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夏天的第一個月,露絲和作家助理很少碰面。他們不會在科爾家的廚房裡遇到,主要是因為埃迪不在那裡吃飯。而且,儘管四歲的露絲和作家助理同住一座房子,但他們的就寢時間差異很大,臥室也相隔甚遠。早晨埃迪還沒起床,露絲就已經和她母親或父親吃完早飯了。等埃迪睡醒,露絲的三個保姆中的第一個早就到了,瑪麗恩已經開車送露絲和保姆去了海灘。如果天氣不好,不適合去海灘,露絲和保姆就在育兒室或起居室裡玩,這座大房子的起居室根本沒人用。
埃迪·奧哈爾沒住過這麼大的房子,覺得很不習慣,他出生後就住在埃克塞特教工宿舍的一套小公寓裡,後來他們家搬進一所比小公寓大不了多少的獨立住宅。但特德和瑪麗恩的分居——他們從來不在同一座房子裡過夜——讓他更不習慣(也讓他猜了又猜)。父母的分居對露絲而言也是個神秘的新改變,同樣面對如此奇怪的現狀,四歲的孩子適應起來絲毫不比埃迪容易。
無論科爾夫婦的分居對露絲和埃迪來說預示著怎樣的未來,那個夏天的第一個月可謂一團糟。只要特德去租來的房子過夜,埃迪次日一早就得開車把他接回來。特德習慣在上午十點前進作坊工作,所以埃迪有時間順路去薩加波納克的便利店買東西、到郵局取信、買兩人份的咖啡和鬆餅。輪到瑪麗恩出去過夜的時候,埃迪還是得取信,但早餐只買他一個人的——特德和露絲早就一起吃過了。瑪麗恩開她自己的車。當不需要跑腿時(經常需要跑腿),埃迪大部分時間都在那座空蕩蕩的出租屋裡幹活。
他的職責比較輕鬆,諸如替特德答覆一部分書迷來信、用打字機重新謄寫那本短得出奇的《不想發出聲音時發出的聲音》之類。每週至少兩次,特德會增刪這本書裡的一兩句話,同時增刪標點——把分號變成破折號,再改回分號。(埃迪認為特德有標點恐懼症。)最好的情況是勉強打出一個字母高低不平的全新段落——特德的打字技術奇差——隨即便用鉛筆修改得亂七八糟。最壞的情況是,第二天晚上這段話就被整個刪除了。
他不會代特德拆信或讀信,他重打的信件都是給兒童讀者的回信,至於給母親讀者回信,特德一向親力親為。埃迪從未見過那些母親的來信,也不知道特德答覆她們的內容。(露絲晚上——而且只在晚上——聽到的父親打字的聲音,往往不是在創作童書,而是給某位年輕的母親寫信。)
為了確保離婚過程有禮有節,準備分道揚鑣的夫婦們經常打著保護孩子的旗號,做出鉅細靡遺的複雜安排。儘管四歲的露絲親眼目睹一個十六歲的男孩騎在她母親的屁股上,她父母卻不曾因為憤怒或仇恨而惡語相向,也不會當著她的面說對方壞話。在結束破裂的婚姻方面,特德和瑪麗恩算是樹立了優雅得體的行為榜樣。而且,雖然租房子這項安排就和他們租來的房子一樣糟糕,但至少露絲不必住在那裡。
根據1958年漢普頓一帶的房地產交易術語,那座出租屋是所謂的「車廂房」。它只有一間臥室,通風不良,建築質量堪憂,配備的傢俱價格低廉,樓下是車庫,能停兩輛車。房子在布里奇漢普頓的布里奇路,與科爾夫婦在薩加波納克的帕森尼奇路上的家宅相距不到兩英里。夜晚,此處完全滿足特德和瑪麗恩隔開一定距離睡覺的要求;白天,作家助理還可以來這裡工作。
車廂房的廚房從沒用來做過一頓飯,廚房裡的餐桌(沒有飯廳)上堆積著沒答覆的來信和沒寫完的回信。這張桌子白天是埃迪的工作臺,晚上在此處過夜時,特德會使用桌上的打字機。廚房裡什麼酒都有,咖啡和茶也不缺,唯獨沒有吃的。客廳(其實是廚房的延伸,沒有隔斷)擺著一臺電視和一張沙發,特德經常看著看著電視上的棒球比賽就歪在沙發上昏睡過去;除非播球賽或拳擊賽,否則他不開電視。瑪麗恩睡不著的時候,會看看深夜電影。
