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閣下,請原諒我中斷了這麼久。現在是早晨六點二十分,我這一去就是五個小時。不幸的是,剛才發生了一個意外事故,威脅到了我所在的這家外包公司的聲譽。
事故相當嚴重,先生。有名男子在這場事故中喪生。(不:請別誤解。他的死與我毫無關係!我以後再向您解釋。)
請稍等一下,讓我把電扇開啟——我還在渾身冒汗,先生——讓我坐在地上,望著電扇將枝形吊燈的光線切碎。
我今天主要講一講我令人傷心的墮落過程,講一講我是如何從一個可愛、天真的鄉下傻瓜蛻變成一個放蕩、腐化、邪惡的城市傢伙的。
我身上之所以會發生這些變化,是因為阿肖克先生的身上首先發生了這些變化。他從美國回來時天真無邪,但是德里的生活使他墮落了——而一旦本田思迪的主人墮落了,它的司機怎麼還能保持天真無邪呢?
我以為自己很瞭解阿肖克先生,但那只是任何一個僕人對主人的假想。
他哥哥剛走,他就變了。他開始穿上一件黑襯衣,領口的扣子不扣,而且還換了香水。
「去購物中心嗎,先生?」
「是的。」
「哪家購物中心?是夫人常去的那一家嗎?」但是阿肖克先生不上鉤。他只是按著手機按鍵,咕噥了一句,「去撒哈拉購物中心,巴爾拉姆。」
「那就是夫人喜歡去的購物中心,先生。」
「別老是把夫人掛在嘴邊上。」
我坐在購物中心外面,想知道他在裡面幹什麼。購物中心的頂層有紅色燈光在閃爍,我猜那是間舞廳。購物中心的外面站著一排排姑娘和小夥子,等待著上樓去那紅燈閃爍的地方。一看到這些城市姑娘的衣著,我就害怕得渾身發抖。
阿肖克先生在裡面沒有呆多久,就獨自出來了。我鬆了口氣。
「回白金漢公寓嗎,先生?」
「不著急。送我去喜來登飯店。」
我駕車向市中心駛去。我注意到德里那天晚上與往日不一樣。
難道我以前從來沒有見過有那麼多濃妝豔抹的女人站在路旁嗎?難道我以前從來沒有見過有那麼多男人在馬路中間停下來,與那些女人討價還價嗎?
我閉上眼睛,搖搖頭。你今晚這是怎麼啦?
就在這時,突然發生的一件事打消了我的疑惑,但也讓我和阿肖克先生感到非常尷尬。我在紅燈前停了車,一個姑娘開始橫穿馬路。她穿了一件緊身t恤衫,胸脯一上一下地抖動著,就像一隻裝了三公斤茄子的袋子。我瞥了一眼後視鏡,看到阿肖克先生的目光也在一上一下地遊動著。
我暗想,啊哈!終於逮住你了,你這混蛋!
他眼睛一亮,因為他也看到了我的眼神,所以他的腦子裡也有同樣的想法:啊哈!終於逮住你了,你這混蛋!
