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絲必須專心開車,所以這一次她沒有像往常那樣跟父親打聽托馬斯和蒂莫西的事,等他們快到法拉盛草原的時候,特德才毫無預警地開始對她講述兩個兒子的故事,而且敘事方式和當年他給埃迪·奧哈爾講故事時一模一樣——特德·科爾是第三人稱,似乎他本人只是故事裡的一個不起眼的小角色。
講到他和瑪麗恩喝了很多酒,所以只能由托馬斯開車——因為他是唯一頭腦清醒的人——的時候,特德指揮露絲離開超車道,換到最右邊的車道。「你得從這兒上中央公園大道,露西。」他漫不經心地說,雖然不得不以非常快的速度變道,但她還是設法做到了這一點,謝伊體育場很快便出現在右側的視野中。
講到他和瑪麗恩爭論在哪裡左轉彎最好的時候,特德又中斷了講述,指揮露絲開上北大道,穿過皇后區。
她知道堵車時的走走停停會使這輛老沃爾沃引擎過熱,但當她提出這個問題時,特德卻說:「掛空擋就行,露西,開不動的時候你就掛空擋,踩住剎車,儘量鬆開離合器,記得觀察後視鏡。」
這時她已經哭了起來,因為特德講到了鏟雪車撞上了汽車,她母親知道托馬斯死了,但不知道蒂莫西也死了,瑪麗恩一直問特德蒂莫西是不是沒事,特德沒法告訴她真相——只能看著蒂米死去,說不出話來。
他們穿過皇后區大橋,進入曼哈頓,這時特德正講到蒂莫西的左腿——鏟雪車把他的大腿切成兩半,當他們試著移走屍體時,必須把腿留在原地。
「我看不見路了,爸爸。」露絲告訴他。
「嗯,也沒有地方停車,對嗎?」特德問她,「你只能向前開,不是嗎?」然後他繼續給她講瑪麗恩是如何發現她哥哥的鞋的。(「噢,特德,看——他會需要這隻鞋的。」瑪麗恩說,並沒有注意到蒂莫西的鞋仍然連著他的腿……)
露絲沿著第三大道朝上城區開去。
「我會告訴你什麼時候拐到公園大道上去,」父親告訴她,「公園大道上有個地方的聖誕裝飾特別漂亮。」
「我哭得太厲害,看不清前面的路,爸爸。」露絲再次告訴他。
「但這是考試,露西,考驗的就是當你沒有地方停車——或者沒辦法停車的時候,能不能找出一條路來繼續向前開,明白嗎?」
「明白了。」她說。
「所以,」她的父親說,「現在你什麼都知道了。」
露絲後來才意識到,她還通過了父親沒有提到過的一項考驗:她始終沒有看他,彷彿副駕駛座上根本沒有人,他父親講述整個故事的過程中,露絲一直盯著路面和後視鏡。這也是考試的一部分。
1969年那個11月的夜晚,她父親讓她開上公園大道,一路上對那裡的聖誕裝飾評頭論足,到了第八十幾街,他指揮她拐進第五大道,來到大都會博物館對面的斯坦霍普酒店,這是她第一次聽到大都會博物館的旗幟在風中劈啪作響,特德讓她把車鑰匙交給門童,他的名字叫曼尼,令露絲印象深刻的是,門童認識她父親。
不過,斯坦霍普酒店裡的人都認識她父親,他一定是常客,這就是他帶女人鬼混的地方!露絲意識到。「要住就住在這裡,露西,如果你負擔得起的話,」她父親告訴她,「這是家很好的酒店。」(從1980年開始,她就能負擔得起了。)
那天晚上他們去了吧檯,但她父親改了主意,沒喝波特酒,而是點了一瓶上好的波馬特酒代替,他喝光整瓶酒的時候,露絲還在喝濃縮咖啡,因為她知道自己還要把車開回薩加波納克,他們在酒吧坐著,露絲恍惚覺得她還在握著方向盤,雖然在酒吧裡可以看她父親——只有開車時不能看他——但她還是沒法去看他,好像他還在對她講述那個可怕的故事似的。
午夜過後,特德指揮她開上麥迪遜大道,來到第九十幾街之後,又叫她往東拐,沿羅斯福路上三區大橋,然後由中央公園大道到長島高速路,之後她父親就睡著了,露絲記得她可以在馬諾維爾出口下高架橋,所以不用叫醒父親,問他回家的路。
路上的車幾乎全是回紐約度假的——頭燈不停地刺激著她的眼睛——同向的車道則空空蕩蕩,她幾次把油門踩到底,想看看這輛老沃爾沃究竟能跑多快,結果兩次達到了時速八十五英里,一次九十英里,然而這樣的速度會導致車身前部震動,所以她大部分時間都保持限速,想著哥哥們死去的經過——尤其是她母親想要撿回蒂米的鞋子的那一段。
汽車穿過布里奇漢普頓的時候,她父親才醒。「你怎麼沒走小路?」他問。
「我喜歡讓那些燈照著,別的車的頭燈。」露絲說。
「哦。」她父親說,似乎又睡著了。
「那是隻什麼鞋?」露絲問。