臥室衣櫃裡只有特德和瑪麗恩各自的一套應急換洗衣服。臥室總是不夠暗——天窗上沒有窗簾,還經常漏水。瑪麗恩把一條毛巾釘在天窗上遮光和緩解漏水,但特德一來就會把毛巾扯下來,沒有天窗,他可能不知道何時該起床,因為屋裡沒有表,他還經常把手錶摘下來隨便一扔就睡覺。
打掃科爾家房子的女傭也會打掃車廂房,但只是拿吸塵器吸一遍,換換床單。也許因為車廂房和捕蟹人抓螃蟹——他們一般用生雞肉當誘餌——的那座橋相距太近,這座獨臥公寓裡總有一股家禽和海水的味道。還有,因為房東在車庫裡停著他自己的兩輛車,特德、瑪麗恩和埃迪紛紛抱怨空氣中的機油和汽油味兒持久不散。
瑪麗恩帶過來的托馬斯和蒂莫西的照片,給這個地方提供了聊勝於無的裝飾,照片是從埃迪暫住的科爾家的客房和與之配套的客用浴室(這間浴室也分配給埃迪用)裡臨時取來的。(埃迪並不知道,客房牆上的那幾個空畫鉤是不久以後整座房子出現大批空畫鉤的前兆。他也不會想到,死去的男孩的照片被拿走後在牆紙上留下的暗色方塊,將成為許多年裡他揮之不去的夢魘。)
埃迪的客房和客用浴室裡留下了一些托馬斯和蒂莫西的照片,他會經常看看,看得最多的是一張有瑪麗恩的照片。照片是在巴黎一家旅館的客房裡拍的,房間沐浴在晨曦之中,瑪麗恩躺在老式的羽毛床上,衣著凌亂,睡眼惺忪,不過很開心。她枕著的枕頭上還擱著一隻小孩的光腳,小孩穿著睡褲,只從被子底下伸出一截腿來。床的另一頭還有一隻光腳,按邏輯判斷應該是另一個小孩的,因為兩隻腳的距離比較遠,而且睡褲的花色也不一樣。
埃迪雖不清楚照片中的旅館在巴黎——那裡就是曾經風光無限的伏爾泰堤道酒店,特德去歐洲給法文版《老鼠爬牆縫》做宣傳的時候,科爾一家下榻於此——但他根據異國情調的床和周圍的傢俱猜測,照片是在歐洲拍的,還推斷那兩隻光腳分別屬於托馬斯和蒂莫西,攝影師是特德。
瑪麗恩穿著吊帶背心,在照片中露著兩個肩膀和一條胳膊,雖然胳肢窩只出現了一部分,仍可以看出腋毛剃得很乾淨。照片裡的她至少比現在年輕二十歲——頂多二十出頭,但在埃迪眼裡,她現在也不過二十來歲。(只是沒有那麼開心。)傾斜地流瀉在枕頭上的晨暉讓她的金髮更加耀眼。
托馬斯和蒂莫西的所有照片都經過了放大,一律長十英寸、寬八英寸,而且做過昂貴的亞光處理,鑲在玻璃框中。埃迪會摘下有瑪麗恩出鏡的那幅照片,支在床邊的椅子上,讓照片中她的臉衝著床,然後躺在床上自慰。只要無視那兩隻小孩的光腳,他就能恍惚覺得瑪麗恩在朝自己微笑,當然,如果徹底看不見那兩隻腳,自慰效果會更好,要做到也很簡單:他用膠帶把兩小條便箋紙貼在照片上,遮住兩隻腳。
這項活動成了他每天晚上的儀式。可有天晚上,儀式被打斷了:他剛剛進入狀態,就聽到敲門聲,門沒鎖,門板另一面傳來特德的聲音:「埃迪?你睡了嗎?我看到你還開著燈,我們能進來嗎?」
埃迪慌忙跳起來,忙不迭地套上晾在床邊椅子扶手上的泳褲,泳褲還是溼的,又黏又潮。他旋風般衝進浴室,把照片掛回原來的鉤子上。「請進!」他叫道。開門時他才想起,忘記把照片上的小紙條揭下來了,對,就是擋著托馬斯和蒂莫西的腳的那兩張紙條,而且他沒關浴室門就跑來開了門,現在做什麼都晚了:特德抱著露絲,已經站在客房的門口了。
「露絲做了一個夢,」特德說,「是吧,露西?」
「是,」孩子說,「不好的夢。」
「有張照片,她想來看看它還在不在這兒。我知道她媽媽沒把那張照片帶到另一個房子裡。」特德解釋道。
「噢。」埃迪說,他感覺露絲的目光彷彿穿透了他,直接投射到他身後。
「每張照片都對應著一個故事,」特德告訴他,「露絲知道所有故事——對不對,露西?」