我們彼此逮個正著。
(家寶先生,汽車裡面的這個長方形小鏡子——有沒有人注意到它是多麼令人尷尬?時不時地,當主人和司機在後視鏡裡四目相遇時,那就像更衣間的門突然被開啟,主僕二人彼此發現對方一絲不掛。)
我臉一紅。幸運的是,綠燈亮了,我趕緊向前開車。
我發誓當天晚上不再朝後視鏡看一眼。我現在明白為什麼德里城與往日不同了——也明白了為什麼繼續向前開車時我的鳥嘴會變得越來越硬。
因為他慾火中燒,而在這密封的車裡,主人和司機那天晚上在身體上已經合二為一。
我把車終於開進了莫林雅喜來登飯店的大門,也終於結束了這段令人痛苦的旅程。此時,我如釋重負。
德里現在到處都是豪華飯店。雖然北京在環線和下水管道方面勝我們一籌,但要說富麗堂皇,德里絕對是供界第一。這裡有喜來登飯店、帝國飯店、泰姬皇宮、泰姬宮、奧勃羅伊飯店、洲際酒店,等等。我現在對班加羅爾的五星級飯店瞭如指掌,曾經花費過幾千盧比在裡面的餐廳享用烤雞肉串、羊肉串和牛肉串,而且在這些飯店的酒吧裡勾引過來自各個國家的妓女,可德里的五星級飯店在我的眼裡始終是個謎。這些飯店我都進去過,但沒有一次是從正門進去的。那裡不允許我這樣的人進去,玻璃正門旁,總會有一個胖胖的門衛,鬍鬚上打過蠟,頭上圍著馬戲團裡見到的那種滑稽可笑的紅色包頭布,自以為是地認為美國遊客個個都想和他一起拍照因此他也成了一個重要人物。他只要看到有司機靠近飯店,就會瞪起雙眼,像小學老師那樣搖晃一根手指。
這就是司機的命運。其他僕人個個都認為自己有權對我們發號施令。
至於主人們進去後他們的汽車應該停在什麼地方,五星級飯店都有嚴格的規定。他們有時讓你把車停在地下停車場,有時讓你停在飯店後面,有時又讓你停在飯店前面的大樹旁。然後你就坐在那裡等著,等上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四個小時。你無所事事,不停地打過呵欠,直到門口頭上纏著包頭布的那個門衛衝著麥克風含糊不清地說,「某某司機,你可以把車開到玻璃大門口來了。你的主人正在等你。」
司機們會在飯店的停車場附近等待,像往常一樣轉動鑰匙圈,嚼檳榔,散佈流言蜚語,釋放阿摩尼亞,或者像一群猴子那樣蹲在那裡閒聊。
白癜風嘴唇獨自坐在一旁,正全神貫注地看著手中的雜誌。本期的封面為一張照片,一個女人躺在床上,衣服凌亂,她的戀人站在她身旁,手中的刀子高舉在她的頭上。
《謀殺週刊》
定價4.5盧比
獨家奉獻真人真事:
「他對主人的妻子心懷不軌」
愛情―強暴―復仇
「鄉下老鼠,有沒有考慮過我對你說的話?」他問我,一邊繼續翻閱著雜誌。
「就是幫你主人買一些他喜歡的東西。大麻、女人或者高爾夫球?來自美國領事館的原裝高爾夫球?」
「他不是那種人。」
他那粉紅色的嘴唇一歪,變成了微笑。「想知道一個秘密嗎?我主人喜歡電影明星。他把她們帶到將普拉區的一家飯店,就是上面有個閃亮的t字大招牌的那家飯店,然後在那裡操她們。」
他列舉了他主人「操」過的三位孟買著名女演員的名字。「而他怎麼看都像個正人君子。只有我知道——你聽我說,所有主人都一個德行。你總有一大會相信我的話。現在和我一起來看這篇故事吧。」
