誰看誰不順眼了,就拉上朋友幹一架。哦,對了,附近的確有那麼幾個叫得出名號的幫派,比如河王幫、泰伯街猛虎幫之類的,但我們東區並不存在什麼幫派之爭。所以,儘管大力偶爾也能好好打上一架,可他並沒有特定的仇恨目標。沒有敵對幫派,只有少爺黨。而你不管用什麼辦法都贏不了他們,因為連老天爺都站在他們那一邊,平常的小打小鬧根本奈何不了他們。可能就是因為這樣達拉斯才苦惱不堪吧。
說起來他也算聲名在外。他進過局子,所以很「光榮」地留了案底。他喝酒、賽馬、撒謊、詐騙、偷竊、調戲醉鬼、欺負小孩兒——他幾乎無惡不作。我不待見他的做派,可這人頭腦靈活,粘上毛比猴都精。你得尊重他。
最後,也是最不起眼的那個是約翰尼·凱德。你不妨想象一條被人踢過無數次,而今又淪落到一群陌生人中間的小黑狗。對,這就是約翰尼給人的印象。在我們這幫人中,他是除我以外年紀最小的,身材纖瘦,一雙黑色的大眼睛嵌在黝黑的臉龐上。他的頭髮同樣烏黑髮亮,且油光光的,梳成一個大偏分。但頭髮實在太長,其中許多像蓬亂的劉海垂在額前。他眼神中總是透著緊張和疑慮,被少爺黨欺負之後,這種情況更加嚴重。他是我們這個小群體的寶貝,是每個人的小兄弟。他在家裡並不好過,他爸爸老是打他,而他媽媽把他當空氣,只有發脾氣的時候才會扯著嗓門兒吼他。他媽媽嗓門兒大得嚇人,在我們家都能聽到。我覺得約翰尼寧可捱打也不願捱罵。如果不是有我們,他恐怕早就離家出走一萬次了。如果不是有這幫兄弟,約翰尼可能永遠都體會不到什麼是情誼。
我匆匆擦了擦眼睛:「追上他們了嗎?」
「沒有。讓他們跑了,便宜了那幫狗雜種……」兩毛五把他能想到的和能編出來的所有罵人話都用在那群少爺黨身上。他罵得唾沫四濺,眉飛色舞。「小馬沒事吧?」
「我沒事。」我絞盡腦汁想找些話說。在別人面前我一般很安靜,哪怕和夥伴們在一起。所以我立刻換了話題:「我還不知道你什麼時候被放出來了,大力。」
「表現好,提前釋放。」達拉斯點上一支菸,遞給約翰尼。大家便坐下來一塊兒抽。抽菸總能讓人放鬆。幾口過後,我不再哆嗦,臉色也總算正常過來。兩毛五拿胳膊肘杵了我一下,說:「小馬,你臉上有塊很漂亮的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