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醉了。」哈利重複。
「那你也是個開心的醉漢,哈利,」尼克說,「結案了,對吧?」
「可還沒找到證人。」哈利說。
「你和你的證人,」揚森說,「放過她吧,我們不再需要她了。」
「可我看見過她。」哈利脫口而出。說出來之後,他才意識到,正因為見過她,所以忘不了她。她在那裡幹什麼?她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證言多麼關鍵,哈利想。但他只想對尼克說:「我希望祝賀她。」
「上帝,你真的醉了!」尼克說。
哈利想在床上看書,但他醉得厲害,無法理解讀到的字句,手中的小說非常適合坐飛機時讀,但對醉漢來說是個挑戰。這是艾麗斯·薩默賽特的新作,她的第四本書,這將是瑪格麗特·麥克德米德探案系列的最後一本,名叫《退休的麥克德米德》。
儘管平時看不上犯罪小說,哈利卻是這位加拿大老作家的忠實書迷。(雖然埃迪·奧哈爾從不覺得七十二歲算老——1991年,艾麗斯·薩默賽特/瑪麗恩·科爾七十二歲了。)
哈利之所以喜歡瑪格麗特·麥克德米德探案系列,是因為他認為這位失蹤人口組的警探擁有令人信服的、警察特有的憂鬱氣質。而且,艾麗斯·薩默賽特的書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探案」小說,更像是對孤獨女警內心世界的探索。對哈利來說,她的幾部作品把麥克德米德警官在尋找失蹤者的過程中受到的影響描寫得異常真實。
雖然當時哈利還有四年半才能退休,但閱讀退休女警官的故事並不能讓他得到消遣——尤其因為書中強調,哪怕退了休,麥克德米德警官還是按照警察的方式思考。
她成為那兩個永遠失蹤的美國男孩的囚徒,甚至做不到毀掉照片,儘管她知道那些孩子再也找不回來了。「總有一天她會鼓起勇氣毀掉它們的,她想。」(這是小說的最後一句話。)
她想?哈利想。就這樣?只是想想而已?媽的!這算什麼結尾?鬱悶得睡不著的哈利盯著作者的照片,發現根本看不清作者的模樣。他的心情更壞了,為什麼她要把臉側過去,還一直戴著帽子?帽子最讓他生氣,用筆名也就罷了,怎麼還要遮遮掩掩,她是罪犯嗎?
艾麗斯·薩默賽特模糊的側臉讓哈利想起了他那位消失的證人——他也沒有好好看過她的臉。自然,他注意到了她的胸,而且發現她全身上下都透著警覺,但他印象最深的是,她會觀察每一樣東西。這是他被她吸引的一部分原因。哈利知道,他想見她,不僅因為她是證人,還因為她是那種他想要認識的女人。
1991年4月,阿姆斯特丹的報紙刊登了殺害妓女的兇手落網的新聞,然而聽說兇手即將病死,人們興趣大減。梅瑟利再也沒有走出蘇黎世大學醫院,當月他就死了。害死八名妓女的連環殺手本應造成轟動,然而這件事只佔據了不到一星期的報紙頭條,五月底的時候,它已經完全從公眾的視線中消失了。
新聞報出來的時候,露絲·科爾的荷蘭出版商馬丁·舒霍頓正在義大利博洛尼亞參加兒童書展(義大利人並不重視這條新聞,因為被殺的妓女中沒有義大利籍的)。每年馬丁都會從博洛尼亞到紐約去,因為兩個兒子已經成人,現在西爾維婭也會和他一起到這兩個地方去。馬丁和西爾維婭錯過了羅伊案件告破的新聞,因此露絲也無從得知結果,她一直以為鼴鼠人仍舊逍遙法外——在某個角落裡伺機而動。