我們默默地看著雜誌上的故事。我看完第三篇謀殺故事後,去旁邊的樹叢撒尿。他跟我一起走了過去。
我們衝著同一棵樹的樹幹撒尿,尿液相距只有十公分。
「我要問你一個問題。」
「又是關於城裡姑娘的?」
「不是。司機老了之後怎麼辦?」
「什麼?」
「我是說幾年後我會怎麼樣?我能賺到足夠的錢去買一座房子,然後自己做點生意嗎?」
「嗯,」他說,「司機最多隻能幹到五十或者五十五歲,然後他的視力下降,被主人趕出來,明白了嗎?你大概還能再幹三十年,鄉下老鼠。如果你從今天就開始攢錢,到時候你大概能在某個貧民區買座小房子。如果你比較聰明,能賺點外快,那麼你有錢送兒子去一個好學校唸書。他可以學英語,可以上大學。這是最理想的情況。在貧民區有座房子,有孩子念大學。」
「最理想的情況?」
「反過來說,你也可能因為喝了不潔的水而得了傷寒,或者老闆無緣無故地將你開除,或者你遭遇車禍——糟糕的情況多得是。」
我還沒有尿完,可他已經將一隻手擱在了我身上。「有件事我非得問問你,鄉下老鼠。你沒有生病吧?」
我側過頭去望著他。「我好好的。你怎麼問這種問題?」
「我很抱歉,但我不得不告訴你,有幾個司機在公開議論這件事。你總是獨自坐在主人的車裡,一個人自言自語……你知道你需要什麼嗎?你需要一個女人。你有沒有去過購物中心後面的貧民區?那裡的女人長相也不壞,待人熱情,身體豐滿。我們有些人每週去那裡次。你也可以跟我們一起去。」
「巴爾拉姆司機,你在哪裡?」
喊叫聲是從飯店大門處的麥克風傳出的。那個纏著包頭布的傢伙正衝著麥克風呼喊,而且用的是那種最自命不凡、最嚴厲的口氣:「巴爾拉姆司機立刻到大門口報到,不得延誤。你主人在等你。」
我拉上褲子拉鏈就跑,順手將溼漉漉的手指在褲子背後擦了擦。
我把車開到大門口時,阿肖克先生剛好從飯店裡走出來,雙手扶著一位姑娘。
這是一個眼角上翹的黃皮膚姑娘。是個外國人。是個尼泊爾人。與他的種姓和家庭背景根本不相配。她聞了聞我剛剛擦過的座位,然後就一屁股坐了上去。
阿肖克先生將手擱在姑娘袒露的肩膀上。我將眼睛從後視鏡移向了別處。
家寶先生,我從來不贊成在汽車裡胡作非為。
可是我能夠聞到他們的香水混合在一起的氣味——我很清楚我身後正在發生著什麼。
我以為他會叫我送他回去,可是不——這場狂歡還遠遠沒有結束。他要我去薩基特影城。
薩基特影城其實是座巨大的電影院,裡面同時放映十到十二部電影,每部電影的票價超過一百五十盧比——沒錯,是一百五十盧比!實際開銷還遠不止這些:裡面還有許多地方可以喝啤酒,可以跳舞,可以勾引姑娘。這地方算是印度的小美國。
最後一家燈火輝煌的商店再過去便是第二座影城。德里的每一家超市其實都由兩個市場構成,除了真正的市場外,它還有一個小一點、髒一點的市場,隱藏在某條小巷裡。
這就是僕人們去的市場。我穿過馬路,來到了僕人們去的這第二家影城——這裡有一排散發著臭味的餐館、茶攤以及一個個油煎麵包的大油鍋。那些在電影院上班的人以及那些打掃電影院的人來這裡吃東西。這裡也是乞丐們的棲身之地。
我買了一杯茶和一份炸土豆泥丸,坐到一棵榕樹下,吃了起來。
