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1990年秋天

獨居的一年 約翰·歐文 第1頁,共2頁

四十八歲的埃迪

九月的某個星期一傍晚,天下著雨。埃迪·奧哈爾渾身僵硬地站在紐約運動俱樂部酒吧間的吧檯前,他已經四十八歲了,原先的深棕色頭髮多半變成了銀灰色。他正趴在臺面上讀著什麼,一大縷頭髮不時滑下前額,擋住眼睛,他只好伸出梳子齒一樣的細長手指,不停把頭髮向後攏。埃迪出門從不帶梳子,頭髮總像剛洗過一樣,蓬鬆狂野,其實,他整個人從頭到腳,也就是髮型還有點野性。

埃迪又高又瘦,無論坐下還是站著,都會不自然地挺起肩膀,他幾乎像個軍人,總是刻意地挺直身體:因為他常年遭受下背部疼痛的困擾。他剛剛和一個叫作吉米的禿頂矮個男人連打三場壁球,三次都輸給了吉米。埃迪永遠記不住吉米姓什麼,只知道他已經退休——傳言說他已經七十多了——而且每天下午都來紐約運動俱樂部,等著和那些被球友放鴿子的年輕壁球玩家臨時湊對打球。

正在喝健怡可樂(他只喝這玩意兒)的埃迪以前就輸給過吉米,自然,他也被人放過鴿子。他在紐約有幾個親近朋友,但沒人玩壁球。三年前(1987年)他才成為這個俱樂部的會員,那一年他出版了自己的第四部小說《六十次》。雖然這本書評價不錯(也有點不溫不火),但俱樂部會籍委員會之中唯一讀過它的那位成員卻沒有被打動,該委員會的另一位成員私下告訴埃迪,他被批准入會的原因,不是因為他的那些小說,而是他的姓氏。(自創立以來,紐約運動俱樂部有過許多姓奧哈爾的會員,不過沒有一個是埃迪的親戚。)

儘管覺得俱樂部是在挑三揀四,埃迪還是樂於成為會員:來紐約的時候,在這裡打發時間可以省錢。自他的第三本小說《離開長島》出版,近十年來,埃迪經常到紐約來——但可能只待一兩天。1981年,他在布里奇漢普頓買下自己的唯一一處住房,距特德·科爾在薩加波納克的房子五分鐘車程。雖然已經在薩福克縣做了九年的納稅居民,埃迪一次都沒有開車從特德在帕森尼奇路的家門口經過。

埃迪的房子在楓樹路,附近就是布里奇漢普頓的火車站,趕火車的時候不用開車,走過去都來得及,可他很少坐火車。埃迪討厭火車,火車每天都從他家旁邊的鐵道上開過去,他有時甚至覺得自己就住在一列火車上。房地產經紀人也親口向他承認,楓樹路這個地段的房子唯一的優點就是實惠,出租也容易。埃迪討厭七八月份待在漢普頓,索性到了夏天就把房子短期租出去,結果賺到不少的租金。

有了寫書和夏天出租房子的收入,埃迪可以每個學年只教一個學期的課。他常年走馬燈一般在各大高校擔任駐校作家,同時出席形形色色的作家會議,每到夏季還得尋找租金比出租布里奇漢普頓的住宅便宜的臨時住處。然而埃迪從不抱怨自己的處境,駐校作家圈的人都喜歡他,因為他從不和學生亂搞,至少不會選擇比他年紀小的學生。

埃迪·奧哈爾沒有違背三十二年前他對瑪麗恩發表的宣言,他從來沒睡過與自己同齡或比自己年輕的女人。許多參加作家年會的寫作班學生都是年紀比較大的女性——離婚婦女和寡婦,視寫作為心理治療——沒人覺得這些女性天真無辜,或者在遭受駐校作家性騷擾的時候需要得到保護。另外,就埃迪而言,總是大齡婦女先騷擾他,因為人們都知道他好這一口。

所以,埃迪幾乎從不樹敵。也就是在感覺自己被他寫到的時候,某些大齡婦女才會生氣,可她們只是誤把埃迪小說中的老女人當成了自己,他不過是借用了她們的身體、頭髮、姿態和表情等特徵。埃迪筆下的每個年輕男人對年長女性的永恆愛慕,都是他對瑪麗恩的迷戀的投射,曾經滄海的他再也沒有遇到能與瑪麗恩相提並論的女人。