四年半後,1995年秋天,五十八歲的哈利·胡克斯特拉即將退休,在斯普伊街的安臺農書店裡,他發現了露絲·科爾的新作,立刻買了一本。
「她也該出新小說了。」哈利對女店員說。
安臺農書店的所有店員都認識哈利,知道他喜歡露絲·科爾,而且經常在店裡八卦哈利在書店挑書時的豔遇,據說他的大部分女友都是在書店認識的。安臺農的店員也喜歡逗他,比如明知他喜歡讀旅遊書和小說,卻表示懷疑他來書店的目的不只是為了書。
哈利買了《我的最後一個壞男友》的英文版,這本書的荷蘭語版本名字很可怕——mijnlaatsteslechtevriend。收錢的女店員雖然年紀不大,知道的卻很多,她告訴哈利為什麼作者用了五年才寫完這本看起來不是很長的小說:「這是她第一本第一人稱視角的小說,而且我知道她幾年前生了個孩子。」
「我不知道她結婚了。」哈利說。他更仔細地看了看露絲的照片,她看上去不像已經結婚了,他想。
「後來她丈夫死了,大約一年前。」店員說。
這麼說,露絲·科爾是個寡婦,哈利想。他研究著書封上的照片:沒錯,她看上去更像寡婦,她的一隻眼睛裡有種悲傷的神色,如若不然,那就是眼睛裡有什麼缺陷。她警覺地盯著鏡頭,比起悲痛,焦慮似乎是她更本能的反應。
露絲·科爾先前寫過一本關於寡婦的書——現在她也成了寡婦!哈利巡警想。
他認為,大部分作者的照片都很彆扭,因為明顯是擺拍的。作者的手從來不知道該往哪兒放,許多人要麼雙手緊扣,要麼抱著胳膊,要麼揣在口袋裡,或者託下巴、撓頭髮。其實他們可以自然而然地把手擱在身體兩側或者膝蓋上,哈利想。
作者照片的另一個問題是,只會出現作者的頭部和肩膀,哈利還想看看作者的身材如何。拿露絲·科爾來說,你甚至連她的胸都看不到。
到了休息日,哈利常會離開阿姆斯特丹,到斯普伊街的咖啡館坐著讀書,但對於露絲·科爾的書,他更喜歡在家裡讀。
露絲·科爾的新書外加兩天的假期,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愜意的事呢?
讀到年長的女作家和年輕男人的部分,哈利覺得挺失望。他五十八歲了,不想看三十多歲的女人和小夥子亂搞,但故事以阿姆斯特丹為背景,他又非常感興趣。當他讀到年輕人說服女作家付錢給妓女看她接客時,哈利巡警眼前一亮。「那是個紅色的房間,落地燈上扣著猩紅色的燈罩。」露絲·科爾寫道,哈利知道她寫的是哪裡的房間。
「我很緊張,以至於什麼都做不了,」露絲·科爾寫道,「甚至沒能幫妓女把鞋子的尖頭擺到外面。我只拿起一隻鞋,然後立刻把它丟掉了。妓女怪我給她添麻煩,讓我躲在簾子後面,然後把鞋子在我腳兩旁擺好。我猜我的鞋一定在微微地動,因為我在發抖。」
哈利想象得出她發抖的樣子。合上書之前,他把這一段標註出來,他可以明天再讀。現在已經很晚了,不過那又怎麼樣?他明天休息。
哈利巡警騎著腳踏車,以破紀錄的速度從阿姆斯特丹西區來到老城區,其間他只停下來找了一把剪刀,把露絲·科爾的照片從書封上剪了下來,肯定有人記得他的證人長什麼模樣。
他首先找到那兩個迦納胖女人。把露絲的照片給她們看時,哈利不得不提醒她們,這可能是那個美國來的神秘女人,曾經在街上問她們來自哪裡的那位。
「都過去那麼長時間了,哈利。」其中一個女人說。
「五年了,」他說,「是她嗎?」
兩個妓女盯著照片。「又看不見胸。」一位妓女說。