「兄弟,給我三個盧比吧。」一個看似骨瘦如柴、萬分悽慘的老太太將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我不是有錢人,大媽,去對面向那些人要吧。」
「兄弟——」
「讓我吃點東西好不好?別來煩我!」
她走了。一個磨刀匠走了過來,就在這棵樹旁支起了他的攤子。他」手拿著兩把刀,坐到了機器前——是那種用腳踩動的磨刀石——用腳踩了起來。火星開始呼呼地飛濺,離我只有十多公分遠。
「老兄,你非得在這裡幹活嗎?難道你沒有看見有人正在吃東西嗎?」
他停下腳,眨了眨眼,重新將刀刃貼在呼呼作響的磨刀石上,彷彿根本沒有聽到我對他說的話。
我將油炸土豆泥丸扔到他的腳跟前:
「你們這些人怎麼這麼蠢?」
向人討錢的老太太跟著我穿過大街,來到了對面的影城。她撩起莎麗,深吸一口氣,開始她那老一套把戲:「大姐,給我三盧比吧,我一天沒吃東西了……」
市場中央擺了一大堆舊書,碼放成一個巨大的正方形,很像婚禮上用來放聖火的曼荼羅1。這個用書籍鋪成的小廣場中央有一堆雜誌,一個身材矮小的男人盤腿坐在上面,彷彿他是負責這個用書籍構成的曼荼羅的祭司。那些書像一塊巨大的磁鐵,吸引我向那裡走去,可坐在雜誌上的那個人一看到我就喊道,「這些都是英文書。」
1曼荼羅,即壇場,佛教徒在誦經或修法時安置佛、菩薩像的地方。
」那又怎麼樣?」
」你看得懂英文嗎?」他衝我吼道。
「你看得懂嗎?」我也不甘示弱。
瞧,這句話正中要害。在這之前,他一直用僕人對僕人的口氣和我說話,現在改成了人對人的說話口氣。他不再吭聲,而是從頭到腳打量著我。
「我也看不懂。」他笑了起來,彷彿在讚許我的勇氣。
「那你不懂英文還怎麼賣這些書啊?」
「我看封面就知道那是什麼書。」他說。「我知道這本是《哈利·波特》。」他邊說邊指給我看。「我知道這本是詹姆士·哈德利·蔡斯1的書。這本是長里爾·紀伯倫,這本是阿道爾夫·希特勒,這本是德斯蒙德·巴格里2,還有《性愛的歡樂》。出版社有一次改了希特勒的封面,看上去很像《哈利·波特》,害得我整整一星期生意糟糕透了。」
1蔡斯(1006—1985),英國偵探小說家,原名水為·雷蒙德,代表作有小說《神秘的女友》等。
2巴格里(1923—1983),英國偵探小說家,作品有《白山陷阱》等。
「我只是想在書籍旁邊站一會兒。我也有過一本書,在我小時候。」
「你請便吧。」
於是,我就站在了擺成正方形的那堆書旁。只要站在書旁,哪怕是外文書,你都能感到一股電流在呼呼地向你迎面撲來,總理閣下。這種事自然發生,就像你在身穿緊身牛仔褲的姑娘身旁時會勃起一樣。
只是在這裡勃起的是你的腦子。
四千七百盧比,就裝在我床一下面的那個棕色信封裡。
數目很古怪,是不是?這個謎直沒有解開。我來想想看。也許她最初是想給我五千,可她像每個有錢人那樣小氣——還記得貓鼬讓我跪下去找那盧比硬幣的事嗎?——後來又扣掉了三百。
你這傻瓜,有錢人才不會這麼想呢。難道你還沒有學會?
她最初一定是取了一萬盧比,然後將它分成兩半,一半留給她自己。她後來從給我的錢中取出了一百盧比,又取出了一百盧比,再取出一百盧比。他們這些人就是這樣小氣。
因此,這表明他們真的欠你一萬盧比。可如果她覺得她欠你一萬盧比,那麼她真正欠你的應該是多少——十倍?