「對。」孩子說,「它在那兒!」她指著掛在床頭櫃上方的那張照片說。照片旁邊就是埃迪亂糟糟的床,床頭椅被他拖到了床邊(為了自慰方便),不在原來的地方了。特德抱著露絲笨拙地繞過床頭椅,靠近了細看那張照片。照片裡,蒂莫西的膝蓋擦破了,坐在一間大廚房的櫃檯上,托馬斯假裝自己是醫生,一手拿著紗布,一手拿著膠帶,饒有興致地研究著弟弟流血的傷口。(當時的)蒂莫西也許比現在的露絲大一歲,托馬斯大概七歲。
「他的膝蓋流血了,但他會沒事的吧?」露絲問父親。
「沒事的——包紮一下就好了。」特德告訴女兒。
「不用縫?不打針?」露絲問。
「不用,露西。繃帶包一下就好了。」
「他只是破了一點點皮,不會死的——對嗎?」露絲問。
「對呀。」特德說。
「不會死。」四歲的小孩重複道。
「說得對,露西。」
「只流了一點血。」露絲盯著照片說。
「露絲今天劃傷了,」特德告訴埃迪,給他看孩子腳跟上的創可貼,「她在沙灘上踩到貝殼了,又做了個夢……」
露絲對膝蓋破皮的故事和照片都感到滿意,便趴在父親肩頭四處張望,突然,浴室裡的什麼東西引起了她的注意。
「腳去哪兒了?」她問。
「什麼腳,露西?」
埃迪的身體已經在朝浴室門口移動,準備擋住他們的視線。
「你幹什麼了?」露絲問埃迪,「腳怎麼啦?」
「露西,你在說什麼?」特德問。他喝醉了,但即使醉了,他還是站得很穩。
露絲指著埃迪。「腳!」她生氣地說。
「露西——不許沒禮貌!」特德告訴她。
「指著人家沒禮貌?」露西問。
「你知道的,」她父親回答,「抱歉打擾你,埃迪。每次露絲要看照片,我們都會給她看。不過,為了不打攪你……她已經有一陣子沒看照片了。」
「你什麼時候想看,就過來看。」埃迪對露西說,她還在怒視著他。
父女倆來到埃迪房間外面的走廊,特德說:「說‘埃迪,晚安’——好不好,露西?」
「腳去哪兒了?」四歲的小孩不依不饒地問埃迪,還一直瞪著他,「你幹什麼了?」
父女倆沿著走廊離開時,特德還在說:「你是怎麼啦,露西,你一向很有禮貌的呀。」
「我沒有不禮貌。」露絲氣呼呼地說。
「嗯。」埃迪只聽到特德說了這一句。當然,他們走開後,他就直奔浴室,拿下照片上的紙條,用溼布擦乾淨玻璃上的膠帶痕跡。
這個夏天的第一個月,埃迪·奧哈爾成了一臺自慰機器,但他再也沒把瑪麗恩的照片從浴室牆上拿下來——也沒再用紙條遮住托馬斯和蒂莫西的腳。那天晚上以後,他改為每天早晨在車廂房自慰,以為那裡無人干擾——也不會被逮個正著。
每逢瑪麗恩在出租屋過夜的第二天早晨,埃迪都會欣喜地在沒整理的床鋪枕頭上嗅到瑪麗恩的體香。其餘的早晨,只要摸一摸、聞一聞瑪麗恩的幾件衣服,就足以喚起他的情慾。瑪麗恩在衣櫃裡放了一件薄睡裙,抽屜裡有她的一些胸罩和內褲。他一直盼著她把那件粉紅色羊絨開衫留在衣櫃裡,就是她初見他時穿的那一件,他經常夢到她穿著那件衣服。然而,由於廉價公寓裡沒有電扇,穿堂風也無助於緩解室內的憋悶(儘管薩加波納克的科爾家在最熱的天氣也涼爽宜人,布里奇漢普頓的出租屋卻異常燥熱),瑪麗恩不太可能在出租屋裡還穿毛衣,這是他的奢求。
除了開車去蒙納克取回奇臭無比的墨魚汁這項苦差,作家助理算得上一份朝九晚五的輕鬆工作,而且特德·科爾每週還付他五十美元薪水。他給特德的車加油時都是賒賬,這車遠不及瑪麗恩的賓士好開,是一輛1957年款的黑白雙色雪佛蘭,這種配色也許反映了插畫家習慣於對色彩挑三揀四的藝術品位。
傍晚五六點鐘,埃迪常到海邊游泳——偶爾也跑步,但從不用心,不過跑著玩玩。有時海邊有人捕魚——開著卡車,沿岸追逐魚群,小魚被大魚趕上沙灘,在潮溼硬實的沙灘上撲騰——這是他不願在那裡跑步的另一個原因。
作者「約翰·歐文」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