出於小說家的職業習慣,他自然會借鑑大齡婦女們衣食住行的細節,比如有時會把她們客廳裡的沙發「搬」到小說裡,有一次,他把一位獨居的圖書管理員的床單和枕套上的玫瑰花圖案寫進了小說,但沒有寫到她本人。(確切地說,他只借用了她左胸上的一顆黑痣。)

就算得罪了少數堅持認為被他寫進了四本小說中的一本或幾本的老女人,埃迪仍然和很多大齡婦女成為長久的朋友——包括曾經和他睡過的若干位。一個女人曾經告訴他,她不信任那些願意和前女友繼續保持友誼的男人,言外之意一定是,埃迪算不得她的前男友,或者只能稱得上一個「好人」。埃迪·奧哈爾早就不在乎做「純粹的好人」,不計其數的女人對他說過,當好人沒有什麼不好。(她們表示,因為好人實在太少,物以稀為貴。)

埃迪再次把擋住右眼的頭髮撥開,抬起頭來,藉著陰雨的黃昏朦朧的天光,端詳酒吧間鏡子中的自己:神色疲憊的高個子男人,現下這一刻,他的自信降到最低點,比身高矮出一大截。他把注意力轉回櫃檯上的手稿,呷了一口健怡可樂。稿子是打出來的,接近二十頁紙,他用紅筆在上面做了許多修改。埃迪稱紅筆為「老師的最愛」。手稿第一頁上還有他剛才記下的與吉米三局球賽的比分:15-9、15-5、15-3。每次慘敗給吉米,他都覺得彷彿再次輸給了特德·科爾。埃迪算了算,特德現在應該快八十歲了,跟吉米年齡差不多。

住在布里奇漢普頓的九年裡,他是故意不從特德家門口經過的,而布里奇漢普頓楓樹路和薩加波納克的帕森尼奇路相隔很近,要想一連九年都繞著帕森尼奇路走,必須每次出門都小心謹慎。令埃迪吃驚的是,他從來沒在雞尾酒會或布里奇漢普頓的iga超市偶遇過特德——他應該(卻沒有)猜到,科爾家的購物由肯奇塔·戈麥斯(她現在也應該快八十了)全部包辦,特德從來不自己買東西。

至於為什麼雞尾酒會上沒有特德的影子:因為埃迪和特德是兩代人,兩人參加的根本不是同一種雞尾酒會。此外,儘管特德·科爾的童書仍有很多讀者,他本人(七十七歲)的知名度卻在不斷下降——至少在漢普頓地區是這樣。想到特德不如他的女兒有名,埃迪覺得很高興。

然而,就算特德·科爾的名氣溜走了,對埃迪來說,他在壁球方面的霸權——尤其是在地勢奇崛的穀倉球場比賽時——卻和吉米一樣難以撼動。1990年的秋天,雖然已經七十七歲,特德還是能像1958年夏天那樣完敗埃迪。因為埃迪的球技實在太爛了,動作笨拙遲緩,從來預估不出對手的球路,接球很慢,還經常接不住,即便接到了,也不得不匆忙打出去。他相對最拿手的是高吊球,可到了特德的穀倉裡卻沒有用武之地——穀倉的天花板比標準壁球場低,距地面不足十五英尺。

露絲的球技在埃克塞特男子壁球隊排第三,已經算是高手,然而到了他父親的主場——氣得人乾瞪眼的穀倉球場——卻只能鎩羽而歸,高吊球同樣是她的必殺技。1990年秋天,露絲三十六歲,她回家的唯一動力就是趁父親還沒死,在他的穀倉裡打敗他。可七十七歲的特德·科爾硬是一點要死的跡象都沒表現出來。

中央公園南街和第七大道的拐角處,雨點傾瀉在紐約運動俱樂部門口乳白色的遮陽篷上,如果埃迪知道已經有很多會員在那裡排成長龍等候計程車,他會很早之前就離開酒吧間過來排隊,可他一直在重讀和修改冗長凌亂的稿件,只擔心發言稿準備得不好,卻不曉得更應該擔心的是自己或許會遲到,甚至遲到很久。

埃迪身在五十九街和第七大道的交叉口,目的地「92y」位於九十二街和列剋星敦大道的交叉口,步行過去當然太遠——天還下著雨,他既沒穿雨衣,也沒帶雨傘。他早該料到紐約的雨天計程車是多麼搶手,尤其在傍晚的交通高峰期,但他一直擔心發言稿有瑕疵,忘記了這回事,埃迪總是受到失敗主義傾向的折磨,現在他恨不得自己當時沒有信口答應在今天的活動上發言。

他悲哀地想,我算老幾,竟然給露絲·科爾做引言人?

