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犯酒井隆伏法後,記者群中,即紛紛傳說關於梅逆思平處決之訊息,後來由有關方面得到證實,說決定梅逆在今晨(1946年9月14日)執行,今晨七時前,各報館記者暨特派員,早已紛紛出動,準備採訪梅逆槍決實況。
一
南京早晨天陰,牛毛細雨,輕微拂面。七時十分左右,老虎橋看守所中佈置法庭,已經就緒,法警來往,頗形忙碌。
七時三十分,四個法警到監提取梅逆,梅逆是時尚酣然熟睡,聞聲起身,梳洗完畢後,大約知道執行在即,突然發怔,於是就換上紡織衫外罩紡綢長衫,再著灰洋線襪,黑綢布鞋,手中取一白布小包袱,即隨法警出監。監房附近,靜寂無聲,梅逆似稍安心,步上臨時法庭,遂向庭上微微躬身。檢察官陳繩祖,照例問過姓名、年齡、籍貫、住址後,即說:「你的案子經高院判處死刑,有未知道?」梅逆點頭含笑說:「是的!」陳氏又說:「我們已奉到高院及司法行政部命令,今天便要執行!」梅逆聽畢不動聲色。陳又問:「有無遺言和遺物?」答:「有三封信。」即將手中白布小包一指,並說,「還未寫日期。」梅逆欲趨前被法警拖住,他還恨恨地說:「跑不掉的,在這兒有什麼關係?」當時法警即將二長桌拼成一座臨時法庭,分開一張移近梅逆。
二
梅逆之三封遺書,一封呈「蔣主席勳啟」,一封致「司法行政部謝部長,謝常務次長,洪政務次長勳啟」,臨刑前他方索筆添上一個「呈」字,底下注名後又加上「謹呈」二字,另一封是給他的弟弟梅祖芳的。幾封信的內容大致是:「我為國而死,為淪陷區二萬萬同胞而死。」致其妻信謂:「愛卿:生平沒做壞事,只殺過人而未害過人,你也如是,希望能一本此意,教誨子女,以成國用。」下署「思平」二字。另有致子女信,勉勵不負父志,努力向學,以為社會出力。所有信件日期皆為9月15日七時三十五分,他填年、月、日前忘了日期,在筆拿到手時問:「今天十幾了?」法官說:「9月14。」並說:「現在是七時三十五分。」梅逆寫畢,悉交庭上,並請檢察官將致蔣主席及謝部長二信送到。這時梅逆眼內已有溼潤淚水充溢,庭上說:「希望你鎮靜。」他說:「我很鎮靜。」又說,「是絞刑,抑是槍決?」庭上不置可否地說:「儘可能減少你痛苦。」他就點點頭說:「那就好!」又要求不捆綁,庭上說:「你如聽話,我們就不綁。」他又要求庭上轉告家屬,可能的話,葬他在南京城郊。至此,他又說出最後的怨言,認為法庭去提他時,不正式通知他是執行,未能與同難之友告別,認為遺憾,但突然又說:「法庭這舉措是對的,免得驚動大家。」
三
時已七時四十五分,庭上下令將他推出,由二法警扶行,後隨六名荷槍法警警戒。陳檢察官及高院葛召棠審判長皆到場監刑,陳氏發令命令推至牆角執行,語猶未畢,法警祝昆峰已拔槍向梅逆頭腦一槍,梅即向前撲倒,彈由鼻孔穿出,瞬即斃命。警士將其身體翻向仰面朝天,並將衣服拉扯整齊,臨時法庭即電話告訴首都地院檢察處派員來驗屍,並通知其家屬具領。
梅逆之弟梅祖芳於法院驗屍完畢後,於十時半左右,即往監中收屍。
梅逆屍體由家屬用卡車於十一時半運往中正路中國殯儀館收殮。梅妻聞處決訊後即攜三子女趕赴老虎橋刑場,滿面流淚,狀極悽苦,後經梅弟祖芳頻頻勸慰,遂坐門房內守候,及梅屍運出,即赴殯儀館。中國殯儀館接到梅屍後,即移入大禮堂,後在化妝室予以整容化妝,定今日下午五時入棺。
禮堂門口,猶有「梅府喪事」四字,禮堂內有桌一張,至午二時,尚無香燭煙火,帳幕上有「音容宛在」四字,不知是誰所寫,然並無梅逆照片。
殯儀館前,冷冷清清,空氣死寂非凡,大廳上橫陳白木無漆棺材一具,既無弔唁之親友,亦無家人在旁,一切諸事皆委託館中代辦。漢奸下場如此,固非其當初所能料及。
按:梅逆,浙江人,五十四歲,偽府時代肩任偽實業部長、工商部長,偽浙江省省長,戰前擔任江寧實驗縣縣長,住南京北平路42號。
(本文刊於1946年9月19日重慶《時事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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