「沒錯,那個美國女人的胸很大。」另一位表示。
「是她嗎?」哈利又問了一遍。
「五年了,哈利!」第一位說。
「沒錯,時間太久了。」另一位說。
哈利又找到年輕的泰國妓女,那個老一點的妓女在睡覺,但他更相信年輕妓女的判斷力。
「是她嗎?」他問。
「可能是吧,」泰國妓女慢條斯理地說,「那個男孩我倒是記得更清楚。」
兩個穿制服的年輕警察正在葛迪能街制止厄瓜多異裝癖男妓鬥毆,他們總喜歡打架,再過一年他們就被驅逐出境了。(幾年前,他們是被法國人驅逐過來的。)
看到哈利巡警,年輕警察似乎挺吃驚,他們知道他今晚不執勤,但哈利告訴他們,他有點事要辦,得找那個胸部硬得像石頭、小得像棒球的男妓談談。看到露絲·科爾的照片,厄瓜多男妓長嘆一聲。
「你看不到她的胸,真是太可惜了——她的胸簡直完美。」他告訴哈利。
「這麼說就是她了——你確定嗎?」哈利問他。
「她看上去變老了。」男妓失望地說。
她當然變老了,哈利知道,而且她還有了孩子,她丈夫死了,有許多原因會導致露絲·科爾相貌變老。
哈利找不到那個挎著露絲把她領出小巷的牙買加妓女,就是那個說露絲身材矮小、右臂卻很強壯的女人。她會不會愛好某種運動?哈利想。
牙買加妓女有時候會突然失蹤一星期,她生活的另一面也許經常給她找麻煩,也許麻煩來自牙買加,但這沒有關係——哈利不需要見她。
最後,他把腳踏車停在貝爾格街,等待安妮可結束接客。羅伊在遺囑中把她的小房間留給了安妮可,這大概有助於她遠離海洛因,但從租客變成房東之後,安妮可已然越吃越胖,再也穿不上皮背心了。
「我要進來。」哈利告訴安妮可,雖然他一般都會站在街上和她說話,他從來不喜歡安妮可身上的味道,而且現在很晚了,收工前的安妮可會散發出更加可怕的氣味。
「有事嗎,哈利?」超重的年輕妓女問,「你的事還是我的事?」
哈利給她看露絲的照片。
「是她。她是誰?」安妮可問。
「你確定?」
「當然確定——就是她,可你問這個幹什麼?你們已經抓住兇手了。」
「晚安,安妮可。」哈利說,但他剛出門就發現腳踏車被偷了。這點小失望僅僅相當於找不到牙買加妓女,有什麼大不了的?他明天休息,有足夠的時間讀完露絲·科爾的新書,再買一輛新腳踏車。
阿姆斯特丹一年發生的兇殺案不會超過二三十起,大部分和外國人有關,但警察在運河裡撈屍體的時候,還會順便撈上來幾百輛腳踏車,所以哈利根本不在乎丟腳踏車的事。
辛格街的布萊恩酒店附近出現了一些櫥窗妓女,她們是非法打工的,但哈利今天不執勤,沒去管她們,直接走進布萊恩酒店,請前臺幫他叫計程車。
未來的一年裡,警方會打擊非法打工者,紅燈區很快會出現許多空櫥窗,或許荷蘭女人會回到櫥窗裡工作,但那時哈利就退休了——再也不關他的事了。
回到公寓,哈利點燃臥室的壁爐,他等不及要讀完露絲·科爾的小說。他用透明膠帶把露絲的照片粘在床邊的牆上,在爐火旁通宵閱讀,偶爾下床新增柴火。在搖曳的火光中,露絲焦慮的面孔看上去比在小說封底時還要生動。他彷彿看到她邁著運動員般的堅定步伐,警惕地觀察整個紅燈區,他則饒有興味地在她身後。她的胸很漂亮,哈利記得。
他的朋友被殺害五年後,哈利巡警終於找到了目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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