酒保把埃迪從過度的擔心中拉回了現實,他問:「再來一罐健怡可樂,奧哈爾先生?」埃迪看了看手錶。如果瑪麗恩在此時此刻走進酒吧間,看到他的表情,一定會覺得這位前情人還像十六歲那樣喜歡擺出一張苦瓜臉。

現在是晚上七點二十,埃迪希望在十分鐘內趕到92y,乘計程車到列剋星敦大道和九十二街的交叉口至少需要十分鐘,前提是他一踏出俱樂部大門,立刻逮到一輛計程車,可他不得不和一群牢騷滿腹的會員一起排隊候車。乳白色的遮陽篷上,雨水流過血紅色的俱樂部標誌——一隻帶翅膀的腳——不停滴落。

埃迪晃了晃手中笨重的棕色公文包,裡面是他的幾本書和發言稿。如果繼續在這兒等計程車,勢必會遲到。他做好了全身溼透的準備,其實就算不淋雨,他的衣著也像大學教授中常見的那樣不修邊幅,雖然他按照俱樂部的規定穿了西裝,打了領帶,而且從小就在以正裝和領帶為主流的環境中長大——他畢竟是個埃克塞特人——俱樂部的門衛卻總是盯著他的衣服看,好像他違反了這裡的著裝要求似的。

埃迪無計可施,只好沿著中央公園南街跑了起來,恰在此時,雨勢增強,傾盆而下。他隱隱盼望能在跑到聖莫里茨酒店和廣場飯店門口的時候,發現一大串等候客人的計程車,然而,現實情況卻是,兩個酒店門口各有一大串等候計程車的客人。

埃迪衝進廣場飯店,直奔前臺,請服務員幫他換零錢——他拿出的是一張十美元紙幣,能換很多零錢,他打算到麥迪遜大道搭公車。可還沒等他咕噥出自己的意圖,前臺的女人就問他是不是本店的客人,有時候埃迪能自然地隨口說謊,但當他特別想說謊的時候,卻說不出來了。

「不,我不是客人——我只是需要坐公交車的零錢。」他老實承認。女人搖搖頭。

「如果你不是客人,我會惹上麻煩的。」她說。

他只得沿著第五大道跑到六十二街,拐上麥迪遜大道,尋到一處咖啡館,準備進去買一罐健怡可樂,然後就能得到些零錢。他把健怡可樂留在了收銀臺,還有一筆(與出售給他可樂的舉手之勞相比)大方得誇張的小費,可收銀臺後面的女人卻認為小費太少,她覺得,除了賣給埃迪可樂,她還要費事幫他把可樂處理掉,這要求太過分,簡直不可理喻。

「你是來找麻煩的吧!」她在埃迪身後吼道。找給埃迪那麼多零錢,她顯然很不痛快。

埃迪在雨中等候麥迪遜大道的公交車,他已經溼透了,而且遲到了五分鐘。現在是七點三十五分,活動八點開始。露絲·科爾讀書會的組織者希望埃迪和露絲在後臺見個面,聊聊天,「互相瞭解一下」,而不是「重新瞭解」,至少埃迪和露絲不會這麼說。(如何通過三十六歲的成年人「重新瞭解」昔日的四歲小女孩呢?)

等公交車的其他人都知道,要離馬路遠一些,可埃迪就站在馬路牙上,公交車還沒停穩,就已經把排水溝裡的髒水濺到他的前胸和肚子上。現在他不僅渾身溼透,而且髒亂不堪,公文包的底部也濺了許多髒水。

埃迪準備送露絲一本他簽了名的《六十次》,儘管這本書三年前就出版了,如果露絲願意讀,肯定早就讀過。埃迪經常想象特德·科爾會如何對他女兒評價《六十次》,「一廂情願」,他可能這樣說,或者「純粹是誇張——你媽媽根本不認識這個人」。其實,特德對露絲說的話更有意思,而且一點都沒說錯。他的原話是:「這個可憐的孩子怎麼也忘不了和你媽媽上床那件事。」

「他已經不是孩子了,爸爸,」露絲說,「我都三十多歲了,埃迪·奧哈爾應該四十多了吧?」

「他還是個孩子,露西,」特德告訴她,「埃迪永遠都長不大。」

確實,掙扎著擠上麥迪遜大道的公交車的時候,多次受到苦惱和焦慮折磨的埃迪就像一個四十八歲的大男孩。他站在車門口磨磨蹭蹭,不知道該給多少車費,而且,雖然他的褲袋裡鼓鼓囊囊裝著一大把零錢,但褲子太溼,每次只能掏出一個鋼鏰,惹惱了司機。站在他身後的人——大部分都被他擋在車門外淋雨——也對他沒有好臉色。