「那是隻籃球鞋,蒂米最喜歡的。」
「高幫的?」她猜測道。
「對。」
「明白了。」露絲拐上撒格大街,雖然那時沃爾沃四周沒有別的車,露絲還是開啟了轉向燈,在距離轉彎處還有五十碼的地方,她就讓轉向燈閃了起來。
「開得很好,露西,」她父親說,「假如你遇到比今晚還糟糕的情況,我相信你也不會忘記學到的東西。」
從泳池裡上來時,露絲全身發抖,她知道應該先熱身再和斯科特·桑德斯打壁球,但回憶學車的過程和《格雷厄姆·格林傳》已經讓她的心情低落下來,雖然並非諾曼·謝利的錯,但這部傳記寫到了一個令她反感的轉折點,謝利先生相信,格雷厄姆·格林小說裡的每一個主要人物都在現實生活中有對應。接受《泰晤士報》採訪時,格林本人曾告訴v.s.普利切特「我不能發明人物」,然而,在同一個採訪中,雖然承認他的人物是「真人的混合體」,格林卻否認他筆下的人物是根據現實創造的。「真人太受限制了,會被想象中的人物排擠的……」可謝利先生卻用了大量篇幅討論「真人」。
露絲尤其為格林早年的感情生活難過,他的傳記作者說,他把「難以自拔的愛」獻給了最終成為格林妻子的那位「狂熱的天主教徒」,而這正是露絲對於喜歡的作家所不想知道的一面。「作家的心中有一塊碎冰。」格林在《一種人生》中寫道,但在年輕的格雷厄姆寫給未婚妻薇薇安的日常信件中,露絲卻看到一個被迷得神魂顛倒的男人在以她熟悉的可悲方式追求女人。
露絲就從來沒有因為愛情神魂顛倒過,也許她不情願接受艾倫的求婚是因為她知道艾倫被她迷得神魂顛倒。
《格雷厄姆·格林傳》讀到第338頁的時候,她沒有接著往下讀,這裡是第二十四章的開頭,章節名稱是「終於結婚了」,可對露絲而言,停下不讀是個遺憾,因為如果她堅持讀到這一章的末尾,她對格雷厄姆·格林及其新娘的印象可能會產生些許改觀,當兩人終於結婚並且去度蜜月的時候,薇薇安交給格雷厄姆一封沒有拆開的信,信是她母親給她的,據說裡面寫的是「性行為指導」,但薇薇安沒看就給了格林,而他讀了之後立刻把信撕了,所以薇薇安從來沒有讀過信的內容,如果讀到這裡,露絲大概會欣賞格林夫人的果決和自信——相信自己無須母親的建議就能應付各種人生問題。
那為什麼這一章的標題「終於結婚了」讓露絲鬱悶了呢?是因為她想起自己也逃不過婚姻的掌控嗎?無論如何,露絲·科爾絕對不會寫出這種標題,甚至連讀也不想讀。
露絲覺得還不如重新讀讀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說,她確定自己再也不想知道任何有關格林本人的事情,她又想起漢娜指出的她「最喜歡的主題」——不知疲倦地分析「真實」與「虛構」的關係,然而單是想起漢娜這個人也會把她送回眼下的情境中。
她不想讓斯科特·桑德斯看到她光著身子坐在泳池裡,至少不是現在。
她走進屋裡,穿上打壁球的乾淨衣服,在短褲的右前口袋裡裝了一些爽身粉,這是為了讓握球拍的那隻手保持乾燥光滑,不會磨起水泡。她冰好了白葡萄酒,又把米放進電飯鍋——過一會兒只需要按下按鈕,還擺好了飯廳的桌子,準備了兩個人的餐具。
最後,她爬到穀倉二樓,先做拉伸,接著開始練球。
她的練習節奏很簡單:朝牆壁打四個正手球,然後打響聲板;四個反手球,再打響聲板,打響聲板需要低瞄,每次她都非常用力,讓響聲板發出很大的聲音,但在實際的比賽中,露絲很少擊中響聲板,也許在艱難一些的對決中,她偶爾能擊中一兩次,然而她希望斯科特·桑德斯過來的時候聽到她擊中響聲板的聲音,他或許會想:對於一個所謂的非常優秀的球員來說,她的確能經常擊中響聲板,然後等他們開始比賽,他會驚喜地發現露絲幾乎打不到響聲板。
每當有人爬到穀倉二樓的球場,練球的人一定會感到樓板發顫,當露絲產生這種感覺時,她已經多打了五個球——第五次還擊中了響聲板,她可以輕鬆地連續扣殺五次,同時小聲咒罵:「爸爸和漢娜·格蘭特!」
斯科特用他的球拍敲了兩下壁球場的門,然後小心翼翼地推開了門。「你好,」他說,「希望你不是因為要和我打球才練習的。」
「噢,只是練一小會兒而已。」露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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