「不,是一百倍。」
小個子男人放下手中的報紙,從書籍圍成的曼荼羅中轉過身來望著我,大聲問道,「你說什麼?」
「沒什麼。」
他又大聲問道,「嗨,你是幹哪一行的?」
我做了一個緊握力向盤的手勢,然後將這想象中的方向盤轉了一百八十度。
「啊,我早該想到了。司機一個個都很聰明,他們聽到過許多有趣的事。是不是?」
「別的司機或許聽到過,我只要一上車就會對一切充耳不聞。」
「是啊,是啊。告訴我,你肯定懂英文,肯定還記得他們說過的一些話。」
「我說過,我在車裡充耳不聞,怎麼還會記得他們說過的話呢?」
「報紙上這個詞是什麼意思?陰——私?」
我告訴了他,他感激地衝我笑了笑。「我們剛開始學英語字母,我們家就讓我輟學了。」
這麼說,他也是一個半吊子,和我屬於同一個種姓。
「嗨,」他又大聲喊叫道,「想看看這個嗎?」他舉起一本雜誌,封面有個美國女郎―是那種有錢人家的男孩喜歡買的雜誌。「這可是好東西。」
我翻了翻那本雜誌。他沒有說錯,的確是好東西。
「這本雜誌賣多少錢?」
「六十盧比。你敢相信嗎?一本舊雜誌要六十盧比。大汗市場有個傢伙在賣英國雜誌,每一本要價五百八十盧比。你敢相信嗎?」
我抬頭望天,吹了聲日哨。「真是驚人,他們居然那麼有錢。」我大聲說,卻又像是在說給自己聽。「而他們居然不把我們當人對待。」
奸像我的話讓他感到很不安,因為他不停地放下又舉起手中的報紙。然後,他來到曼荼羅的邊上,用報紙遮住半個臉,低聲說了句什麼。
我將手窩在耳朵後,想聽得更清楚一點。「你再說一遍。」
他看了看四周,然後略微提高了一點說話的聲音。「目前這種情況,不會永遠持續下去的。」
「為什麼不會?」我向曼荼羅走過去。
「你有沒有聽說過納薩爾游擊隊?」他低聲問道。「他們有槍,有軍隊,正日益壯大。」
「真的嗎?」
「你只要看報紙就知道了。」
他攤開手掌。
我們就這樣聊了一會兒——但我們的友誼像所有僕人間的友誼一樣只能無奈地結束了,因為我們的主人在咆哮著呼喚我們。一幫有錢人家的孩子想看一本美國黃色雜誌。阿肖克先生搖搖晃晃地走出了一家酒吧,渾身散發著酒味,那個尼泊爾姑娘跟在他身旁。
他們倆在回家的路上都扯足了嗓子說話,然後便是撫摸調情、親吻。我的天哪,他現在還是另一個女人的合法丈夫呢!我怒不可遏,連闖了四個紅燈,差點撞上一輛裝滿了煤油罐的牛車,不過他們根本沒有注意到。
「晚安,巴爾拉姆。」阿肖克先生下車時喊了一聲。他與那姑娘手牽著手。
「晚安,巴爾拉姆!」她也喊了一聲。
他們跑進公寓,輪流按著電梯按鈕。
我回到自己的房間後,趕緊在床底下摸了摸。他給我的印度王公裝束還在那裡,連包頭布和墨鏡也在。
我換上印度王公的行頭,戴上墨鏡,把車開出了公寓大樓。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兒——只是繞著購物中心轉圈。我只要一看到漂亮姑娘,就對她和她朋友按喇叭。
我播放他的音樂,我把他的空調開到最大。
我回到大樓,把車開進地下車庫,折起墨鏡放進口袋,然後脫去身上的行頭。
我衝著本田思迪的後座吐痰,然後再擦乾淨。
第二天早晨,他既沒有下樓也沒有傳喚我去他房間。我坐電梯上了樓,站在門旁,我昨晚的所作所為讓我心中多少有點負疚感。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應該向他坦白。我幾次伸手想按門鈴,但最後還是嘆了口氣,放棄了。
過了一會兒,屋裡傳出了隱隱約約的聲響。我將耳朵貼到門上,仔細聽著。
「可是我已經了。」
「不要老是沒完沒了地道歉。」
「我結婚四年加在一起也沒有昨天晚上開心。」
「你去紐約的時候,我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可我現在見到你了,我已經很滿足了。」
我轉身離開了屋門,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我的負疚感越來越沉重。她是他的舊情人,你這笨蛋―不是隨便勾引來的!
這就對了——他絕對不會去找妓女。我早就知道他是個好人,比我高出一等。
我揪了一下左手掌,算是對自己的懲罰。
然後,我重新將耳朵貼到門上。