然後,他又往外倒公文包裡的髒水,水流到一個不懂英語的老人的鞋面上,積成褐色的水坑,埃迪不明白老人和他說了什麼,也不知道對方使用的是哪種語言。車廂裡亂鬨鬨的,司機偶爾嘟囔幾句,但埃迪根本聽不清楚,不知道他說的是街道名、即將抵達的站名,還是後面幾站的名稱。

他之所以聽不清司機報站,是因為靠過道的一處座位上坐著個年輕的黑人,腿上擱著一臺巨大的行動式收錄機,喇叭里正大聲播放一首淫蕩下流的歌曲,響徹整個車廂,埃迪就能聽明白一句反覆唸叨的歌詞,大概是:「你能看清狗屁的真相,哥們兒,如果她就坐在你的臉上?」

「對不起,」埃迪對年輕人說,「你不介意把聲音關小點兒吧?我聽不清司機說話。」

年輕人露出迷人的微笑,說:「我聽不清你說什麼,哥們兒,因為這個盒子太他媽能吵吵了!」

不知是出於緊張還是真正的心領神會,周圍的幾個乘客笑起來。埃迪往鄰座的一位中年黑人婦女那邊傾傾身子,用手掌抹了抹窗玻璃上的哈氣,這樣也許就能看到他想去的那個交叉口。可他笨重的棕色公文包——肩帶和他的衣服一樣溼——從肩膀上滑下來,擊中了中年婦女的臉。

溼漉漉的公文包把女人的眼鏡都砸掉了,幸運的是,她併攏膝蓋,夾住了眼鏡,可動作太猛,一隻鏡片脫框而出。她茫然地抬頭看著埃迪,似乎已經被失望和悲哀刺激得精神錯亂了。「你為什麼要找我的麻煩呀?」她問。

轟然作響的《真相與坐臉之歌》應聲而止,過道對面坐的年輕黑人一下子站了起來,掛在胸前的大收錄機像一塊巨石。

「那是我媽。」黑人少年說,他個子不高——頭頂只到埃迪的領帶結——可脖子和埃迪的大腿一樣粗。「你為什麼要找我媽的麻煩?」強悍的年輕人問。

自從離開紐約運動俱樂部,埃迪這是第四次聽到「麻煩」這個詞,這也是他從來沒打算住在紐約的原因。

「我就想看看到站了沒有——我下車的站。」埃迪說。

「你現在就下去吧。」野蠻的男孩告訴他,說著拉了一下訊號繩。公交車來了個急停,埃迪沒站穩,公文包再次滑下肩膀,不過這回沒砸到人,因為他兩隻手緊緊抓住了它。「就這兒,快下去。」矮胖的年輕人說。他母親和另外好幾個乘客都表示贊同。

哦,好吧,埃迪邊下車邊想——說不定已經快到九十二街了。(他目前在八十一街。)公交車繼續開動之前,他聽到有人說:「可走了!」

幾分鐘後,埃迪來到八十九街,沿著這條街跑到公園大道的東側時,瞥見一輛空計程車,他沒有多想——現在只需向東跑一個街區,再向北經過三個街區,就到了目的地——就攔下車,鑽了進去,告訴計程車司機去哪裡。

「九十二街和列剋星敦大道交叉口?」司機說,「天哪,你應該走過去——反正你都已經淋溼了!」

「可我遲到了。」埃迪虛弱地辯解道。

「人人都會遲到。」司機說。車費少得可憐,埃迪想把一口袋零錢都給司機作為補償。

「老天!」司機喊道,「我要這麼多零錢幹嗎?」

至少他沒說「麻煩」這個詞,埃迪邊想邊把零錢塞進外套口袋,他錢包裡的紙鈔都是溼的,計程車司機也嫌棄。

「你比遲到和淋雨還糟糕,」司機告訴埃迪,「你他孃的就是麻煩的化身。」

「謝謝。」埃迪說。(薄荷·奧哈爾曾經告訴兒子一條哲理:千萬別瞧不起他人對你的稱讚,你可能還不如人家誇的那樣好。)

就這樣,渾身泥水的埃迪·奧哈爾走進92y,來到穿梭在前廳擁擠的人群中收票的年輕姑娘面前。「我來參加讀書會。我知道有點晚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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